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迪什在餐厅里停下来,为的是挪动一枝黄玫瑰。黄色、白色、康乃馨红色——他在摆放这些鲜花。他爱花,喜欢插花,也喜欢摆弄夹在花枝中的很别致的剑形或心形绿叶。真是怪事,他竟会喜爱鲜花,他可是一向喜欢赌博和酗酒的。他把那枝黄玫瑰放到恰当的位置。现在一切都准备好了——银色和白色,叉子和纸巾,中间是一大盆洒过水的色彩斑斓的鲜花。就这样,他最后看了一眼鲜花便离开了餐厅。
窗户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两幅肖像画。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从未见过面,那位高个子贵妇人和那位手拉缰绳牵着马的男人。贵妇画像是奥利弗买来的,因为他喜欢那张画;那个男人是一位祖先。他很有声望。他手里握着缰绳。他曾经对画家说:
“先生,如果你想画我的形象,那就画吧,趁树上有叶子的时候画。”那时树上还有叶子。他还说:“不能把科林和伯斯特都画上吗?”科林是他的名贵猎犬。可是画面上只有画伯斯特的空间。他似乎在对大家而不是对画家说:实在太遗憾了,不能把科林画上;他曾希望把科林埋在他的脚边,葬在同一个坟墓里,那是一七五〇年左右的事;可是那个讨厌的不知叫什么名字的牧师不允许那样埋。
那位祖先是个健谈的人。但那位贵妇人则美丽如画。她穿着黄色长衫,斜倚着廊柱,手里拿着一支银箭,头上饰有羽毛,引得人们的目光上下打量,看了曲线又看直线,透过一片片青葱和深浅不一的银色、灰褐色和玫瑰色进入寂静之中。屋子里空无一人。
空旷,空旷,空旷;寂静,寂静,寂静。这间屋子是个贝壳,歌颂着有时间记载之前的往昔;一个花瓶立在屋子中央,石膏做的,平滑,冰凉,盛满了“空旷”的静止浓缩的精髓——寂静。
在大厅的另一边,一扇门打开了。传来一个人的声音,又一个人的声音,第三个人的声音,像微波细语,像鸟儿啭鸣:粗哑的是巴特的声音,发颤的是露西的声音,音调适中的是伊莎的声音。他们那急躁的、厌烦的、抱怨的声音传到了大厅这一边,他们说的是:“火车晚点了”,“接着热肉菜吧”,“不行,坎迪什,我们不愿意,我们不愿意等了”。
这些声音出了书房,到了大厅便戛然而止。它们显然遇到了障碍,是一块大石头。就是在乡野的中心都不可能独处吗?实在令人震惊。震惊过后,他们围着那块大石头赛跑,并且接受了它。这样做虽然很痛苦,但很有必要。有必要进行社交。他们走出了书房,使他们既痛苦又快乐的是,他们碰上了曼瑞萨太太和一个不认识的小伙子,那人长着亚麻色头发,面部有些扭曲。躲避是不可能的;碰面不可避免。这两位是随意来串门的,既没受到邀请,也没事先通知;他们开车驶离公路是因为受到一种本能的驱使,这种本能与绵羊和奶牛总想凑到一起的本能是一样的,于是他们就来到了这里。可是他们带来了一个午餐篮子。就在这儿。
“我们看见路标上有你家的姓氏时,简直没法抗拒了,”曼瑞萨太太用长笛般柔和清晰的高音说,“哦,这是一个朋友——威廉·道奇。我们本来打算去田地里单独坐一会儿的。我看见了那块牌子,就说:‘为什么不去求我们亲爱的朋友给个地方坐一会儿呢?’在餐桌旁边给个座位——我们只需要这个。我们有自己的饭。我们有自己的杯子。我们不求别的,只求——”与人交往,那是很明显的,与像她一样的人在一起。
她向奥利弗老先生挥了挥手;她戴着手套,里面好像戴着戒指。
老先生向她深深地一鞠躬,头部低垂到她的手的上方;要是在一百年前,他会去吻她的手的。在这些欢迎、解释、道歉和再欢迎的声音当中,存在着一丝寂静,来自伊莎贝拉,她正静静地观察那个不认识的小伙子。他肯定是个有教养的人,他的短袜和长裤就是证据;他很聪明——他的领带上有斑点,西服背心没有扣上;他是个城里人,从事专业工作,那是油灰的颜色,不健康;他很紧张,突然被人介绍时身体轻轻地颤动了一下;从根本上讲,他极度自负,因为他不满意曼瑞萨太太的过分热情,然而他毕竟是她的客人。
