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五年七月十日,田纳西州第十八刑事法庭对违反“反进化论法”的约翰·塔马斯·司考普斯进行公开审判,审判长为J·T·拉尔斯顿。
美国的七月炎热异常,一九二五年七月也是如此,位于美国南部的田纳西州就更不用说了。李郡戴顿镇是一座乡下小城,此时这里正掀起一股杀意的旋涡。天气炎热,当地人们的热情更高。戴顿镇上的李郡法院内外挤满了人,比审判那位残忍掐死数百名英国人的印度“黑洞”时还要热闹。戴顿镇燃烧着一股偏见与无知的火焰,太阳的热度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这位司考普斯犯了“反进化论法”州议会于同年春天的三月二十一日通过了这项法案,随即生效。法案全文如下:田纳西州州议会决议如下:
本州所有大学、中学、女校、小学及各种公立、私立学校的所有教师与讲师,包括各种以教授知识为目的的教室中,一律不许教授违反《圣经》
教义的内容。禁止一切声称人类是由低等动物进化而成的言论。
田纳西州的所有学校,无论是否接受州教育经费的补助,都应遵守此项法案。
有点常识的人,可能都无法理解这项法案的精神。不过只要看个两三遍,应该就能明白了。说白了就是:“田纳西州的各类学校都不许教授进化论,因为它违反了《圣经·创世记》中所讲的内容。如果有老师敢教进化论,后果自负!”
笔者再重复一次,此事可不是发生在一七二五年或一八二五年,而是一九二五年的美国田纳西州通过的法律!
人们为什么要制定这项法规呢?
提出这项可笑至极的法规的,是一个叫约翰·华盛顿·巴特拉的百姓议员。说他是百姓,并不是讽刺他,他的确是当地的一位农民。他的职业我们暂且不论。这项法案产生纠纷之后,他在各大报纸上刊登了如下声明:“我没想到自己提出的‘反进化论法’竟会引起这么大的风波,但这项法规是必要的。而且,为了保护所有人,必须通过这项法规。”
不愧是约翰·华盛顿·巴特拉,发表的声明也很简洁。他继续说道:“我认为我没错,我甚至觉得这项法规两年前就该通过了。早在我进入州议会之前,他们就该制定这项法规。我提出这项法规时,对进化论一无所知,只是从报纸上看到那些少年少女上完课回来就对父母说《圣经》是一派胡言。我觉得这样很不好,一定要采取些措施。纳什维尔市田纳西州的牧师W·J·马雷先生每个月会来拉斐特镇的教堂作一次演说,他也认为应该禁止学校教授进化论。
因为进化论假借科学研究之名,通过学生攻击宗教,是一种极危险的思想。我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就在议会上提出了这项法案。法案通过后,我心想以后田纳西再也不会有人提进化论了,就此放心不少。”
最后那句话,正体现了喜欢乱造法律的美国人的有趣心理。就是这种心理,造就了中央宪法第十八项修正案禁酒法令。有关美国的禁酒法令的奇闻异事数不胜数,而关于田纳西州的“反进化论法”也发生过一件怪事。笔者坚信,这件事的确有详细叙述的必要。至少,这是现代社会中最荒诞无稽的一场审判。
要是进化论就这么绝种了,九泉之下的达尔文也只能苦笑了。然而好事多磨!在戴顿镇有一位老书生,他看这项法规不太顺眼,认为它不符合合众国宪法的精神。他想要抗争到底,于是异想天开起来,这才引发了这场莫名其妙的官司。真是个多管闲事的老爷爷!
