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女生习惯地用手捂了捂她的长发,担心她那形象被他的一撞而毁。
“对,对不起,我……”
没等他说完,她便截断了话:“下次小心点,撞到了七老八十的老婆婆可不好……虽然学校没这个机会给你撞。”她没等他的回话就转身走向校门。
他一直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渐远,校道上只有她一个身影向校门漫步而去,一种依依不舍的感觉强而难消的伫入他的心底。此时此刻,他多么清楚自己是对那女生有了感觉,那种喜欢难以用语言去描述。他是一见钟情却怕一厢情愿。
“一见钟情?尤小直你别给我傻了。”他想抑制这种感觉,因为他讨厌这种感觉。
他以前也喜欢过一个漂亮的女生:当时初中的他折腾了一个晚上,终究写了一页四百字的情书,还把它放进那个逛了十几条街才买到的信封,那天他满怀信心把它交给那个女生时,她当着全班的面当场就拒绝了他,还说了一句他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就你那猴样,想泡本小姐,没门!”当时除了他自己之外之外,几乎所有人都在取笑他,他也免得自己尴尬,不得不强行弯起嘴角,用手摸摸自己的头跟着在场的人笑。那时会有谁同情他呢?又有谁知道他的心止不住地在流着哗啦啦的泪?假若那时有个人愿意挺身出来安慰他,他也不必笑着流泪以及怀恨至今。这种无助的爱情感他可终生难忘,像石头上的破开的裂痕,任凭你如何神通还是无法填补。
那时的他反复思索着那一句话,也就因为那句话,害他在初中的三年都被笑是猴。其实我不像猴,只是有一点点而以。”初一的时候他帮自己找了这样的一个理由安慰自己。到初二他学了历史,理由就有真凭实据了:“人都是由猿进化而成的,像猴子有什么奇怪的?”初三时谁敢笑话他,他就当场一脚踹过去,当时他不仅给记了不少的过,还让他爸跑了几趟派出所。最主要是因为那年他妈病逝,他才会变得如此暴躁。至于那封看也没看的情书,他一直存着,在搬家时也顺手把它扔进包里。目的很简单,拿来时刻提醒自己的无知,也能说是取笑自己那懵懂的初中生活。
他在包里翻了几翻,找出了那封满是尘迹的信,小心翼翼地拆开了用口水封起的开口,接着朗诵起来。
“尤小直同学致小美同学:我从第一眼见到你就发现自己已经喜欢上你了。我在起床时会想你,我在刷牙时会想你……我在睡觉时都在想你。我发现我已经无发自拔了……”其中携带不少错别字,但是他依旧能朗诵得很畅快。
忽然的敲门声,让他一惊的同时也打断了他的朗诵,“小直啊,在读什么?”
他没有答理她,也没有继续朗诵。
顷刻后门外又传来了声音:“小直啊,吃晚饭了,快下来吧。”声音消失以后,高跟鞋敲打地板的声音出现又消失,他便随手把信扔回包里。
“你爸南京那边的公司有点问题,他要过去几天。这几天就只我们俩了。”除了这一句话之外,直到放下碗筷吴丽幸都没有说多一句话。
他饭后便走到大厅,在茶桌上拿了遥控器对电视按了按,然后点燃了一支烟,无聊地看着那部不知道重播多少次的电视剧。
她洗完碗碟从厨房出来,见他在抽烟,心里哽着不太舒服,“小直,吃完饭别抽烟,很伤身体的。”
“滚!”
