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认前阶段不老实,向国务院调查组隐瞒了事情真相,这种打自己耳光的事显然很难做得出来。这不仅仅是一个公司面子的事,还涉及有关几个单位,因此现在只能设法自圆其说。几经商量,只能采取没有办法的办法,把调查组查实的几个自营账户安到下属机构去,理由是调查组并没有要求我们提供下属机构的自营账户。此理由勉强说得过去,因此班子成员均同意此办法。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经纪总部是老万国证券公司的经纪总部,原先也有自营业务。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并后,公司根据加强对自营业务的管理规定,刚把该部门的自营业务合并到公司本部的交易总部,现在为了应付调查组,只能设法把这块已合并的自营业务还原回去,称公司自营业务还未合并。这个主意不错,但工作量非常大--时间只有一个晚上,要在公司经纪总部设立一套自营账户,既要有??册,还要有凭证,而且这些凭证还必须单独装订成册,账册凭证还不能搞乱,检查后还要还原。另外还必须在经纪总部内设立一个自营部门,配备专职的自营业务人员,等待调查组前去调查和问询。
我非常佩服公司负责主管财会工作的副总裁和财会总部在这方面的工作效率。他们带领公司内部被认为可靠的财会人员忙了一晚上,第二天还没到上班时间,位于浦东新区浦山路上的经纪总部里面已经有一个像模像样的自营部门了,还有公司自营部门的部分员工在里面认真工作……
当天上午,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前往公司经纪总部调查,所查获的交易资料与他们在上交所查阅的资料完全相符。但调查组略有不满的是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此前没有提供下属机构的全部自营业务情况。他们要求我们进一步提供下属机构陆家嘴股票自营资料,但由于公司下属机构早已停止了自营业务,所以我们也没有可进一步提供的资料。
“问题不大”
历时一个月左右的调查结束了,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返回北京。对于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的调查,除了调查组成员中少数成员对我们言语有点偏激之外,总体相处得还算不错。据我们所知,调查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调查工作进展得不是很顺利,上交所对他们的工作不是很配合。调查组为此非常恼火,又很无奈。又传来消息,调查组在海通证券查获的问题比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严重得多。还有消息,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和交通银行可能麻烦大一点。
不过,调查组离开上海,临行前称:“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问题不大。”
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走后,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班子内部大部分成员对调查结果非常乐观,认为危机已经过去。从调查组获得的资料看,公司陆家嘴股票持仓量是大了些,但没有超过各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司通过银行融资量是很大,但不能说明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具有什么实质性的问题,即便是问题也是其他方面的问题。
不少人认为,这次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前来调查的目的就是要验证12月16日《人民日报》的评论员文章的正确性。评论员文章把导致股市过热的原因归纳为:地方政府参与、交易所组织、银行资金支持、新闻媒体造势、证券经营机构恶炒个股。为此,上海有关部门比我们更关心国务院调查组的工作,派专人与我保持联系,互通有关调查组工作的信息,并协调我们与交易所、银行等部门交流情况。
国务院联合调查组返回北京不久就传来消息,北京方面对调查组在上海的工作情况和调查结果非常不满,调查组将再次前来上海。传闻有领导对调查组说:“如果再查不出什么问题,就换人查。”
1997年3月1日,市里通知我下午3点45分去上海证管办开会,内容是国务院调查组再次来上海调查的有关事项。
到会的还是过去几次小范围会议的人员。市证券主管部门、上交所分别谈了国务院调查组已再次来到上海。调查内容还是去年那些事,但这次势头有点猛,提醒我们要加倍重视。他们特别提到,这次调查组中有些成员口气特别大、特别硬,大有不搬倒上海几个政府官员绝不收兵之势。他们还特别提到,调查组成员有些话是直接冲着上海市政府某些领导来的。
这次,人民银行总行一位领导与调查组同机到达上海。市有关领导以市政府名义请其吃饭,约了几次都没有约到。上交所领导介绍说,一位人民银行的处长是检查组成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此事宣称“他算什么?我们的司长来,他撵着屁股追。吃什么饭?就是不给他这个面子”。听了此话,我不由自主地瞧了市有关领导一眼,只见他脸绷得紧紧的,很长时间没说一句话。有人再三强调,大家不要怕,并说:“如果这次北京一定要处分谁,我们大家一起接受处分!”话说得有情有义,慷慨激昂,大家都有些激动。最后会议要求我们几家被调查单位要认真作好接受再次检查的准备,相互之间要保持及时的信息沟通。会议从头到尾,市分管领导没说几句话。
第二天,国务院调查组再次进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还是人总行稽核局原班人马。双方见面,用不着特别介绍,略有寒暄后,他们就直奔主题。
根据上次检查结果,调查组认为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运作陆家嘴股票并不是图利,某种意义上,公司还因为运作陆家嘴股票让出了不少利。因此他们问:“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为什么在去年9月至10月之间连续买入陆家嘴股票?”“不图利,图的是什么?据人举报,是有人指使你们干的,这人是谁?只要你们说出来,这事就与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无关,与你们在座各位无关。不要怕,是不是上海市政府让你们做的?”
