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防止非科学因素的干扰。方案选优时,必须应有科学的态度;只应有一种标准,就是科学的标准,对一切非科学因素的干扰都要尽力排除。这种干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种是领导者自身的心理因素。比如有的领导者对取得多大的效益反应比较迟钝,而对可能造成的损失则比较敏感,这种不求大利、怕担风险的心理,就容易导致在决断时把风险较大而效益也较大的方案否决掉;有的领导者对效益反应敏感,而对损失反应迟钝,他就会对效益高、风险大的方案特别注意,而对某些慎重的意见不大留心。当然这并不是说,领导者必须对效益和损失平等对待,而是说要有自知之明,防止以自己的兴趣和好恶去评价方案。第二种因素来自某些外在的压力。比如,多数人的意见较易被采纳,少数人的意见则较易被否决;对来自专家、权威的方案容易接受,对来自自己人或 “无名之辈”的方案则容易轻视;对上级表过态的方案往往举手通过,没有 “后台”的方案常常被冷落,等等。这些情况都是不正常的。方案选优不能以人数多少、是不是权威、有没有 “后台”为标准,而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以科学为准绳,对各种方案不怀偏见,一视同仁,放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分析。有的领导者在拍板时,总是考虑决策方案如何才能使上级和多数人所接受,总是担心方案是否会引起他人的反对。为了顺利通过,有时宁可牺牲方案的科学性,进行折衷或妥协,这就很难作出合乎实际的正确决定。
3.坚持多个标准,争取整体最优。凡属重大决策,都要涉及许多部门和行业,要满足多方面的标准和要求。例如我国的人口决策,就要考虑到能源、经济、生态、人民生活、文化教育等多种因素。有时从这个目标或部门的角度来看可能是最佳方案,从另一个目标或部门的角度来看则未必理想。再如,从增产粮食的角度看,大量生产廉价化肥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从环境污染的角度看,这种决策就未必妥当。所以领导者在决断时,要从决策目标的总体要求出发,综合评价方案的优劣,争取实现多标准优化。具体方法是:如果一个方案不仅从某一标准看是优化的,而且与其他标准也不抵触,就可以认为该方案是优化的;如果一个方案达不到多标准中的任何一个,这个方案就该被否定;如果没有一个符合一切标准的方案,那么就选择那种能满足某些主要标准的方案,不必过分求全。
4.善于平衡协调各种矛盾。在一项重要决策中,往往充满着许多对矛盾。如何使这些矛盾得到统一、平衡和协调,检验着领导者是否有处理复杂矛盾的领导艺术。如前所述,不同方面的可行性之间就存在着矛盾。如科学技术上可行,不等于经济上可行;经济上可行,不等于政策上可行;生产上可行,不等于流通上可行,等等。领导者在拍板时,对以下几对矛盾尤其要处理好,即在分析内部外部条件时,既要注意物的因素,更要重视人的因素;在衡量决策所要达到的结果时,既要考虑经济效益,又要关心技术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处理系统内外的利害关系时,既要关心局部利益,又要照顾到全局和整体利益;在权衡方案的有效性时,既要顾及当前利益,又不能忽视长远利益;如此等等。
5.对不同类型的决策,要有不同的思考原则。决策按其所处条件不同分为若干类型。领导者在审定方案、作最后决断时,应有不同的考虑原则和注意重点,把注意力放在关键问题上。例如,对于确定型决策,既然结果比较有把握,那么决策就应选择最佳方案,并竭尽全力去争取实现最佳的结果。对于风险型决策,领导者应着重注意,依据已知条件与可能结果的概率,选择最有希望的方案行动,同时准备必要的应变对策,以防不测。也就是说,要留有余地,要有保险手段,不可孤注一掷。对于不确定型决策,则应当 “摸着石头过河”,不要过于自信,不可轻率莽撞,最好进行多方案试点,多积累一些经验。
6.要听取多方面意见。在方案抉择和优化时,在专家之间、不同部门之间,对某一方案常常会有不同的看法,有时甚至形成尖锐的意见对立。这种对立对于领导者决断是完全必要的。因为任何一项好的决策,都不是从 “众口一词”中得来的,而是以互相冲突的意见为基础,从不同观点和不同判断的选择中才产生的。因此,领导者决断不应当采取封闭的形式,而应当敞开大门,广泛搜集各种意见。这样,能够激发领导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开阔视野,深化思路,促使各个方案的利弊得以显现,从而扬长避短,进一步优化方案。美国通用汽车公司总经理斯隆,有一次他主持高层经理人员会议讨论某项决策,大家的看法完全一致。但他却出乎意料地宣布说:“现在休会,这个问题延期到我们能听到不同意见时,再开会决策。这样,我们也许能得到对这项决策的真正了解。”斯隆的这种决策艺术,确实是发人深省的高明之举。另外,不同意见的讨论,也是统一决策认识的过程,这样一旦决策形成,可以减少实施方案的阻力,大家能够同心同德地贯彻执行,发挥人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这种讨论,还能提高决策的可靠性,当以后实践证明决策有错误时,那么原来的反对意见就可能成为一个现成的补救方案,免得临渴掘井,束手无措。总之,没有不同意见,就不能进行决策。一个高明的领导者在决断时,都要想方设法组织讨论甚至辩论,使各种意见得到充分的表达,然后把正确的意见集中起来,作出合理的决断。
书记在决策前如何搞好个别酝酿?