这就是“司考普斯事件”,也就是围绕着神、人、猿的一场神奇审判的开端。
这位想要公然挑战神圣的新州法“反进化论法”的“危险思想家”,就是戴顿镇的乔治·拉普利博士。他的祖先是在法国领导了一场宗教革命,最后逃来美国的,看来他的骨子里还是继承了祖先的叛逆,他竟敢公然对抗刚生效的法律。
他首先对这项法规的精神进行了调查,并思考战术。他有一个朋友叫司考普斯。司考普斯是他在大学里的学生,现在在戴顿市当高中老师。乔治在司考普斯使用的生物学教科书里,发现了与“州法”精神相抵触的内容。拉普利博士喜出望外,他与司考普斯商量之后,决定做一个“实验”,看看在法庭上到底能不能推翻“反进化论法”。“美国自由市民联合会”会负担被告方的费用,博士在那里有个熟人。可是这样一来必须要有人成为被告才行。无可奈何之下,拉普利博士只能起诉司考普斯。
“有人在教进化论!”
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司考普斯果然在课堂上传授进化论入门知识。他立刻被逮捕审问。
“为什么不能教进化论?你们觉得我有罪,就告我好了!”
他居然对警方这样说道。
于是,预审陪审员将他告上法庭。
田纳西州对约翰·塔马斯·司考普斯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罪名正是“违规教授进化论”。戴顿镇只是个乡间小城,但这件事竟然成了世界规模的一场闹剧。这种荒诞的审判,简直就是为炎炎夏日下的居民们设计的。居民们拿出十二万分的热情前往旁听。此案于七月十日开庭。
那天同样异常炎热。
开庭之初,本案就引起了广泛关注。毕竟,当时进化论已经得到普及,可法律居然禁止老师教授这种常识,这本就是件怪事。况且夏天是正缺新闻的时候,就发生了这件事,这可让报社的编辑们乐开了花。司考普斯前往纽约,去自由市民联盟的总部与律师讨论有关事宜。对方发现司考普斯是位优秀的青年,更是拿出全力支持他。他刚从大学毕业,年仅二十四岁。他以身试法,尝试抵抗法律,拿出了十二分的干劲。然而,又有一位大人物加入了这场斗争,他就是威廉·杰宁格·布莱恩。他可是老牌反动派政治家。他曾经来过日本,与大隈重信·拍过一张合照。不用说,这位布莱恩先生,自然是站在控方的立场上。他之所以自告奋勇地帮助警司,是因为他所在的佛罗里达州也通过了“反进化论法”,而且这一法案正是由他提出的。他认为田纳西州的法案,也是受到了他提出的法案的影响。也就是说,布莱恩正是“反进化论法”的开山鼻祖。有人要反对他的法案,他自然不能坐视不理。布莱恩就像是乡下政客的保护伞一般,擅长利用群众心理。城里的知识分子只要听到布莱恩的名字,就会不由得露出苦笑的表情。对于进步的自由思想家们来说,布莱·日本着名政治家。恩的加入,让他们变成了看到红布的公牛,岂能坐视不理。首先,纽约的克莱昂斯·达劳就采取了行动,他可是美国最好的刑事辩护人兼社会学家。纽约司法界鼎鼎大名的杜德利·菲尔德·马龙也提出要无偿帮被告司考普斯辩护。
被告方的阵容有达劳、W·M·塔姆森、杜德利·菲尔德·马龙、阿瑟·加菲尔德·海斯及来自李郡的约翰·R·尼尔。
控方则由布莱恩父子带头,检察长A·T·斯图尔特、戴顿镇的本·麦肯锡“将军”这里的“将军”只是个昵称,美国南部地区经常将名门望族的长老称为“长老”或“上校”,当事人当然也很满意除此之外还有“将军”的儿子小麦肯锡、希克斯兄弟、郡警司J·T·麦肯锡。看来麦肯锡是田纳西的旺族,竟然会有这么多姓麦肯锡的。
J·T·拉尔斯顿为审判长。
这是一场紧急特殊的审判。为此,原本冷冷清清的小镇,突然被兴奋的旋风所包围。这条消息立刻传到了全国各地。田纳西州的李郡戴顿镇,这个原本默默无名的小镇,突然出现在了全国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上。记者们纷纷南下,前往采访。本不宽敞的李郡法院里,挤满了各大报纸的特派员、海外记者、摄影师、纪录片拍摄队、各个杂志的特约撰稿人、作家、画素描的漫画家。走廊里也挤满了人。本来天气就热,人一多,就更热了,穿着正装的布莱恩老先生都只得脱下上衣。有人还拍到他举着一把椰树叶子做成的蒲扇扇风呢!而被告的辩护人达劳也脱下了上衣,露出蓝色的裤子,引起一场骚动。被告司考普斯则把上衣卷到胸口,双手的袖子也卷了起来。两军对峙,一触即发。
来吧!双方都摆出了开战的架势。
审判从祈祷开始。纽约来的律师们从没见过这架势。祈祷结束之后,令人憎恶的危险思想进化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终于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恶人”司考普斯终于站上了被告席。
“这人的胆子怎么这么大!”
