第29章
“抓紧。”
“嗯。”
他扭紧了手柄,摩托的嗓子开始嘶哑起来,待速度控制稳当后迎接巨浪。他喜欢这强有力的海风能把他的头发吹乱,更喜欢飞蹿极限的感觉,好像什么都得抛之脑后,然后自己就跳出了这烦人的地球。
“喔!”
快艇划过巨浪时把浪花溅得十几米远。海浪给了他们热夏的透凉。
“小直,你什么时候你会娶我?”
“明天!”
“好啊。”
“后天。”
“不好。”话音有些低沉,“你不想娶我吧?其实我不介意,只要你能一直守在我旁边。”
“我会的,一定会。”
“那我等你。”
他刹了制,前方出现了艘游艇,他不慌不忙地靠近后把摩托锁住,便起身拉着她翻了上去。这游艇不豪华也不小气,有两层,里边有好几个船舱。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出了来,他戴着墨镜,衬衫没系钮,下边一条沙滩裤,和尤小直打过招呼后就翻下去开走了摩托。
“你的?”她问道,“怎么不告诉我?”
“我问朋友借的,不是说和你过出海了吗?海边玩玩哪算是出海。”
“刚才那男人?”
“他就是我说的朋友,也算是我的老板。”
“你替他打工?”
“我替他演出。”
她回想起他的脸,虽带着墨镜却有种特别的感觉,似乎在某个电视台见过,却又想不起来。
“我先去干些事,你在这把把风。”她刚想问话就被断截。
她坐到甲板上,看着没有岸的大海,这儿很静很静,连海浪扑腾撞开的声音都清晰入耳。船在漂泊,没有引擎声,没有海鸥声,却忽然响起爷爷嘶沙的叫唤声。
“小芸傲,你到哪儿去了?”
记忆是所有灵魂的归宿。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林少华译)曾那么提到过,也是她所认为这本书最有价值与意义的一句话,“死并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她相信着,因为属于爷爷的记忆从未有一刻从脑子的黑胶带中模糊过,他并没有扔下她,没有让她众叛亲离,没有让她孤身一人,他一直留给她一个家,一个用零散的记忆碎片砌起的一个家。
在前些日子看到新闻说赵氏集团全部大股东因金融危机破产,她那时没有喜没有忧,本以为会来太深的感触或怨恨,她甚至怀疑是否自己变得冷淡或看破红尘……可那么细细想想,原来她在意的并不是这家里有几个破钱,而是那么一个能让自己逃避孤单的理由。当它被驱逐时,那就再也不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地方,更不会是家。
她记起那年夏天的生日:爷爷送了给七岁的她一艘游艇,上边贴了太多的少女动画人物。那时的她在意的也只是这些毫无用处的贴纸,从未在意过这艘艇有多奢华,不过在这个用金子盖的家里边,什么也算不上珍贵。她很幸运在未懂事前被收养。听爷爷说她是被海浪冲上来的,所以才会买游艇给她,所以才会特意挑海边住下……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这个大海给他送来的女孩,毫无血缘关系,就这么爱着她。
她那时候就喜欢待在这艇上,靠着栏杆看向大海。每次都总是很静很静,因为爷爷总喜欢待在船舱里打呼噜,于是她就听着海浪声寻找海豚,可不管她寻多久多久,仍然会是一无所获。那就是童年,想要的总是得不到,然后一直期盼着。那为什么人人都想要回到童年?因为那时仍然不懂得绝望,不懂得这世界有事实。
再回到现在,她在这些年头都买过不少的游艇,一艘比一艘豪华,可因为长大,丢掉了童年的希望,爷爷的身体也一天比一天差,越来越受不了坐船。他是老了,于是生活乐趣也垮了。
