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7059600000005

第5章 秋

秋天来了。

窗外那排悬铃木的绿色渐渐褪去。清晨的阳光越来越稀薄,照在露台的水泥地上,没有丝毫温度。天空中飘忽着凉爽的雾气。

我又变成一个人了。

独自一人住得久了,难以忍受的东西越来越多。隔壁老太太唱京剧的歌声,窗外马路上的车流声,河边玩陀螺老人的甩鞭声,远处工地混凝土搅拌机的轰鸣声。甚至连夜晚厨房里冰箱的嗡嗡声,都让我难以忍受。仿佛整个世界的声音经过扩音器,在这个空荡荡的房子里回响。

对疼痛的忍耐力也越来越差。不是悲伤或心痛,而是单纯的肌肉酸痛。比如,抓着吊环站在地铁车厢里,提着超市购物袋走路回家,或者对着镜子扎马尾时,手腕和胳膊都酸痛得难以忍受。

经常一个人到处走。深夜,戴着帽子、围着围巾从望京走到酒仙桥,走到草场地,然后又走回来。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走在弥漫着雾霾和汽车尾气的寒冷空气中,走在再也没有柯尔的城市里。两手空空,哭泣的时候连一颗眼泪都握不住。

越来越懒散怠惰。甚至懒得跟同事打招呼,懒得跟便利店收银员说话。最后,干脆请了两个星期的假待在家里,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餐桌和茶几上的外卖餐盒越堆越多,洗碗槽里都是脏盘子。洗完澡连衣服都懒得换,就裹着浴巾坐在沙发上,看着电影昏昏欲睡,然后就真的睡着了。

半夜,在寒冷和黑暗中醒来。头发依旧是湿的,冰凉刺骨,头也疼得厉害。秋天凉凉的月光透过窗户,照在地板上,落在苍白的脚腕上。一个人窝在沙发里,感觉身体开始四分五裂。整个人仿佛分裂成一丝丝、一缕缕,变成空气,散入月光。

直到那一刻,我才感到恐慌。于是又开始出门,哪怕只是四处闲逛。

一天傍晚,我从河边回来,看见楼下停着一辆警车和一辆铲车。周围聚集了一大群人。一楼一个独居老太太死了,死了一个星期都没人发现。今天,久未露面的儿子来清理房子,才在客厅的纸箱堆下发现她。整个房子里垃圾堆积如山,最终只能拆了窗户,动用铲车来清理垃圾。

我远远站在路口,看着铲车铲起那些塑料瓶、瓦楞纸箱和旧衣服,竭尽全力控制自己才没有哭出来。

我不能这样下去。我不想这样死去。

几场秋雨过后,天气彻底变冷了。

我把裙子和衬衫塞进箱子,翻出毛衣和棉外套。薄毯子被蚕丝被取代,塑料拖鞋也换成了棉布拖鞋。

刚穿上的羊毛衫有旧衣柜、洗涤剂和灰尘的气味。袖口粗糙的羊毛纤维蹭着手腕,令人温暖又安心。漫长的夏天忽然变得模糊不清,遥远得仿佛是另一颗星球上的事,我甚至想不起夏日傍晚的天空是什么样子。季节变换这么快,我还以为自己会跟不上,没想到一回头,整个人连同那颗悲伤的心,都已经跑到时间前面去了。这就是人生吧。不管怎样,总得往前走,大概也总能走下去。

我重新开始跑步。像柯尔在的时候那样,沿着清晨的河岸往东,然后向北跨过北五环,一直跑到温榆河,又跑回来。回程的时候,在便利店买一份三明治和热咖啡,坐在河边的长椅上慢慢吃完。

薄薄的晨雾笼在河面上空,白杨树沿岸耸立,美不胜收。阳光透过日渐稀疏的悬铃木枝叶,照在我身上。细碎的光斑随着晨风轻轻摇晃。每天像这样在河边坐上一小会儿,身体就像吸收了某种能量,愉悦平静的心情足以让我过完一整天。

尽管晚上还会出去游荡,但我已经能够慢慢控制自己。不会走太远,也不会在外面游荡到深夜。觉得冷的时候就买一罐热咖啡揣在兜里,或者坐在便利店的窗边吃热气腾腾的关东煮。寒冷的深夜,喝一碗热汤后走在路上,整个人暖乎乎的,仿佛连冷冽的空气都变成了内心的热汤,而我则变成了火炉、烤箱、温暖软乎的房子。

我把柯尔留给我的那件针织衫做成了一条围巾,跟原来那条袖子做成的围巾缝在一起。灰色的针织布搭配蓝黑色格子棉布,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美感。厚厚的,软软的,围在脖子上非常暖和。

偶尔一个人去爬山。穿上冲锋衣和登山鞋,戴上防风帽,甚至还会带拐杖,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不是故意煞有介事,而是知道没有了柯尔,再没有谁可以依赖。登上山顶后,一个人静静坐着,眺望漫山遍野的红叶,和远处在雾霾中沉沉浮浮的城市。

想起柯尔的时候,依然会伤心,但那种悲伤已经没那么可怕了。不管怎样,至少他回来跟我道别了。我怀念这个夏天他给我的快乐,也珍惜那时爱他的心情。但我清醒地知道,这一生,我们再也无法像那时在海边山顶那样,彼此依偎,相互取暖。

我坐在山顶的风口,眺望远处的地平线,从心底向他诀别。

一个暮秋的傍晚,我见到了一个不想见到的人。小夕生前的恋人陆行。

前一天,他给我打电话,说想见我。我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没想到,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他却在家门口等我。不知道他跟谁打听到地址的。

之前我只见过他一次。大一刚放暑假的时候,他特意从上海过来,跟小夕一起坐火车回家乡,我们三个人在学校西门的云南餐馆匆匆吃了一顿饭。那时,我第一次知道小夕有恋人。他们是高中同学,那时刚刚成为恋人。

