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在虎门富民批发城档口打工的小林,在目前市道非常不好的情况下,仍然贷款几十万元自己做老板。我问他:“这两年铺货出去风险很大,先不做不行吗?”小林说:“我自从出来混就一直呆在富民,不做服装,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批发商把货放出去,以后就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大卖场追收货款,有的每个月一次,有的一年才一次。做大卖场生意的批发商,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没有100万元以上根本玩不转;要想把生意做大一点,几百万元免不了。虎门富民批发城有一个档口,实力雄厚,铺出去的货有千万元之多。
生意好的时候,有实力的批发商极少安排员工出去追收货款,等大卖场补货带一些过来就可以了。批发商的心态是,几千几千元这么收,还不如在家打麻将,几千元地输几千元地赢。2008年,市道不好,平时一年到头都不出来收钱的大老板,频频出动追收货款,有的甚至为了500元也专程跑一趟。真是无法想象,一个大老板,开着三四十万元的靓车,到大卖场追收货款,为了区区几百元钱跟大卖场磨嘴皮,搞得眼睛红红的,像要哭出来。
而大卖场,当初凭借批发商的有力支持,以区区几十万元、十几万元,甚至几万元就把生意做起来,并连锁扩张,书写了众多服装界神话及商业传奇。做得好的大卖场,一年分红四五百万元的都有。大卖场生意做得越大,批发商铺货支持的资金量也越大,发展的速度也就越快,像滚雪球一样。
我所知道的大卖场,最少的以1.8万元起步。3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商量好每人出资6000元,多一分钱也不出。2006年,他们接过一间1000平方米的大卖场,卖场原来是资不抵债的,所以他们接手时分文未出。2008年,他们经历一波三折。先是雨季,雨水淹没商场门前的马路长达一个星期。后是商场倒闭,他们差点跟着关门,一旦关门,就是负债百万元。他们跟商场业主理论,坚持营业,苦撑了一个月,商场才有老板接手。新老板把大卖场从一楼调整到二楼,装修花费40万元,耗时两个月。装修期间,他们把货品拿到商场门前的广场清理。10月份重新开业之后,他们的卖场不仅没有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生意也没受到市场低迷的影响,一直维持着良好的运营。
连锁的大卖场,股东在每家卖场都是要拿工资的,每月2500—5000元不等,有十家八家卖场的,光是工资他们的年收入就有几十万元。这些大卖场,有可能都不赚钱,但他们还是不断地利用供应商的钱,扩张再扩张。业内比较有名的深圳某公司,就扩张到了200多家大卖场。该公司老板的目标是做到300多家,然后把大部分股份卖给国外的投资公司,让投资公司来经营,自己坐收红利。
早几年,一个朋友的大卖场所在的商贸城做服装的太多,生意做得太烂,做不起来,他就伙同商贸城另外两家大卖场的老板,卷走100多万元的服装跑路。几十家批发商都在找他,还报了警,但至今音讯全无。
他跑路之前的几天,疯狂地到各批发市场进货,并承诺一个具体的付款时间,导致很多批发商上当。当时,有一个批发商因为他拖欠货款太久,就拉住他不让走。他就打电话给我,因为我有大卖场跟他合伙,我就跟供应商担保货款没问题。供应商听了不但放人,而且还发货给他。最后这批货的钱全记在我的头上,总共有12万元,我直到2008年10月才还清。
他的跑路,还连累我的大卖场面对巨大的信用危机,批发商隔三岔五地到卖场来追收货款。当时卖场欠款高达190万元,想办法凑来60万元还清了部分款项才度过信用危机。
2008年,因为大卖场一家接一家倒闭,所以批发商铺货十分慎重,追收原先放出去的货款来得更紧。我以前每次换季,从来没有使用超过10万元的现金,这一次上秋冬装,拿10万元的现金出来,还只上了不足20万元的货。我的大卖场,原来个人就投了几十万元,2009年一年,自己又另外掏出几十万元来支撑局面。没有效果,又借来几十万元。最后还是撑不住,倒闭了。倒闭之后,还得另外再借钱按行规把货款还清,才得以自由公开地活动。
那些没有资金实力支撑下去的大卖场,大多数选择跑路。跑路之前,还不能大搞清仓活动套取现金。批发商很敏感,一看到有商场搞不正常的促销活动,马上说会怀疑大卖场套现跑路,就会纷纷过来追要货款,甚至派人24小时看着卖场。有的批发商则跟着卖场老板,不把自己的货款结清决不走人。
批发商惯用的手段就是把大卖场的老板“请”走,在酒店租一个房间,派人24小时看着,不采取暴力手段,吃喝没有问题,电话随便打,但一定要等到把货款结清才走得了人。
2008年东莞某镇的一家大卖场,生意不好,批发商去了五六次都收不到钱,惹得某帮派的批发商把其中一个股东“软禁”起来。直到几天后,卖场把这帮批发商的货款全部结清了,那位股东才得以自由。
没过多少天,这家卖场3个股东跑路,其他批发商的货款也就这样子没了。
大卖场不能清货卷钱走人,也不能事先跟批发商讨价还价,说自己没有能力经营,商量货款的事以后有钱再还。如果卖场老板透露出这样的意思,每一个供应商都想先拿回自己的钱,卖场老板就随时都有被“软禁”的可能。每次换季上货,批发商对大卖场总是笑脸相迎,好话说尽,到了追收货款的时候,就是死缠烂打,软硬兼施,一旦大卖场做不下去,想欠钱不还,当然是连朋友都没得做。所以说,大卖场实在做不下去,也只有先跑路。没能力还钱的,就一去不回头;有能力借钱还钱的,事后再派人跟批发商谈货款支付的问题。那时候,供应商觉得人都跑了,一般不会坚持要求全额支付,能要回多少算多少。