个别酝酿是指党委成员在个别范围内对党委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先沟通思想,交换看法,以便形成一个原则性的意见,这是党内发扬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党委实施正确集中的重要前提。从实践看,个别酝酿是党委决策重大问题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1.书记搞好个别酝酿要掌握的方法艺术。
(1)预测矛盾分歧一项议题,大家的意见不可能完全一致,难免有些分歧,发生矛盾分歧,有的可能是由于对情况不明,产生误解,有的可能是由于偏见。无论哪一种情况,书记必须敢于正面接触矛盾,不回避,不掩盖,早做预测,根据不同情况,早做准备工作。磨刀不误砍柴工。只要在这方面舍得花时间,用气力,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吃透 “两头”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真正把 “上头”的精神吃透。有的党委决策重大问题时之所以会集体犯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因就是没有把上级的有关政策法规吃准。要下功夫到基层调查研究,切实把 “下头”的情况摸透。下级党委和基层是决策的执行者,也是检验决策正确与否的实践者。书记只有把上下两头都吃准摸透,在个别酝酿时才能具有清晰的工作思路,才能发表见解切合实际,才能在是非面前旗帜鲜明,才能对棘手问题多谋善断。
(3)实事求是地分析不同意见党委书记在个别酝酿重大问题时,要最大限度地集中委员们的智慧,充分调动委员们参加酝酿的积极性,激发委员们的责任感,就必须注重启发引导,广开言路,做到引而不发,抛砖引玉,为充分酝酿创造良好条件。书记对不同意见不仅要听,还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即使是不正确的意见,也不能简单地全盘否定,一般来说,委员发表不同意见是比较慎重的,书记对其意见持何种态度,委员是比较在意的。
因此,书记对不同意见中合理的成分该肯定的要肯定,该采纳的要采纳,对不合理的成分也要加以说明或做好解释。
(4)掌握好个别酝酿的范围党内决策重大问题时,正副书记负有比其他委员更大的责任,因而正副书记间的个别酝酿就比其他委员间的个别酝酿显得更重要。除正副书记间的个别酝酿之外,根据不同议题,酝酿范围也应有所变化,一般还应同分管领导和有关机关、部门进行个别酝酿。同时应避免只与意见可能趋同或相近的委员进行个别酝酿,而不与意见可能相左的委员进行个别酝酿。
2.书记搞好个别酝酿要防止的几种倾向。
(1)要防止与副书记的个别通气、酝酿变成 “定调”。党委讨论决策重大问题,正副书记事先通气,进行个别酝酿只是对将要讨论的问题交换思想,达成共识,拿出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而不是事先定调子。在实际操作轰程中,有的党委正副书记常常通过个别酝酿搞内定,然后再把研究好的意见提交常委会讨论通过,把正副书记的个别酝酿变成定调子。这样做既不符合常委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的要求,也会带来许多负面效应。因此,党委书记一定要注意加强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深入领会江泽民同志关于民主集中制 “四句话”的深刻内涵,强化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意识,做到个别酝酿时只定原则,不定细则;只拿预案,不拿定案。
(2)要防止与委员的个别酝酿变成说服。防止与委员的个别酝酿变成说服,书记要正确搞好三个区分:一是搞好交换意见与下达旨意的区分。在会前进行个别酝酿,是书记以平等身份,与委员交换对议题的看法,以便其对议题有个基本的把握,在会上更好地组织讨论研究,实施正确的集中,而不是向委员下达旨意,让委员围着自己转,按照自己的意愿发言。二是搞好思想沟通与硬性说服的区分。书记在与委员个别酝酿时,如果发现自己同委员的意见相去甚远,可以进行必要的思想沟通,形成相对统一的认识,以免在会上各执己见,莫衷一是,议而不决。但这里的思想沟通,只限于一般的方法原则。沟通只能是协商式的、双向的,谁的意见正确就统一到谁的思想上,并不是书记自恃 “班长”而居高临下,硬性说服委员听自己的招呼。三是搞好会前引导与会后说服的区别。为集中把议题议深议透,书记在与委员的个别酝酿中,就思维方法、遵守的原则等可以给委员引引路子,但只能引导,不能说服;只能提示,不能强求。
(3)要防止与机关的酝酿变成授意。为了使机关更好地拟制方案,书记、副书记在制订方案前或制订方案后,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或者一起酝酿研究,都是很必要的,但不能授意。这方面的问题往往在研究干部调整方面表现尤为突出。一种情况是,有的党委书记在向机关布置拟制干部调整方案时,明确提出个人意向,具体指明提谁调谁,哪个空缺由谁补;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党委书记在听取机关预案汇报时,对不合自己口味的,或直接予以否定,或让机关按照自己的意向进行修改。这种事先授意,不仅严重背离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干扰了机关的正常工作,而且还会损害书记的自身形象。党委书记要强化立党为公的思想,摒弃私心杂念,正确把握好指导机关的力度,尊重机关,相信群众,防止把会前与机关的酝酿变成授意。
领导者在借助 “外脑”时应防止什么问题?
