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恢远 金泽平
邓小平经济理论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体上讲,邓小平经济理论博大精深,贯穿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些重要问题,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实现中国的现代化为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形成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基本观点,构建了严谨的科学体系。在当前纪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大讨论20周年的活动之际,我们深入学习和研究邓小平经济理论中的一些基本观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拟就邓小平经济理论的基点——所有制改革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所有制改革是邓小平经济理论的基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生产资料的变革看做是社会革命的基本内容。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绝不是变公有制为私有制,而是要对原有不适应生产力的所有制结构进行调整和对公有制实现形式进行创新和多样化,使我国的所有制实现形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相对于其他方面的改革来说,所有制结构不改革,其他方面的改革便难以展开和深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关系的改革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问题。邓小平对改革我国所有制结构有明确的思路,指出:“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以上这些都蕴涵着所有制结构调整和改革的思想。在南方谈话中,他更加明确地指明了所有制改革的方向。他说,“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我们研究所有制结构,就是要探讨不同所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所占的地位、比重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党由于受前苏联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僵化地和教条地对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理论,错误地把全民所有制当作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忽视了我国生产力实际发展水平,在所有制问题上搞“一大二公三纯”,企图尽早消除一切非公有制经济成分,搞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忽视市场在经济运行中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当时,我国理论界存在一个误区,认为越大越公的生产关系就越先进,以公有化程度的高低作为衡量所有制结构是否合理的标准,谁若主张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谁就会被斥之为搞资本主义。理论上的僵化在实践上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我国生产力发展缓慢,综合国力提高不快,人民生活在低水平状态下徘徊,严重妨碍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邓小平同志以非凡的勇气冲破教条主义的束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关于作为生产关系基础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必须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促进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原理,从我国多层次性、不平衡性和水平不高的现实生产力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指导全国人民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不断的调整和重组。例如,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除了土地集体所有外,其他生产资料允许农民私人所有,并鼓励农民购置大型生产资料发展农业、从事工商副业和运输业,鼓励乡镇和村办企业的发展。这种明晰农村产权的做法,适合农村生产力的状况,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邓小平在总结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时说:“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城市改革比农村要复杂,尤其是企业体制的改革,它涉及的范围广,但是“有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作借鉴”,他明确指出:“农村改革是权力下放,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也要权力下放,下放给企业,下放给基层,同时广泛调动工人和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在此思想指导下,在城市,我国积极扶持第三产业集体经济的发展;鼓励和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将一部分国营或集体小型工商企业转让给个人经营或私人所有;积极吸引外资,鼓励外商在我国进行合资、合作或独资经营;探索发展股份制经济、合作经济等。这些政策和措施的施行,充分挖掘各种社会资源,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各种潜在的生产力要素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在利用国内资源的同时利用国外资源,开拓了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从而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改善了我国所有制结构,使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逐步形成。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以往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制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局面。”据有关资料统计,1997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为74772.4亿元,公有制经济为56676.2亿元,占75.8%。其中,国有经济为31295.6亿元,占41.9%;集体经济为25380.6亿元,占33.9%;而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已达18096亿元,占24.2%。上述数据表明,在所有制结构中,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仍然居于主体地位,起决定作用,其他经济成分目前所占的比重不大。
实践表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重组,不可能影响或者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有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因此,改革所有制结构,适度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绝不会动摇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相反,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会促进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巩固,因而也就不会导致社会主义性质的改变。
二、“三个有利于”是衡量所有制结构合理与否的根本标准
所有制结构问题,实质上是生产关系问题,也就是经济基础的组合方式。早在20世纪60年代,邓小平就曾针对我国农村经济的状况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这一思想体现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水平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邓小平的这一彻底唯物主义思想,为他准确地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什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指出:“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说明社会主义最本质的东西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其他都是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而必须采取的形式及其结果。我们为什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因为在中国,只有这样做,才能进一步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吸引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改造我国落后的生产力。我们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因为只有这种体制,才能够优化资源的配置,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社会主义的一切制度,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归根结底,要看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
