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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杯酒释人生(4)

当生活的卑微与境界的崇高集中于一部小说主人翁身上的时候,我们该如何在俯仰之间作出自己的价值判断呢?行文至此,我想化用著名诗人北岛的诗歌:卑微是卑微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他们,是卑微的高尚者。

刘醒龙用文学创作出一个个出身卑微而灵魂高尚的小人物,他们用内心的纯洁朴素完成了一个个理想主义者的艰难历程,引领着读者世俗的灵魂上升。

从乡村回到乡村

若在十多年前谈刘亮程的散文,或许还算“阅读的时髦”,可这个年代再来读它,似乎已经有些不合时宜。毕竟那个泛黄的年代与现今花花世界相比,多少会显得有些土气和寒碜。但坦白说,我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浓浓的乡土气息。

1998年岁末,似乎是没有任何预兆,也没有任何炒作,刘亮程依靠自己的实力“红”起来了:《一个人的村庄》被誉为“20世纪最后的文学景观”,在文学界引起巨大震荡。一夜之间,刘亮程这个名字便是风生水起,家喻户晓。

乍读《一个人的村庄》,好像在听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闲人,在尘土飞扬的西部说些梦呓式的话语——“我把一棵树上的麻雀赶到另一棵树上,把一条渠里的水引进另一条渠。我相信我的每一个行为都不同寻常地具有意义。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注定要闲逛一辈子。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

“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任何一个有乡村生活体验的人都有过或甜蜜或忧伤的记忆。这是刘亮程“一个人”的乡村,也是刘亮程的日常生活体验。除了乡村的相邻进入他的写作视野,在刘亮程的记忆中,一头驴子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拉车耕地的动物,它成为通人性的话语者:“所以卑微的人总要养些牲畜在身旁方能安心活下去,所以高贵的人从不养牲畜而饲一群卑微的人在脚下。”驴子不再是简单的驴子,驴子成为作者审视社会人生的一面镜子,驴子成为折射人类思维的最佳选择。事实上,驴子成为刘亮程表达生活见解的载体。而这样的载体,在乡村是驴子,如是换了都市,可能就是汽车或者自行车。很幸运,我们见到的是驴子而不是汽车,否则就太没有了基本的距离。

作为一个农村生活经验相当丰富的农人,刘亮程应该有更多的理由为乡村“代言”。但事实是,在乡人的眼中,像刘亮程这样只顾着看天看地的“思想家”,才是个标准怪异的另类。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没有直接去关注乡村的“三农”问题,倒是乡村里的狗、驴、虫、鼠,这些常人看来就是一种不会说话、不会思考的动物,在他眼里却成了富有灵气的另一种生命。这些生命都没有能够逃脱他犀利而多情的眼睛,它们都开始完全具备人所应该具有的生命表现力——狗。“活了一把子年纪,狗命便相对安全了,倒不是狗活出了什么经验。狗一老,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

驴。“驴不会把它的东西白给我,我也不会将拥有的一切让给驴。好好做人是我的心愿,乖乖当驴是驴的本分,驴的鸣叫是对世界的强烈警告。”

虫。“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的。吃饱玩够了,便找一个隐秘处酣然入睡。”

鼠。按照平常人的思维,老鼠一定是惹人厌烦的动物了,刘亮程却认为,“老鼠应该有一个好收成”,因为“我们喜庆丰收的日子,如果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

把动物当成主体的生命来思考,这就是刘亮程与万物和谐相处的起点。这样的生活当然有趣,但如果没有一定的语言功力还难以表述出来。“内容大于形式”,中国严格意义上的乡土文学,首先是表现为乡土题材内容的写作。乡土中国的单一解读,即把乡土作为曾经的记忆整体来阐释。刘亮程是在继承传统散文的基础上,融入更多的个人片段记忆。更多的时候,他是把自己完全同乡村站在同等地位上来表述。所谓的“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乡村和刘亮程已经成为彼此不可割裂的统一。

简单干净的语言,是一个优秀散文作家必备的素质。这种素质有时与生俱来,属于“先天层面”的因素。而一旦有了斧凿的痕迹,作品的表现力就会大打折扣。在刘亮程的散文中,有时本应该要用很复杂的语言才能表现出来的内容,他三下五除二地就给“干掉”了,留给读者的全是自然而精炼的表露。“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大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除了时间。”大地疼痛的情感,消磨的艰难,都在这简单的句子中完成。这种既来自鲜活生活体验又积淀了文学审美内涵的句子,如此意蕴隽永,大概只有刘亮程才能够创造出来吧。

叙述简洁有力,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摊草惹笑了。”“在一个村庄活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了下来。”读《一个人的村庄》,看似柔柔的语言却总是充满了厚厚的张力。

刘亮程在新疆农村生活的时间很长,但是他的散文中并没有留下西部的痕迹。相反,我们感受到的是作为乡土人文中的意义。那个村不是作为西部的乡村,是中国所有乡村的一个缩影。从这个意义上讲,刘亮程不是站在批评或者审视的角度来阐释他生活的乡村,而是在这种看似单调而实则丰富的乡村中发现乡村有趣的一面。

