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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中外文学中“狼”的故事

《聊斋志异》中“狼”的故事

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精彩的关于狼的故事。这个故事虽然只有约二百字的篇幅,却活灵活现地描画出两头凶恶而又狡诈的恶狼形象。

这篇故事像一部情节紧张的电视剧。晚归的屠夫,紧追不舍的恶狼,一下子就把人们带到一种剑拔弩张、生死攸关的紧迫氛围中。那个路遇恶狼的屠夫,他开始是害怕,想给狼点吃的东西把狼哄走——“屠惧,投以骨”。然而,他担子里的剩骨头不够两只狼吃,而狼又紧随如故,屠夫只好抵御自卫了——“屠大窘……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这时,屠夫是倚在一个麦场的柴草垛旁,拿着刀,狼一时不敢冒进,但也不走——“眈眈相向”,盯着屠夫。人狼对视了一会儿——“少时,一狼径去”,一只狼走了?另一只竟像狗一样端坐在屠夫面前,气定神闲,悠然假寐——“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夫趁此机会,跳起来——“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屠夫的行动果决又干净利落,故事好像可以结束了:一只狼走了,一只狼被杀死。屠夫于是想赶紧离开这地方,没承想转身在柴堆后面却看到了另一只狼!它正在柴堆中刨洞,显然想穿过柴堆从后面攻击屠夫!屠夫顾不得多想,趁它只有屁股和尾巴露在外边,举刀砍断了它的后腿——“亦毙之”。事后屠夫悟出了“前狼假寐,盖以诱敌”——前边那只狼假寐,是在麻痹我啊!

小说只用了202个字,却描述了一场多么生动的人狼之战!在《聊斋志异》中人与狼的故事共有三则,这是其中的第二则。另外二则也是说屠夫遇到狼的事,同样非常精彩。《聊斋志异·第六卷·狼》的第一则故事是讲,有一个屠夫,黄昏时担着肉回家。引来一只狼,因垂涎担子里的肉尾随他数里地。屠夫很害怕,就拿刀吓唬它,狼止了步,可是等屠夫举步走时,它又跟上来。屠夫想,狼是想吃肉呃,不如把肉先挂在树上,明早再来取吧。他用钩子把肉钩起来,又翘起脚把肉挂在了树上,然后,让狼看看空担子。狼于是止了步。屠夫回了家。黎明时分他去取肉,远远看见那棵树上悬着巨物,好像是一个人吊死在那儿。屠夫吓坏了,蹑手蹑脚地走进一看,原来是条死狼!屠夫又仔细看,见狼的口中含着肉,钩子刺穿了它的上腭,就像鱼吞下了钓饵。屠夫就这样得到了一张昂贵的狼皮。

《聊斋志异·第六卷·狼》的第三则故事说,有一个屠夫,日落时分在外行走,遭到狼的追逼。不得已,他躲进了路旁看夜人的小草屋。狼从外边把爪子穿透草编结的墙壁探进来,屠夫一把抓住了狼爪,狼往外拽,屠夫不松手,人狼僵持着。屠夫身边只有一把寸来长的小刀,没有办法杀死狼。于是他割破狼爪下的皮,像杀猪那样往狼爪皮的破口中吹气,直到感觉狼动弹不得了,才把狼爪扎住。出来一看,狼已胀得像头牛,腿不能弯,张开的嘴也合不上。屠夫于是把狼背回了家。

在《聊斋志异》的这三则故事中,狼都是凶恶甚至狡猾的,都是要吃人,被迫应战的人最终都战胜了凶残的狼。作者还在每则故事后加上了评语,嘲笑狼的愚蠢。显然,蒲松龄对狼是憎恶的,酣畅淋漓地描述了恶狼的可耻下场。

蒲松龄讲述的狼的故事体现了我国民俗对狼的态度。在我国民间文学和故事中,狼不仅凶恶、狡诈、残酷,还忘恩负义。民间流传甚广的“中山狼”便是典型的例子。故事来自明传奇小说《中山狼传》。小说写战国时的赵简子在中山打猎。一条狼被他追逐得走投无路,情急之间遇到东郭先生,狼向先生乞求救命,善心的东郭先生把狼藏匿在布袋之中,使它得以脱险。然而,当猎人走了,东郭先生把狼放出来时,它竟要吃掉先生,还说是“救人要救到底”。从此,“中山狼”就成了忘恩负义的代名词。在清代小说《红楼梦》里,就把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孙绍祖称作中山狼。在中国人知恩图报的伦理观念中,忘恩负义是最遭人唾弃的劣性。纪晓岚写的“狼”故事,《伊索寓言》中“狼”的故事,《列那狐传奇》和《格林童话》中的“狼”故事,罗马传说中“狼”的故事,海涅《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中的“狼”故事,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狼”故事——“狼”故事的大相径庭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纪晓岚写的“狼”故事