我打开门,冷淡地请陆行进门。暖气还没来,客厅里冷飕飕的。两人在灯光昏暗的餐桌旁默然对坐。我没给他倒水。

相比大学时,他看起来健壮结实得多,皮肤光洁,发型时髦,身上的米色风衣和白衬衫一看就很昂贵。整个人透着优雅精致的气息。显然身边有女人在精心照顾他。我完全可以想象,那女人应该精通有氧操、香水和限量包,闲来会做戚风蛋糕和低热量饼干。

“我知道你不想见我。”

他低声说,说话的时候没看我,眼睛盯着桌上的一个脏玻璃杯。

“你找我有什么事?”我直截了当地问,一心想着早点把他赶走。

这个人连小夕的葬礼都没来参加。我给他打了好几次电话,最后他居然关机了。要不是当时伤心得精疲力竭,我恐怕会追到上海,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把他劫持过来。

“你一定觉得我很混蛋……那时我整个人都崩溃了,一心只想逃避。怎么也没办法看着她下葬。”他自顾自说下去,看起来完全不打算长话短说,“是我太怯懦,什么都承受不了,没有早点发现小夕……”

“你到底有什么事?”我打断他。

他抬起头,惊讶地看着我,接着迅速转开目光。仔细看,他眉头有很深的皱纹,看来养尊处优的生活也不能让他完全没烦恼。他慢慢舔了舔嘴唇。

“你能不能帮我保管一些东西?”他说,“是小夕的几本日记,还有一些信。是她出事前寄给我的。”

“你为什么不想要?”

他再次舔了舔嘴唇,似乎难以启齿。“下个月我要结婚了,现在住的房子已经卖了,马上得搬家,我不想让别的什么人看到……”

我不禁在心里冷笑一声。也不难理解,他要开启崭新的人生了,没理由带着悲伤的回忆入住新居。

“我知道……”他缓缓点头,“你尽可以鄙视我。是我对不起小夕,这些年我很难过……”

“你该走了。”我再次打断他,推开椅子站起来。

他愕然望着我。

“我恐怕帮不了你。坦白说,你幸福不幸福,我不感兴趣。那是你的事。”

陆行讷讷地站起来,脸上露出受伤的表情。我别过头,朝门外抬了抬手。

他朝门口走去,打开门的时候,停下来回过头。

“舒逊,即便你不想要,我也绝不会抛弃那些东西。如果你还愿意考虑一下,就给我打电话。我会在北京等三天。”

小夕自杀前一个月,陆行向她提出分手。

理由是他母亲反对,以死相逼。可笑。我才不相信,他那个高高在上、看其他人就像看爬虫的贵妇母亲,会舍得为了小夕而伤自己一个指头。更别提死。那种人大概一辈子都没考虑过死,恐怕还坚信自己永远不会死。

据说她出身名门,借助自己的家族背景,让陆行父亲在湖北的官商场上左右逢源,在宜昌那个小城过着堪比诸侯的生活。我反倒好奇,陆行居然没有被她养成一个无法无天的富二代。尽管有些怯懦,有些幼稚,但他还算心地纯净。

我不难理解他为什么会被小夕吸引,同样也不难理解,他为什么最终会离开小夕。她不仅让他痛苦,恐怕更令他害怕。幸运如他,从一出生就拥有一切。金钱、地位、家庭,尤其是强势又爱他的母亲,如同一张隔绝世界的防护网,让他与这个冷酷世界的本来面目离得远远的。他从不知晓,也从未怀疑。而小夕则为他撕开了安全网的一角,让他的完美人生出现了一道裂缝。第一次,他看见了底下的深渊。怯懦的他吓得魂不守舍,立刻返回了自己熟悉的世界。

分手后,他似乎犹豫过,但小夕已经把他的所有联系方式删除了。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寝室的公共台式机上写作业,QQ上忽然跳出一条消息。是陆行发来的,问我小夕在不在身边。我把躺在上铺发呆的小夕叫下来。

小夕站在电脑旁看着,只允许我问他一句话:“你来不来北京?”陆行过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他来不了。他似乎还想说什么,聊天框也显示他正在打字。

忽然,屋里一片漆黑。电脑主机响起一阵钝重的金属声,在突如其来的寂静中慢慢消失。是小夕拉下了电闸。决绝而尖锐,丝毫不留余地。

昏暗中,我看见她背光站在窗边,脸上有什么东西微微发亮。那时,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她错失了某些极其重要的东西。可是,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

晚上,我梦见了小夕。

非常真切的梦。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过去某个真实的场景,以不可能的方式在我的梦境中回放。我梦见小夕坐在青海湖边。

在梦境中,感官异常强烈而敏锐。犹如一台高清晰摄像机,以每秒钟二十四帧的分辨率录下一切。声音,色彩,气味,都比现实更浓烈更清晰,令人震撼。

我看见小夕坐在一片发黄的草地上,眺望远处浩瀚的青海湖。她晒黑了一些,憔悴而悲伤。她一动不动,犹如一座没有生命的石雕。在梦中我清楚地知道,她已经像这样坐了几天。一连几天,太阳始终挂在同一个位置。天空碧蓝无云,毫无变化。连四周的枯草都一动不动。

猛烈的阳光从高空倾泻而下。她静静坐着,仿佛她的身体需要曝晒。许久,她抬起手腕闻了闻,接着又放到耳边听了听。似乎想知道身体里面的什么东西有没有融化了。心里的冰块,或者血液中的浮冰。然后她皱了皱眉,放下手。

等一等,再等一等。梦中的我朝她大喊,但她没有听到。梦境中的我忽然有种神明般的洞见:阳光就是解药,解药就在那阳光里。

一只白色大鸟飞向透明的天空,然后张开翅膀,顺着气流滑翔而去。阳光照在它身上,在草地上投下一个小小的影子。某一刻,那个影子落在小夕的膝盖上,静止不动。她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触摸那个影子,手指轻轻掠过它的羽毛。隔着几千公里的距离,我清晰地看见她嘴角微微的凹陷。她笑了,露出可爱的梨涡。