种地放羊,作为乡村一个普通的农机管理员,他看到的天和我们看到的天多少有些不一样。他用笔端写出了一种久违的乡村原生态,在这里,所有的事物都是按照生命的本来意愿和智慧生存的,有声音,有动作,有激情,有理趣。当然,由于地域的客观限制,乡村更多地表现为一种天命中的无助、快乐和幸福。这其中恐怕寄托了作者复杂的情感:甜蜜的回忆中少不了苦涩的泪水。毕竟,这是中国乡村的原生态,再怎么美好,恐怕也只能沉浸在过去时态的回忆中。

成名后的刘亮程走出了乡村,但我从来没有把刘亮程看成是一个乡村的过客,尽管今天早已功成名就的他已经开始新的文学形式的写作探究,也开始用西方新的文学创作技巧玩起文字。这是跳出窄小房子来到广阔天地之后的焕然一新,然而他骨子里头的乡村情结估计是难以改变的了。《一个人的乡村》储满了太多的个人记忆,这是作家第一次留给我们的阅读财富。

新疆北部沙漠边缘那个名叫黄沙梁的村庄,按理说没有多少地域上的版块优越性。没有刘亮程,就没有我们现在眼中的乡村。在刘亮程的带动下,它开始成为读者思想中的乡土代名词。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刘亮程用散文描述了曾经留下的生命痕迹,发现了美,并把美留给了读者。

阅读之余,我也常常在感叹中叩问自己:曾经两年多的知青岁月到今天留给我的记忆到底还剩下些什么呢?是乡村的风还是乡村的雨,是乡村的田野还是乡村的麦苗,也许都不是了。当一切都变成依稀模糊的印象时,这个时候,刘亮程为我重新装满所有的记忆。在他一个人的乡村中,我也在寻找我记忆中的乡村。权当是一次从乡村回到乡村的“温习”吧。

站在乡村的大地上

大约是因为年龄的原因,在有限的阅读中,我总是试图找出能够契合心灵的书来作为消遣。这样的消遣,其实更多更好的理由是有一种强迫自己进入角色的意味。比如不读韩少功的小说《暗流》《马桥词典》这样的盛名之作而选择他的散文,不能说没有这样层面的思考。阅读,其实就是走进作家的心灵世界。

《山南水北》能否作为韩少功散文的代表作,业界应该有自己客观的评价。但是正因为能契合我,理所当然地,我把《山南水北》作为阅读韩少功散文的突破口。

作家七年写作内含70篇散文的集子《山南水北》,是来源于乡村生活本身的,这似乎是一句废话。没有哪样的散文不需要生活作为铺垫,但正因为读多了无病呻吟式的文字,韩少功散文中特有的清新扑面而来。同是写乡村题材的散文,《山南水北》更多的出发点是还原汁原味的乡村生活。这样的乡村生活,恐怕是任何一个呆在大城市中多少有些腻味的现代人需要呼吸的氧气。这样的生活命题,本身就是后现代的。当然,现代人对于乡村的眷念,有时是因为生活所迫,只是把精神短暂的寄居在乡村中寻得暂时的慰藉。我们中该有多少人曾经无次数告诫疯狂的自我:安静,再安静。结果呢?

韩少功不是这样的。他是在用心写乡村的生活,这当然不是韩少功的专利,而他选择的不是俯视也不是平视,而是站在乡村的地图上寻找心灵坐标,向乡村生活中的人事致以真诚的写作敬意。这个时候,作家没有把这样的话喊在嘴里变成空洞的口号。作为一种姿态,不能是站立,不能是抬头向天,只能是弯腰鞠躬。

湖南汨罗八溪峒,这里应该是很安静的。时代走到今天,这里虽然未被现代文明遗忘,但在本质上乡村仍然是保持着原初风貌的偏僻山野。他说,三十余年了,他在城市的高楼里看不到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月亮和星星都被遮蔽起来。他说城市里没有夜晚,只是白夜,他的精神倦了,他的灵魂浮躁了。我相信他说这番话时的眼神既是明亮的又是茫然的。这不是以城市作为一种参照物的对立观照,尽管作家本人的生活轨迹是从乡村出发来到城市再从城市回到乡村,有时甚至是周转于乡村城市的忙碌之中。这种回环的生活体验是作家的自觉追求。