社会主义只有加快生产力发展,才能巩固自己、战胜资本主义。列宁曾经指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资本主义可以彻底战胜,因为社会主义能够造成新的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关键在这里”。目前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经济、科技上同发达国家的差距给我国带来巨大的压力。如果我们不抓住和平与发展的国际机遇来调整和改革所有制结构,就会影响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接轨,也就会制约我国生产力发展这个关键。前苏联、东欧发生剧变后,邓小平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时指出:“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没有饭吃,没有衣穿,工资增长被通货膨胀抵消,生活水平下降,长期过紧日子。”为此,邓小平指出:“抓住机遇,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中国解决所有制问题的关键是靠自己的发展。只有“手头东西多了,我们在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时就立于主动地位”。增强国力、改善人民生活,离不开发展。为了发展必须改革旧经济体制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环节。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我国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邓小平认为,在改革过程中,不应当陷入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之中,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社会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此,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衡量所有制结构是否合理的标准是“三个有利于”。在此前提下,我们不仅要加快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且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所有制结构更加适合我国经济的发展。
三、所有制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走向成功的必然选择
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就是要改革生产关系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环节和方面,变日益僵化的旧体制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解放生产力和发挥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优越性。邓小平指出:“我们所有的改革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但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也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相对落后性和不平稳性,决定了公有制经济只能成为社会经济的主体形式,而不能成为唯一的形式,客观上要求多种所有制并存和共同发展,这就突破了长期困扰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产权明晰问题,为寻求能够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也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活动空间。
20年来,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作了许多探讨和尝试,经历了从一开始的权力下放到承包制、租赁制,再到后来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企业法人产权以及资本运营等方式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实际的效果,但这种效果是有限的。例如,近20年来,我国为了搞活国有企业可谓是殚精竭虑,花费了巨大的人力和物力,设计了多种改革方案,但结果却差强人意:一是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和亏损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在逐年扩大;二是国有经济的实力并没有显著的壮大。尽管改革以来我国国有经济的净资产增长很快,但其中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由负债形成的,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资产真正属于国家的资产。我国很多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有的甚至超过90%,要靠借贷才能维持企业的运转。目前国有企业占用的资产约占我国全部经济资源的2/3,但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仅占1/3.之所以出现这种付出改革成本最大但收益最小的尴尬局面,根本原因就在于:这20年来的改革中,我们始终是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来设计国有企业改革的治标不治本的方案,没有把改革的重心由经济运行方式转移到所有制改革方面来。
为了真正搞好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必须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关系进行变革。目前国有制在理论上是全民所有制的存在形式,全民是最终所有者。但全民是不能,也无法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的。于是有学者指出,由国家、政府代替全民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但在目前条件下,中央政府只能代理全民所有制企业部分资产的管理权,其余部分不得不委托给地方政府来代理,从而形成了事实上的地区所有制;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又把代理权交给部门分别管理,又形成了事实上的部门所有制。一些地方和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对企业进行干涉,使企业丧失了独立自主、自主经营的能力。为了真正明晰产权,必须对现有国有经济的所有权关系进行重大的变革,变现在的一级所有、分级管理的模式为分级所有、一级管理的模式,即实行中央、省、地、县四级所有制,同时改变目前由多个部门分别管理的状况,建立统一的有权威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一元化。这样便于各级政府对企业真正行使资产所有者的职能,企业也会在政府的有效监督和约束下充分行使经营自主权。
在建立起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明晰企业的产权之后,为了使国有企业改革走向成功,抓紧做好下面五项重要的工作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第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国有经济实现形式的多样化。传统经济理论把国有国营作为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唯一实现形式,限制了企业的活力,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问题上实现的重大突破,消除了我们不少疑虑。我们要在十五大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实际上,国有经济的实现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因为实现形式是方法问题、技术操作问题,而不是属性问题、目的问题,私有制经济可以利用的形式,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公有制经济也完全可以利用。为了适应我国生产力的状况,国有经济除了国有国营这种形式外,还应包括公司制、承包、租赁、托管、委托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这样才能真正搞活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的要求。
第二,实行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在管理企业的问题上,由于受传统的计划经济惯性的影响,我们的政府部门仍然过多地干预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束缚了企业的手脚,阻碍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政府要彻底转变观念,从干预企业生产经营,转向间接宏观调控,真正从定计划、发指示、直接管理企业人财物,转到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上来,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竞争环境。
第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要切实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强调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和制约机制。在企业的经济活动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进行重大活动的讨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负责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监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经理层是执行机构,认真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一定要真正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避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使用旧的管理方法,否则,企业就不可能活起来,这样的企业就是不规范的现代企业,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下的激烈竞争。
第四,国有小型企业在实行出售、租赁、兼并等形式的过程中,绝不允许以故意低估国有资产价格或国有资产的租金等方式化公为私、借机侵吞国有资产的现象发生,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央作出的“抓大放小”的方针政策,是为了使国有资产在运动过程中实现保值增值。如果在执行这一方针政策的过程中,有人大量侵吞国有资产,改革的目的不但不能实现,反而是一个失败。当前,有的地方名义上是出售国有企业,实际上是半卖半送,利用国有资产谋取私利,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因此,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有关公正机构必须公正合理地评估国有资产的价值或租金,对在出售国有资产过程中搞钱权交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腐败行为要依法进行制裁,为国有小型企业的改革顺利进行创造条件,保证国有小型企业转制的圆满完成。
第五,建立和健全职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成功的一项重要外部条件。要全面推行失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将过去单一的由国家、企业负担改为社会共保,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同时不断提高养老待遇,统筹住院医疗保险。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不论国有、集体企业,还是外资、民营企业,均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切实保障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这项工作的完善将为企业进入市场铺平道路,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安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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