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律规定。
2.了解作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应遵守交通安全准则,交通事故发生时该如何处置,了解常见的道路交通标志。
本章主要讲述了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阐述了人作为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应该遵守交通安全的准则;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常用的道路交通标志。并通过交通违章和违法的案例告诫大家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的重要性。
第一节交通安全准则
在人们的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作为行人、乘车人和驾驶员都要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大学生在自己的学习生涯和职业生涯中,面对的交通环境主要有道路、水路、铁路和空路等交通,目前接触最多的是道路交通,因此,下面就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作为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驾驶员等应遵守的交通安全准则及相关常识进行阐述。
一、行人交通安全准则
人是道路交通活动的主体,对人的交通行为实施管理,主要是对行人、乘车人和驾驶人的管理。因此,根据实际生活中行人在道路上通行的情况,再结合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了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的保护行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行人在道路上通行应遵循以下准则。
1.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
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人行道是专供行人步行的道路,是行人行走的安全通道,行人在这一区域内行走受到法律的保护。“靠路边行走”有明确的安全通行宽度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行人靠边行走的路面宽度为1米。
2.行人通过路口应走安全通道
行人通过路口、横过道路应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人行横道是横划在车行道上作行人横过车行道时的安全通道;过街设施是为了方便保障行人安全通过,于行人密集或机动车高速行驶的路段设置于机动车道上方的空中安全通道或机动车道下方的过街地道。横过道路、路口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红灯停、绿灯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3.行人应文明通行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其含义:(1)行人不得为了贪图方便,不走人行横道,而直接跨越道路隔离设施;(2)行人不得在隔离设施上逗留。这样有利于机动车辆的安全通行,也有利于行人自身安全。不得有扒车、强行拦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样也是出于对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考虑,又是尊重和保护机动车辆通行权的体现。
4.特殊行人通行应有人带领
(1)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2)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5.行人通过铁路道口应确保安全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6.对于大学生在道路通行时需特别强调的
(1)在道路上不能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2)在道路上行走时,思想要集中,注意安全。不要东张西望,不能三五成群并排行走或一边走一边玩耍,不能一边走路一边看书或接打电话或做游戏等。(3)不能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准则
非机动车主要包括自行车、人力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等。
1.骑人力客、货运三轮车、自行车交通安全准则
(1)在道路上,首先应该保持非机动车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其次骑车时要思想集中,双手把住笼头,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2)在我国年满12周岁以上者,方能在道路上骑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慢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车道的道路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不要两人扶身或数人并行,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3)转弯前,需看清楚来往车辆,伸手示意再转弯,不能突然猛拐。(4)过较大陡坡或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时应当推车行走,并密切关注机动车道上来往车辆的行驶情况。(5)雨、雪、雾雪等天气要慢速行驶或推车慢行;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上或横穿人行横道时要推行。(6)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7)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8)在大、中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准骑自行车带人。
2.驾驭畜力车
驾驭畜力车,应当使用驯服的牲畜;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时,驾驭人应当下车牵引牲畜;驾驭人离开车辆时,应当拴系牲畜。
3.其他主要事项
非机动车须停放在存车处或指定地点,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横过车行道时,按照行人通行准则推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三、乘车人交通安全准则
为了乘车时的安全,乘车人必须增强交通法制观念,遵守乘车规定、讲究公共道德、注意交通安全、文明乘车。
1.乘坐注意事项
(1)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如汽油、爆竹等)上车。
(2)乘车时要坐稳或站稳,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3)下车后,要注意安全,不要从车前车后突然穿出或猛跑过马路,以免发生伤亡事故。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2.乘坐各种车辆的注意事项
(1)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文明乘车;先下后上,不要拥挤,上下车要等车停稳以后再下;上车后要主动买票,遇到老弱病残孕和怀抱婴儿的人应主动让座,不乘超载车。
(2)乘坐出租车时,应该在车站台上或指定地点候车。上车后,前排就座者应主动系好安全带;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不乘坐有安全疑点的出租车。
(3)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要年满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不能乘坐货车或拖拉机。
四、机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准则
1.机动车的种类及行驶条件
机动车是指上道路行驶的各种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车、电瓶车以及轮式专用机械车等。凡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须由机动车所有者或车管所认定的代办机构向车管所申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涂改、伪造、骗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申领时需要的各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