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王朝势力萎缩,中央政府失去统帅天下的力量的时候,长江中游的楚人则更加强大起来。与当初周人沿着渭水逐渐东移一样,楚人沿着长江也逐渐东移,开始进入中原势力边缘。
楚人信服命运而周人信仰祖先
楚人和周人不属于一个民族,楚人很有可能是苗裔的一支后人,所以他们有着祖先流传下来的、属于自己的文化和语言。举个例子,楚人把“吃奶”说为“谷”,把“老虎”叫作“于菟”。因为语言的关系,周人说楚人是“说鸟语的人”。而且楚人很崇拜火神,所以祝融是楚人崇拜的偶像;而周人崇拜的是农神,神农就是他们的偶像;楚人信服命运,而周人信仰祖先。在中原地区拥有政府机构数百年甚至千余年之时,楚人大都还生活在一个原始部落里,他们的生活贫困,经济落后。关于这一点,楚人也很爽快地承认自己的落后,他们甚至还以蛮族自傲。楚人最开始是居住在今湖北省西部一带,后来才随着长江迁入东面的丹阳(今湖北枝江)。在公元前8世纪90年代,楚人的势力已远远超出了汉水,直抵淮河。这是一个新兴的强大团体,他们人口众多、团结一致,而且个个骁勇善战。当楚人的势力终于出现在汉水、淮河之上时,它已经可以威胁到任何一个封国,它的强大让每一个封国都难以单独抵御。
楚人中出了一个英雄叫熊通,在后来魏昌写的《楚国史》里有一句令人振聋发聩的话:“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这正是熊通之言。远至公元前704年,熊通发出了与周分廷抗礼的第一声大吼:“王不加位,我自尊。”他自立为楚武王,并以自己的盖世之功在荆楚大地刮起一阵狂风。后来,他成为了当之无愧的“春秋荆楚第一王”。
一、弑侄自立开疆拓土
伟大的楚武王熊通,于公元前760年左右出生。当时,周王朝因为少数民族犬戎的入侵,使得镐京残破不堪,不得不迁都洛邑,从而进入西周时代。周王朝曾经严谨的“礼乐”制度在西周时已渐入崩溃状态,中原各列国之间水火不容,刀剑相见,争城夺地的事已是家常便饭。楚君(中原称其为楚子)蚡在这一时期里,也以武力“启濮地,征陉隰”,不断扩展着自己的势力,夯实着国家的发展根基。
熊通下令捕杀蚡蝐之子
公元前741年,蚡年老病逝,楚国的君位本来是要传给君主的儿子的。但是蚡的弟弟熊通却在这个时候发动了宫庭政变,毫不手软地占领了楚国的都城丹阳,下令捕杀蚡之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儿,熊通从此自立为楚君。在中国人的认识里,所有的以下犯上,弑君自立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但是,让我们掀开几千年的历史面纱,客观地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正是这样的血腥政变改写了楚国的历史,也改写了中国的历史。熊通执政以后,楚国便迅速发展起来,它崛起于江汉流域,直至后来饮马黄河,问鼎中原。
熊通自立国君之后,一方面着手安抚楚国的贵族,另一方面大力抓经济的发展。熊通很快就赢得了国人的拥戴,他巩固好自己的政权以后,利用王兄创下的“甚得江汉间民和”的有利形势,开始积极地向周边开拓疆土。他争取到了莫敖、屈瑕以及大将斗伯比、斗廉的支持和帮助,开始向濮人主动发起进攻,“始开濮地而有之”,胜利占有了今川、鄂交界处的广大地区。后熊通又率兵北伐鄀国(今湖北宜城县西南),还乘胜追击,越过了邓国(今河南省邓州县),一直远伐到了地处南阳盆地的申国和吕国。
事实上申吕两国与楚国相距遥远,即使是现在来看,要在短时间到达两国也是非常不便的,而在两千多年前,这更需要无比的决心和气魄。申吕两国面对楚国气势汹汹的入侵无力抵抗,只能向大周天子求助。面对周王朝派出的大量联军,为了避免本国的损失,熊通考虑再三,决定先放弃攻占申、吕两国,但是在他回国途中,又顺路攻占了于商武丁时代建国的权国(现湖北荆门马良镇)。就这样,汉水流域中下游地域基本上被楚国吞并。