大海太过寂静,海浪后的小涟漪也能让她察觉。大海在夜里是死的,它吞噬了天空,让眼睛再也找不着,然而一览无际的黑会使人长大,使人难以看见眼前所在的一切,除了守在原地绝望不知还能干些什么。
她或许想得太多了,未睁开眼皮的她都能感觉到这是大海的又一个夜晚。她睡了好长的觉。
有倾,淡黄色的光穿透了她的眼皮,抑或是渴望光的眼珠忽视眼皮而去掠夺,总之跟前就是一道明晃晃的光,零碎地闪烁在她的视野中。她分不清这是什么光,它没有照明灯或手电筒强烈,依稀的明亮依稀熟悉,努力地往脑海寻找,却一无所获,于是她便睁开了眼睛,惊讶地去相信这是自己曾经见过的东西,那是烛光。
他正跪着,手抬着蛋糕在她的面前微笑,笑容是那么灿烂。然而她往蛋糕望去,在一个半开着的巧克力盒子里边放了一样她一直日思夜想、望眼欲穿的东西。她有那么一刻以为这只是自己的执迷不悟,以至于在梦里梦见。
“生日快乐。”他说,“嫁给我吧。”
她一辈子都不愿意去忘记这个夜晚。有他陪伴,即使身处再黑的黑夜,繁星就越加璀璨,像他的笑容一样,全世界都会被他照亮。
转眼间,他站到了比舞台上,去展示他的梦想与执著。她一直坐在他看不见的地方,默默地混入观众里边,为轰雷般的喝彩声再作一丝贡献,让它挥霍得更狂野。
他仍旧如从前一般霸气,舞台上几乎找不着能与他较量的对手,唯独不同的是他脸上没有了面具,用裸着的脸去接受观众的欢呼。他很享受,这是因为他的脸上没有了遮掩,能让人看见。
他不断过关斩将,终于拿下了最后一场比赛,得了日本赛区的冠军以及世界街舞大赛的入场卷。现在梦想离他只此一步,终点站——中国上海。他未曾料及这次比赛竟然会在中国,更惊讶的是在上海。
他们打算结了婚再回去,于是便弄到了结婚证,拍了婚纱照,然后选了个好日子,没请朋友,两个人开心地过。在这之后,他们去过医院做检查,孩子确认无错更让他们欣喜。
可不久后他便收到医院不好的消息,他就趁她在午睡时溜出了家。他来到医院后询问了护士,找到了医院发来的短信里边提及的医生。那医生是个男的,还算年轻,没长多少须和皱纹,可他的脸却一直绷着,严肃得怪吓人的。
“有什么事吗?”尤小直拉椅子坐下即问。
“你结婚了吗?先生。”
“刚结不久。”他微笑道:“我夫人刚怀上孩子。”
“那真不幸。”医生接着说,“我必须得给你两个消息,一个是好的,还有一个是坏的。你想听哪个先?”
他的脸沉了下来,身子竟在瑟瑟发抖,“是很严重的吗?”
“是的。”
“会死人吗?”
“会。”
“那先坏的。”
医生从抽屉里边翻了翻,找出了张黑胶CT照片,“啼嗒”两下挂在了照明箱上。他能看见,他的头颅正被透光的漏缝组合而成。
“很不幸,在你的左脑靠近脑干这个部分长了个肿瘤。”医生一边用手指在黑胶片上指指画画,一边看着他的脸说话,“更不幸的是它仍在膨胀,癌细胞已经扩散。”
“再下去会怎样?”
“会压坏你的神经,使你半身不遂或者失忆,直至取你的性命。现在需要的是马上动手术去切除。”
“那么癌细胞呢?”
“这就是好消息,癌细胞还在早期,凭现在的医学技术应该还能抑制。”
“手术有多少胜算?”
“因为肿瘤的位置特殊,成功几率不会太大……”
“多少?”他有点紧张。
“三成。”
“能拖吗?我必须先得处理些事。”他不得不沮丧起来。
“不能!再过几天一切挽救都是徒劳了!”医生激动起来。
“那么就不做了,现在死,倒不如过几天再死。”
“你应该找你的家人商量商量,这事绝对不是儿戏。”
“我不是儿戏,只是我现在必须去干一些十分重要的事。”
“有什么事情能比生命还重要?!”