鸟飞走了。她站起来,朝湖水走去。

等一等。我在梦中大喊,却发不出声音。

我醒来。周围漆黑寒冷,那声叫喊似乎还在空气里回响。梦境缓缓融化,小夕伸手触摸飞鸟影子时的笑容,也渐渐淡去。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做小夕是什么样的感觉。猛烈的悲伤,以及同样猛烈的喜悦。所有的一切都过于沉重,连喜悦都是沉痛的。解药就在那阳光里。可是小夕没有再等一等。

第二天,我去陆行那里拿小夕留下的日记和信。两人在酒店一楼的咖啡馆喝了一杯咖啡,陆行要回上海,于是我送他走了一段路。

天气晴好。冬日阳光下,路旁的悬铃木枝桠白得耀眼。我们沿着铺满落叶的人行道,慢慢往前走。小夕的日记和信装在我的挎包里,沉甸甸的。陆行默默从我手里接过挎包。我本想说不用了,看他把挎包温柔抱在怀里的样子,就没说什么。让他和小夕多待一会儿吧。

“婚礼什么时候办?要不我也随份礼吧。”我笑着说。

陆行慢慢摇了摇头,望着人行道远处。“结婚而已。在我看来,就像吃饭睡觉开车上班一样,只是例行公事。跟其他一些东西没什么关系。”

说着,他抬手放在胸口,露出苦笑。“说起来真好笑,又挺无奈的。无论你曾经多么爱一个人,无论你有多么心痛,都得照常相亲恋爱结婚生子,照常吃饭睡觉开车上班。”

我不知道说什么,忽然有些愧疚。也许是我太自以为是了。一直以来,满脑子只有小夕和他对小夕的背叛,没有体会到他的痛苦。不管他是否像我以为的那么怯懦,但只要真心爱过,就会有痛苦。恐怕并不输于我。

“我不会忘记她,也再不会像爱她那样去爱一个人。我只是太累了,想卸下一些东西。这些年,我每时每刻……”陆行慢慢停下脚步,转过头,“你能理解吗?”

他轻轻抚摸着挎包,眼泪蓄满眼眶,似乎随时都会夺眶而出。

我点点头。我不想怪他了。死去的人已经死去了,活着的人还得活下去。如果留下的东西会妨碍自己爱的人,又何必呢。他只是一个软弱善良的普通人。我想起梦境中的小夕。最后的时光,坐在湖边长久咀嚼着那些猛烈的悲伤和喜悦时,小夕应该早已原谅他了吧。

“好了,就送你到这里吧。”

我说着,伸手接过挎包,背在肩上。

陆行茫然看着我,接着低下头,像在犹豫什么。过了片刻,又抬起头。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你跟小夕很像。你应该也发现了吧。”

“是啊,有时我都分不清死去的是她还是我。”我半开玩笑地说,笑起来。

我所理解的互相谅解,就是可以若无其事地拿彼此心底的创伤开玩笑。

“能不能把你的围巾送给我?我还是想留一点东西。”陆行说。

我低头看了看。今天围的是一条藏蓝色棉布围巾,不是柯尔那条围巾。我解下围巾,递给他。

他把围巾绕到脖子上,笑了笑,眼泪落下来。但他浑然不觉,依旧笑着。

“谢谢。”他说,“再见,舒逊。”

他转身离开。藏蓝色围巾被风吹起,在他身侧飞舞。他沿着满是落叶的人行道渐行渐远,消失在北京晴朗的天气里。

那天,我又梦见了小夕。

我正躺在沙发上看书,小夕开门进来。看到她,梦中的我一点也不惊讶,好像忘了她已经死了。我抬手朝她打了个招呼,又低头看书,就像在大学寝室里同住时那样。她径直走过来,拿起茶几上那两个红色玻璃杯,揣到怀里。我问她拿杯子干吗去。她没回答,只是竖起手指放在嘴唇上,朝我狡黠地笑了笑,然后打开门走了。

我睁开眼睛,发觉自己刚才看书时睡着了。茶几上,那两个玻璃杯并排放在棉布餐垫上。午后的阳光从露台的窗户照进来,映得红色玻璃杯璀璨生辉。

第二天,我把两个玻璃杯送回学校西门那家餐馆。说不出为什么,只是觉得小夕应该是想送回来。

从餐馆出来后,我沿着学校西门那条街,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走到通惠河边。

秋日午后,空气温暖无风,河边银杏树的叶子都已经变黄了。我坐在河堤上,静静等了很久,看见几只松鼠晃着大尾巴,跳进路边的灌木丛里。小夕一直没有出现。长长的卵石路上只有寂静的阳光。我想小夕已经走了。我又坐了一会儿,然后起身离开。

再见,小夕。

从河边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过街天桥上偶遇邱白。

他抱着一把木吉他坐在地上,正在唱歌。穿着白色带帽卫衣和牛仔裤,看起来像个大学生。身旁围坐着一圈年轻人,像是附近大学的学生。更远一点的地方还站着几个年轻的上班族。

看到我,邱白抬手朝我示意了一下,继续唱着。我在不远处席地而坐,听他歌唱。

他唱的歌我以前没听过,似乎是他写的新歌。周围很吵,天桥下就是繁忙的京通快速路和地铁八通线,时不时有地铁车厢疾驰而过,发出尖锐的呼啸声,整座天桥似乎都在晃动。处在这样高强度的交通噪声中,吉他声和歌声听起来断断续续的,曲调几乎辨识不清。但邱白丝毫未受影响,始终以不变的音量吟唱着,不疾不徐地拨动吉他,沉浸在自己的旋律中。看起来那么纯真,近乎高不可攀。

一曲唱完,他又接着唱另一首,目光越过天桥的栏杆,望向远处无云的天空。仿佛正孑然一身走在某个辽阔的地方,又似乎正耐心聆听什么人的喁喁低语。孤独和理解,淡泊和渴望,勇气和谦卑。所有矛盾的东西在他身上同时存在,并行无碍。

许久,他唱完了最后一首歌,又弹了一段尾声。他微笑着向众人致意,有人伸手跟他握手,有人往吉他盒里放纸钞,人群渐渐散去。我站起来,走过去。

“什么时候变成街头偶像了?”

