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宅子是一年前孟天从一个致仕的老京官手里盘下的,整间宅子共有一进一厅两间厢房,面积在这个朝代不算得大,但放到前世,可是县委书记级别的住房待遇了,一个连科级干部都算不上的小小记者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再者说了,整宅子连野猫、耗子,凡是能出气的都算上,一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要那么多间房子干什么,养金鱼儿啊?房间多了,晚上一个人住着还害怕呢!但有一点让孟天异常的不爽,当时设计房子的工匠怎么就不知道留个厕所呢?每次孟天内急的时候,都憋得像个耗子似的乱窜,最后逮着个墙角落就解决,一年多下来,孟天没有面墙就尿不出来,貌似某种小型哺乳动物,大大有损名记的光辉形象,这一点让孟天很是郁闷,难道这时代的人都只进不出??
进得前厅,那公子倒也不认生,撇下孟天,四处逛开了,边看还边撇嘴:“啧啧,又小又破,这样的宅子还能住人吗?”
“靠,老子不是人啊”,看着死兔子一脸欠扁的样儿,孟天就气不打一处来,直当那几人是空气,朝太师椅上大大咧咧一坐,没好气的问道:“说吧,找我什么事?”
“看你油嘴滑舌的,口才不错,本公子赏你个机会,后天在城南的畅春园有个品诗会,你来吧。”那公子给了孟天一背脸,用命令的口气说道。
“不去!”孟天想也没想,一口回绝,“靠,台长也没有像你这样命令过我,你个死兔子算哪棵葱啊。”
“为什么??”那公子嘴里塞得下两个茶鸡蛋的惊讶表情。
“不为什么,我就是个说书的,风雅文章一窍不通,你说我去凑那个热闹干什么,如果没有别的事,公子还是请回吧。”
“你没听说过每月一次的畅园诗会?那可是晋安乃至大楚最负盛名的文坛盛会,届时来参加的都是鸿学大儒,许多青年才俊哭着喊着要参加还没这个机会呢,你竟然说不去??”死兔子就差跳起来咬人了。
孟天目光淡然的扫了一眼绝色公子,正声道:“这位公子,第一,我先声名我绝对不是你所说的那些文人雅士,我说书所以我快乐,第二,我对那些诗歌文章不感兴趣,他们认识我,我不认识他们,第三,我要工作,我要赚钱吃饭,没那闲工夫陪您去玩什么高雅品位。说完,不送!”孟天索性闭上眼睛养神。
“粗俗、浅薄,无趣、低级!!”绝色公子恨恨的盯着孟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咬着牙问道:“你当真不去?”
“不去!”
“果然不去?”
“不去!”
孟天闭着眼听见死兔子在前厅来回走动的脚步声,心里暗暗好笑,“叫我一个穷说书的去参加什么品诗会,这个死兔子还真有创意!你就慢慢在这耗着吧,爷不伺候了”,过了一会,孟天听不到脚步声了,“看来那个死兔子自讨没趣走了”,刚一睁眼,看见一张硕大的眼珠出现在离自己不到10公分的地方,顿时被吓了一跳,那个死兔子正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怎么看怎么像大灰狼盯着小红帽的眼神,“死兔子又想干什么?”
“你接着睡啊。”绝色公子见孟天惊起,往后站了站,笑得越发的欠扁。
“这位公子,咱们往日无冤,近日无仇,就算我在茶馆顶撞了您几句,您也犯不着这样啊,您说,您到底要干什么啊”孟天发现自己彻底被打败了,跟一兔子,还真没办法理论。
“噢,没什么,我见兄台家里这么乱,想来好久没整理过了吧,来啊,还不快帮这位兄台好好打扫打扫!”绝色公子给随从使了个眼色,两个汉子掳起袖子,看样子就要下手。
我的妈呀,这两个肌肉男怎么看也不像打扫卫生的主儿,看这眼神、瞧这架势倒像是在专业拆迁队里呆过的,被他们这一整理,宅子里估计连条内裤都剩不了。
“I服了YOU,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就是去参加什么狗屁诗社吗,老子上大学的时候,随便挑出首情诗来都能吓死你”,孟天赶紧朝那绝色公子软言道:“你是爷,我去,我去还不成吗!!”