伊莎对他颇有敌意,然而又觉得好奇。可是当曼瑞萨太太为了消除尴尬而补充说“他是画家”的时候,当威廉·道奇纠正她说“我是个办公室文员”的时候(她想他提到了“教育部”或“萨莫塞特宫”[42]),她注意到他脸部的肌肉紧缩了,几乎到了眯眼的程度,而且肯定是抽动了;她看出了个中的奥妙。
随后,他们进去吃午饭,曼瑞萨太太神采飞扬,很高兴自己不费吹灰之力便驾驭了这个小小的社交危机——让他们在餐桌旁边加了两个位子。因为她不是绝对相信血液和肉体吗?我们所有的人不是都由血和肉组成的吗?再说计较小事多傻啊,因为我们大家的皮肤下面都是血和肉——男人女人都是如此!但是她更喜欢男人——这很明显。
“要不然你的几个戒指是干什么用的?还有你的手指甲,还有那顶确实让人喜爱的小草帽?”伊莎贝拉在心里默默地对曼瑞萨太太说,从而以沉默参与谈话,让沉默起了不可误解的作用。曼瑞萨太太的帽子、她的戒指、她那像玫瑰一样红又像贝壳一样光滑的手指甲都是明摆着的,大家都看得见。但她的来历可不是谁都了解的。他们大家所知道的不过是她生活中的一些碎块和片段,大概没包括威廉·道奇;她在公开场合称威廉为“比尔”[43],这大概是个迹象,说明他比他们更了解她的来历。有些他知道的事他们当然也知道——她午夜时分穿着绸睡衣在花园里散步,她通过扩音器播放爵士乐,还有鸡尾酒酒吧间的事。可是他们不知道她的任何隐私,不知道她确切的生平。
她出生于塔斯马尼亚岛[44],但这仅仅是传闻;她的祖父在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被输出到国外,因为涉嫌某件丑闻;是渎职吧?然而这传闻并没有新的进展,伊莎贝拉唯一的一次听别人讲这事时,没有得到更多的信息,仍然是“被输出到国外”,因为那位健谈的夫人——格兰其农庄的布伦科太太——她的丈夫很刻板,对“被输出到国外”的说法表示愤慨,他说“被流放到国外”似乎更合适,但还不够确切,那个确切的词就在嘴边,可是他想不起来。因此这件传闻渐渐被人淡忘了。有的时候,曼瑞萨太太提起一位当主教的叔叔,可是人们认为那人不过是英属殖民地的主教而已。在那些殖民地,人们很容易忘掉过去的事,也很轻易地宽恕别人。还有人说,她的钻石和红宝石都是她的一位“丈夫”(不是拉尔夫·曼瑞萨)亲手从地里挖出来的。拉尔夫是个犹太人,他着意打扮自己,装得像个刚到殖民地的绅士,他靠着管理几个市属公司提供了成吨的金钱——这是肯定的;还有,他们夫妇俩没有孩子。可是,当然啦,如今是乔治六世在位的时代了,打探别人过去的隐私成了老派的做法,就像被蛀虫咬过的皮毛、小号、浮雕珠宝饰物和黑边记事本那样,已经不时兴了吧?
“我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瓶塞钻。”曼瑞萨太太一面说,一面对坎迪什做了个媚眼,好像他是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草心人。[45]她有一瓶香槟酒,但没有瓶塞钻。
“比尔,你看呀,”她勾起大拇指继续说——她正在开酒瓶——“看看那些油画。我不是说过你会大开眼界的吗?”
她的姿态很粗俗,她整个人都很粗俗,外出野餐竟如此风流,如此打扮。然而那是多么令人向往的至少是宝贵的品质啊,因为她一开口说话大家都感觉到:“她说了,她做了,而我却没有”;大家都可以利用她违背礼仪的机会,利用这一股刮进来的新鲜空气去效仿她,像一群跳跃的海豚跟在破冰船的后面。她不是让巴塞罗缪回忆起他的产香料的群岛了吗?不是使他感觉年轻了吗?
“我告诉过他,”她继续说,并对巴特做着媚眼,“他看了你家的东西以后,就不愿意看我们的东西了。”(其实他们自己的财产都堆成了山)“我还向他保证,你们会给他看那——那——”此时瓶子里的香槟酒冒了出来,她执意先给巴特斟酒。“你们这些有学问的先生们谈论什么来着?拱门?诺曼人?撒克逊人?谁是最晚从学校毕业的?是贾尔斯太太吗?”
