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学者认为公允价值的使用将会扩大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其实,新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给予很大的限制。比如说,《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条规定: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明确指出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时对活跃市场给予定义。活跃市场,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市场:(1)市场内交易的对象具有同质性;(2)可随时找到自愿交易的买方和卖方;(3)市场价格信息是公开的。由此可见,会计准则重新启用公允价值,但却对公允价值的运用给予了严格的限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操纵。
2. 从会计准则上强化了投资者等对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
我国199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这个规定强调了政府对会计信息的宏观管理。2001年的《企业会计制度》在这方面并没有变化。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第四条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并进一步将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界定为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公众等。这个规定将投资者列为首要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政府部门与其他主体并列,从会计准则上强化了投资者等主体对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
新准则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根据前几次会计改革的经验,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渐完善、会计准则实施机制的加强等其他因素,可以预计新准则必将大大加强会计政策选择的监管,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规范资本市场,对于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加速中国融入全球经济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会计的不确定性,会计中的职业判断总是存在,无论是原则导向还是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并不能解决与会计信息有关的所有问题,靠几项会计准则就达到会计改革的目的是不现实的。一方面,新的会计准则仍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比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关联方交易中都允许采用公允价值,并规定要求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但所谓的商业实质也是不确定的东西,甚至是可以人为操纵的;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关系,机会主义动机不可能消除,与企业相关各方仍会想尽办法来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操纵会计信息。正如夏冬林教授所言“下一步加强对会计准则实施的支持系统建设是重中之重”。
6.4 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管34
会计准则执行层面是指对管理当局在公认会计准则规定范围内的选择。会计准则是关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一般原则,它没有也不可能对所有企业规定出一个统一的或者最优的核算模式。因为企业之间的各种内外部环境千差万别,且在不断的变化之中,这就在客观上要求管理当局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企业的各种具体情况,结合自己的判断选择一套最能反映本企业经济本质的核算方法。既然未来的情况可能是变化的,经理对最大化公司价值的会计方法特别精通,允许经理对未来会计方法有一些主观判断或许是最优的(Demski,1984)。这种会计政策选择可能从形式上、实质上都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也可能从形式上符合、实质上不符合,也可能从形式上、实质上都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后两种情况就属于会计操纵层次。
黄文锋(2004)把执行层面的会计政策选择称作技术性选择。他认为,对会计政策技术层面的选择仅仅包括那些从形式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实质上也满足会计准则的要求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应该说,不管是通常意义上说的操纵层面还是黄文锋的技术层面的会计政策选择都属于对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的选择,虽然它们产生的结果或者说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目的不同,但它们都是向市场传递一定的信号,同样适用于信号传递理论,在实际中的监管也是类似的。所以,本部分论述的是既包括会计政策操纵层面的选择,也包括黄文锋认定的技术层面的选择。
对于会计准则执行的监管的监管客体,明显就是管理当局,或者说是管理当局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的这种行为。但是对于其监管主体是很难明确的,同时受来自外部监管部门,也有公司内部监管部门等的监管。因此,我们不能绝对地说监管主体就是某一个部门,其受很多公司内部力量和外界力量的监管。
6.4.1 会计准则执行层面问题分析
1. 企业内部问题分析
(1)机会主义动机的存在增加了监管的必要和难度。
关于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如前所述,瓦茨和齐默尔曼根据经济学的契约理论,对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动机提出了“三大假设”:分红计划假设、债务契约假设和政治成本假设。分红计划假设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有奖金计划的公司经理为扩大个人效用,更可能选择将未来的会计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政策,以提高其报酬的现值;债务契约假设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越接近违反债务契约条款的公司为避免违约成本,越可能选择将未来会计盈余转移到现在的会计政策;政治成本与前两个假设相反,指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公司规模越大,越有可能采用将现在的会计盈余递延到将来的会计政策,以避免政府的对高额利润的管制。