依稀听见几下微微的抽啜声,接着便是急促的脚步声直至门很用力的关起。一个字的命令是最严肃的,一个字的拒绝是最伤人的。他是个男人当然也会受不了女的在面前哭泣,感觉就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不负责的事,只不过那刹脑子里出现的是尤国忠狰狞的脸,感觉就荡然无存。对于尤国忠对******过分,自己也只是微不足道。这也是一个一生都愈合不了的伤口,每当触碰,总是涌出鲜红的血。
他这几天都在学校与家两点一线走。他刻意地在人行校道上等着,但一直没遇上上次的女生。
一个被太阳折磨的下午,仿佛想学校让学生们都躲藏在开着冷气的教室或者宿舍打打哈欠,只是学校都只管损耗你,钱啊,体力啊,精神啊,都统统让你亏一大半才愿意让你休息。能侵蚀皮肤的强烈阳光伴随更强烈的紫外线也在折磨着上体育课的学生,可奇怪的是一个露天的网球场却人山人海,对于一个智商过五十的人来说,都会知道那有什么特别的事或者特别的人才能吸引到那么多的风华正茂的少男少女在那毫不理睬自己幼嫩的皮肤。
他也不吃亏,从人海中钻了进去,经过瑜伽,平衡木,跆拳道,空手道多重的考验才得以看见胜利的曙光,终究从人群中憋了出来。
“现在已经三十比四十了。”这话出自一个在赛场上穿着网球运动服的女生,她戴着一顶黄色的鸭舌帽,神似一个专业的网球运动员。她长得很不符合逻辑,平常的网球运动员皮肤都是给晒得黑黑的,而她却白得诱人,根本就是新生儿的皮肤。她正入神地看着对手。想必也是她吸引了那么多的学生来观赏这场累不死选手累死观众的比赛。
他发现这是网球比赛之后打从心底后悔了,因为他对网球实在不感兴趣,再说小时侯看网球王子的他也能打瞌睡,更何况这是个没有伴奏的网球比赛。
“这场比赛米苛会赢。她可是我们学校的唯一的一个网球特长生,而且看那男生就知道他是混场子的,玩过两下网球就真以为自己神了。”
“胡说啥呢,他我早就听说过的了,前几年在上海拿过青赛的冠军,我可是记得很清楚,那次的比赛我也有参加,就是给他给尬了下去。说实话来着,我看你是见人家米苛漂亮才支持她的吧。我认识你都几年了,还不知道你吗?”
“你才胡说来着,我看过米苛练球来着,动作与力量的配合是棒得狠,和国家队级别的还真不分上下。就算她让着我来打,我也当不了她的陪练呢!”
“我看你是被妖惑了眼,看着,我可不相信凭她个女生能有多少能耐。”
他身旁两个男生发的牢骚,让他有了点兴奋,毕竟对于妖艳的女孩,每个性取向正常的男生都会至少有那么丁点儿兴趣。话说色狼和纯净水男生的区别就是色狼的兴趣越加强烈,甚至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而幸好他的也不算过分强烈。
他出乎意料的是在比赛场上的男选手是他班的,虽不太记得他的名字,相貌可是记得一清二楚。班上的人本来就不多,染了金色头发的可就更不多了。在高中能染得满头金发的一就是不畏权贵,二就是权贵在手,就一个平凡的学生敢染,哼,没门!先记个大过,然后训导主任就嘟起个嘴,摆个难看点的脸色:“给老子染回来,不然我就帮你剪!”他居然能够安然无事地在学校混,想必有很大很硬的后台。至于有多强大,他就像对待网球一样不感兴趣,谁让他和他相反,是个不畏权贵的人。
金发的男生把球掷高,他抬头仰望着球,像感觉不到那刺眼的太阳光似的把落下的球用力投袭。球抛过了网之后,叫米苛的女生缓步走到球场左边,一个反手把球带回给了对方。球的速度被冲击变得更快,目的地瞄准了右场边,而男生顿时才领悟到球前进的线路,也空不出时间跑到右场来接这球,于是索性放弃。球顺利地落地,撞到地上之后反弹到了围栏的铁网上,“怦”一声之后便是掌声。
“你赢了,米苛。今天可表现不错哦。”
“是力绍你让我而已,前几场你都还是没认真打的。”
“前几场我已经全力投入了,只是你的曲线球实在搞得我头晕。”
“呵呵,下次我教教你怎么接这球。”
“只是不知道还有多少个下次。”他和米苛都沉了下来,表情里边少掉了刚才的欢乐。
叫力绍的男生提起了包,消失了人群之中。不知怎么了,他的影子像背着一个很沉的包袱,艰辛地踏步走每一个泥坑。
米苛摘下了帽子,长发随即披散在肩,她捂去了脸上的汗水,让她看着更像一个人,她和她一样有着洁白的皮肤、遮眉的刘海,以及诱人的柔顺长发。
“米苛是她?”