“一直想把脸皮磨练得厚一点来着。”邱白自嘲道。

“当偶像,光是脸皮厚哪够,还得长得帅才行。感觉你马上就要红了呢。”

邱白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左手搭在吉他弦上。“其实只是想找个地方唱唱歌。”

“还可以顺便赚点钱。”我朝地上的吉他盒歪了歪下巴。

“啊,还真不少。”邱白看了一眼,露出坦率的惊喜,“那我请你吃饭吧。”

我们去了大学时经常去的一家湘菜馆,点了几个简单的菜,还要了一瓶啤酒。我问邱白怎么会在这里唱歌。邱白说他搬回学校这边住了;他们乐队解散了,他现在在一家音乐网站做编辑,过着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生活。

“工作内容很简单,就是根据各种主题创建各种清单。工资居然还很高。”邱白的语气带着惊叹和不忿,似乎忘了自己的立场。

“听起来可一点都不简单。得了解很多东西吧,歌手、流派、风格之类的。倒像是专门为你量身打造的工作。”

邱白看着我,神情略带苦涩。“谢谢。我知道,你是想安慰我。其实我自己也没想清楚,只是想着姑且先去做做看。既然原来的路没了,总得另找一条。”

“能这么想挺好的。偶尔向现实稍微屈服一下,说不定能让现实也向你屈服一下。慢慢地,也许有一天双方能握手言和呢。”

“好像是这么回事。”邱白慢慢点了点头,“而且,有时间写歌,还能找到一个地方唱歌。我挺满足的。”

“最重要的是,还能赚钱请我吃饭。”我笑着说,“下次记得叫上我。我给你打杂吆喝,你请我吃饭喝酒。”

“好呀。”

第二个周末,邱白真的打来电话,说要去呼家楼地铁站那边唱歌,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比邱白还早了十分钟。

从那以后,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跟他一起去。对唱歌这件事,邱白完全没计划。去哪儿、唱多久、唱什么,全凭兴致。有时一唱唱三四个小时,一直唱到天黑;有时唱一个小时换三个地方;有时干脆不唱,两人坐在天桥上晒太阳,看路人。一开始,坐在邱白身边为他伴奏时,我还有些羞怯,不敢看围观的人。时间久了,就慢慢适应了,甚至能做到对周围的人视而不见。

不过,我始终无法像邱白那样淡然,即便外表看起来跟他没什么两样,我心里也清楚地知道我们之间的区别。我始终在乎听众,而他只是在唱,甚至不在乎有没有人在听。如果把在街头唱歌比喻为钓鱼,我最喜欢的是捕获的过程,以及离开时把鱼都放回水里的洒脱感;而邱白喜欢的则是在水边坐着,看着河面闪烁的波光,什么也不去想。他只是坐在那里。

我喜欢每次刚刚放下吉他,在天桥坐下时的清爽感觉。那种一切刚刚开始,存在无限可能的感觉。喜欢看着邱白拿出吉他,调音,拨弦。一整套动作仿佛某种仪式,庄严而又自在,仿佛在磨炼某种内在的东西。

相比以前,他对待音乐的态度似乎略有改变。更随意,更温和,完全没有艺术家那种清高劲。有时弹着弹着会忽然变调,然后开始在不同乐曲间跳跃切换,完全随心所欲。随意中又似乎有着严苛无比的原则,一种只存在于他内心的原则。

一次,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说他唱的歌不好听,奶声奶声地问他会不会唱《春天在哪里》。邱白快乐地说“会啊”,然后即兴改编,弹唱了一首民谣版《春天在哪里》。作为奖赏,小女孩送给他一根棒棒糖。他惊喜地接过棒棒糖,神情居然有些拘谨,仿佛手里拿着的是格莱美奖杯。

对他来说,音乐似乎不是艺术,而只是日常生活的一小部分。一件美好而有趣的事,同时又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就像吃一根棒棒糖,跟有趣的人闲聊,骑自行车兜风,或者坐在温暖的草坪上发呆。只是为了快乐,为了与人相伴,为了某种实实在在的东西。越随意,越纯粹。

也许在别人眼里,邱白的音乐生涯是彻头彻尾的失败。但在我眼里,他的失败足以使所有与成功有关的东西,都显得乏味而愚蠢。

闲来没事的时候,邱白就教我弹吉他。我小时候跟母亲学过一点,上大学时受邱白影响也选修过吉他课,上手还挺快。深夜,天桥上空无一人的时候,我就跟邱白一起弹唱。

“不得了。感觉你要跟我抢饭碗了。”有一次,邱白停下来,为我鼓掌。

“不如我们组个组合!”我忽然想到。

“什么组合?”

“天桥二人组,通惠河双剑客,呃,白逊双宝也不错。或者干脆叫白唱乐队,唱了也白唱,不唱白不唱……”

我喋喋不休,胡说八道。邱白抱着吉他傻笑。

偶尔早早收工之后,我会跟邱白回家去。他在一个离通惠河不远的小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房子,有一个崭新漂亮得让我嫉妒的厨房。邱白总是临时在河堤旁的小摊买点蔬菜和鱼,至于做法,完全随心所欲、毫无章法。不可思议的是,味道居然很不错,每次我们俩都吃得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吃了饭,他送我去坐地铁。两人沿着河堤慢慢走过去,在地铁站入口分手。每次邱白都会在那里站一会儿,看着我走上通往检票口的坡道。

有时,天还早,我说自己又不是小孩,让他别送了。他就说自己要去超市,或者去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顺路陪我遛遛。

“你当是遛狗呀。”我说。

“那也是你遛我这只大狗。”

