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些社会渣滓运用黑道的手段混进干部队伍,又变本加厉地走黑道。权力腐败的一个衍生物就是一些不具备掌握权力的起码资格与素质的社会渣滓,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了某种职位和权力。这些人本来就有黑道的背景和色彩,而一旦掌握了权力,则更是肆无忌惮、有恃无恐。山西省绛县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就是一个反面典型,由于他的为非作歹,遭到百姓的切齿痛恨,县法院被群众称为 “阎王殿”,姚晓红则被称为 “活阎王”。
4.一些干部的自保心态和攀比心理。目前,领导工作中存在比较严重的不正之风,有些领导干部走黑道不仅没有受到应有的教育和处理,反而升了官、捞到了名利、扩张了权势;有些坚持原则、为人正派、政绩突出的干部不仅没有得到提拔重用,有的甚至还要遭到贬抑和打击。这样一种事实无疑会强烈地冲击广大干部通过正面教育所树立的价值观,一些素质不是太高、立场不是太坚定的干部就有可能产生思想上的动摇乃至蜕变,转而向黑道寻求一种安全感。而那些素质本来就差的干部则更是会 “豁然开朗”,争先恐后地往黑道上钻。
针对以上分析,要遏制一些领导干部走黑道的浊流,必须标本兼治、“打”与 “防”结合。
第一,把清除 “厚黑意识”作为干部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广大干部在思想上远离黑道的坚定性。领导干部走黑道,就其现实表现来说,仍是个别现象。但是,就其滋长蔓延的可能性来说,却有着比较广泛的思想基础。在强调解放思想的大背景下,“厚黑意识”因其诱惑性和迷惑性很容易被一些干部接受,并诱发走黑道的行为。这一点是最应该值得警觉和加以预防的。
第二,加大查处力度,进行综合治理。领导干部走黑道,使腐败的权力与黑道势力结成了盘根错节的关系,往往能在某地的某个时期形成“乌云蔽日”的局面。如果仅仅运用常规的手段或依靠当地的力量,是难以取得突破的,也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因此,一旦发现领导干部走黑道的苗头,上级机关就应迅速介入,并综合运用组织、行政和法律手段,一手治腐,一手治黑,彻底摧毁他们结成的防线。同时,在处理上要从严从重,起到根除苗头、以儆效尤的作用。
第三,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为领导干部免遭黑道的浸染筑起一道“防火墙”。一些领导干部走黑道也与我国目前干部选拔、管理、监督等机制不健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当前的干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和推广干部公开选拔、民主选举、任前公示等制度,不搞临时会议,提高干部选拔的透明度、民主度和群众公认度,杜绝主要领导个人说了算和买官卖官的行为,增强干部工作抗干扰、抗腐蚀的功能,防止那些素质低劣和带有黑道色彩的人混进干部队伍。二是建立和强化对干部管理和监督不力责任追究制。目前对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监督制度形同虚设、监督部门软弱无力的问题非常突出,致使有些领导干部在出现上黑道的意识和行为倾向时,得不到及时有力的制约,既贻误了事业,又毁了干部。因此,在防止领导干部走黑道的问题上,要明确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责任追究。一旦某地某部门出现领导干部走黑道的问题,而又没有得到及时有力的查处,就要坚决追究其领导、主管部门和监督制约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尤其是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坚决实行全国范围内的异地交流,同时要严格干部任期任届制,防止领导干部因长期在一地或要害部门任职而形成难以制约、难以监督的 “割据势力”。权力具有磁力效应,握有重权的领导,其周围极容易形成一个带有其意志和好恶色彩的势力“圈子”。时间越久,则 “圈子”就会结得越大,“圈子”内的人际关系、处事准则和思想意识就容易蜕变,沾染上某些黑道色彩。这一点,也往往是领导者个人的觉悟、能力和意志所难以超越的。对此,当务之急就是做好干部交流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期任届制,清除领导干部 “黑变”的实力基础。
第四,走黑道的干部要及早醒悟,悬崖勒马。一些领导干部走黑道是只见黑道对己之利,不见黑道对己之害,视黑道为 “护官符”。殊不知,黑道是一种极端的社会犯罪势力,黑道的卷入,往往会使事情的性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运用黑道的手段处理矛盾,只能使矛盾更加激化、更加复杂;走黑道可能会有所 “得”,但最终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因此,走黑道的干部要幡然悔悟,深刻地认识到走黑道既是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的表现,也是一种愚蠢卑劣的行为,应立即悬崖勒马,赶快从黑道回到正道上来。
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如何开展工作?