“他果然长着一张可怕的脸!太不要脸了!居然还镇定自若地环视四周呢!”
旁听席上的人们窃窃私语。
书记官起身朗读起诉事实。预审陪审员认定事实无异。审判长大声朗读“反进化论法”见第一章与《圣经·旧约·创世记》第一章的内容。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神说,诸水之间要有空气,将水分为上下。神就造出空气,将空气以下的水,空气以上的水分开了。事就这样成了。神称空气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神说,天下的水要聚在一处,使旱地露出来。事就这样成了……”
简直没完没了。
起诉事实终于说完了,接下来就轮到田纳西州和“擅自教授进化论而被举报”的约翰·塔马斯·司考普斯的一场辩论。证人、参考人、生物学者均被传唤。被告人的辩护人达劳向州政府要求,为了保证被告的利益,必须同意被告传唤各类科学家上庭。州检察长斯图尔特表示,强烈反对生物学家参与这场审判。然而法庭还是同意另加考虑,在下周一之前得出最后的结论。开庭第一天是周五。
本案采取陪审制。
然而选定陪审员也是一桩苦差事。一个陪审团需要提出三位候选人,每位候选人都要接受法定的质询,吉姆·莱利也是其中的一员。我们以他为例,看看其他陪审员究竟有多么无知。莱利起身宣誓,审判长开始按照制度对他提问,拉尔斯顿警司代表田纳西州,向这位吉姆·莱利一位当地的农民提问。以下就是那段严肃的一问一答。
问:莱利先生,请问你是否是李郡的常住居民?是否是自由保有财产的所有人?
答:是的。
问:你与本案的警司沃尔特·怀特,以及被告约翰·塔马斯·司考普斯是否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
答:哪儿会有啊?
问:很好。你对被告有罪与否,是否已有成见?对此是否发表过自己的意见?
答:怎么会有啊?你问俺的问题,俺都听不懂。
问:也就是说你对本案没有既成的概念?
答:啥?
问:哎呀,这位陪审员实在是太难得了,太理想了。也就是说,你对本案的情况一无所知!
答:俺只知道被告肯定是干了坏事。
问:也就是说你只是听说过传闻是吧?
答:是的。
问:你没有向周围的人打听过本案的详细情况吧?
答:谁会去问啊? 问:你是否会虚心坐在陪审席上,纯粹依据法律与事实根据,不夹杂任何成见,对原告、被告作出公正的裁决?
答:哦,当然可以。
审判长:我宣布吉姆·莱利符合陪审员资格。
麦肯锡“将军”:喂,上校!这个人就交给你了!