他顿时才知道,她就是前几天让他给撞上的女生。
她拿起场边背包上的毛巾,向女更衣室走去,在那时他有挺着胆子上去打招呼的冲动,只不过他怕这可能产生某些误会来着。在着大庭广众之下,倘若他在这高中再给人骂一次“猴样”,可又要翘起嘴巴算算怎么挨过这两年了。更可能的是她会给他一句,“你为什么跟踪我啊?”、“你缠着我干嘛?”之类严肃的语句,随后本校“色狼”的尊王称号就非他莫属了,到时可不止取笑那么简单,调戏美女可不是件多么光荣的事情,轻则被人严重歧视一两年,重则被拖出校门也有份。毕竟那时碰着的她,语气可不是和蔼可亲的。
放课铃声的响起让还在梦乡中的他微微醒来,可当他完全醒来时课室已经空无一人了,他还是改不了赖床的习惯,无论在哪。
墙上闹钟的时针正正地指着六字,天空已经微暗,窗外仍然有一丝淡黄的光透过玻璃窗照了进来。他收拾收拾了东西,漫步在两旁多是绿树的校道上,他抬起了头看天空,让他的额头映上了一丝丝的余晖。虽然校道不怎么宽,两旁的树也长得格外茂盛,可一路而来都能全方位地看到清晰的天空。也许是因为这些树刻意地让一些人去抬头仰望天空,好让人去憧憬,于是它们控制自己的肢体增长,不愿意去遮蔽他们的天空。
而仰望着天空的他却一直留意不到,在他的后面正有一人在看着他,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他的背影像雕塑一样,雕塑在她的心里边。
只是,她害怕。
五彩绚乱的霞虹灯和震破耳鼓的音乐声打破了夜的寂静。在这近乎过十万的观众之中,也有着米苛的存在。
“好久不见!”一个拿着麦克风的黑人胖子主持正说着发音不准的普通话走上了舞台。他在这儿几乎没有多少个人是不认识他的,世界型的街舞大赛的主持差不多都由他包揽,就这个殊荣就足够让在场的所有人不需要任何理由而兴奋。
“上海New World街舞大赛总决赛现在开始!该Crazy了,听紧节奏,感受激情吧!”他接着说:“哟,世界街舞大赛,哟,冠军,King Boy!”舞台上灯光和霞虹灯瞬间熄灭,紧接着舞台上方射出了一缕光,照着一个带着帽子的有很重嘻哈味道的年轻外国人。音乐随他响起,他跟着音乐跳着轻松的舞步不带一点儿犹豫,轰然一片的尖叫声比起刚才的音乐更能把人的耳膜给震破,甚至直到他停止了动作,尖叫声和掌声依然刺耳。
不得不说的是上海经济实力确实是雄厚得很,就那么个上海区比赛都能把这两个外国人都能请来,也正因为这样,这比赛才会变得更规范。同样的,也是因为这两个人才吸引到那么多的人花费几百元的血汗钱买一张入场的废纸。
King Boy向观众们挥了挥手后就直接入座裁判席上,看他一点兴奋都没有样子,就像让一个年轻人看一部没意思的戏剧一般难耐。也对,一个世界冠军的来看这些小型比赛,确实会无聊到极,不打瞌睡的话已经算是给足了面子。
“比赛规则如下:由在分区胜出的十六个人进行抽签,以淘汰赛的规则一直选出冠军。”
比赛陆陆续续地过去了,米苛和观众们一样兴奋,看着那些热力四射的街舞少年,一个接一个做出了被认为是极具有型和难度极高的动作,欢呼声是止不住停不了的。还有那些健硕却又有骨感美的身材,是许多女性的心目中理想对象身材。看见许多参赛者都穿着奇形怪状的服装,有的还在大晚上带着的帽子,她有点不妥他们外表装饰的过分,就算她在打网球,只要太阳不太猛烈她都不会太请愿去带上帽子,就算质量多好,头还是会有点不舒服。还有的是她其实根本不知道哪些叫厉害,她只会跟着裁判的思路去走,可她是正确的,世上最强的B-boy都在上边了,还有谁能比他更懂霹雳舞呢?她起初并不愿意来,只是班上的女生强行胁迫着她,她才不得不在放学后连饭都没吃赶来看这比赛。幸好这比赛不像她预期般会让她打瞌睡。
此刻,几乎没有人注意到在后台的门缝处有着一个一直在注视比赛的人。他戴着一副没有表情的白面具,像是一头不吭声藏在暗处的狮子,那些和它抢肉食的狼们不会留意到它一直躲在后边,而它会丝毫不放过它们所流露出让它乘虚的机会,它清楚当它们看见了它的那时就必须是它们丧生的那刻。
然而那刻,在场的人都惊讶得合不上嘴巴,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他是Life,比赛已成定局。
或许真有那么巧合,拿了世界街舞大赛中国赛区的冠军竟然会出现在上海,这无疑是一个震惊的头条新闻。大家都知道,他是B-boy的光荣,也是B-boy的耻辱。确实是的,一年前的他杀出了重围,拿下世界街舞大赛的入场卷以后就忽然消失,导致了中国在那年没有参赛。正是因为他戴着面具,所以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更没有人能找到他。于是中国的B-boy都不怎么爱戴上面具,毕竟摹仿这样的一个人确实会被人取笑,除了他自己。
尤小直打着瞌睡来到学校,他不断听到关于Life的话题,不分上下课还是上下学,唧唧喳喳在耳边响个不停,听得都心烦厌闷了。
“你昨晚有看到New World吗?”
