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文化发展的动力在于文化自身的矛盾运动,在于文化与环境的矛盾运动。多元的、多样的文化是文化发展的前提,是文化发展的规律。所谓多元的、多样的文化是指各种文化类型和文化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冲突、相互融合而有序发展的过程。文化的自我选择和淘汰,是经过文化不同派别观点的争锋以及文化批评,最终由文化消费者即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决定取舍,才能实现的。而不同派别的观点虽然有正误之分,但在存在的价值上是平等的,因为只有人们认识到什么是错误的观点,才能认识、采纳和坚持正确的观点,这才是辩证法。反过来说,只有不同文化派别、观点的兼和共荣,才成为文化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文化的正误一时难以辨明,应当允许不同观点的存在。2005年,佛山曾举办了一个“佛山魅力大使”的选拔赛,最后由一位非洲男青年阿卜杜拉获得冠军。此事在社会上引起讨论,有人认为这十分不合适,不能代表佛山文化,非洲黑人难以胜任佛山魅力大使的荣誉和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这正表明佛山是一个开放的城市,在现代化的佛山,祖籍在外地包括在外国的新佛山人也可以成为佛山形象的代表,非洲朋友当选佛山魅力大使正表明佛山是一座开放的城市。我在报纸上发表见解,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其道理,可以并立。佛山人没有非要在这两种意见中争个高低,而是二者并存,但对此的讨论,却加深了人们对开放的理解,对新佛山人的接受,促进了佛山文化的发展。中央电视台对此也感兴趣,几个节目组专程到佛山采访,报道这一事件,阿卜杜拉也在央视《东方时空》2006年春节特别节目“人物秀”中成为嘉宾。
不同文化派别和观点的兼和共荣,并不是要“和稀泥”,对错误的观点姑息养奸,任其泛滥,而是要开展积极的文化斗争,用先进文化战胜落后文化。有些明显落后的、错误的文化,可以通过学术的、文化的批评,可以通过教育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错误观点的持有者转变认识,让其他人认识到其错误及危害,从而自觉抵制错误观点的影响。文化的问题要用文化的方式解决,这样,就可以实现兼和共荣。佛山的城门头在解放前曾经是“义庄”,佛山人传统习惯在这里烧纸祭奠亡魂。一年四季,特别是清明鬼节,烧得乌烟瘴气。在城门头建起了“国际酒店”等几栋大楼,特别是下沉式地下广场建成后,仍然烧纸如故,有损佛山现代化大城市的形象。我在几次佛山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会议上,都以此为例,说明佛山传统习惯势力的根深蒂固。但是,佛山有关管理部门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顿清理,而是耐心细致地对烧香烧纸者进行说服教育。靠着烧纸的那块墙是中国银行的一个分部,在墙上挂起了巨幅广告牌,上面的广告词是一句警示语“春夏秋冬,小心祝融”,有关部门又在墙下建起了绿化的花圃。就是这样,仍然阻挡不了少数人在花圃里插香火,烧纸钱,但人数明显少得多了。后来有关部门又将花圃拆了,严丝密缝地铺上了花岗岩地砖,使他们无法插香火,又好清理。经过几年的教育、劝说、清理,烧香者已经寥寥无几了,相信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城门头的这一落后文化因素终将会消除。这个事例说明,即便是对于明显落后的文化,我们的工作也要是带根本性的,要实行人本化的管理,这样才能真正反对和清除腐朽落后的文化,保证文化发展的正确方向,促使文化健康顺利地发展。
(四)主体需求律
这是从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比较的特殊性得出的文化生态的动力规律。与自然界的生态构成不同,文化是人创造的,也是人类所特有的,是人类区别于自然界的显著标志。人是文化的起点,同时又是文化的结果。人是珠子,而文化是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的线。文化生成和发展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人的本质的生成和发展的过程,文化是对人的教化,是“化人”,也就是人的本质的外化。人创造了文化,文化同样也造就了人。因而,我们说文化是属人的东西,文化即人化,纯粹自然的东西就不属于文化的范畴。人,也只有人,才是文化世界的主体,同样也是文化生态建设的主体。正如意大利哲学家葛兰西指出的:我们是自己的锻造者,“我们的生活实践创造了自己的主体地位”。因此,主体在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相比较的特殊性,我们应当从这一特殊性去探究文化生态的规律。
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中,存在着文化生产与文化需求的矛盾。文化的生产、占有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是推动文化发展的内在根本动力,形成文化生态的动力规律。文化的生产、占有和消费之间的关系,也是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一切生产都是为了消费,如果二者脱节甚至对立,文化生态就不和谐不健康。社会的性质就体现在二者构成的基本矛盾及其性质上,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就在于二者矛盾的不断趋于消解和统一。本书将主体需求律表述为:主体的文化生产与消费需求的对立统一是推动文化发展的基本和内在的动力。
1.极大地发挥文化主体的创造性
在文化生产与文化消费的矛盾体中,文化生产是起决定作用的,它决定了文化的占有和消费。文化的主体性,指的是人作为实践活动包括文化实践活动的具有自觉、自主、自为和创造性的主体质的规定性。美国学者弗洛姆指出:“生产性取向是自由、美德及幸福的基础。”生产性是一切健康的自觉主体的基本特征,是自觉主体具有的文化生产能力。创新性或创造性蕴含在生产性之中,是生产性的核心。没有生产和创造就没有消费,生产和创造出了什么文化,才可能占有和消费什么文化。而且,主体的文化生产创新能力的强弱,决定了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印刷术创造了读者,电子技术创造了受众。在数十年前只有收音机而没有电视机时,人们只能在收音机里听新闻、听音乐。当生产和创造出电视机后,人们才会产生购买电视机的欲望,就可以有视听的享受。现在,国际互联网已经普及,在网络上互动式点播电视节目就成为可能。以前,电话并不是人人家里都能够安装使用的,所谓“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是人们十分向往的小康日子。现在,几乎每个人手里都有一部手机,全球通、联通、小灵通形成巨大的信号网络,使得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通话。对新产品的创造和生产,使人们占有和消费这些产品成为可能,而对这些产品的占有和消费,又极大地促使了人们去创造和生产出新的产品,以满足人们更多更新的需要。生产和创新促进消费,消费又反过来促进生产和创新,二者交替作用,促使文化节节上升发展。文化消费是主体生产文化的直接目的和驱动力,文化需求则是文化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内在驱动力。