“早答应用得着这么麻烦嘛,你呀,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咱们走,记住别想耍花样,要不然,嘿嘿,下次回家万一少了根柱子、掉个瓦片什么的,别说本公子没提醒你。”说完新新人类带着随从扬长而去,留下孟天呆在那苦笑。
“恐吓,绝对是赤裸裸的恐吓,今天老子怎么这么倒霉,什么人不好惹,偏偏得罪了这么个主,看来下次出门得先算一卦!”
晋安茶馆,柜台里的老板娘兀自盯着门口发呆,一个时辰前孟天激昂呈辞夺门而去的一幕还没让她回过神来,她倒不惊讶孟天刚才会如此表现,毕竟相处了一年半了,孟天是什么样的性子,自己倒看出来几分,这个人平时什么都好说,标准的好好先生,一些顽皮的孩童拿他逗乐,他也是好脾气的一笑了之,有时候还会和小孩一起疯耍。可谁要是触犯了他的原则,超过了他的底线,任你是天王老子都不好商量,自己就亲眼见到过孟天将两个欺辱乞丐的混混头子打得满地找牙,从此不敢在街面上出现。可这次孟天招惹的那个富家公子,凭老板娘多年的经验看来,不是个寻常人物,骂得人家脸上挂不住,人家能轻饶了你,老板娘很是为这个没心没肺的孟天担心。
“张三,你到孟天的住处把他叫来,就说我喊他过来吃饭。”老板娘将茶博士叫到跟前,吩咐道。
“算了,还是我去吧,你盯着点里面。”老板娘越想越后怕,从柜台里出来,刚想抬脚出门,我们的天少侠一脸灿烂的出现在门外。
“这个死人,别人担心得要命,他却跟个没事人一样。”老板娘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三姐,我又来蹭饭了。”孟天边说着边往茶馆里走。
“天哥儿,刚才真爷们,给咱们长了脸!”
“小天,刚才那小子一副德行样,骂得好!”
见到孟天,一帮老茶客都为他叫好,“谢谢哥几个捧场,今天的茶我请了。”孟天对着众人拱了拱手,一路来到了后堂。
“呦,什么这么香啊,三姐,锅里炖的是红烧肉吧。”孟天使劲嗅了嗅鼻子。
“吃,就知道吃,知不知道你今天闯大祸了。”跟在后面的老板娘埋怨道。
“闯什么祸?”孟天直奔厨房,掀起锅盖,刚想抓起快红烧肉望嘴里塞。
老板娘一筷子敲在孟天抓肉的手上,“没洗手就往嘴里伸,用筷子。”孟天傻笑着接过筷子,从锅里夹起一块,往嘴里直送。
“刚才你得罪的那个公子看着不像普通人,估计是哪个大官家的少爷,你这样剐人家,他会轻易饶了你,这几天你小心点,少出门,听到没有?”
“你说下午那个死兔子啊,刚才跟到我宅子里去了,非要我去参加什么品诗会,我说不去,看那架势就要拆房揭瓦,没办法我只好答应了,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孟天嘴里塞着肉,含混不清的言道。
“品诗会?”老板娘一脸狐疑,“就这么简单,他没再找你什么麻烦?”
“还要怎么样,我不过和他理论了几句,又不是宰了他老子,难不成还要找我偿命不成?”孟天专心致致的对付着锅里的红烧肉。
“品诗会,品诗会……”老板娘兀自在那念叨着,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感觉事情远没有如此简单,望着身边没心没肺的傻大个,她真不知道这样的遭遇对于他来说,是个陷阱还是个机会。
从第一眼看见孟天开始,年轻的俏寡妇就知道自己心仪的这个年轻人不是个普通人,按理说他只是个落魄的说书的,应该没什么特别的,但他浑身散发出的气质却在这个才子俊杰成把抓的楚国都城里显得如此与众不同,他不委琐,不张狂,不做作,不自命清高,不论你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他都是一样的不卑不亢,对什么事都好象无不放在心上,但有他在的时候却让你心里感到塌实。笑起来像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可当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一边发呆的时候,眼神里仿佛包容了整个世界,他从来不谈他的过去,有人问起的时候,他也总是笑着岔开,但自己可以感觉到他肯定有段难忘的过去,有许多不同寻常的故事,甚至有时自己觉得他不像是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人。多愁善感的年轻寡妇多么希望他能一辈子就这样安安静静的过下去,永远呆在自己身边,每天都能像现在这样和自己说说话,开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