我国有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市场环境,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不同于西方国家。从前面论述中,我们知道: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动机归纳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动机;配股动机;避免被ST或PT动机等等。由此,增加了监管的必要和难度。
(2)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主次不分。
具体表现在:一是过分强调内部控制。许多文章在探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秩序混乱时,从内部控制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由于内部控制失控而导致信息失真。其实,这些观点只是看到表面现象,内控失败是公司治理失败的一种表现形式。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杨成文(2002)就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选择权主要归属进行了调查,结果是:有29.4%的被调查者认为公司会计政策选择权实质归董事长,有29.4%的认为归总经理,另有41.2%的人认为归财务部经理。因此,此调查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的会计政策选择权归管理当局为主的大股东(董事长代表)和管理层。而内部控制只能限制管理当局以下企业员工的行为,所以说不应该过分强调内部控制而忽视公司治理。二是公司治理低效率。现代企业的突出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导致了企业内外部的信息不对称和“内部人控制”、“强管理者、弱所有者现象”。我国的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是国家,这导致了我国特殊的“所有者缺位”现象,加剧了管理者对企业的控制。这种控制使其它主体难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这种控制也体现在会计政策选择上。这导致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对会计政策选择发挥应有的控制作用。
2. 企业外部问题分析
(1)经理人市场不健全。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并不健全,市场机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经理人市场才刚刚起步,经理人体制及其市场评价体系还有待建立健全,部分企业经理人给企业带来的效益似乎并没有达到出资人最初所设想的那么好,甚至出现了损害出资人利益的现象。经理人市场同时也是法制经济,它需要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其服务,并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而在我国,尚无这方面的专门立法。
经理人市场不健全,必然导致经理人的短期行为,不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出发,从而出于自身的利益,进行会计政策选择可能性越大。
(2)管理当局会计政策选择的信号功能得不到发挥。
经理在许多被选的会计方法中选择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合的一组会计方法,或者根据企业的发展情况和所面临的环境,对各种资产的可收回净值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职业判断,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这样的会计方法和会计判断的组合,是管理当局的一种主观行为,是一种深思熟虑的结果。这种选择就是管理当局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信号的过程,这时的会计系统可以看成是一个信号系统,相当于交通信号灯一样,不过这种信号不是机械的、固定的,它是管理当局有目的有意识地向资本市场传递信号。
信号显示功能的发挥是有条件的,只有当资本市场能够有效识别企业所发出的信号时,信号显示才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相反,信号显示也就无从谈起。目前的情况是,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更重要的以投资者为代表的信息使用者并不对管理当局会计政策选择的信号显示过敏,他们买入或卖出一个公司的股票可能仅仅是出于投机性,而非真正地认同该公司的管理等各个方面。所以,信号显示理论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以投机而非投资为主体的投资者中并没有发挥它应该发挥的作用。
6.4.2 监管机制的构建
(一)企业内部监管措施
内部监管措施主要是针对内部问题进行监管,首先,优化相关制度中的控制参数,以减少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来操纵财务报表的行为;其次,从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入手,提出内部控制是基础;最后,强调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1. 优化相关制度中的控制参数
从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来看,有些操纵盈余的动机是可以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消除或缓解的。例如,上市公司申请配股的资格,中国证监会从1999年3月发布《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至其2001年的《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工作的通知》,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一直以净资产收益率作为上市公司配股资格的唯一财务控制参数,而多次的修改仅仅是改动具体数值而已。净资产收益率在敏感区间比重相应增加的现象并没有彻底消除,也就是说,操纵净利润行为并未随着制度的修改而有所缓解。又如,根据现行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公司将被处以退市,以致曾出现多家每股收益在一分钱以下的公司,明显有操纵利润行为发生。
无论是配股资格制度,还是退市制度,以单一的财务指标(净利润或以净利润为基础的净资产收益率)为控制参数显然是不足的。一是单一指标容易诱发盈余操纵。二是净资产收益率并不是一种能够综合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指标,与确认净资产相关的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与确认净收益相关的收入实现原则和费用配比原则,使得净资产收益率中的净资产不能反映资产的现行价值,而净收益则是含有较多主观判断的会计师的人工产物。三是没有考虑现金流量在业绩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四是没有将非财务指标融合进来,忽略了非财务指标的作用。因此,优化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方法是关键。
(1)建立上市公司盈利质量分析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