随着干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式,给干部选拔工作带来了一股春风。这对于选准用好干部,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一般在工作经历和职务上跨度很大,属于 “破格”任用,如何在较短的时间里完成角色的转变,是亟待解决的课题。如何解决好这一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针对特定的岗位,积极地探索工作的规律性。一个人的知识面是有限的,不管你的素质有多高,无论你如何努力,怎样注意学习各种知识,也不可能把方方面面的知识都掌握到,成为精通各行各业的全才。但是,作为一名从层层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千万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而要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谦虚谨慎,主动熟悉新的工作环境,不断地摸索新的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在较短的时间里适应新的工作、新的职务对自己提出的更高要求,缩短能力与职务之间的差距,从而得心应手地完成本职工作。
2.要针对新单位个别人员表现出来的有意或无意的刁难,牢牢把住自己的 “防线”。在不少地方,一些人多多少少地存在着一种潜在的“排外”情绪,特别是一些自我感觉良好、认为你占据了他的位置的人,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甚至会有意或无意地给你出难题。作为一名新到一个单位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对待这类事情,一方面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另一方面不要把它当成一种沉重的思想包袱,而是要把它当作一种警策,促使自己把工作做得更圆满。对于在自己的职责范围要做的工作,千万不能盲从,而要尽量考虑得周全一些。要始终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处在别人的观察之中,还没有获取别人的理解和认同;不能看到别的领导可以这样或那样地布置工作,要求别人这样做或那样做,自己也一成不变地进行效仿;要认清别的领导是老领导,在这个单位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对这里的情况比较熟悉,大家对他的工作方法、为人情况等,都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他办事大家信赖,有时就可以不太讲究方法。正因为你与别人相比存在着比较明显的 “先天不足”,所以,你在实际工作中就要注意工作方法,对于所受到的来自各方面的无理责难,度量要大一些,要平心静气地能够听得下去。如果条件允许,能解释清楚的,就在一定的场合进行说明;一时半时说不清楚,还有待于时间去检验的,尽量避免去解释;一些自己不便解释的事情,可以通过其他领导出面解释,加以澄清。不管事情的结果如何,对于正确的东西,一定要始终坚持不放,不能放弃是非标准和公道正派的为人准则,去迎合某些刁难者。
3.要针对特定的岗位要求,自觉地做到 “自补、自积、自省、自强”,圆满地完成各项任务。对于自己的潜在能力,要进行冷静的分析,客观公正地进行自我评析,做到心中有数,知道自己 “吃几碗干饭”。凡是岗位要求自己必须掌握和了解的东西,而目前自己没有掌握的,一定要抽出时间,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自行补充,自我完善;对于自己亲身经历过的自我感觉干得比较满意的工作、办得比较成功的事情,不能做完了就算,而要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总结,作为经验积累起来;一旦碰到自己所干的工作同大多数人的意见相左,或者就连自己本人都不满意时,要注意回过头去进行反思、自省,找出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求出解决问题的最佳答案,并引以为戒;对于一些经过自己周密的考虑,已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东西,一定要有自信心,要果断干脆,从而给人一种敢于坚持真理的印象;在对待自己分管的工作上,不能斤斤计较,而要服从集体的决定,听从领导的安排。在接受任务时,对一旦定死了的工作,只能千方百计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靠自己的勤奋努力和聪明才智积极主动地圆满完成,不能推三阻四,找借口、留退路;对于一些处在探讨之中,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作为参照物的工作,要注意在干中摸索,争取最佳的效果。
4.要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在对待 “官位”上有颗平常心。参加公开选拔的人,走上所选择的岗位后,都要先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用,试用期间的表现好坏,直接决定着本人的政治命运。在此期间,作为当事人,在如何开展自己的工作上,考虑得会比较多一些,思想上的压力也会比较大,个别时候甚至会瞻前顾后、顾虑重重,这都是正常现象。但是,如果把主要精力花到考虑怎样少干工作,甚至不去干工作,少得罪一些人,坐等顺利地度过试用期,以便更快地走上正式的领导岗位,这样的想法是绝对不可取的。一个人不去干工作,怕干工作,不可能打开工作局面,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开展不下去的。一个人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不敢伸张正义,在群众中是不可能树立起威信的。倘若你一直这样工作下去,可以说,党组织和本单位的人员,对你的工作肯定是不满意的,你肯定是过不了试用期这一关的。在对待“官”的问题上,要想得通,有能力干则当,能力不行就不能死撑,要把落脚点放在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认真负责上,真正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同时,在对待 “官”的认识上,要有正确的衡量标准。在实际工作中,要始终按照政策规定的要求、领导集体的分工,严肃认真地对待每项工作,一切照章办事,一切从大局出发,反对以权谋私,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要以一种虔诚的心态、饱满的热情,认真负责地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为当地发展多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