“眼泪在歌声中闪烁,闪烁得似乎有些夸张”,道出了作家创作散文时内心的痛苦。《开荒第一天》中的对于“劳动”的理解,《治虫要点》中朴实的乡村解读,《非典时期》中的科学与迷信的较量……《山南水北》中表现出的散文元素和文学元素,在每一篇文章中都能找到。或是语言的美质,或是技巧的娴熟,或是哲理般的思索,有时只是用笔勾画一两处就能直接把散文中的味道揭示出来。譬如,在《蠢树》一文中,作者开头如此感叹:“佛教悲怀一切有眼睛的生命,心疼世间一切‘有情’——这是指所有动物,也包括人。这样一来,只有植物降了等级,冷落在悲怀的光照之外,于是牛羊大嚼青草从来不被看作屠杀,工匠砍削竹木从来不被看作酷刑。佛祖如果多一点现代科学知识,其实可知草木虽无心肝和手足,却也有神经活动和精神反应,甚至还有心理记忆和面部表情——至少比网络上的电子虚拟宠物要‘有情’得多。”议论之后引出了“蠢园”,在这篇1000余字的散文中,葡萄树的怯生生和梓树的沉稳醇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葡萄树稍稍被人造次就以自杀告终,而梓树的不屈不挠和任劳任怨却被理解为“弱智”。语言,技巧,哲理,一应俱全。

《山南水北》是属于韩少功的独特体验的。这里既有作家本人归隐乡间的见闻,应该说更多的是作家对于曾经生活过的土地的一种眷念或者说是回顾。无论如何,我们都能够把这些文字作为其间生活的所见所闻。能够把所见所闻运用全景扫描的方式重放出来,本身就是对于生活的虔诚。用这样的心态来完成文字的写作,这是对于读者的尊重,也是对于作家本人良心的尊重。

他很坦诚:我看不起不劳动的人,我看不起那些在工地上干上两三分钟就眼歪鼻斜的小白脸的人。归去来兮,归去来兮!可以想象的是,一个在大城市中生活了几十年的大作家,能够有一天毅然离开都市,而且这一呆就是六七年。于荒山野岭,置田建房,养鸡养鸭,种田养鱼,同中国千千万万的农民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田园生活。“我亲手创造植物,动物,无机物,在生物链上找寻他的生活。”这是韩少功的生活主张。

作家说得很直白:“换句话说,一个人只有在虫子暗算之下变得皮肤粗糙,不再需要药膏和药水,甚至麻木不仁浑然不觉,大概才算得上真正的乡下人。”

我并不把作家的这些文字当成生活的消遣或者是个人向世人的宣告,相反,我觉得这是作家在实现华丽转身前的另外一种思考的文字。这些散发着青草味、基肥味、炊烟味,冒着“土气”甚至“傻气”的文字,具有生活的原生态。这些散文不是作家“做”出来的,而是作家亲身“体验”出来的,没有任何虚饰的成分。读韩少功散文的时候,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背影:一个在中国当代文坛有着相当影响力的文人,戴着草帽,挽起裤腿,赤脚在田间地头侍弄着。他的背影在我灵魂的长廊里走动,时远时近然而始终是平易亲近的。这种生活的新主张,其实更多的是作家内心的痛苦和追求。我之所以用“和”而不是“或”,是因为我觉得在都市生活烦腻之余,什么样的选择是最明智的呢?乡村是作家排遣内心苦闷痛苦的世外桃源,乡村是作家调整自我的精神所在。作家为眼前不能创造出类似《马桥词典》这样的作品而苦恼,作家本人自觉寻找生活的积淀。(尽管《马桥词典》给作家带来的声名已经得到文学界的公认,但有追求的作家是绝对不会停止向前的。)

远离了都市,在广阔的田野里拥抱自然,将人与自然的距离无限的拉近,看似家长里短,看似鸡毛蒜皮,看似杂乱无章,却是真实的乡村生活的写照。任何解读中国的乡土文学,在这里都或多或少找到乡村的影子。站在乡村的立场,看乡村的现实,而不是把乡村作为城市文明的对立面来加以文学创作上的对比。这也恐怕是韩少功散文中的独特一面,尽管作家本人有相当丰富的城市生活经历。他放下了曾经的一切,用当下的乡村来作为叙述的对象。

生活对于任何一个作家都是平等的,投入的情感和经历丰富了,生活自然会有感恩。有了这样的生活积淀,我们有理由相信,作家韩少功必将有新的创造新的惊喜呈现在读者面前。从这个意义上讲,散文集《山南水北》只是一个徐徐拉开大幕的前奏。他在向深沉的大地致以最诚挚的敬意时,我们读到了作家对于生活的虔诚和文学思维的创造潜在爆发力。当下的大家似乎不屑于做这样的俯视,韩少功自然就成为人们眼中的一个“另类”。殊不知,恰好是因为有了悲天悯人的人文情怀,韩少功的文字才更有分量,走得更为久远。

泥土是最好的根基。那些散发着泥土气息的文字进入淳朴的乡村大地,文字都没有离开土地和劳动的范畴。韩少功站在乡村的大地上,大地是纸和笔,大地也是泥土。舒畅地阅读着韩少功的散文作品,我寻找到了暂时的安静。

孤独谁人知晓

生前鲜为人知,死后声名鹊起,这样的际遇用在任何人的身上都多少有点悲剧的成分,王小波也不例外。所以当他离开人世两年之后几乎生前所有的文章得以出版,以至于出现了评论和研究王小波的文化热潮,我感觉这对于作家本人来讲是不公平,对于时代来讲则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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