“没有,不过我看了今天的娱乐头条,传说那个Life重现舞界了,确实挺让人惊讶的。”
“对啊,无论新闻报还是娱乐周刊,都拿这消息卖个不停,现在全中国人大概没有多少个是不知道的了。”
“你说来着,他为什么来到上海?”
“让我想想假若我知道的话会有多少个记者采访我来着,一个,两个……”
“回家发梦去!”
聊天的内容大概都是如此,只是他对这消息一点兴趣都没有。
他仔细为自己想过,假设了一系列接近米苛的方案,经过挑选以后终于决定采用:认识力绍来了解多点米苛。例如有没有男朋友、喜欢怎样的男生之类的,他都能打听。而他接近他而给他的理由简单的很:“同学”,“同学”。
他将开口时,注意到在书桌上力绍长得眉清目秀,虽一头金发不带嚣张,也不带纯真,不知道他穿起西装到底能够迷死多少个花痴女生。也幸亏他自己的鼓不出勇气,才能让他有想法在座位上偷偷观察着他。说到底他终归是个怕羞的男生,他只得无聊地挠了挠后脑勺,因为临时不知怎么向眼前努力奋斗于未来而做作业的力绍开口。
“呃……”
还未等他说起,力绍却开了口:“同学,请问有什么事吗?”
忽然袭来的攻击让他给乱了阵脚,而他脑子现在正在想着该如何把“能做个朋友吗?”这几个字给不失大雅地说出口。
接着力绍的第二波攻击袭来,“是有事拜托我吗?”
他哽咽了下,决定毫不保留拼死收尾:“我在这儿还没有朋友,希望你能当我的第一个朋友。”他不免礼节地鞠下躬,双眼紧闭,生怕这看似温柔地男生并不温柔。
力绍拍了拍他的肩,勾起了友好的微笑。
他知道他成功了。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王力绍,别人都管我叫离骚。”
“尤小直。”他省略道。
自从Life来到上海的消息传播了后,不少的记者一直在寻找这位几乎所有年轻人都有关注的神秘舞者,也有许多大型集团想让他搞搞宣传,只是要找到联系到他的方式难度如同大海捞针。而在这兵荒马乱之际,一所位于南京路的大型百货公司贴出了一条简直是唬人的公告:Life与本百货的十周年同庆,参加本百货公司的今晚晚会。
可笑的是这百货公司把这公告当作奖状给贴在家门口。而嘲笑的正是在公告条之下的一个手牵着限量LV手提包的女生,她的周围大概有十几个穿着西装带墨镜的保镖,气质在此体现,甚至可以与大明星相提并论。瞧她的样子,估计是一个被服伺得贴贴当当的公主,她的父亲不是什么大官就是商业大亨。她的bobo短发和被宠坏的“贵”相相称起来让人看着不舒服。
夜里,在这近乎万人的欢呼声中,Life感受不到丝毫兴奋,在后台的他无奈地照着镜子。他为自己戴上的面具不再有着利处反倒变成了束搏。他只能埋怨自己,谁让他在上次的New World比赛比完之后轻易在后台脱下面具,明明四下无人,而那间百货公司却寄来了他的照片。
演出里走来走去的歌手都高兴来着,赚钱又赚名气的事谁都想干,只是闷了台下的观众。那些素未谋面的歌手唱着当红歌手的歌,多多少少会引起民愤,就算唱得再好听,也不会有多少人会欣赏。最郁闷的可要数在贵宾席上的那个bobo短发的女生了,估计再这样折磨她,她真的会叫人来砸台。
而全场期待的终于到来,四下灯光熄灭,留一束灯光照射着一个戴着面具的少年。他的舞轻快,节奏明显地跟紧他的舞步,不少人欢呼,不少人尖叫,谁知道这面具后面的是什么表情。他的舞虽然酷,只是不再自由,就像戴着钻石镶嵌的锁链,再怎么贵也只是束缚。
音乐如他所愿地停止了,这时他多么想拥抱大地和亲吻天空,“神啊,感谢你终于赦免了这少年的罪。”
他在后台赶紧收拾包裹,吸取了教训的他,虽然不会再轻易脱下面具,但这地方给他的感觉实在是差,他有不详的预感。
然而真给他猜中,几个牛高马大而又结实、穿着西装带墨镜的人打开门,感觉就像黑社会的寻仇,下步大概就是在离他五六米远的地方拿出一支黑色的64式手枪,对着他的头“砰”一声之后什么都没有了。幸好这个他猜不准,他们什么都没拿出来,若无其事般已经走到离他不足一米的地方。
“Life先生,我家小姐有请。”
“能不去吗?”
