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学是培育英才的圣地,是思想自由、研究高深学问的学府。大学教育的主旨,在于培养能够为人类贡献知识、智慧并积极推动民族进步的一代新人;首先们强调大学就是要培养人才,而且大学就是培养社会骨干、社会精英,我们培养的学生毕业十年、二十年以后将成为社会的骨干力量,这是不可否认的,正因为我们培养这种精英、骨干,所以高等教育作为国家的发展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最核心的问题是解决我们民族昌盛、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的培养。这是大学理念、大学思想的核心部分。
三是恪守大学在学术研究、创新上的自由与独立。这一点,作为大学理念、大学组织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观点。大学是学术思想孕育、展开的地方,并且通过学术和思想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文明进程,所以大学又肩负着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任。
四是坚持大学适应社会又引领社会所具有的批判精神。前面讲过,大学就是处在社会发展的最前沿,对社会的发展既要适应又要引领。大学对于社会的责任,既在于汲取人类共同的知识,同时又要守护和建设民族的精神家园。所以我们说,大学是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文化的阵地、精神的阵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它既创造知识,传播知识,又用新的文明推动自己国家的发展,推动社会的繁荣。关注现实、服务社会已经成为大学的第三职能,社会关怀精神还表现在大学对精神文明的参与和建设,大学通过人文科学的研究,比如哲学的研究,文学的春秋与批判思想道德建设等等,同时又把各种精神产品投放给社会,大学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为社区文明提供了示范的作用。所以我们说,大学在社会当中不是孤立的,不是关起门来的大学,在社会当中要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理论界现在有这样一种看法,高等学校从过去社会的边缘状态逐渐进入社会中心地带,将在地方经济、地方社会发展等方面起到中心的作用。现在,关于高等学校在社会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的作用正在加深、加强。
五是追求大学要具有大胸怀、研究大学问、承担社会大责任的道德取向。追求大学培养的人才要有大气魄、大气概,要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我们办大学培养人才就是要为社会输送这种栋梁之材。文化的传承不能依赖于遗传,只能通过一定的方式继承并且发展下去,教育一开始就成为保留文化的重要手段,大学教育通过确立教育内容对文化进行选择、整理,实现文化的再生,所以我们说创新、创造是大学精神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表现在大学教师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能够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传统与现实,否定非科学的东西,破除迷信和保守主义。可以说,批判精神是一个肯定与否定相结合的过程,只有这样才可以去伪存真,才使大学在社会文化的发展中走在最前面。大家看到很多社会的不良现象,社会需要改进的现象,恰恰就是由以大学为代表的一批知识分子对他们进行冷静思考而提出新的观点。比如说现在就出现一批叫做“公共知识分子”的人们,比如说有些律师挑刺一样地打官司,实际上就是弥补我们法律当中的空白、不满意的地方来改善法制的环境,所以说批判精神是非常重要的。
3.大学精神引领大学发展
大学文化不等同于各高校普遍开展的校园文化,不完全是学生的课外文化活动,而是广泛渗透在学校办学的各个环节,影响和支配着大学的发展方向、发展质量和发展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精神是大学内涵建设的灵魂与核心。高水平的大学要富有文化品位和特色,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大后将重心转向内涵建设,一些高校的不适应性也随之凸现出来,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功利性倾向日趋突出;二是趋同性倾向日趋突出;三是高校合力和活力不强的现象日趋突出。所有这一切,表面上是具体的战略问题、政策问题、方法问题,本质上都是大学的理念问题、文化问题。包含着大学精神、大学制度、大学环境三个领域。大学精神文化,主要体现为大学的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发展战略和办学理念;大学制度文化,主要体现为学校的规章制度、运行机制和师生的行为规范等;大学环境文化,主要体现为物质层面的校容校貌、建筑风格、纪念性标志等。在非物质层面,主要体现在人际关系、校风、学风、教风、行风和党风上。大学文化在高校内涵建设中具有五方面的重要功能:一是导向功能。大学的文化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告诉我们在大学建设中应该有什么样的价值取向。学校的一切发展战略、目标定位、规章制度、学术规范、教学体系、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都受到这个核心价值观的制约。二是激励功能。大学的文化一旦渗透到每一个教职员工的内心,就会激发出个体和群体无穷的能量,能够为了学校的荣誉、为了大学的使命而凝聚力量,在逆境和困难中无所畏惧、奋发图进。三是规范功能。我们的管理其实有三种境界,底层次管理是人管人,中层次管理是制度管人,高层次管理是文化管人。大多数人的思想和行为具有从众心理,一旦文化成为大多数人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学校中的个人思想和行为就会以群体为参照,自觉规范自我的言行。四是熏陶功能。大学的教育功能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感受文化。大学文化是大学教育最好的教材、最好的课堂、最好的老师。五是识别功能。大学文化也是大学之间相互识别的主要标志。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南开大学和天津大学,在综合排名上差异不大,学科专业也有不少相同,但他们之间具有鲜明的文化差异,正是这种差异成为这些学校屹立于中国高等教育体系的标杆。