二、僭号称王会盟诸侯
强盛的楚国经常北上侵犯其他国家,中原各个国家都为此而惶恐和苦恼,周桓王更是坐立不安。这个时候,郑庄公有了自己的举动,郑庄公身为王朝卿士,也曾有过“掘地见母”的佳闻,他不能对这样赤裸裸的威胁坐视不见。于是,郑庄公抓紧时间联络了蔡国在“邓”相会,蔡国是在江淮流域影响力最大的一个国家,他们共同商讨对付楚国的办法,在这次会面中约定,只要楚军敢再主动北犯,他们就以蔡侯的名义联络中原其他国家,联合出兵共同御楚。
可是“郑蔡会盟”并没有约束住日渐强大的楚国的手脚。此时的楚国政治经济稳定,国势蒸蒸日上,而同时的中原列国却是一片混乱与萧条,晋、陈、卫、宋、鲁等国家先后出现弑君自立的内乱情况,国内你争我斗的兼并战层出不穷,这些国家根本无视楚国的迅速发展,只顾自己的眼前利益。郑国曾经以春秋初霸自居,它与周王朝的关系也是非常紧张的,由最初的“周郑交质”到后来的“周郑交恶”,最后还发展了一场在公元前707年的“周郑交战”:这次战争中,周桓王亲自率领陈、虢、卫、蔡等国的军队共同征讨郑国。但是在葛之战中,郑国将王军打得落花流水,而且周桓王还被一箭射中,这使得周天子的威信大打折扣。知道这个消息后,一直对中原政局作壁上观的楚君熊通惊喜万分,他用自己敏锐的政治眼光看到了解除“汉阳诸姬”对楚国的束缚,摆脱周王朝的大好机遇出现了,他密谋策划,蠢蠢欲动,准备彻底地大干一场。
周桓王率军征讨郑国
熊通并非鲁莽之人,经过郑重地考虑,他决定采用“敲山震虎,求周封号”的策略。首先,他将进攻的矛头指向了列国中的随国。理由是:“汉东之国,随为大。随张,必弃小国。小国离,楚之利也。”熊通于公元前706年,亲自统率大军攻进了随国,并在于瑕(今湖北随州县境内)驻军。熊通先用增加两国之间的友谊与交往为名,派出使者去随国请求与之订立盟约,再然后,熊通又打着连结江汉诸侯各国,共同效忠周王朝的旗号,要求随侯在周王面前游说,要求为楚国晋升爵号。随侯知道楚军的强大,为避免本国的生灵涂炭,随候只能答应楚国的要求,亲自赶赴周朝为楚国周旋,楚国这才答应退兵随国。
但是,周桓王听到随侯婉转的游说后,非常生气,说:“小小楚子,蛮夷之国,屡次北犯,何以加爵!”随候不敢再多说什么,只得马上回国,派出使者将周王的话回复给了楚国。熊通听到了这样的传话后,气愤难平,异常激动,他当场对满朝文武说:“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早终。成王举我先公,乃以子男之田,今居楚,蛮夷皆率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于是,熊通又在众臣的拥戴下自立为楚武王。
周桓王听到随侯婉转的游说后,非常生气
早在周王朝统一天下,分封列国诸侯之时,就已经明确地规定了:只有周王才能以“上天之子”的名义称王,而受封的各诸侯则只能按等级以公、候、伯、子、男的爵位自称。在楚国受封时,还只不过是一个地位较低的“子”爵,现在居然敢自称为“王”?这在当时,如果没有强大的综合国力和相当的勇气是万万不敢做的事。熊通的这个举动,不仅公开打出了与周王朝分廷抗礼的第一炮,也昭示出了楚国欲取代周朝的信心和勇气。从此以后,后继的楚王都把北进中原作为了楚国发展的最终目标。而熊通的这次称王之举为后来楚庄王的“饮马黄河,问鼎中原”埋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让当时所有的诸侯都知道熊通的自称为王,树立楚国国威,熊通在称王以后,接受了莫敖的建议,于公元前704年邀请了周边各列国来沈鹿(今湖北钟祥境内)会盟。收到楚国的邀请后,巴、庸、绞、罗、濮、邓、、郧、轸、州、贰、申、江等国都按时来到沈鹿聚合,向熊通贺喜庆祝,并与楚国缔结了联盟。但是仍然还有黄、随两国没有来贺。随国是“汉阳诸姬”之首,它不参加这次会盟,自然是不敢违抗周王的旨意。熊通清楚地知道,要真正取威于中原,就一定要先制服随国。于是,熊通在派人赴黄国求问不来会盟原因的同时,亲自率领大军第二次向随国进攻。随侯不得已,拚死抵抗,但是楚军来势凶猛,加上随军内部纷争,军心动摇,最后随军大败,狼狈不堪。随国大将季梁拚死保护随侯,这才使弃车而逃的随侯保住了性命。在这种情况下,随侯不敢再得罪楚国,马上与楚国订立了盟约,同意尊楚为王。