邱白说着,咧嘴笑起来。笑容清澈透明,就像北京这个秋天的阳光。我看着他,忽然明白自己为什么能这样和他相处。他看我的目光纯净如水,看不见一丝情欲的阴影。

我还以为我们的关系会一直这样平淡地走下去。

一个周末下午,我们在四惠的天桥上唱歌时,忽然下起了雨。两人匆忙收拾好东西,跑到避雨的地方,已经淋得湿透。于是打了辆出租车去邱白家。

换下湿透的衣服后,两人各自靠在沙发上,喝着热乎乎的茶,一边听CD。邱白生活极其简朴,家里也没什么像样的电器,却有一套昂贵的B&O音响。

低沉从容的男声缓缓从音箱流淌出来,弥漫在狭小的客厅里。音质好极了。是邱白最喜欢的REDHOUSEPAINTERS乐队的回顾专辑,上下两张,足有两个半小时。邱白听了一会儿就手痒痒,拿出吉他,轻轻拨弦伴奏。

我穿着他借我的卫衣,坐在沙发一头,听着这场特殊的合奏。窗外,雨越下越大,隔着玻璃却听不见一点雨声。只有音乐声。邱白靠着沙发坐在地板上,看起来那么陶醉,好像已经完全忘了我的存在。

许久,CD播完,他又重播一遍。这一次,他没有再弹吉他,只是静静听着。直到跟他说话没听到回应,我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坐在那么硬的地板上,也能睡着。真是服了。我给他盖了条毯子,由他睡去。

天渐渐黑了,雨势却一点没有减弱的样子。窗玻璃湿漉漉的,映出客厅一角落地灯的灯光。我闻着卫衣领口淡淡的洗涤剂气味,寻思着是不是应该早点回家,靠着沙发的身体却懒得动弹。一个念头突如其来。

——像这样和他待在这里,一直待在这里,也不错。

可能是太突然了,连自己也吓了一跳。我究竟这样想了多久,而不自知?

这时,沙发上的手机忽然响起来。是邱白的手机,铃声很响。我赶紧探身抓起手机,按了一下拒接。铃声停了。我看一眼邱白,他还在睡,看起来没被吵醒。

手机屏幕还亮着。一看,居然在通话中。可能是刚才手忙脚乱,按错了。上面显示着一个未存储的陌生手机号。于是我把手机放到耳边,礼貌地说了声“你好”。

没有回应。我看了看手机,发现通话并没有中断。我“喂”了一声,又说了声“你好”。还是没有回应,电话那头寂静无声。但不是线路出错时那种绝对的寂静。显然,电话那头有人,只是不说话。我正纳闷,耳边嘟嘟响了两声,电话挂断了。

可能是对方发现打错了吧。我握着手机,给自己找了一个最容易接受的解释。但直觉告诉我,恐怕不是这样。打错电话的人不会不出声。算了,说不定是那种专门打电话骚扰陌生人的变态。

这样一想,我立刻就被说服了,没再放在心上。晚上邱白醒来的时候,也没告诉他。

半夜,我听见有人敲门。

我迷迷糊糊地直起身,侧耳细听。外面还在下雨,风也很大,雨滴簌簌敲打着窗玻璃。可能是风雨声太响,敲门声听起来很含糊,断断续续的。但确实有人在敲门。我不情愿地爬起来,穿过昏暗的客厅,凑到猫眼上。

居然是林致。

门刚打开,她就一歪脑袋,整个人向前栽倒。我赶紧扶住她,好不容易才把她弄到沙发上。她昏昏沉沉的,浑身里里外外都湿透了,羊毛大衣像湿毯子一样裹在身上。我给她脱了衣服,裹了条干净的浴巾,又拿了条毛巾给她擦头发。

“怎么了?下雨天,大半夜的,你干吗呢?”我用毛巾搓着她湿透的卷发,一边连连问她。

她没说话,闭着眼睛一直在哆嗦。脸色苍白,妆容尽毁。自从她搬走后,我们已经差不多半年没见过了。

“说话呀。喂!”我拍了她一下。

她微微睁开眼睛,看着我,忽然放声大哭。接着,像个孩子似的,朝我伸出双手,脆弱得令人心疼。我把她搂到怀里,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心里大致猜到发生了什么事。

“他居然把我赶出来,说我歇斯底里不可理喻……”

林致哽咽着说,接着又放声大哭。双手紧紧抱着我,勒得我透不过气来。

“这么过分?简直令人发指!”我做出义愤填膺的样子,“那你还哭个头,赶紧找人揍他呀。我陪你去。”

她忽然推开我,晕染着睫毛膏的大眼睛瞧着我。即便伤心成这样,她还是一下听出了我在装腔作势。

“你怎么这样!我都这样了,你就不能好好安慰我?铁石心肠!”

“早就跟你说了,那人一看就有问题。”

林致嘴唇一撇,抱起胳膊又哭起来。我忽然有些后悔,于是问她怎么回事。她一边哭,一边说起来。我认真地听着,时不时愤慨地讨伐一下那个人,安慰一下她,同时时刻注意自己的立场,就像过去听林致抱怨同事时那样。

事情大致都在意料之中。无非黄烨同时跟很多女人交往,被林致发现了。林致要他跟那些女人断了关系,他敷衍着答应,照样我行我素,被她弄得烦了,还常常躲着她。林致一气之下,把他家翻个底朝天,结果翻出一堆女人的裸照和内衣。黄烨似乎有留女人内衣当纪念品的特殊癖好。林致气势汹汹地打电话叫他回去,没想到反倒被他骂作疯女人,赶了出来。

“原来以前看到他在朋友圈里向我示爱,都是只有我一个人可见。”林致一边说,一边抽噎着,“他居然在微信里专门给我分了组,叫G05。”

“太厉害了!我怎么没想到。以后可以用这招应付老板,发发加班感言之类的。”

一不留神,我又忘了自己的立场。见林致抬起红肿的泪眼看着我,赶紧转移话题,问:“可为什么是G05?”

“Girlfriend5号。他一共有七个女朋友。还不算正在暧昧阶段的。”

“他也不嫌累!这么多女人,平常不会喊错名字吗?”