清代大学士纪晓岚也写过一篇《狼》,文中以家犬的忠诚与狼的忘恩负义相对照。和家犬一起饲养的两只小狼,长大后表面上和狗一样地驯服,可是背地里却伺机咬死主人。群犬察觉到危机,不断地“呜呜作怒声”,以提醒和卫护主人。终于,主人发觉了狼的野心——“二狼伺其未觉,将啮其喉”时,就果断地杀死了两头忘恩负义的狼。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这样分析狼的行为:其一,“狼子野心”绝不会因受恩而改变;其二,阳奉阴违的勾当比其野心更阴险——“阳为亲昵,而阴怀不测,更不止于野心矣”。看来,纪晓岚对狼也是深恶痛绝的。

无论是《聊斋志异·狼》《中山狼传》还是纪晓岚写的《狼》,在中国文人心中,狼是集凶残、阴险、忘恩负义而又愚蠢、贪婪于一身的作恶者。在常用语言中也有不少表示狼的这种品行的成语:狼狈为奸、狼狈不堪、狼奔豕突、狼心狗肺、狼戾不仁、狼子野心、声名狼藉、狼吞虎咽……从我国语言中亦可以看到狼那作恶者的形象,而且千百年来一直不曾改变。

《伊索寓言》中“狼”的故事

那么,在西方人的眼中,狼是不是也凶残、愚蠢呢?

在西方的文艺作品中,狼的形象比较复杂,有的凶恶,有的愚蠢,也有的聪明、勇敢,甚至慈爱。狼的形象也不是固定不变的。

在古希腊的《伊索寓言》中有一则少年朋友都十分熟悉的《狼和小羊》的故事。狼看见小羊在河边喝水,就想吃掉小羊。狼先说小羊把水搞脏了,可是小羊是站在下游;狼又说小羊去年骂过它,而去年小羊还没出生。狼找不到借口,凶恶地扑过去吃掉了可怜的小羊。《伊索寓言》中的这只狼既凶残又霸道。

《列那狐传奇》和《格林童话》中的“狼”故事

法国中世纪的市民文学《列那狐传奇》中,有一只叫做依桑格兰的狼。它贪婪而又愚蠢,在和狐狸列那的交往中,它屡遭暗算:凶相毕露却丑态百出。

在德国民间童话故事集《格林童话》中,狼也是贪婪、愚蠢的。在《狼与人》《狼与狐狸》等故事中,狼被狐狸欺骗、暗算,处处被动挨打,叫苦不迭。在《小红帽》中,机关算尽的狼最后还是被猎人识破,难逃覆灭的下场。在西方的寓言和童话中,狼的形象大都也是负面的,在它承载的道德含义中,凶残、专横、贪婪、愚蠢等恶性一再受到批判和嘲弄,但似乎少有“中山狼”般的忘恩负义。

罗马传说中“狼”的故事

与这些意义不同的故事也不少,在关于罗马第一个君王罗慕洛(Romulus)的传说中,狼被赋予了母性。故事说,相传战神马尔斯的一对孪生子罗慕洛和瑞穆斯被敌人抛进台伯河。一头母狼从缓缓的混浊不清的泥流中把一对兄弟救起并带到山洞里哺育。后来,兄弟俩又被牧人收养。长大后,罗慕洛和瑞穆斯推翻了敌人的统治,在母狼救出他们的台伯河畔建起一座新城。在建城的过程中,喝狼奶长大的孪生兄弟发生了争执并自相残杀,最后哥哥获胜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新城为罗马。在有关罗马的奠基人和第一任国王罗慕洛的传说中,那只极具母性的狼占据着特殊的地位。后世有无数的文艺作品,从雕塑、绘画到戏剧,不断礼赞着母狼的仁慈,而罗慕洛从狼身上继承的兄弟相残却没有受到谴责。

海涅《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中的“狼”故事

德国诗人海涅在长诗《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中,把狼比作坚定的革命者:粗犷的“充满了饥饿”的狼嗥声是欢迎革命者的“小夜曲”,狼的“闪闪烁烁”的“火红的眼睛”,“像是黑暗里的灯光”。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备受“政府的嫉恨”及“文艺界的绿林好汉们”攻击。所以,当他听到“狼弟兄们”嗥叫着欢迎他时,感到十分幸福!他高歌:“我永远是一只狼,我有狼的牙齿狼的心。我是一只狼,我也将要永远嗥叫,跟着狼群,你们信任我,我们要自助,上帝也就会帮助你们!”这里,海涅对狼的赞扬,是在赞扬一种顽强、勇敢、不屈不挠地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崇高品性。诗人以狼自诩,并要在夜里与“狼兄弟们”会合表明了他坚定的革命立场。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笔下的“狼”故事