“先会诸侯,后败随国”,楚国熊通的尊王之举,最后不仅仅得到了同姓诸侯国的支持与拥戴,而且也得到了与周王朝同姓的“姬”姓诸侯国的承认与结盟,熊通自称为王的举动到此也就圆满结束了。
三、讨邓伐郧计败绞国
卫国派使者到楚国
沈鹿会盟后,巴国成了楚的属国,每年要交大量的徭役赋税。公元前703年,巴国派使者到楚国,请求楚允许其与楚的姻亲国邓国(熊通娶邓侯女邓曼为妻)订盟以示通好。楚武王熊通派遣道朔为使节,陪同巴国使者一同前住邓国送聘礼。但在接近邓国南部边境的时候,却受到当地国人的突然袭击,韩服、道朔被杀身亡,聘礼及钱财被抢光。由于是邓的属国,所以楚武王令大夫章到邓国责问邓候是怎么管教其属国的,邓不知原委未予理睬。楚武王遭遇尴尬后,只得令斗廉率军围攻国,以武力讨个公道说法。邓大夫养甥、聃甥率邓军救,斗廉借着夜色巧妙设伏,彻底击溃了前来增援的邓军,人听到这个消息后不战而退,连夜弃城而逃。这样,楚武王即报了道朔被杀之仇,又占有了地,楚武王一举两得。
公元前701年,熊通为了彻底实现分化“汉阳诸姬”的战略意图,令莫敖屈瑕率领一支楚军向东面行进,想与贰、轸(都在今湖北应城)两国订立盟约。但与贰、轸同处一地的郧国(今湖北安陆)得知后,很是担心,惧怕楚国势力实行东面扩张以后会影响到自己在汉东的既得利益,因此想断了楚国的非份之想。眼见楚孤军深入敌军,应该是天时地利人和,便调来大军连夜驻守在一个叫蒲骚(湖北安陆境内)的地方,同时联合了随、州、绞、蓼等国,打算合攻楚国。
消息传至楚国,楚武王熊通令屈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乘四国军队没有汇合前先发制人,迅速击垮郧军。于是先锋斗廉以精锐之师夜袭郧军,大败郧军。州、蓼、随、绞等国的军队还没有到,见楚国轻胜郧国,暗自估计楚国的实力不是一般的强,于是不战自退。最后,屈瑕与贰、轸两国顺利的订立盟约返回。自此,楚的势力就顺理成章的扩张到了古代青发水流域的汉东流域。
为了快速打开北图中原的通道,楚武王欲以惩罚绞国助郧伐楚为借口,在公元前700年派屈瑕攻入绞国,但绞军关了城门,严守以待。楚军久攻、强攻都未能取下。后经谋士几经策划,楚军首创“诱敌”战法,连续三天令军士假扮采樵人,利用绞军喜欢捕获樵夫为奴的心理,引绞军进入他们的埋伏圈,在一次大败绞兵后,乘胜里外合应攻破了绞都,绞侯无计可施,只得俯首称臣。楚国灭了绞国后凯旋而归。
绞军喜欢捕获樵夫为奴
有了一个综合国力强大的国家作后盾,楚武王无后顾之忧地几经攻伐,迅速占领了江汉流域的大片土地。楚国的国地面积也由当初的“不过百里”开始向“楚地千里”迅猛扩展,属地里的臣民也在这美丽的土地上休生养息。
四、首创县制改革官制
楚武王文武兼备,是位难得的明君,他不仅用盖世的军事谋略开疆了拓土,威服列国,而且还善于治国理政。后人总以为现在流行的县制是后来一统天下的秦国率先发明的,殊不知县制的首创其实是楚武王的专利。在熊通还没有称王前,楚灭了权国,沿用了惯例保留了权国的血脉,派斗缗去监理权国旧地,督促其治理国家。哪知身为楚国公族的斗缗,心生坏念,又受了权国遗老遗少的唆使,最后反叛楚,楚武王听说后,愤怒有加,派重兵平定权地的反叛后,将权国的遗老遗少全部迁移到了那处(今湖北荆门市拾桥镇),让权国的老少尝尽了离乡之苦。他还将原权国故地改设为权县,派阎敖为“县尹”管理权地,所得的徭役赋税全部上交楚王国库。从此段史料可知,楚国的县制比秦国的设县早了将近400年的历史。