调查组暗示我们他们此番再来是领有钦命,“你们要识时务,不要帮他人隐瞒什么,小心代人受过!”
国务院调查组的话意很直白,公司参加与调查组谈话的班子成员均沉默无语,心事重重。此前,我们都已从不同渠道得知北京方面决意要以1996年9至10月份股市过热为由处分一批干部,谁想免于处分就必须实话实说。
我已事先在班子中再三强调,在与调查组对话时只谈我们公司自己的问题,绝不要涉及其他单位和其他人,而这件事的所有责任由我承担。面对调查组咄咄逼人的问讯,我解释说这一切都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强调了是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在1996年9月总裁办公会议上决定扩大公司自营规模,而这与任何部门和人都无关。我为我们的行为列举了诸如陆家嘴股票的投资价值,推动上海证券市场发展等理由。
调查组意图很清楚,就是想通过我们,找到上海市政府操纵市场的证据。但由于我们坚持买卖陆家嘴股票完全是我们企业自身的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因而调查组也只能接受这种解释。
1997年3月10日,我在总裁办公会议上通报了国务院联合调查组再次来我公司调查的情况,并就陆家嘴股票运作一事再次统一说法。班子成员中出现了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应该向调查组提供真实的情况,因为再不实话实说,公司和我以及下面一批干部受处罚就很难避免了。由于我的坚持,并再次承诺此责任由我个人来承担,最后公司班子成员统一了思想,即,在任何场合、任何时刻,都必须把陆家嘴股票一事解释为公司自身的经营行为。
此后,我坚守了自己的承诺,并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这种代价被有些领导称为“悲壮的牺牲”。在此后发生的“南方证券做庄哈飞股票”问题上,我再度付出了更大的代价。有人因此说我是一条沟里淹死两回,“秉性难改”。
处分下达
有些在京的领导也担心陆家嘴股票一事牵涉他们。我被免职前去了北京,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北京总部总经理告诉我,一位在京工作的领导对申银万国有些看法,说申银万国有人举报说运作陆家嘴股票一事是他指挥的,希望我做点解释工作。这位领导在我心目中,是一个非常务实的领导,是一个容易与部下相处、受尊重的领导。在他的领导下,我们完成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合并设立工作。1995年,我成为上海青年企业家首届金鹰奖获得者。他到会亲自给我颁奖,并发表热情洋溢的讲话,其中有一段话我记得特别清楚:“你们要解放思想,大胆开拓,今后工作中出现什么问题,只要你们不是把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我会帮你们承担责任!”1996年春节,他专门请我和申银万国班子成员到市府小宴会厅吃年夜饭,这既是一种待遇,又是一种厚望,令我和当时申银万国班子的其他成员至今难忘。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在1996年9至10月份运作陆家嘴股票时,这位领导已经调至中央工作,我们怎么可能把责任推给他?退一万步,即使他指挥的,我们会出卖他?此后,我也没机会再见到这位领导,相信他了解事情的最终结果就不会误解此事。
1997年3月,国务院调查组继续在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和交通银行进一步取证核实前一阶段调查的问题。
3月17日,市相关部门领导又在上海证管办召集会议,汇总国务院调查组在各个单位调查的情况。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负责证券清算的处长首次出席这方面会议。她先谈了调查组在工行要求逐笔核对证券清算账户的情况,说人总行已经对此事初步定了调子--“券商恶炒个股,银行被迫透支”。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一位副总经理谈了调查组在上交所调查的情况,谈到上交所已向调查组提供了金山石化股票、陆家嘴股票在1996年9月19日、9月22日、9月26日和9月27日的交易资料,提供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1996年9月底、10月底、11月底和12月底的国债托管资料。他认为上交所已提供了60%左右的资料,估计调查组还会进一步索要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已提供的自营账户的全部交易资料、上交所国债托管资料和国债回购资料、工商银行和上交所的证券清算资料等。他进一步认为,调查组对此事最后定性的结果有三种可能: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发动炒作股市;二是证券公司恶炒个股,操纵市场;三是交易所和银行被迫巨额透支。