林致看着我,眨了一下眼睛,又哇地哭起来。我赶紧抱抱她,轻声安慰着,一边在心里痛骂自己。林致靠着我哭了很久才平静下来。

“其实,我早该醒悟了。”她松开我,靠到沙发上,慢慢说道,“这段时间他很少让我去他家,周末约会也是去公司附近的酒店。从酒店出来,他也很少送我回家,总说自己有事,让我打车回家。每次一个人从酒店门口的停车场走出来,我都想哭,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干完活的妓女……”

“住口!”我忍不住喝止她,“别自己作践自己。”

林致挑动嘴角,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她仰头望着天花板一角,神情呆滞,沉默许久才再次开口。

“有一次,我走到外面的路上,忽然听到他在后面叫我。我以为他后悔了,转过身,差点感动得哭了。他走过来,朝我伸出手,我以为他要抱我,没想到他却把手伸到我的脖子里,扯出一条紫色的领带来。原来他出门的时候随手把领带搭在我身上,忘了拿了。他是来拿领带的。”

林致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用手捂着嘴。她没有再哭,但那样子比刚才大哭的时候更吓人。

“他就那样扯过领带……”她说着,心有余悸地摸摸脖子,“那感觉,就像用刀割开我的脖子,我永远忘不了……”

我收拾了林致原来那个房间,铺上干净的被褥。然后像哄孩子睡觉一样,哄着林致换上睡衣,安顿她上床睡觉。躺在床上,她还像个怨妇似的念念叨叨个没完,被我骂了几次才终于闭上嘴巴和眼睛睡觉。

早上,我还没起来,就听到林致在哭喊。我光脚跑过去,只见她披头散发地坐在地板中央,手里拿着一个酒瓶。是柯尔留下的葡萄酒,被我塞在最上面的橱柜里。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偷偷爬起来找酒喝,居然还让她找到了。

我赶紧夺过来。酒瓶差不多空了。林致就地躺下来,软绵绵地摊开四肢,看起来已经彻底喝醉了。我伸手扶她,摸到她身上又热又潮。一摸额头,滚烫。可能是昨晚淋雨着凉了。

“不好意思,喝光了你的葡萄酒。我会赔你的,高价赔给你。”她迷迷糊糊地说,“可你不能自己跟我要。”

“说什么呀。你醉了。”

我扶着她站起来,把她弄到床上。她翻过身仰面躺着,一边笑,一边摆手。

“我没醉。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想要邱白对不对?那可不行……”

我一下愣住了。

仿佛有什么东西从水底冒出来,露出了真面目。我忽然想到,昨天下午那个电话肯定是她打的。她这么伤心欲绝,恐怕不是为了那个黄烨,而是为了邱白。

“那可不行。就算你是我的朋友也不行。”她闭着眼睛,还在念叨着,“邱白是我的,他爱我。这七年他一直爱着我。他对我很好很好,再也没有像他那么好的人。邱白,我好想你,你能不能原谅我……”

她大哭起来,抓着我的手使劲晃着,一边喃喃说着:“你帮我把邱白找来好不好?我真的好想他……”

我甩掉她的手。要不是看她正在发烧,真想打她一个耳光。

“怎么了?这么急找我什么事?”

门刚打开,邱白急切地问道,一边推门进来。从我打电话给他,还不到半小时,不知道他是怎么从双桥赶到望京的。

开口解释比我想象的困难。我忽然有些后悔没有一开始就告诉他。但我心里清楚,如果说实话,他很可能不会来。他很善良,但并不意味着他没有原则。

这时,林致又哭喊起来。

喊了一上午,她的声音已经嘶哑了,还在呜呜咽咽地哭着,听着让人心疼。邱白眯了眯眼睛,转头看着我。他听出来了。

“她一直哭着要见你……昨天半夜来敲门的,淋了雨,整个人湿漉漉的,早上还发烧了。她跟那个人分手了……”

邱白没听我说完,穿过客厅走过去。门在他身后关上了。林致的哭声戛然而止,接着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我忽然有些窘迫,打开客厅的电视,使劲按遥控器调高音量,直到听不见他们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邱白开门走出来。我关了电视,站起来。他看都没看我,径直往门口走去,打开门。

“邱白。”

听见我叫他,他握着门把转过头,神情冷淡。卧室里面隐隐传来林致的呜咽声。我转头望向那边。

“她没事。”邱白像在回答我没问出口的问题,声音和神情一样冷淡,“她想知道的,我都回答她了。”说着关上门,走了。

我握着遥控器站着,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打开门追了出去。电梯已经到了一楼。我来不及等电梯,就跑消防楼梯下去。

一直跑到小区外面,才看见邱白。他低着头,踩着满地潮湿的落叶,走得飞快。

“邱白。”

我喊了一声。他像是没听到,丝毫没有停顿。我又喊了一声,追上去拦住他。

“你怎么了?”

“没什么。”

他瞧着我,那眼神仿佛我是掉在地上的一支铅笔。恐怕连铅笔都算不上,只是一枚回形针。

“对不起……”我嗫嚅着说,“她一直哭,哭得嗓子都哑了,我实在看不下去……”

“你真的是为了她吗?”邱白打断我,慢慢眯起眼睛,“还是为了你自己?”

我一愣。再想说“不是”的时候,发觉自己早已错过了否定的最佳时机。

“舒逊,我真的累了。”

邱白摇摇头,疲倦地笑了笑。“每天提醒自己别做这个,别做那个,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怕自己失控,怕让你为难,怕把你吓跑。我也说服了自己,只要你喜欢,只要你不躲开我,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可是我不能容忍——”

说着,他抬眼直视我。“我不能容忍你再像那时一样,用这种方式来拒绝我。好像要我签什么条约。我不签。那种朋友我也不想要。”

说完,他转身就走。依旧走得飞快,头也不回,很快转过路口消失了。

我一直站在那里,望着他消失的地方。有风吹过,头顶的悬铃木树枝摇晃起来,飘下几片枯叶。一滴昨晚的雨落下来,啪地打在我的额头,凉凉的。秋天过去了。我和邱白短暂的平淡时光也过去了。

天气预报说,过几天就要下雪了。

下雪前一天,我做了一场梦。

我站在一座海边的院子前。篱笆,碎石小路,低矮的屋檐,爬满爬山虎的墙壁和屋顶。海风吹过,屋檐下的玻璃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许久,我才认出这是我的家。

