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强化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这是两种重要的权力监督形式。舆论监督反映人们对权力使用的要求,对权力的滥用可以起到预防作用;法律监督则最具制裁威力,它可以惩恶扬善、惩腐倡廉,是领导借助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违反宪法和触犯刑律、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干部和事件进行侦察和提起公诉,将其绳之以法的过程。在上述三种权力管理系统中,行政机制是常规性的有效手段,监督机制更富有社会意义,而法制机制则是处于权力极化状态不得已而用之的专政性手段。
怎样建立健全权力考核和教育系统?
1.建立健全权力考核系统。不仅要考核干部的品质、作风,而且要考核其用权实绩;不仅要对其用权实绩作定性分析,还要对其用权实绩作定量考察,使权力考核精确化,以便于科学地实施奖惩。
2.建立健全用权教育系统。官僚主义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观念上缺乏正确的权力观,便产生作风上的官僚主义;二是制度上缺乏配套的权力管理和监督制度,便产生制度上的官僚主义;三是能力上缺乏理代权力行使的知识和方法,便产生了技术上的官僚主义。为此,应加强领导的用权教育培训,使他们树立社会主义的科学权力观,自觉地完善和遵循权力管理制度,并努力消除技术上的官僚主义,创造一种新型的现代的社会主义权力文明。
怎样把 “管权”与 “管人”结合起来?
领导对权力的管理,实质上是对掌权人、用权人的管理。因为权力不是独立存在的,它只是工具,是依附于人、被人掌握和使用的。所以对权力的管理,说到底必须加强对人的管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作风素质,使他们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要做到这一点,只有一般号召是不行的。要真正落到实处,还必须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并且有鲜明的可操作性,切实管用,便于监督检查。没有制度作保证,随机性很大,好人无法办好事,坏人办了坏事也无法制约和惩罚,弊端甚多。但有了制度,还要认真执行,不能流于形式。“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是不解决问题的。只有我们从思想教育入手,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并建立健全权力管理的规章制度,使之行之有效,我们就能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权力管理体系,使之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和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什么是授权?
授权,是指领导者委授下属一定的权力和责任,使下属在一定的监督下,有相当的行动自主权。授权者对被授权者有指挥权、监督权;被授权者对授权者负有报告及完成任务之责。
授权有它的特定涵义,它与代理不同。代理职务,是在一定时期内,委命代替某人的职务,代理者与被代理者是一种平级关系,不属于领导者向下属授权。授权也与助理不同,助理或秘书只帮助主管成事,而不承担任何责任,而授权的主管依然负担全责。授权中,被授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授权还与分工不同。分工是在一个领导班子内,由各个成员按其分工各负其责,彼此之间无隶属关系,而授权则表明授权者与被授权者之间是一种隶属关系。
授权是领导者成就事业的分身术。在领导过程中,合理的授权,具有重要的意义:
1.授权可以减少领导者的负担,使其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时间、精力处理重大问题。
2.授权可以调动下属的积极性,激发下属的工作热情,增强其责任心,使其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3.授权可以密切上下级的关系,加强协作,团结共事。并且可以充分发挥下属的专长,弥补领导者自身的不足。
4.授权可以加强组织的整体力量,增强组织的群体合力。领导者通过合理授权,既可以简化工作程序,防止权责不明,争功诿过,也可以改变领导者大权独揽的现象。
5.授权还可以使下属有锻炼工作能力的机会,增长才干,有利于考察培养干部。
领导者授权有哪些类型?
1.根据授权范围的明确程度和方式,可分为含蓄性授权和明确性授权。
(1)含蓄性授权。指领导者并未给下属以具体明确的工作权限范围,但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经常地让下属以自己的名义和权限从事管理活动。这种授权方式又称之为非正式授权,其优点,是领导者可以灵活地掌握下属获得权限的时间和内容,也便于训练和考察潜在的领导者。但它的缺陷是容易造成组织制度和人际关系的混乱。
(2)明确性授权。指领导者通过正式的文件,为下属规定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决策权限。这种授权方式又称之为正式授权,其优点,是稳定领导者与下属之间彼此的职权关系,以契约的形式避免领导职权的过度集中化。但不足之处是会影响领导工作的灵活性。
2.根据领导者对授权的态度,可分为僵硬的授权、惰性的授权和积极的授权。
(1)僵硬的授权。指领导者在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违心地授权时,试图非常精确地划定授权的范围。这种授权方式限制了下属的主动性、创造性和个人发展。
(2)惰性的授权。指领导者懒得自己处理纷乱繁琐的事务和管理工作,而把许多工作交给下属去处理。这种授权者往往缺乏对下属进行必要的监督的控制,形同放任自流。
(3)积极的授权。是指领导者对充分信任并经过考评和慎重选拔的下属,委以重任,鼓励下属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成熟起来,并逐步增加下属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权限。这种授权的态度是最理想的。
领导者授权有哪些原则?
