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这个“胥”,她之前的猜测都是错的,方文絮想着,细葱般的手指翻过书页,逐字逐句地读了起来。文言的书,对她来说,生涩了些,但也勉强可读,只是不甚解其中意,她心中萌生出一种期待,或许她可以拿自己的问题去找宋胥。但她立刻掐灭了这种期待,她和宋胥并没有熟悉到这种程度,只是几面之缘罢了。
做人要如莲花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莲政说》的作者如是说。方文絮觉得这像宋胥,即便他没有良好的家世,没有能够保他生活无忧的父辈,但他仍然能够孜孜就学,力求上进,不然,怎么在那样早的时辰,他就在竹林旁温书了呢?莲花就算生于埋在地下的藕段,但它总是要击破障壁,傲然立于水面的,它不会永远平凡,总有一日是要凌然人间的。方文絮捏着书页,恍然觉得自己越想越远了,手中甚至沁出点汗,濡湿了书页。唐昭寇停下弹奏,回头对她说:“文絮姐姐,你快说与我听听,这书有什么好看的,你竟看得这么入迷?”
“也没什么,就是有几处读不懂,多想了些罢了。”方文絮拿这话回她,唐昭寇本就是无心之问,也就不多追究。她已经开始想着今日饭桌上有什么菜了,可等到郑叔送来时,她难免还是有些失望——只有青绿的菜和鱼,稍微鲜亮点的颜色就是汤里的枸杞了,量也只有一人份。
“文絮姐姐,你看看,定是父亲交代郑叔要罚我,这都是什么菜啊,我去你那儿蹭点肉可好?”她拉着方文絮的手,撅着嘴,可怜兮兮的模样像是含着新露的小水仙,仿佛下一秒就能从眼中挤出几滴泪来。方文絮安抚似地拍拍她的手,“也不是不行,只是我每月总有几天吃素斋,今日的菜怕是比你的更寡淡。”
唐昭寇只得偃旗息鼓,闷闷地吃着饭,尽管是上好的珍珠米,此刻到了她嘴中,也缺了几分味道,香得虚头虚尾,反而让她嘴淡得发慌,只吃了平时一般的饭量就搁下了筷子,准备午睡,在周公那儿寻她的肉去。
万家经营的布庄在涫城也算是有些规模,万辅作为家里的小儿子,也是娇生惯养地长大,受不得挫,在宋胥这儿接连磕了些跟头之后有些恼羞成怒,放课后竟不顾唐舍元才走,就去堵宋胥,“宋胥,唐家小姐给了你什么,不如说出来大家分享分享?”宋胥驻步,看了万辅一眼,颇有些讥诮地开口,“与你何干?万少爷这么有闲心探听别人的事情,不如也将自己家里的事情拿出来分享分享?”万家妻妾之间的糟心事在涫城是出了名的,岘山村有大舌头的村妇给万家做过工,故而宋胥也有听闻些许,此时拿来驳万辅,倒是正好。
万辅当时涨红了脸,抡起拳头要往宋胥面上招呼,但宋胥毕竟长他几岁,在家里也帮着做农活,力气自然不是这个小少爷能比的,迅疾出手,钳住他的手腕,将手臂一带,往万辅背后一折,搡得他一个踉跄,就面无表情地走出了屋子。他俩身后还未离开的学生面面相觑。万辅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回家就砸了个青花杯子,家里的佣人见状也噤声垂头立在一旁候着,不敢上前收拾,怕惹了这正上头的小祖宗的怒火。
“我的小祖宗哟,做什么这么生气,伤了自己的身体可不好。”一个美艳成熟却看上去年龄不足以当万辅的母亲的女人向他走了过去,揽着他的肩,胸脯贴得很近,几乎是挨着他的身体,女人馨香的气息直扑万辅的鼻端,“和妈妈说说,这是怎么了。”万辅瞥见女人,就泄了气,只觉得自己居然敌不过一个宋胥,丢人得紧,添油加醋地将这两日的事情与女人说了个遍。
“左右不过是个村里出来的泥腿子,你与他计较,也不觉得掉价。”女人抚了抚自己那根乌黑油亮的大辫子,吐气如兰,热息呵在万辅的耳廓上,“他能有什么能耐,不就是仗着唐家小姐青睐,你拿下了唐家小姐,还愁他不服软?而且你那些个嫂子,家世也没有比唐家小姐更好了的罢?要钱财有钱财,要地位有地位,听说长得也俏……”
兰杏是万家老爷娶进门的第四任正房,才大了万辅不过十岁。第一任去的早,留下一双儿女,都已成家立业,手里牢牢地控着万家的产业。第二任不讨万老爷喜欢,被休弃,在乡下待着,连带着两个儿子都受了冷落。第三任倒是个得万老爷宠爱的标致美人,可惜红颜薄命,性子刚烈,见不惯万老爷一房娶一房的姨太,在万辅六岁那年丢下他,含恨上吊。再后来就是兰杏,她知道万老爷疼万辅跟疼眼珠子似的,对万辅也好,万辅虽然不肯松口叫一声“妈”,但对她比对万老爷还要好上些许,这不,听兰杏给他出了个主意,当下就活络了心思,不过他还有别的考量,那些小女孩子家家娇里娇气的,他实在是提不起喜欢劲儿。
第二日中午的时候,只要不是个蠢笨的,都看出了万辅的心思——他买了聚德堂的烧鸭,人人都有份,独独少了一个宋胥。唐昭寇来到后屋时,就瞥见宋胥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神情平静地咀嚼着他那一份饭食,而其他学生都将万辅围着,即便其中不少学生家境不错,但万辅也算是佼佼者,学生们又怕自己不合群,故而他们还是众星拱月般聚拢在万辅身边分食烧鸭。他们的热热闹闹更衬得宋胥身旁寂寥。
唐昭寇本是打算来找郑叔要点吃的,毕竟同昨日一样,面对清汤寡水的菜色,她也没能下咽饭食,这时就好奇地凑到宋胥身旁,问他道:“你怎么不去同他们一块吃?聚德堂的烧鸭味道还是很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