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恢远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一生中两个最重要发现之一。唯物史观创立之后,列宁、毛泽东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中,邓小平十分重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原理,创造性地提出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以人民为本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生产力和生产力标准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第一个揭示了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就是生产力的发展,论证了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的思想,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提出了“生产力标准”的基本思想。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生产力标准”的是列宁。他指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把这一标准加以具体化,提出评价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是否进步以及进步程度的标准,“归根结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邓小平注重运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形成了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中心,以人民为本的唯物史观,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继承和发展。
一、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理论和生产力标准思想
邓小平十分重视生产力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的决定作用,坚持用生产力标准来分析社会主义的本质、优越性和一切问题。20世纪60年代初,他提出的著名的“猫论”,实质上就是“生产力标准”的形象生动的表述。1978年他指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这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是判断社会主义制度是否优越、政治领导是否正确的标准。1980年,邓小平指出,生产力是否发展,是判断社会主义经济政策是否正确的标准,“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1983年,他进一步指出:“各项工作都要有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都要以是否有助于人民的富裕幸福、是否有助于国家的兴旺发达,作为衡量做得对或不对的标准。”根据邓小平的上述思想,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全党同志在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应该紧紧把握住马克思主义的这个基本观点,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得失成败的最主要标准。”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生产力标准”概念:“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邓小平根据科学发展新的实践经验,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他说:“马克思说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事实证明这话讲得很对。依我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就揭示了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第一位的作用,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学说和生产力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从唯物史观的高度解决了科技发展与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关系,为加速生产力发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成为“科教兴国”战略的哲学理论基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这一思想。
二、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点和人民利益标准思想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观点和实践标准、生产力观点和生产力标准,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观点。因为实践的主体、生产力的主体都是人民群众。离开了人民群众,也就没有实践和生产力。人民群众要创造历史,也离不开实践和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论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的科学革命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强调以人民的利益为根本。邓小平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一切为了人民,永远站在人民一边,以使人民得到实惠作为共产党人价值取向的现实基础和评判标准,高度关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问题,着眼于广大人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他把人民共同富裕、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的本质、目的、原则、最大优越性和主要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之中。
(1)邓小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思想,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力量的源泉,党的事业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来完成。他在1956年党的八大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深刻地指出:“马克思主义向来认为,归根结底地说来,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他认为不仅社会主义革命离不开人民群众,而且社会主义建设也离不开人民群众。他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摆在我们的面前。很多旧问题需要继续解决,新问题更是层出不穷。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
(2)邓小平强调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党制定各项政策和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根本标准。在他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中,人民利益标准是归宿、落脚点。坚持实践标准,坚持生产力标准,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改善,为了国家富强,为了人民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坚持生产力标准,必须坚持人民利益标准。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理论综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人民利益标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三个标准”和邓小平“三个有利于”标准理论。
(3)邓小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点,还表现在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机地统一起来,从人民利益出发考虑发展生产力。他提出的小康、共同富裕目标以及设计的改革方略,都是为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于小康目标,他说:“第一步,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就是不穷不富,日子比较好过的水平。第二步,再用三五十年的时间,在经济上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使人民生活比较富裕。”他提出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是两极分化。他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说,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我国要进行改革开放,是为了广大人民利益。我们不能,也不允许改革开放的成果落入少数人的口袋。我们的改革开放,是要让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最后达到共同富裕。他指出:“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
(4)邓小平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观点还表现在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尊重群众的创造。邓小平特别强调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分子的创造。他说:“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又说:“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进一步发展了邓小平关于人民群众的观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三个执政”,其哲学理论基础就是邓小平的“人民为本观”。“三个执政”思想,是我党五十多年执政成功经验和东欧、苏联共产党执政失败教训的总结,是共产党大彻大悟之后提出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共产党要长期执政,就要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其中关键就是如何正确认识人民,对待人民,把人民摆在什么地位。必须明确人民是主人,共产党不是上帝,这样,才不会把人民为本变成空洞的口号,才能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人民为本的思想落到实处。例如,从2003年底至今,党中央、国务院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工讨还欠薪,减免农业税,为农民提供种粮补贴,提高农产品价格,给农民落实国民待遇,提出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使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很多实惠,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村面貌进一步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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