“对不起,Life先生,我们也只是奉命行事。”
他一路被那几个人用绳子绑住了手脚,扎得实实的坐在车里,然而他面具依旧戴在脸上,是因为他们并没有丝毫揭开之念。那也是的,几个大男人的,哪有心情看你那可怜相。
“哎,能不能别绑着我,我不会逃的。”
“对不起。”
“那能不能松点,我手脚里的血管都快像气球装水那样了。”
他们都没有说话。
“真的没骗你,我估计啊,我到你家小姐面前都是残疾人了。”
“你家小姐真是不简单,连个保镖都那么有职业道德。”
他们仍旧没有吐出半个字。
车子到以后他们把他揪了下车,推开门,把他递到了一间不招眼的小屋里边。
他的眼前正坐着一个穿短裙黑丝翘脚的女生,相貌还挺妖艳,只是她有股特别的气味让人嗅得不舒服,那不是香水,而是烟味。
“你们先出去。”
他们把他硬生生压在凳子上后,就走了出去。
“Life,很高兴见到你。”
“我才不希望你见到我,我可不希望我那大众脸给你这个大美女看到,不然我会失去自信的。”
她笑了笑,“你还真会拍马屁,不过你是拍不响我的。”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他把话的调子说得有点怪,令她即刻愣住。话说回来,你这样绑着我来是干吗?”
她直直地伸出了食指和中指,“很简单,两件事:一,我想看你的脸;二,我想让你参加我公司三个月后的二十周年庆祝活动。”
“又是周年庆,你能不能放过我啊!我可是很忙的。还有你要看脸的话我就觉得不太适当,毕竟我这大众脸会让您失去了您心目中的我的完美形象。”
她从小圆桌上的香烟盒里抽出了根香烟,很习惯地点燃,看着很自然。接着她深深吸了口后看着他。
“呵呵,我一向都不喜欢强迫别人,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找我的,这是我的名片。”她伸出了左手,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她从哪抽出了张名片。
他起了阵怀疑,真不知道她的那句“我一向都不喜欢强迫别人”到底是真是假,刚才的情景应该不算是强迫就好。
“如果你得让我接过你的名片就必须先松绑我的手,作为报答我会送你一句别人从来不会告诉你的话。”
她用抽烟的手打了个响指。
保镖那耳朵总像海豚般灵敏,不该听的话一点都不会听到,该听到的才会听得一清二楚。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般速度走了进来,然后松绑了他。
他恭敬地接过名片,把嘴巴靠近她的耳边,轻得几乎听不见声色地说:“我估计你去夜市能找到份不错的工作。”他伸手从她手上接过香烟,用力地把烟头压灭在烟灰盅上,“还有,我讨厌女生抽烟。”
尤小直闷骚骚地躺在床上玩手机,轻轻的敲门声忽然响起打断了他。
“小直,这么晚了还不睡,明天还要上学呢。”吴丽幸说。
“不关你事。”
“要不我明天我帮你请个假?”
他没有回她的话。
她不想再去打扰他,于是下了楼。而她的脚步声几乎听不见,或许是因为她刻意把脚步放轻,生怕吵着他。
他看着墙上红色的“滚”字,忽然间觉得有那么一点点碍眼的同时也让他忽然想起了尤国忠,已经过了几个星期,他还没回来。也好,这能让他的眼睛给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