大学文化渗透在学校发展的各个领域文化是大学生存发展、办出特色和获得赞誉的根本,是大学的核心竞争力。大学的人才培养不仅在于课堂教学和课题研究,还在于大学文化的长期熏陶和潜移默化。所以,思考大学文化建设,要着眼于以下五个方面:一要把大学文化体现在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定位上。办成什么样的大学,如何办成这样的大学,既是大学办学的基本要旨,也是大学文化特色的本质所在。大学文化是大学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浓缩的精华,大学的办学特色和办学定位是大学不断适应时代要求的产物。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大学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定位。当今社会处在一个急剧变革的时期,机遇与诱惑并存,如何体现自己的办学理念、如何强化自己的办学特色、如何进一步准确定位,这就需要大学根据自身的文化秉性不断调整。二要把大学文化体现在凝聚人才上。大学文化传承的主要载体是教师,尤其是大师。要克服“见物不见人”的倾向,牢固树立办学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学。在教师队伍建设中要特别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当前我们的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明显的缺陷。一方面我们的教师是在传统教育体制中培养出来的,教育教学观念有的还比较陈旧。还有很多教师从校门到校门,与社会创新实践严重脱节。另一方面我们的青年教师缺少经验、缺少名气、缺少项目,生活负担也比较重。所以高校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关心人才、扶植人才,在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和科研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中,要舍得在人才资源开发上的投入,给青年人才以成就事业的舞台,特别是要给他们提供干事业的“第一桶金”,同时还要关心他们的思想和生活,让他们尽心干工作,安心做事业。三要把大学文化体现在培养各具特色的创新人才上。大学的根本使命是育人,大学文化的功能也必然主要体现在育人功能上。大学文化以一种不知不觉的、潜移默化的、润物无声的形式渗透到每个学生的身上,实现情感陶冶、思想感化、价值认同、行为养成的影响效果。如果不对其中好的经验加以总结和发扬,这些好的做法就不能升华,甚至可能失传。为此,应该改革大学的招生模式,实现个性化学生与个性化学校的双向选择。应该加强人文精神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赋予学生新的视野、新的境界,让学校的教育有助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四要把大学文化体现在学校制度设计上。校风、教风、学风是表现学校风格的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大学制度规范的结果。要在制度上体现对教师和学生的正确价值和行为导向。特别是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和激励制度,不能将科研作为教师评价的唯一标准,不能以学术论文作为科研评价的唯一依据。大学作为一个组织和管理体系,具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只有激发教师参与学校发展的积极性,大学才有凝聚力。所以,现代大学管理制度应该把发扬民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首先要广泛听取教师特别是专家的意见,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其次要严格遵循民主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五要把大学文化体现在富有品位的校园风貌上。每一所高校的建筑、绿化、雕塑、纪念碑等,都是这所学校文化的展示。高校校园建设中要把凝练文化底蕴的设施置于重要的位置,既要注重学校的形态,更要注重形态中所蕴含的文化,体现学校文脉的延续性,体现学校与时俱进的文化精神。大学校园建设绝不能以追求新奇、追求豪华为取向,这样只能无谓地毁掉自己的文化根基,损害学校的声誉。
4.大学精神建设是大学生成长的战略基点
当前,各高校要按照中央关于高校领导干部要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着眼学校发展的长远战略目标,明确学校定位和发展使命,切实加强大学精神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夯实大学文化根基,着眼于长远发展,重点思考和把握好影响学校科学发展中的各种关系,特别是学校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的关系、创新突破与和谐稳定的关系、依法自主办学与服从政府统筹的关系、学科建设与教书育人的关系等等。要把大学精神建设作为战略规划的重中之重,凸现大学文化特色,以特色立校,以特色建校,以特色强校。在确定特色、发展特色与强化特色上做足文章。关键是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体现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高。这样,就必须立足于大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的功能上。这是因为:①人格完善和精神的需要。人是物质的存在,具有物质性,人也是精神的存在,具有精神性,是“能动的物质”。正如马克思所指出:“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而且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自为地存在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他必须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并表现自身。”人不但可以能动地认识事物,而且可以能动地认识自身,产生“自我意识”。人总是通过“自我意识”来评价自身的价值、特性和能力。当人们获得了对自身主体价值的肯定时,精神就会感到幸福、愉快,心灵就会获得宁静,就会感到自己生命的有意义;相反,当人们不能获得对自身主体价值的肯定时,就会感到不愉快、失落和痛苦,就会觉得生活毫无意义。人要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肯定自己的价值,就要通过对象性的实践,在实践活动中体现自身的价值。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因此我既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又在对产品的直观中由于认识到我的个性是物质的、可以直观地感知的因而是毫无疑问的权力而感受到个人的乐趣。”但人们在选择实践领域时,一是要对其生存和发展有价值意义,二是要有利于人的主体性的发挥。这样,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促使人们需要不断地解决这些问题,由此产生完成这些问题的精神需要和新的价值目标,并充分调动自己的能动性去实现这个目标,从目标的实现中获得精神享受和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