我推开门。依旧是那间狭长昏暗的房子,尽头是一扇敞开的窗户。隐隐可以望见闪着波光的灰色大海。房子里空荡荡的,桌子椅子都不见了。灶台上也没有锅碗瓢盆,落着厚厚一层灰。炉灶前残留着木头和干草燃烧后的灰烬。像以前一样,空气里有一股湿木头燃烧的气味。

我想起,从母亲离开那天起,这房子就一直是这个样子。

我踏上楼梯,走上二楼。夕阳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落下,海上升起一轮皎洁的圆月。我站在楼梯口的窗前,眺望山下的海湾。月光照在海面上,像一条银光闪闪的小路,通往海平面尽头。

沿着海岸线,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灯火。远处还有一条明亮的公路。那是我熟悉的日常世界。此刻,看起来却那么遥远,虚无缥缈。

我再也回不去了。月光下,我有一种奇异的清醒。

我穿过短短的走廊,推开门。房间里也空荡荡的,只有窗边那张竹制凉床还在那里。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在地板上映出窗框的形状。开裂的窗玻璃上贴着几条胶带。我走进去,脚步声在房间里回荡。扬起的灰尘在月光中飞舞,又静静落在地板上。

刚刚我没发现,可能是逆光的缘故。现在才看到那把吉他。横放在窗台下的阴影里,面板上的琴码微微反光。是母亲的吉他。

我拿起吉他。云杉木面板摸起来凉凉的,浸透了月光。手指拨过琴弦,清亮的声音响起又消失。

吉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应该跟母亲一起去了里约的。去机场送她那天,我亲眼看到她从安检口传送带上拿起吉他盒,背到肩上。

指尖一阵细微的疼痛,似乎被琴弦划伤了。我缩回手指,忽然明白了什么。

月光如潮水般,从窗外涌进来,转瞬间浸满整个房间。我看见自己的手融化了,吉他也融化了,全都溶进了凉凉的月光里。

只剩下月光。

早上刷牙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电话。

一个说话字正腔圆犹如外交官的男子,问我是不是江亦云女士的女儿舒逊,然后用礼貌庄重的语气请我先冷静一下。就像诈骗电话。

但没有骗子能表演得那么逼真,又那么假。

她躺在房间中央的白色台子上,脸上还挂着一丝笑意。

得意的笑容。就像她跟我吵架占上风时的样子。

四周寒冷刺骨,头顶的冷气出风口嘶嘶响着。我站在她旁边,感觉到裸露的胳膊一阵刺痛。我没想过这个热带国家还有这么冷的地方。

“厉害呢你。胸口被扎一刀,还能拿玻璃球砸人。”我说,“应该给你颁个英勇无畏奖。”

没有回应。她没有像以前那样,立刻不甘示弱地反击。我的声音在瓷砖墙壁和地板之间回弹了几次,消失了。她静静躺着。

领事馆那位娃娃脸女翻译官走过来,低声提醒我时间差不多了,还要去警局和司法处办手续,然后去火葬场。我点点头。

戴着绿色口罩的法医走过来,拉起白布,盖住她的脸。她的双脚从白布下露出来。左脚的袜子滑下去了,露出脚踝。

我走过去,帮她把袜子穿好。手指触碰到脚踝的皮肤,触感如同大理石。我把手放在她的脚背上。隔着黄绿相间的棉袜,依然能感觉到皮肤的冰冷。我站了一会儿,转身走出去。

躺在那里的那个人不是我母亲。不可能是。

她住的地方乱糟糟的,东西很多。沙发和窗帘的花色一看就是她喜欢的,应该是她自己买的。音响、榨汁机和面包机也是新的。这个家伙到哪儿都喜欢乱买东西。好像以为只要买一大堆没用的东西,就能有个家似的。

陪同前来的那个小个子里约警察说,她是一个月前刚搬到这里的,生前在一家海滨酒吧唱歌。

从她还有闲钱买音响来看,那个葡萄牙画家应该没有把她的钱都骗光了。估计他也发现自己遇到对手了,所以才早早见好就收吧。那可不,她可是江亦云。想骗她的钱,没那么容易。

更别提想抢她的钱。哪怕胸口被扎一刀,她也会手握玻璃球,追出十几米,然后准确无误地砸中对方的脑袋。据说,临死前,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碰到我,算你倒霉。”

她不能忍受平淡。就连死,她也要死得比别人浓墨重彩。

“要不要帮你收拾一下?”女翻译官问我。

我摇摇头,四处看了看,在卧室的沙发上找到了那把吉他。又在衣柜顶上找到了吉他盒。我把吉他放进去,背到肩上,环顾了一下卧室,走出去。

“其他东西帮我扔了吧。”我说。

手续都办完了,我想立刻离开里约。当天没有直航的航班,我决定先飞往旧金山,从那里转机回北京。总之非离开不可。女翻译官见我坚持就没说什么,开车送我去机场。

窗外掠过这座色彩浓烈的陌生城市。明晃晃的阳光,随处可见的涂鸦,衣着鲜艳的路人,在街头踢足球的孩子。这个热闹的城市似乎缺少某种东西。

直到飞机升入晴朗无云的天空,在大西洋上空掉头向北,我才明白下面那座城市缺少什么。那是能让人在一个地方长久居留的温柔感。江亦云那样的人,绝不会把自己扔在这个地方。

这一定是个恶作剧。此刻,她应该正在什么地方漂泊流浪,抱着吉他在街头唱歌。我抱着骨灰盒,坚定地想。

同类推荐
  • 香炉脚:一座村庄的腊月简史

    香炉脚:一座村庄的腊月简史

    乡里乡情的故事,传递出浓浓的乡村气息,那是属于每个农村共有的,又各自独特的气息,在城市化的车水马龙中是那样令人回味。《香炉脚:一座村庄的腊月简史》将目光着眼于三家村,讲诉了在腊月期间这个村子发生的各种乱象怪事:如城里来的帅开文与离婚未离家的管月翠那种种夺人眼球的绯闻,由此引发的与前夫陆尚能之间一触即发的战火;如进城打工的孔媛媛今非昔比的摇身一变,相濡以沫的恋人陆尚智却莫名其妙地忽然沦陷成了省城公安的抓捕对象、监控目标;如陈家岗坟场一只白色黄鼠狼于银装素裹的雪野立上了坟尖叩拜四方的耸人消息……由此小说描写了村里形形色色的村民,用各自的故事勾勒出现代村庄生活的一幅世相图。
  • 芥末爱神侦探X