在信仰“适者生存”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笔下,狼被赋予了更为复杂的内涵。1900年,杰克·伦敦的第一部小说集出版,标题为《狼的儿子》。小说集收录的四篇“北方故事”充满了激烈、清新而又顽强的气息。劳动者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建立起的倔强、不怕死的精神就是作者所推崇的狼的精神。在新大陆这块广袤的土地上,这种“狼的精神”有着鲜明的美国民族的烙印。以后,在小说《海狼》(TheSeaWolf)中,“魔鬼号”的船长赖森在文明与野蛮的较量中成为吃人的“海狼”,体现了“适者生存”的超人哲学。《野性的呼唤》(TheCalloftheWild)被认为是杰克·伦敦写得最好的小说。故事中,作者满怀激情地呼唤狼的“野性”,这是在一个“没有上帝的世界”里必须具备的“野性”。“野性的呼唤”贯穿在整个故事中并越来越强烈,直至最终获胜。小说的主人公布克是一条强壮、聪明的良种狗,几乎具有人的一切情感。布克在自由自在的生活中被人盗走,被迫上了它的人生第一课:拿棍子的人就是主人——这是它被打得遍体鳞伤后学到的“真理”。布克被卖到阿拉斯加,它不再反抗,靠着自己默默的坚持,它学会了拉雪橇。有一次,在一场斗争中,它将一条强悍的狗打败而成为狗群的领袖。这时候,潜藏在布克身上的“野性”已初露锋芒。荒野中,此起彼伏的狼的呼唤也越来越强烈地扰乱着布克的“默默的坚持”。后来,布克遇到恩人约翰·宋顿,得到了厚爱。但是,“荒野的呼唤”也显得更为强悍、雄浑。只是出于对约翰的感恩,布克才抵御住了那种深深吸引它的回归原始自然生活的呼唤。为了报答约翰,布克多次从危难中营救了他。但是,约翰最终被印第安人杀死。布克勇猛地为主人报了仇,终于走向荒野走进狼群,并以它的机敏、勇敢成为狼群的首领。布克离开了人类,对着苍白的月亮和朦胧的北极光“高歌一曲,唱着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曲,那就是狼群之歌”。

勇敢、强悍的布克用生命打出了一片天地,成功地响应“野性的呼唤”而回归自然,终于成为群狼之首。然而,每年夏天,它都要回到约翰墓前,然后长长地、凄凉地嗥叫着离开。杰克·伦敦的布克是“适者生存”的赞歌,又是因残存的人性温情而惆怅的孤独者。现实生活中,作者自己也曾在“适者生存”的原则下获得成功,然而却没有找到精神的家园。成名后,他挥金如土,却找不到预期的快乐,花巨资兴建的豪宅“狼舍”未及迁入即毁于无情的大火。最终,作者在40岁时自杀。杰克·伦敦真诚呼唤着野性,在精心塑造的狼形象中寄寓了自己的向往、奋斗、失落、幻灭,有着极其丰富的内涵。

“狼”故事的大相径庭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

从《伊索寓言》《列那狐传奇》《格林童话》中的恶狼、蠢狼到罗慕洛传说中的母狼,从海涅笔下坚强不屈的狼到杰克·伦敦小说中成群的狼,西方文艺作品中的狼形象是复杂多变的:或褒或贬,或抑恶扬善,或寄寓人生情怀,或张扬追求、梦想。这和中国是多么不同呵。深受中庸文化熏陶的中国人,温顺、平和而耻于施暴,重文轻武。所以,容易将狼的凶残、多疑等自然属性引申到道德批判的领域。在文学艺术将动物人格化的过程中,对狼又加进了一些中国人深恶痛绝的劣性和恶行,如忘恩负义、贪赃枉法等。而生性崇拜力和美的西方人,喜欢冒险,向往以自己的勇敢和力量去开辟未来、征服世界。因此,在利用狼的自然属性进行道德说教、道德批判的同时,对狼性中的凶猛、强悍则给予了理想化的观照。这也就是为什么中西方的狼形象不同的原因。阅读一篇又一篇狼的故事,不是可以让我们对东西方的文化差异有更感性、更深入的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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