靠铺货给大卖场生存的批发商,在珠三角有数千家之多。像富民普通的档口,一年开支就是五六十万元,没有300万元以上的营业额根本撑不住。
据我所知,有一个供应商,2009年一年被跑掉的贷款就有100多万元。如果平均算每家的营业额300万元,2000家供应商,就是60个亿,1/3是铺货的资金,就有20个亿。所以说这些批发商在应对大卖场倒闭跑路问题时,除了取得批发城业主强有力的支持之外,还互结帮派,甚至动用黑社会关系。那些跑路的老板,有家不能回,跑得远远的,就是这个原因。一旦被供应商发现踪迹,拿不出现金来,非伤即残,甚至有生命危险。
像银基商贸城,业主雇有律师团为商户处理与大卖场的关系。如果哪一家大卖场倒闭,或有跑路的迹象,整个批发城的商户都会知道,两个小时之内就可以赶到大卖场,把里面的货打包回去,把大卖场的老板“软禁”
起来。
2008年11月,中山市有3家连在一起的共1500平方米的地下铺做不下去了,原计划把货退给批发商,全身而退。后来,大卖场的老板觉得这样做批发商未必会放过自己,不如携货跑路。于是改变主意,到派出所报警,不让批发商把货搬走。批发商肯定不答应啊,于是批发城的老总就亲自带队,领着批发商及工仔好几十人,过来把商场围起来,24小时看着。僵持了五六天,卖场老板始终不敢出面,派出所也就不管了。
东莞有一家1500平方米的大卖场,老板欠着20万元的场租、100万元的货款跑路。商场原先想把大卖场50万元的货给独吞了,但近百家批发商坚决不答应,威胁商场说如果不给退货,就雇人把商场围住,最后商场不得不答应退货。
说大卖场,不能不说ITAT。ITAT是整合业主、服装生产供应商、终端运营为一体的模式,其核心在于分成制:厂家获得54%—60%的分成,业主获得10%—15%的分成,ITAT获得25%—36%的分成。从2004年深圳的几家大卖场起步,通过这种模式,发展到2007年鼎盛时期的700多家,年营业额飙升至40多亿元。
美国哈佛商学院将“供应商、ITAT和商场物业按总销售额分成”的“铁三角”模式作为案例,有互相借势炒作之嫌。其实“铁三角”模式并非ITAT所独有,更不是ITAT所原创。
2004年,ITAT刚起步的时候,珠三角的大卖场已经发展到鼎盛时期。
在大卖场发展初期,与物业方就有交租和扣点两种形式,而供应商大多是铺货给大卖场,账期最短的是卖多少结多少,账期长的是一年结一次。由此可见,民间大卖场的“商场扣点+供应商铺货”的“铁三角”模式早于ITAT好多年。贴切地说,是ITAT的光芒照亮了这种模式。
“铁三角”模式本身也并非像某些人说的没有问题。试问,有多少服装店能独家带旺商业地产的?ITAT不具备带旺商业地产的能力,好的商业地产又有多少愿意跟ITAT合作呢?店址不好,盈利水平就大打折扣。
一些供应商抓住这种模式的漏洞,大量收购三五块钱一件的衣服供给ITAT。假设ITAT零售88元,每卖一条,供应商就收50元左右。这个分成对供应商是划算的,但对ITAT、物业,还有导购员是不利的。
“铁三角”模式和类似模式刺激了大卖场的发展,ITAT也因此创造了中国服装零售业的神话。光鲜背后有隐患。2008年大卖场大批倒闭,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批发商大批倒下,工厂大批关门。2009年ITAT的坠落,也一样引发了一大批供应商和服装工厂的倒闭。
最近几年,内陆省份的服装大卖场发展较快,有的连锁卖场都做到了覆盖一个省80%以上的县市。卖场发展的手法与ITAT大同小异。他们到各地去找人谈判,说自己负责货品供应,对方只要租下场地,装修好即可运营;大卖场的股份由双方按比例分配。他们找供货商谈判,说自己有多间大卖场,要求对方供货,货款先不付或付少量,先卖后结,或定期结算。
(第九节)服装生意也就是门槛低,但水很深
很少店主知道,离皮革城不远不近的地方,有一个小的皮草批发市场,都是加工厂在那卖货,同样的货品,每件普遍比皮革城便宜200—300元。知道这个门道的店主,会先到皮革城看版找感觉,再到这个小市场采购。
上网搜索,可以看到不少记者撰写有关服装内幕、黑幕的文章。读过他们的文章,个人觉得对消费者认识服装行业有一定的作用,但也因作者职业的局限性,文章有误导消费者的一面。下面,我从记者撰写的几篇文章中摘抄一些文字出来分析一下:
“据业内人士介绍,服装店的经营旺季为每年4月至8月和10月至次年的1月,利润一般在30%—120%之间。刚上市的新款服装利润最高,可达200%。随着季节的转变,服装价格逐步降低,利润也降低到50%—70%。
到季末年尾,商家为求清理库存和回笼资金,甚至会保本销售,这时的利润只有10%—20%。”
——服装店旺季不应包括4月、7月和8月;“利润”应该为“毛利”,纯利率、毛利率没有超过100%的。
纯利率、毛利率是经济学的常识。马克思说的“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中的“利润”,本意是卖出价是买进价的倍数,即现在通用的“投资回报率”,而不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利润”。记者文中的“利润”,读不出马克思“利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