“梦想。”他细声道,却没有看见半点羞愧。
“那好吧,我并没有权利让你去冒险。”医生沉下了脸。
“还有,希望您让医院别把我的病情告诉我的妻子,我会找个适当的时候说的。”
“这能办到。”
“谢谢。”说罢,他走出房间带上了门,走得十分沉重。
他用手指挪开她额前的头发,仔细地瞧清她还在熟睡的脸,很漂亮,和往常一样令他着迷。她清而朴素的体香他还能嗅着,柔而温和的身躯他还能触碰,可是,再过那么一些日落日出,他便只能躺着,连想她都不能。突然间他发现自己是自私的,多么自私。
“什么时候醒的?”她一睁开眼就说道。
“不久。”
“现在什么时候了。”
“太阳要下山了。”
“噢。”她掀开了薄薄的被子,吻了一下他便下了床,“我现在去做饭。”
“嗯。”
他再陪她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他哄她睡着后就偷偷下了床,穿好衣服,调好空调适当的温度,确定没什么事情遗漏以后轻声细步地走到了院子。
他坐上芸傲买的秋千椅子上。椅子的支撑架子上萦绕了不少的藤蔓,虽说不是藤蔓靠自己努力爬上去的,但好歹也上了去,也算是有翻久经辛苦尝到幸福的味道。他记得这椅子在平安夜和新年都缠绕了不少的灯泡,或许是她生厌了,再或许是那种灯泡过了日子装饰就变得怪,总之它是被更替了,不是因为它们会旧,都是因为时间不容它。
他点了支香烟,用手推着支架让自己摇晃起来,凉风因而一飕飕地触动他的肌肤,送赠他适当的温度。
他在想着,是否当自己成了灯泡时,也会有藤蔓来替代他吗?依旧能给她幸福快乐的感觉吗?如果能这样,他是死掉都愿意的。
他抬头仰望星空,忽然想起一个许久没想过的女生,心里一阵酸。这思念是痛彻心扉的,因为他并没有把芸傲当作她,对她思念就没被磨损,却因时间无意的洗磨,让它更清晰,更新颖,更深刻。但他庆幸的是它已经变了样。没有人能习惯一件用久的东西突然来次翻新,就算再怎么去迫使自己去接受,感觉和感受都不同了。他想到这,也懂了这就是所谓的爱情。
无论她日后是好是坏,她都只是他心中曾牵挂的一段情。
无论她忘记了他还是惦记着他,她都只是他心中曾牵挂的一段情。
他更担心的是芸傲,他知道她对他的依恋不容易被时间消磨,但能有个孩子去陪伴她,她应该也不会寻什么短见。他突然有个主意:让吴丽幸照顾她。待他死后,她俩都能当对方的依靠,或者让她帮她找个男人,能生活下去就好。
今夜他不入睡并非只为了安排后事,他还担心着睡着后就醒不过来,他的生命是用纸捞鱼,一个不小心,幸福便穿破所有。他就那样一直耗在那儿看着夜晚,待天快亮时就偷偷钻进与她的被窝。
“醒了吗?”他看见她的眼睫毛在晃着便轻声问。
她睁开了眼睛,深褐色的瞳孔没有随着珠子移动,定定地去捕捉他的脸。
“什么时候了?”
“还早。”
“今天要出发了吗?”
“嗯。”
她的手指了指他另一边床的地下,语调温顺地说:“帮我拿下裤子。”
“噢。”他能直接够着,没挪身子用手就把她的小裤捡了起来。今天早上要把东西都收拾好,我们不回来的了。”
“不是说比完赛就回来的吗?怎么突然改变主意。”她一边说一边在被窝里穿她的小裤。
“你有了孩子,我想让后妈照顾你,至少她能比你更懂一些。”
“好呢,话说回来我还没见过妈呢。呵呵,有些紧张了。”说完,她又指了指台灯上的内衣。
“不用着急的,她很好相处。”他又伸手。
“我知道,你提起过她,我这是自己给自己压力,有压力才能有动力嘛。”
“你今天很精神。”
“给我一个吻,可以不可以?”她哼起歌儿。
他轻轻抚开她额前的头发,用心在上边吻了一个吻。起来吧。你做早饭,我收拾东西。”
“嗯。”
他并没有收拾太多的东西,只拿了一些有价值的小饰品和衣服扔进旅行箱。他得和邻居道别,于是便拿了一些不带走的东西当礼品感谢他们的照顾。一翻客气的客套话以后又奔回了小院子,接着开着小绵羊摩托车在街上兜了几圈回来。他最不舍得的就是这摩托了,虽然自己有足够的钱买“大跑”,可他就是对“小绵羊”钟情,这完全同速度没有关系,只是因为他选东西原则是:要有味道。
“绵羊”,是简朴简单的味道;木屋,是入乡随俗的味道;胡须,是成熟男人的味道;烟草,是惆怅寂寞的味道……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是独有它们的一番味道,也是令他依依不舍而活着的价值。
待他牵着她的手登机时,他不禁抬头仰望这个未老的城市,他在这登上了梦想的又一个台阶,在这告别了绝望与孤独,在这参悟了一大堆的人生道理,虽然并不确定那是否是正确的人生观,但至少,他们都是有纪念价值的。
他对这个城市笑了笑,抱歉他没能让自己死在这儿。
“他真的会过来吗?”米苛定不了神,在离骚旁边叽喳着。
“他会过来的,都已经拿下了入场券。”他顿了顿,接着说:“难不成你还在考虑应不应该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