楚武王还为了巩固统治基础,还大刀阔斧地将官制进行了改革。当时,“敖”组成了楚国贵族的政治组织形式,如最高官职叫做“莫敖”,由屈氏世袭,统领政治军事。需要和谈的时候,有主持盟会的义务;遇外敌侵袭的时候,有领兵打仗的权利,地位显赫。楚武王早已发现其权力过重,严重影响了他的王权,有必要进行改革,一方面减少莫敖的权利,也减轻了他事务过于繁重的压力。
公元前699年,楚武王下令屈瑕攻打罗国(今湖北宜城西),屈瑕因曾经大败郧、绞多国军队,居功自傲,盲目轻敌,养成了拒不接受他人建议的坏毛病。作战时防备不严密,最后遭到了罗与卢戎两军的夹击,大败而还,羞赫难当。楚武王借此机会“威莫敖以刑”,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逼其自尽于荒谷之中。然后,楚武王开始创设“令尹”一职,有对内执政、对外主战的权利,此职位主要选取楚国公族中的贤能之士担任,以代替世袭的莫敖一职,莫敖则降为了令尹之下专职宗正之事的官职。
五、武王之死
武王年老的时候,自觉死期已到,而且病势越来越重,但壮心仍不减当年。公元前689年,周天子召见随侯,指责他以楚子为楚王而事之。此后,随国对楚国的态度不免有些冷漠,也是可以理解的。武王以此为由,便再次派大军伐随。出发前对军事进行了一些新的改革措施,武王不仅研习出了新的战略战术,而且换上了新式武器,部队战斗力有了显著提高。像以前每场打仗一样,这次他又要亲临战阵。当到了为出征而斋戒、祭祀之时,武王觉得身体有些异样,担心自己于路途之中仓促死去,他便将情况告诉了夫人邓曼。邓曼就对武王说:“大王的福寿怕是要到头了,只要将士没有损失,即使大王不幸途中与世长辞,国家也算是有福的”。
武王就这样出征了,为社稷他视死如归,没有一点惧意。到达汉水东岸后不久,心疾猝发,于是他坐在一棵满树下歇息,当即去世,过程甚快。协助武王伐随的楚令尹斗祁,将此事隐瞒了起来,没有告诉士兵,也没有给武王作丧礼。他率楚师仍按原计划东进。楚军兵临随都城下,随侯惶恐不已,被迫派使者与楚人签订合约,臣服于楚,每年要上交一定数量的贡品。楚军派屈重代表武王进入随都,与随侯开会讨论,签定盟约。会盟完毕后,楚人才收兵回国。到了汉水西岸后,才宣告了武王的死讯,并给武王举行了浩大的丧礼。
对老来英雄的武王来说,满木之下比深宫之内是一个更好的瞑目之处,他的将领深悉他的心思,顺势让他带着胜利踏上西去的归程。如此壮烈,又是如此幸运,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以有道伐无道是可以与“汤、武”媲美的富有正义感的事业。因此,穷兵黩武一类的贬辞对武王是全然不适的,没有歌颂的辞赋,但你只要看到武王的政治遗产就可以明白了。
武王给后代留下了丰厚的政治遗产。第一方面是留有富饶而又安宁的江汉平原。文明的灿烂之光,一直从江汉平原的西边照到了东边,通透东西。国与国相伐、部与部相攻的事情,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几乎绝迹。铜矿在有条不紊地开采,铜器在工匠手里铸造,都是蒸蒸日上的大好形势。随国在楚国的覆翼下,也走向文明昌盛的局面。政治遗产的第二方面是留下了一套初具规模的国家制度。君王的下面,有令尹总揽军民大权,有莫敖掌军,不必为外来侵略头疼;有县尹作为一县之长,还设有其他官职。第三方面是为日后的北上中原建立了两个前哨,右翼叫做蓼,左翼叫做若,相对窥视着南夹道。楚人下一步所要做的,就是打通南襄夹道、占领南阳盆地了。
终其一生,楚武王在位51年间,三次领兵攻打随国,威震四方,特别是东周王室。他创立县制,改革了官制,研习出了陈兵之法,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他以僭号称王之举,使楚国永远地告别了对周王朝的朝贡臣服关系。他傲视群雄,并且使楚国以挺拔的身姿傲然耸立于江汉流域。楚武王熊通堪称荆楚大地上长屹不倒的古代楚国第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