文化创造和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文化消费,文化创造和生产与需求的矛盾是推动文化进步的根本动力。人创造和生产文化,既是人的本质所决定的,同时又是为了占有和最终消费文化。最宏观地剖析文化生态,文化的创造(生产)、占有和消费构成一个生态周期,文化的创造和生产是基础,对文化的占有是前提,而文化的消费是目的。离开主体占有这一中介,文化的生产性和需求性就不能实现。由于人只是部分地参与文化创造或生产,因而文化的创造(生产)、占有和消费总是存在着矛盾,只是在阶级社会里,这些矛盾的程度达到了对抗性冲突的地步。没有矛盾,文化不能前进;矛盾臻于对抗,则阻碍文化的发展。
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的创造和生产与文化的占有、消费存在着矛盾,但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从发挥创造者、生产者的积极性的角度,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首先,要发挥文化创造者生产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他们创新和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更为有利的条件。虽然,主体对文化的创造、生产,有着自身的需求,即便是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某些特殊主体的文化创造性需求不仅不会减弱,可能反而会增强,许多优秀的文化作品就是在十分恶劣的条件下产生出来的。但是,从一般情况来说,特别是从社会文化的宏观管理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文化的创新和生产理应有一个较为适宜的环境,特别是政府应当制定恰当的政策,合理地配置文化资源,为文化人才创新文化提供更好的条件,从而激励和调动文化主体创新和生产文化产品的积极性,为文化创新搭建良好的平台。其次,要解决文化创新和生产与文化占有的矛盾。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应当是文化占有的社会性,文化创新和生产的产品是全社会的财富,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拥有。但是,在存在着“私有制”的社会里,文化创新和生产与文化占有是分裂的,能追求的最佳状态也只是相对的统一。一个不健全的社会,文化的占有不仅是少数人的特权,而且是占有文化产品的少数人并不是文化的创新者和生产者,他们只是资本的占有者或违法犯罪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的共存将是长期的,文化的创新和生产与文化占有的矛盾也将长期存在,我们应当健全知识产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文化的创新者和生产者与文化的占有者有机地、真实地统一起来,保护他们的权益,促使他们的创新和生产更好地造福于社会,成为全社会人民群众享用的文化产品。再次,在发挥文化主体创新和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的同时,应当引导他们自觉地把文化创新特别是文化生产与人民群众消费文化的需求结合起来,达到与文化消费的相对协调和统一。要始终坚持“二为”方向和“三贴近”原则,用先进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用高尚的情操塑造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提升人民群众对真善美的追求,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文化人要有责任感、使命感,要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精神家园的守护人。最后,要促使文化创造者、生产者接近群众,接近实际,接近生活,人民群众和社会实践才是文化的不竭源泉,离开了他们,文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即便创造或生产出来了,也可能成为无的放矢、无病呻吟、无关痛痒之作,至多是个人的独白或少数人怪异的癖好。用“三个代表”来衡量文化创作和生产的价值,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文化生态建设的目标和标准。
2.极大地促进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
文化消费也是主体的需求,也是主体性的体现。动物只具有自然物的消费性,而人则具有文化的消费性。正如马克思说的,“音乐感”是“音乐”同“有音乐感的耳朵”的耦合。“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一般地来说,一个人文化消费的质量和取向,反映出主体性程度的高低。一个人对文化的需求程度的高低,也反映了他的主体性程度的高低。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文化理论,当人们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以后,一定会产生精神文化的需要。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说也阐明了同样的道理,当生存、安全等基本的需要满足以后,人们就会产生对较高层次的文化的需求,特别是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人们为满足对文化的需求,才会去对文化进行创造、生产、占有和消费,人们的文化行为是需求刺激的,需求性是一切文化主体的内在推动力。
从层次上看,人们对文化的需求是不断上升的,从而刺激、促进了文化的向前发展。人在本质上是文化的动物,一定要有文化消费。即便在十分贫困的情况下,也会有一些低层次的文化需求和消费,就像杨白劳在过年时给喜儿买二尺红头绳。当收入水平达到温饱以后,对精神文化的需求的增长速度往往快于对物质需求的增长速度,这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主体对文化需求的种类千差万别,对文化数量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的。社会生产率的提高,带来人们收入的提高和闲暇时问的增加,是引起相关文化需求的一个总原因。人们消费文化产品,这些产品给人们带来极大的愉悦和享受,不仅有利于较快地恢复劳动力的再生产,也会提高劳动力的素质。特别是当人们接受高层次的文化教育,如上学、阅读、学技术,都是提高人的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的途径。而所谓体验经济、娱乐经济、休闲经济、情感消费等的出现,实际上就是经济的提高和富裕带来的文化需求的增长。在珠江三角洲,经济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的消费。跨入现代化的珠三角,居民的文化消费性支出都大大增长。深圳市提出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10年,深圳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