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什么是行驶证及其作用
行驶证是记录车辆并证明车辆经车辆管理机关核实、检验合格获准具有上路行驶资格的证明件。其作用:(1)证明经过初检的车辆技术状况是合格的,是车辆技术状况的合格证;(2)证明车辆已经获准通行道路的权利,是通行道路的许可证;(3)证明车辆的归属,保障车主对车辆所有的合法财产权利;(4)便于车辆管理机关掌握车辆种类、数量、技术状况、分布情况等,为研究车辆发展规划和交通安全对策提供可靠的数据。
3.什么是驾驶证及其种类
机动车驾驶证是证明驾驶员具有驾驶某种机动车辆资格的法定证件。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证分为三种:(1)学习驾驶证,是学习驾驶车的证明,凭此证在教练员的随车指导下,按规定学习驾驶民用机动车和参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2)正式驾驶证,是取得正式驾驶资格者的技术证明,凭此证可在全国道路上驾驶准驾车型的民用机动车。(3)实习驾驶证,在初次领到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实习期驾驶员不准进入高速公路上驾驶车辆。驾驶证的有效期为六年。
4.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准则
机动车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和道路运输驾驶操作规程,谨慎和安全驾驶、文明礼让、安全行车,以确保自身、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1)出车前检查车况。出车前要对机动车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运行安全。机动车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视镜、灯光装置和轮胎气压,必须保持齐全有效。检查是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2)上车后要调整好座位、靠背的位置,保持正确的驾驶姿势。正确佩戴安全带,并察看车上其他人员是否系好安全带,若没有,应要求其系好,观察车辆前后无物再挂挡,判断车辆情况正常方可启动车辆。(3)行使途中切记“不超载,不超速,不超限,不疲劳驾驶”。严格按照如下驾车:超车没有把握不勉强;遇到路标驾车按规章;会车之时不让我先让;通过岔道要预防有情况;下坡熄火滑行别脱档;高速行驶精神要集中,别马虎;雪雨冰雾要减速;夜间行车注意仪表和灯光;转弯之处慢行靠右方;停车要看此地安全否;发现故障及时修复再前往;出现问题急寻交警帮;切记饮酒或醉酒一定不驾车。(4)驾驶摩托(电)车要戴安全头盔。(5)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协作抢救伤者和保护事故现场,不逃逸。
第二节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现在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马路越来越拥挤,同时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应进行如下的应急处置:
一、驾驶人员应急处置
1.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员积极寻求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的协助,抢救受伤人员;疏散乘车人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除需紧急救险外),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2.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离开车行道时,驾驶员须即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方5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在车后方80米以外的地点设置。无危险报警闪光灯的车辆,夜间应开启大灯和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无法移动的,一定要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且人员要迅速移到公路护栏外。
3.尽快撤离现场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警察应急处置
1.及时出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2.勘验、检查,搜集证据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搜集证据。因搜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3.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三节道路交通标志
一、警告标志
二、禁令标志
第四节案例警示
一、驾驶非法改装车辆飙车案例警示
2009年5月7日晚,胡某在杭州市区驾驶经非法改装的浙A608Z0红色三菱轿车,与同伴驾驶的车辆从杭州市江干区机场路出发,前往西湖区文二西路西城广场,想看看该广场是否还在放映名为《金钱帝国》的电影。在途经文晖路、文三路、古翠路、文二西路路段时,被告人胡某与同伴严重超速行驶并时有互相追赶的情形。当晚20时08分,被告人胡某驾驶车辆至文二西路德加公寓西区大门口人行横道时,未注意观察路面行人动态,致使车头右前端撞上正在人行横道上由南向北行走的男青年谭某。谭某被撞弹起,落下时头部先撞上该轿车前挡风玻璃,再跌至地面。事发后,胡某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谭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20时55分因颅脑损伤而死亡。事发路段标明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经鉴定,胡某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101.2公里之间,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案发后胡某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已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胡某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01万元。
胡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胡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二、无证、醉驾、超速、逃逸、超速事故案例警示
2008年5月,在成都一技术公司工作的孙某某某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之后他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2008年12月14日中午,孙某某驾车搭载其父母在成都市内东侧一酒楼为亲属祝寿,大量饮酒后,仍驾车从该酒楼送父母到成都火车北站,而后驾车返至市区的成龙路,往成都龙泉驿区方向行驶。当日17时许,孙某某在一路口从后面冲撞与其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尾部后,继续驾车逃逸。在往龙泉驿方向行驶的过程中,孙某某严重超速并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先后撞上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此次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经公安交通部门鉴定,孙某某驾驶的别克车在碰撞前瞬间的行驶速度为134~138km/h,大大超过行驶路段60km/h的限速;孙某某血液中的乙醇浓度为135.8mg/100ml,属醉酒驾驶。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一审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非法载人、超重、超载案例警示
2004年1月26日12时30分,云南省丘北县腻脚乡小塘子村村民刁某某,无证驾驶川路牌拖拉机违章载80人,从腻脚乡到八道哨乡,途中与同向前行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后,失控向右驶离路面,翻下约5米深的路基,造成27人死亡,53人受伤。
2004年1月26日17时,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驾驶员苏某某驾驶蒙B03856号解放牌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包府公路150公里加823米处,与对向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驾驶员张某某驾驶的蒙K39572号双力牌农用三轮车发生侧面相刮事故,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
2004年1月26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邱北县刁某某驾驶云南H·09770号农用车由江底驶往邱北县城,车上载有当地苗族群众73人(含驾驶员共74人),约11时许,行至省道S205线K13处,车辆翻车,造成车上驾驶员及乘客共20人当场死亡,4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0人不同程度受伤。
课后练习:
1.驾驶证是什么?行驶证是什么?如何理解其作用?
2.当交通事故发生时,驾驶员和乘车人应该做什么?
3.行人在道路上行走应遵守的准则?
4.结合案例2,谈谈你对遵守交通安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