授权,有用人之权、用财之权,做事之权之分,它们各有一些不同的特点。但不管哪种授权,都有一些不同的原则。
1.合理合法。通过合理的程序和合法的途径进行正当的授权。这是授权的基本原则。为此,要求领导者向其下属授权时,要明确授权的范围。拒绝授权,或授权过少;无限授权,或授权过多,都不利于实现组织的目标任务。此外,授权者不可将不属于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事授给下属,侵权就会导致争权夺利,造成机构混乱。对于那些虽属领导者自己职责范围,但上级也能办好或比领导者办得更好的事情,不要授权下级去办。但要坚持 “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原则,领导者的核心权力,如事关全局的决策权、指挥权、人事任免权和重大的奖惩权等,是不能分散的。
2.“因事择人,视能授权”。这是授权的根本原则。一切以被授权者的品格好坏、才能大小和知识水平高低为依据。“因人设事”、“论资排辈”、“任人唯亲”,必然贻误大事。因此,授权之前,授权者应对被授权者进行严格的考察,力求将权力和责任委授给最合适的人。如果工作必需,但一时又吃不准,可以采取 “助理”、“代职”等方式进行岗位考察试用,日后再决定正式授权。
3.单一逐级。所谓 “单一”,就是按照统一指挥的原则,被授权者只能接受一个领导者授予的职责和权力,不能同时接受几个领导者的同时授权。否则,就会造成隶属关系不清,使被授权者无所适从。所谓“逐级”,就是领导者只能对直接的下属授权,绝不能越级授权。否则,就会造成各管理指挥层次权力的混乱,使管理层次和部门产生矛盾,也使中间层领导者陷入被动。
4.权责对等。即授权下属的权力必须对等于所分配的职责,使下属有足够的权力来完成分派的职责。这就要求授权向被授权者明确所授的权力和职责,让他们知道自己拥有什么样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使其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因为对于被授权者来说,职权是完成任务的权利,而职责则是完成任务的义务。权责相符,才能避免出现有责无权或有权无责或权责失衡等现象。
5.授权留责。这是指领导者按照规定授权程序把一部分权力以及连带的责任委授给下属后,领导者自己仍应负有领导的责任而言。这是由于组织内部自上而下的授权,职权是可以向下移动的,但领导者绝对的,不能转移的。分派的职责是由下属完成的,而下属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标准的直接责任,应由下属负责,但是分派者应负的领导责任是不能推卸的。这就是责任的绝对性,它是始终存在的。应各负其责,不会因上下级之间互相推诿而消失。
6.相互依赖。授权是建立在领导者与下属之间互信的基础之上的。授权者应考虑所授之权与被授权者的能力和体力相适应,使之专长对口,兴趣相投,愉快胜任。授权之后,授权者还应积极支持帮助下属,为他们创造良好条件,放手让他们大胆地工作,决不能办事苛求,处处掣肘,时时责备。而被授权者应善于运用所授之权,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适时向授权者汇报工作,赢得支持,又不要事事、时时都去干扰上级领导者。
领导者授权有哪些技巧?
授权是用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领导艺术。如果领导者运用得当,既可以使领导者减轻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又可以培养锻炼干部,发现人才。反之,如果授权失当,领导者不仅为纷繁杂乱的事务所困扰,增加工作负担,甚至节外生枝,惹出许多麻烦来。因此,领导者必须讲究授权艺术,掌握一定的技巧。一般来说,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目标。任何组织都有自已的发展目标,领导者只有将组织的总目标进行科学地分解,授权下属,共同分担,才能实现。因此,领导者在分权之后,应加强目标管理,及早发现和及时纠正局部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整体目标的成功。
2.熟悉下属。授权在很大程度上,应取决于下属的情况。领导者在授权过程中,应当仔细地观察、教育和考验下属,根据他们的成熟度,逐步扩大授予他们的权力。对处于不同成长阶段的下属,应授予与其能力相当的权力。对那些已经显示的下属应给予更大的权力;而对那些未能很好运用自己权力的下属,则应收回或缩减他们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