以上就是州政府对吉姆·莱利的质询。从形式上来讲,为了公平起见,现在轮到被告方对他进行质询。只有双方都认可的人才能成为陪审员。滑稽的是,庭审过程中,麦肯锡“将军”竟把辩方律师达劳戏称为“上校”。于是,庭审分成了“将军派”和“上校派”两边。南方小镇的人们只要看到名人,都会把对方称为“上校”,从纽约来的世界着名律师自然更是“上校”这些,其实都无所谓。控方其实没必要深究陪审员的来历与人品,因为在田纳西州李郡附近居住的人,十有八九都是反对自由思想和现代主义的虔诚信徒,思想顽固无比,只要让这些人坐上陪审席,州政府就一定能达到目的。
的确,法庭内的人们从一开始就对被告充满厌恶,纷纷拿出吵架的架势。尤其是布莱恩老先生,更认为“进化论就是扯淡!一切生命都是神创造的……”对他们来说,《圣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艺术层面来说,《圣经》确实是古往今来最虚无缥缈的玄幻作品,但该作品竟被布莱恩这种人用作政治道具,愚弄无知百姓,时代简直退回了十四五世纪。就是这种思想,导致了这场闹剧。
克莱昂斯·达劳“上校”负责调查吉姆·莱利是否适合当陪审员。
问:莱利先生,你是位农民吧?
答:是的,俺就是一个老百姓。
问:请问你住在离戴顿镇多远的地方?
答:啊,就在城外不远,一下坡,找个人问问“莱利家在哪儿”就知道了。
问:你住在李郡戴顿镇。哦,你住在这儿多久了?
答:好久好久啦。
问:你认识司考普斯先生吗?
答:认识是认识……问:你们见过很多次吗?
答:没有没有,就见过一次。
问:你是教会的一分子吗?
答:你这是什么问题!哪儿有人不去教堂的啊?
问:你去的是哪家教堂?
答:洗礼教堂。
问:也就是说你一直是那里的会员是吧?
答:是的。
问:你知道什么是“进化论”吗? 答:不知道。
问:你听说过“进化论”这个词吗?
答:没听过。
问:你知道“进化论”讲的是什么吗?
答:俺都说了不知道了。
问:你对“进化论”有什么意见吗?比如偏见之类的。总不可能既不讨厌又不喜欢吧。莱利先生,你觉得“进化论”是一派胡言吗?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你明白“偏见”的意思吧?如果不明白,我换个更简单的词如何?
答:俺没有什么“偏见”。
问:你知道被告司考普斯先生是因为教授“进化论”而被起诉的吧?
答:是啊,俺听说了。
问:你对此有何意见?你觉得他做错了吗?
答:俺只是认识他而已,在半路上见到他说不定都认不出来。俺只见过他一次。
问:请你正面回答我的问题。如果你知道他要教授进化论,你一定会反对的吧?
答:什么反对不反对的,俺连进化论是啥都不知道,怎么反对啊?
问:总之,你觉不觉得进化论是歪门邪道?
答:俺没学过,当然不知道了。 问:你就没有从别人那里听说过吗?
答:没有。谁会说这些啊?
问:在教会就没有关于反对进化论的演讲吗?
答:没有。
问:那你有没有听过布莱恩先生的反进化论演讲?
答:没听过啊。
问:那你有没有看过布莱恩先生的着作?
答:俺是文盲,看不懂。
问:不认字?没看过布莱恩的着作?你的运气实在是太好了!那么你能成为一位公平公正的陪审员吗?
答:没当怎么知道!
问:那你愿意当陪审员吗?
答:当当也成。
审判长:州政府这边还有什么意见吗?
麦肯锡将军:请坐,莱利先生。
审判长:莱利先生,请坐吧。 于是这位能力超群的吉姆·莱利也成了一位光荣的陪审员。
在审查第五位候补陪审员L·R·杰特利时,被告方企图证明进化论学说与《圣经》之间的争论是荒诞无稽的,不断诱导质询往他们想要的方向进行。
达劳:你认为《圣经》上有关人类起源的记述,与进化论是完全对立的吗?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意见吗?
杰特利:有。
达劳:审判长!我决不相信有人研究了进化论之后,会认为进化论与《圣经》相矛盾。
拉尔斯顿警司:我就料到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达劳:请大家不要认定《圣经》跟进化论矛盾。拉尔斯顿警司:大家才刚刚坐下,谢谢忠告。
十二位陪审员的人选终于定了下来,包括六位洗礼教会教徒、四位卫理公会教徒、一位基督使徒教会教徒和一位无宗教人士。其中有十个是农民,还有一个搬运工头和一个大地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