这次会议形式上是情况通报会,但给我感觉好像在搞攻守同盟,因为会议最后研究的内容是如何步调一致应对调查组调查的问题。会议让人感到,调查组施加的压力在增强,每个当事人已在认真考虑可能的后果。这次会议市领导没有参加,会上也没人再说“没什么了不起,如要处罚,大家一起受罚”那些大义凛然的话。
此后,国务院调查组并没有新的动作,调查也没有新的发展,调查组于3月底返回了北京。随即,各种传言通过不同渠道传到上海,各方消息都认定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和我已列入被处罚名单。人总行一位关系不错的处长对前去办事的申银万国员工说:“我们已作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没有办法,上面压下来的,你们阚总可能是撤职和禁入。”
所谓禁入,就是终生不能从事金融行业,这是一种很严厉的处罚。听到这个消息,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很多员工都不相信,认为凭调查组掌握的那些材料给予我们如此严厉处罚是不可能的。市政府方面则不断安慰我和李惠珍等,说市政府正在与北京方面沟通和解释事情的来龙去脉,让我们不要听信传言,安心工作。不久又传来消息说这次受处罚的单位有: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君安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深圳发展银行等。又传说这段时间北京很热闹,可能受处罚的单位都派出人在北京积极活动。广发证券董事长据说也在受罚名单上,他打电话问我:“老阚,怎么办?这样束手待毙,太可惜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很多人以及我的亲朋好友都认为应该到北京活动活动,都说中国的事有很大的弹性和回旋余地,“说你错,你就错,不错也错。说你对,你就对,不对也对”。
我当时想:我们这些人一不贪污,二不受贿,为中国证券市场努力工作了这么多年,不说功劳,也有苦劳,就凭一个陆家嘴股票的自营买卖,能给我什么严厉处罚?如果这样还会受到处罚,那么只能说明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任何跑动都是无用功,反而给自己的人格带来侮辱。于是,我对一切传言采取听之任之,无动于衷的态度。我这一态度招来不少批评,特别是处罚意见书真的下来后,不少朋友说:“早听我的话,活动活动,不至于到这一地步。”
面对各种传言,尽管我自己没有主动做什么,还是有人帮我做了一些与上层疏通的工作。1997年5月1日,国家一位领导来上海,下榻西郊宾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一位干部曾在这位领导身边工作过,因此以看望老首长为由去见了领导。回来对我说,与老首长谈了我的情况:“估计问题不大,最多是警告处分。”后来,北京正式处分意见下来后,公司不少人当面或背后指责他不帮助我。他甚感委屈地对我解释说:“原先这批处分名单中的确已没有你,但上海市府方面对北京说,上海这批干部都没什么错,是不是都别处分了。”作为朋友和合作伙伴,我深信他确实在努力帮我,我一直感激至今。
1997年6月12日上午,我从外地返回上海。下飞机后获悉,国内各新闻媒体当天同时刊登了新华社6月12日电,题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消息,电文称“日前国务院证券委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审计署、国家证监会等部门在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后,依法对证券市场一批违规机构作出严肃处理”。
电文随后公布了受处分的违规机构和个人的名单,排在第一位,也是受处分最重的是深圳发展银行和该行的行长贺云。电文称,深圳发展银行在1996年3月至1997年4月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先后动用3.11亿元巨额资金直接炒作本公司股票,非法获利9034万元,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不得从事股票业务的规定,也违反了国家关于上市公司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有关部门决定给予深圳发展银行行长贺云撤职处分,认定贺云为金融、证券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金融、证券业务。对深圳发展银行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将其非法持有的深发展股票全部卖出,盈利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