    芥末爱神侦探X

    花音伶月,宛如漫画般的名字,让人堕入唯美的幻想。白马王子、黑马王子、吸血鬼伯爵、超级无敌帅气的勇士……不管什么,总之是帅哥,精灵天使通通都进来这个童话世界吧!当大家对这个名字抱有红心的幻想时,它正式建成了。它,是一所古怪的高校。
  • 心理大师

    心理大师

    《心理大师》可以理解成为一本小说版的心理学百科书。读者能够在阅读沈非与邱凌紧张刺激的对抗情节中,学习到大量的心理学专业知识。
  • 寻婚纪

    寻婚纪

    婚姻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面对婚姻,男人女人们各有不同:女人渴望追逐,男人惧怕逃避,女人腹黑反抗,男人困惑纠结。他们要讲一个让人疼痛的故事,关于恋爱、结婚、离婚、复婚。你可以忽略这个城市,但你无法忽视这群人。因为,你,就在其中。28岁的江燕妮,妩媚性感,狂野小姿,很会赚钱。28岁的卓悠,看外表,温婉娴淑;读灵魂,暮色苍茫。女人不够狠,只因受伤不够深,在屡屡受挫后她们将各自上演怎样一场绝地反击?被背叛、被欺骗、被离婚、被抛弃、被挟持、被恐吓,迷惑、纠结、承受、逃避、抗争、疲于奔命,这一切的根儿又在哪里?
  • 影视场

    影视场

    《影视场》的故事从年轻女演员朱青加盟古都影视公司开始,通过女明星命运的浮沉与兴衰沉,演绎也形形色色的人物。作品深入大胆地刻画了官场、情场、人性以及文化人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背影下展现出的不同心态。《影视场》的情节折跌宕。心理刻画传神,是浓缩人生体验和思考的一部力作。
热门推荐
  • 幻想大陆之星球坠落

    幻想大陆之星球坠落

    写了月语对个个世界的不同看法,从而超脱于个个世界。男主是一个从小就受人管制,到改变世界的观念。人各有命,上天注定。有人生而为王,有人落草为寇,脚下的路如果不是你自己选择,那么走到哪儿,终点在哪都不一定!
  • 狼孩相公

    狼孩相公

    那个男人,只因由狼群养大,便要被村民们视为不祥之物而乱石打死。看着祭台上他缩成一团、动也不动的身影,初至异世的曼珠,居然头脑发热,挺身挡在了众人的面前。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以文炼武

    以文炼武

    “创造一门武功,需是以为身经百战的宗师,演练千百遍才能得来的。寻常人家,动动嘴皮子肯定创造不出武功来。”付哀鸿撇撇嘴,默默召唤出系统。“师傅,我看到这文章心有所感,创造出来一门武功,还请师傅指教!”“???”以文炼武,不用动手,读读文章,就能开山立派创造天阶武功。用过的宿主都说好!
  • 星际言灵师

    星际言灵师

    一个神秘的耳钉。一场灵魂的穿越。一段星际的旅程。冥绯是否能找到魔法师的最终奥义?是否能颠覆从古至今的格局?获得无上传承的她,最终将会站在万物的顶点。且看女主魔法风云。
  • 猪猪男友要抱抱

    猪猪男友要抱抱

    那天在公园遇见的男生,开学就分到一个班了……
  • 一顾清辰

    一顾清辰

    苏清橙见到顾墨辰的第一眼,脑海里只余十个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而苏清橙喜欢了多年的清冷低调的男神大人,其实早就因为几行字对她上了心,于是便有了后面的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那一日,阳光正好,不过匆匆一瞥,便从此入了各自的心-魔。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有人为声音着迷,有人却为一手娟秀字迹上心。这不过是一个女神想追男神,却其实早就不知不觉入了男神圈套,一步步走向男神怀里的小故事。
  • 若能成仙..more

    若能成仙..more

    [沂羽谷创社团出品][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模仿]一个世界两个时代几方宗门,混在了这一个时期。一方为道一方为义。到底是这个世界错了,还是这个世界的人错了。若能成仙,必将......
  • 清宫绝恋之情残雪夜

    清宫绝恋之情残雪夜

    入宫一年还余、争尽后宫万千宠爱、此生如花、注定唯能在此绽放、些许不甘、些许不安、隐没风中、不着痕迹暮色未尽、才是黄昏残阳余空恋恋不舍怕是不愿就此没落、轻轻甩甩头、半缕青丝随动素手抬、理之绾儿张口欲言却复垂首又是沉默秋风扫落红不断忆及幼时、红叶风扫即落却总落不尽如今树影稀疏了添一份凄凉。
  • 傲雪凌尘剑无霜

    傲雪凌尘剑无霜

    仙人,仙人就能主宰别人的命运?她本一身傲骨,却被仙人凌辱至死。他本遗世独立,却被仙人盗入凡间。她将死之时,他救了她。从此时光倒回二十年前,她重生了,意外的变成了男儿身,当她一步步揭开当年真相,却察觉到了他的存在,原来他,就是她……(自己保护自己可还行,自己跟自己秀恩爱可还行,爽就完事了,正常向,不用避雷)
  • 皇妃逃逃甩手逆袭

    皇妃逃逃甩手逆袭

    极尽风流的八域皇上唐轩域他爱情不专、招了太多皇妃进宫。皇妃逃逃先是受尽百般萌宠、后遭虐过度、终于忍无可忍的皇妃逃逃愤而离宫出走、转而甩手逆袭。严谨的构思、三维描述、作者皇妃逃逃竭尽才力为你呈现另类皇妃的高贵形象、呵呵、她的性格秘不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