现在她对伊莎贝拉做媚眼,赐予她青春活力;可是她平时对女人说话时总要蒙上眼睛,因为她们都是她的同谋者,能一眼看穿她的挑逗。
于是,她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出击,借助香槟酒和挑逗的眼神,公开宣称自己是大自然的野孩子,闯进了(她确实偷偷地笑了笑)这个避风港;这事确实让她浮现出笑容,在离开了伦敦那个避风港之后;然而这里也确实勾起了她对伦敦的回忆。因为她继续往下说,给他们讲自己生活中的佚事;虽然都是些闲言碎语,很无聊,但她尽量让这些话发挥作用;她讲上星期二她是如何坐在某某人身边,然后她很随便地说出一个人的教名;然后又说一个绰号;那个男人曾说——由于她是个微不足道的人,他们跟她说话没有顾忌——“那可是秘密,我没必要告诉你们。”她对他们说。他们都竖起耳朵听。然后,她做了一个手势,好像把那散发着臭气的“在锅底下噼啪响”的伦敦生活扔到了船外——于是——她大声说:“去它的吧!……我到这儿来干的第一件事是什么呢?”他们昨天晚上刚来,一路上开车穿过六月里的小巷(大家都明白车上只有她和比尔),离开了伦敦,突然变得放荡了,也肮脏了,就这么坐下来吃午餐了。“我常干什么?我可以大声讲吗?斯威辛太太,你允许吗?是啊,在这房子里说什么都行。我脱下紧身衣。”(她边说边抚摩自己的腰部——她长得很壮)“然后在草地上打滚。打滚——你们会相信的……”她畅快地大笑起来。她已经不再注重保持体形,因而得到了自由。
“她说的是真的。”伊莎想。很真实。还有她对乡村的热爱也是真的。拉尔夫·曼瑞萨必须待在城里的时候,她常独自来这里;她戴着一顶旧的园艺帽,她教给村妇的不是如何腌咸菜或做蜜饯,而是如何用彩色麦草编制花里胡哨的篮子。她说他们想要的就是快乐。如果你来串门,经常能听见她在蜀葵花丛里一会儿用真嗓一会儿用假嗓唱着:“嗬伊提梯多伊提梯来哆……”
她是个十足的好人。她让老巴特感到年轻。巴特举起酒杯的时候,眼睛的余光看见花园里有个白的东西一晃而过。有人路过此地。
一个在厨房里干粗活的女仆趁着盘子端出来之前来到睡莲池边,清凉一下她的面颊。
池塘里长年有睡莲,都是风刮落的种子自然生长起来的,红色和白色的花朵躺在盘状绿叶上,浮在水面。几百年来,水带着泥沙流进这个空洞,积存下来,有四五英尺深,底下是一厚层乌泥,像软垫一般。这片浓绿的池水下面,无数鱼儿——金色的、带白斑块的,还有带黑色条纹或银色条纹的——遨游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世界里,闪烁着亮光。它们默默地游弋在水的世界里,浮游在有蓝天映象的一片水面,或者无声地冲到池边,那里有野草抖动,像频频点头的阴影构成的流苏。蜘蛛在水道里印上娇小的足迹。一颗麦粒掉了,旋转直下;一片花瓣掉了,浸满了水,沉了下去。这情景让一队身体像小船的鱼儿停下来,一动不动,带上装备,穿上铠甲,然后摇摆起伏,闪亮而去了。
那位贵妇人就是在那深邃的池心,在那黑暗的中心投水溺亡的。十年前,人们清理过池塘的淤泥,找到过一块大腿骨。唉,那是绵羊骨头,不是女人的骨头。而且绵羊没有鬼魂,因为它们没有灵魂。可是,仆人们仍然说,绵羊一定有鬼魂,那鬼魂一定是个女人的鬼魂,她是为爱情而自溺身亡的。因此没有一个仆人肯在夜间走过睡莲池,只有现在才肯去,因为太阳高照,而且乡绅们仍坐在餐桌旁。
花瓣沉下去了;那个女仆回到厨房;巴塞罗缪啜着红酒。他像小孩一样兴高采烈,又像老人一样毫无顾忌;这是一种不寻常的、令人愉快的感觉。他搜肠刮肚想找恰当的话对那位可爱的夫人讲,于是他选择了想起来的第一件事——关于绵羊腿的事。他说:“仆人们一定有自己相信的鬼魂。”厨房女仆们一定相信溺水夫人的鬼魂。
“可是我也一定有!”大自然的野孩子曼瑞萨太太喊了起来。她突然变得像猫头鹰一样庄重。她说,她知道,一面捏了点面包以示强调,在战争[46]中拉尔夫不可能在她没见到他的情况下阵亡——“不管我在哪儿,不管我在做什么。”她补充道,一面摆动双手,让钻石戒指在阳光下闪亮。
“我感觉不到有鬼魂。”斯威辛太太摇着头说。
“是啊,”曼瑞萨太太大笑着说,“你不会感觉到的,你们都不会感觉到的。你们知道,我和……”她停了一下,等着坎迪什退出去,然后接着说,“和仆人们在一个水平上。我不像你们那么成熟。”
她露出一丝骄傲的神情,为自己仍保持着青春而自豪。是对还是错呢?一股感情的泉水潺潺地流过她的泥土。他们已经用一块块的玉石铺盖了自己的泥土。在他们看来,绵羊骨就是绵羊骨,而不是厄敏特鲁德勋爵夫人的遗骸。
“你属于哪个阵营?”巴塞罗缪转过身来问那位不认识的客人,“是成熟的人呢,还是不成熟的人?”
伊莎贝拉张开了嘴,希望道奇也能张嘴说话,这样她就能知道他是哪一类人了。可是他坐在那里瞪着眼。“对不起,先生,请再说一遍。”他说。他们都注视着他。“我刚才在看画。”
那幅画无视任何人。它把他们拖进了沉默的小路。
露西打破了沉默。
“曼瑞萨太太,我想请你帮个忙——今天下午如果出现了紧急情况,你能不能唱个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