时下,不少领导干部在想问题、作决策时,把借外脑即听取同事、特别是有识之士的意见,作为必经的工作程序。这样做有利于科学决策,把工作干得更好,以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是值导称赞的工作作风。
在借外脑上,也有与此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情形,让人深感忧虑。有的领导干部,在所承担的工作中,一切依赖外脑,尤其是文笔功力强的笔杆子,更是他们格外倚重的特殊外脑。如一段工作结束了,要外脑拿总结;新的工作开始了,要外脑拿方案;上级机关要的调查报告,理论的文章、学习体会之类的,也找外脑代笔;有的即使是本人的工作经历,也懒得自己动脑,如向组织上作思想汇报、年终述职报告等,也找外脑去 “合理创造”。久而久之,这类干部便 “嘴尖皮厚腹中空”,一天天在迎来送往中说醉话,在呼朋唤友中说私话,在百般无聊中说废话,养尊处优,有其职而无其能,以至于作报告时东拉西扯、抛锚跑调,闹出 “接下页”之类的笑话。
一切依赖 “外脑”,已脑萎缩退化,实属可悲。历史上曾有这样一件事:1979年勃列日涅夫与美国总统卡特会晤,勃氏念着稿子谈话,当念到划去的段落时,他转过头去问翻译:“这段我还念不念?”在场的卡特总统和随行人员被眼前这一幕惊呆了,即刻藐视了勃氏。堂堂的苏联大国,竟被一白痴统治着,不垮才是怪事。
但愿这类领导干部警醒补救,在 “三讲”教育中认真反思,勤奋学习,勤政为民,善于思考,提高素质,做人民满意的公仆。
领导者在什么情况下决策易失误?
通俗地讲,决策是领导者和领导集体通过思考、设计和选择形成主意、办法、计划或方案的活动。决策正确,工作就易顺利开展;反之,就会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作出的决策容易失误呢?
1.准备不充分仓促开会时。决策是一项很复杂的工作,有规范的程序和要求。无论进行什么样的决策,都必须在决策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材料的收集,相关政策规定的了解,各方面意见的听取,以及参加决策的人员事先的通气,等等。先论哪一项工作想得不细,都可能导致决策中出现差错。比如大家对所要决策的事情不太清楚,就会导致在发言中盲目表态;如果对政策规定了解不全面,依据不充分,对大家的发言又无法比较和鉴别,如果此时决策的时间要求再急一些,一个个盲目地发言表态,就会促成一项盲目的决策变为现实。这样的决策十有八九会出现失误。
2.讨论不深入匆忙拍板时。任何一项经得起考验的决策,那是经过反复讨论、比较、分析,甚至是从多个不完备的决策中筛选出来的,都是集体的智慧,而不可能是哪一个人灵机一动一拍脑袋能够想出的。但实践中有些事情往往在决策的时候讨论不深入。一种情况是,讨论不起来。大家都不先发言,在会议主持人员的再三督促下,大家简单表个态就算完事。在这种情况下拍板决定的事情,容易出现失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讨论不深入。虽然大家也发言,但都比较肤浅,对是否决策或决策后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此决策与相关工作的关系等问题涉及不多,再就是对待不同看法的人的意见听取不够,没有引起更多的重视。其实有些时候,越是反对的意见,越应该引起决策者的高度重视。
3.只提一套方案能够通过时。一般来讲,一项决策必须同时提出几套方案。这与作战是一个道理。因为客观情况是千变万化的,人们的预想与客观实际总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了应付意外变故,必须做多手准备。这就要求决策者们要同时准备几套方案出来,然后通过科学地分析、比较,从中选择出最佳方案,并安排好备用方案。否则,如果只是一个方案,一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二是一旦情况发生变化就无法应付。实践中有些人往往考虑问题简单,只做一手准备,这是欠妥的。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决策都须提两套以上方案,具体要视决策事项的大小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