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各种睡眠障碍而依靠药物维持睡眠者估计约占正常人群的5%。各种镇静催眠药物在改变人们睡眠质量的同时,因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尤其是在停药后个体对药物的生理性、心理性依赖,已成为应注意的一个问题。如何趋利避害,合理使用安眠药物,应当遵从下列原则:
因病施治引起失眠的因素很多,有时失眠只不过是躯体或精神疾病的继发症状之一。因此,查找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治疗才可收效。如高血压患者常常诉说失眠,一旦血压控制了,失眠也随之改善。有些精神病患者的失眠,只要用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剂治疗,随精神症状好转,失眠也就改善。因此,治疗主要是针对引发失眠的原发疾病。中医也主张“治病必求于本”。要彻底消除失眠,可不能治标不治本。
短期使用长期服药难免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故安眠药原则上只宜短期服用。短期内心理因素所致的失眠,人体本身有自我调节能力,尽可能以心理治疗或非药物疗法来干预解决。一旦采用催眠药物,药量必须是以保证有效睡眠时间,若失眠症状改善后即可停止用原来的药。一般催眠药物产生依赖,常发生在连续用药一个月以上。因此,短期用药一般不会产生依赖。对于必须服用安眠药的慢性失眠者,则可采用间隔用药法,即每周2~3天中每晚服药1次,既可保证药效不致因耐药性而降低,也可避免药物依赖等不良影响,若每周能获得二至三晚的充分睡眠,则不致“蓄积疲劳”。
交替用药长时间使用同一种安眠药,往往会降低药物功效,同时可产生药物依赖。根据药物不同的结构特点,科学合理地交替使用不同品种的药物,可以避免安眠药耐受性及药物依赖的发生。
审症用药根据不同性质的睡眠障碍选用不同的药物治疗。如对入睡困难者选用起效快、半衰期短的药物;睡眠时间短而早醒的,则选用起效慢而作用时间长的药物。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增大药物剂量。为了避免单个药物用量过大,可采用联合用药的方法,即:将两种不同化学结构的催眠药物合并使用,以提高效果,同时可防止药物耐受性及成瘾情况。
递减停药睡眠改善后,不可骤然停药。改换安眠药也需逐渐替换,不可骤停原药。尤其是对那些已经用了较长一段时间安眠药的人来说更当如此。一般是在睡眠改善后再用原药维持1~2周,然后逐步递减,此过程可在2~4周内完成。在减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睡眠波动,应坦然待之,不必顾虑。因为这是正常的心理、生理反应,随着时间推移,正常睡眠生理过程恢复,睡眠波动情况自然会消失。若因心理负担而重新服用较多药物则反而干扰生理恢复,千万不可盲目加药。
综合措施对已经出现的失眠,不可单靠药物来解决。对失眠应有正确认识,用正常心态来对待生活和工作,正确处理各种不良的社会心理应激。产生药物依赖既有用药品种、剂量、时间长短等因素,也有个体差异、易感素质,还与个人生活习惯、环境影响以及自身对失眠的认识密切相关。因此,治疗上应采取综合措施,各种疗法组合,标本兼治,同时进行必要的体育锻炼来提高身体素质,日动夜静,强化生物钟的自然节律;同时增强心理修养来改善心理素质,保持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