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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最好的时光(5)

当地群众知道此事后,不少人检举揭发他多吃多占,生活腐化堕落,还霸占民妻的种种恶习,说他是贫雇农的败类。人们反映:"他小时候家境尚好,读过几年私塾,后来他父母双亡,无人管教,染上赌瘾,十几亩田,逐渐卖了个精光,剩下他光棍一条,落得个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处境,正在他走投无路时,迎来了解放。"

土改时,邱宜民是赤贫,比雇农还要雇农。土改期间,邱表现积极,当上了农会干部,公社化后他当上了大队书记,谁知他旧病复发,好吃懒做,强占民妻,受害的民众敢怒不敢言,其实邱宜民根本不会种田,"什么宜民?他这几年实在是在鱼肉乡民。"

支农时,我和黄主任(黄也是转业军人)驻队几天,我俩就发现邱的生活特殊,他很会讲究享受,每天都吃得很好,经常是两菜一汤,一盘红烧鲤鱼,一盘炒鸡蛋,配两只灯笼辣椒,一碗西红柿酸菜汤,独自一人享用。困难岁月,这堪称上等生活。我们共桌吃饭,他从不会叫我俩品尝一下。晚上,他有时还要吃夜宵。夜宵也很别致,他将浸好的糯米,用茶油去炒,用文火把糯米炒成麻糍状,再加入蜂蜜调匀,吃起来又香又甜,既满足了口福又加强了营养,堪称是别出心裁的乡村绝享。

邱宜民被拘留后,公安局及时将他押送到县里,县里有人认识他是秋溪公社马岭大队的书记,带着手铐的他,在熟人面前,只能破帽遮颜匆匆而过。县委办公室主任欧阳山对他说:"你当大队书记,几年来积怨甚多,不是拘留几天就可以了结的。"欧阳山主任叫公安局的同志把邱宜民带出去,先关押起来,听候处理。

不久,县委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开除邱宜民党籍,押送恒湖劳改农场劳动教养。

押送途中,当汽车行驶到石桥时,邱宜民见马路上前后无人,汽车上坡时行驶缓慢时,他趁机跳车逃跑。谁料这一跳,把腿摔断了,他躺在地上,痛得不能动弹,押解人员只好把他抬上了汽车。

到了恒湖农场,邱宜民经救治无效,没过多久便死了。

十、口里没味,来个现场会

1960年秋末冬初,秋溪公社召开"庆丰收"现场会,会场就设在秋溪中学食堂。

现场会布置得很隆重,会场内外张灯结彩,会场门口还用松枝扎了一座气派的牌楼,尤其吸引人的是牌楼两边挂着的两条大鲤鱼--那是溪山水库早上为"庆丰收"献来的礼品,每条鱼足有十五、六斤重,鱼还是活的,嘴巴和腮还会一张一合,过往行人看见那两条鱼,就想起当时的顺口溜:"干部口没味,开个现场会,三餐酒肉鱼,吃的是公社,有吃就是福,不吃白不吃,酒足饭饱笑嘻嘻,哪管社员饿肚皮。"

鱼是早晨挂上去的,临到中午,开幕式还未结束,鱼却不见了。

有人说:"有个小青年,他大大方方把两条鱼拿走了,有人问他,"开幕式还没有结束,你拿走鱼干什么?""我是区里的通讯员,大师傅叫我来拿的,鱼死了会变味",小青年理直气壮地回答。"

一会,主持会议的人也发现活鲤鱼不见了,就问旁边的人,"鱼到哪里去了?"

"通讯员拿到食堂去了。"

赶快叫人去食堂落实,大师傅惊讶地说:"哪里有什么大鲤鱼?"

这会大家才明白过来,鱼被偷走了,光天化日之下着贼了。于是他们一边向公社、区委请示,一边又派人去溪山水库,叫他们再送几条活鲤鱼来。

区委书记及时打电话到公安局,请速派人来侦破此案。

公安人员先是找到区里的通讯员调查,通讯员说,开现场会那天自己不在家,在大桥许家大队。

两天后,公安人员在秋溪街上,查到了一个小偷小摸的惯盗。惯犯叫王非明,四十来岁,好吃懒做,光棍一条,干偷鸡摸狗的事情已经小有年头了,不仅如此,他还是个教唆犯。

公安人员检查了王非明的住所,在他住房的夹墙内,发现了一堆巨大的鱼骨头,里面还有一些鸡骨头、兔子骨头等等。在罪证面前,王非明一再否认,说自己这几天在外面捡柴火,根本没有去过会场门口。

公安局抓住王非明再三启发,向他交待政策,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最后他才承认,那天是他叫吴会田去拿鱼的。他说,开会那天的早饭后,他找到了吴会田,吴是秋溪吴家村民兵营长吴作宾的儿子,在秋溪中学读书。王对吴说,"你去会场门口把那两条鲤鱼拿来,我分一只给你,有人追问,你就说,"我是区里的通讯员,把鱼拿到食堂去,大师傅说,鱼死了会变味道,不新鲜就不好吃了。"这样谁都不会怀疑你,不用怕,大大方方拿走就是。"

这下真相大白,王非明被戴上手铐,押往县城。

后来公安局派人找到吴会田,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他带到了公社。公社办公室的邹主任狠狠教训了他一顿,"一个学生,不好好读书,跟人合伙,干起偷鸡摸狗的事情,你说丢人不丢人。你好好想想,你爸爸是民兵营长,你这不是在给你爸爸脸上抹黑吗?你必须老老实实写检查,保证以后不再犯,否则的话,把你也送去劳改!"

吴会田被吓得痛哭流涕,写了检讨书,作了保证,保证不再犯,坚决改掉陋习,努力学习,做个好学生。

此案破获后,秋溪街上再没有人丢鸡丢鸭了。秋溪中学农场的鸡兔也再没有发生失窃的情况。过去可不是这样,每个星期六的晚上,农场不是丢了鸡,就是不见了兔子,大家互相怀疑,闹得人心惶惶。

十一、风波

秋溪中学那几年,我的教学工作与行政事务非常繁重,全校三个年级的生物课由我一人承担不说,我还担任了59、60两届毕业班的班主任。因为工作勤恳踏实,处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徐金泰校长很信任我,加上我在政治学习会上积极发言,谈个人认识,谈学习后的感受,刚到秋溪中学不久,我就被吸收为学校的行政人员,负责总务,兼任校工会主席,还负责筹建学校农场。

学校农场设在东山仓下,离学校有十二华里。农场有一大块地,是溪山水库枯水期裸露出来的荒地,其面积约三十余亩,师生们及时将其垦出,抢插上二晚稻,赶在秋末时,即可有一季的收成。每年,这块地可收获稻谷近万斤,加上其他田地里的收成,一年下来,农场总计可打稻谷二万余斤左右。稻谷加工成大米后,完全自用于师生们的劳动补贴--凡参加学校砍柴或挑煤炭的师生,每人每天可补助大米一斤--补助虽少,但对度过当时严峻的灾荒,帮助很大。

除了种水稻,学校还在校内安排教师家属饲养起了猪、鸡、兔等等,每位饲养员,每人每月发放劳务费15元。

那时我工作积极性很高,虽身兼数职,却并不感到劳累。我考虑到,我应该可以向党组织靠拢,提出入党申请,入党之后,工作上相应会顺手一些,政治前途的机会也会多一点。记得1951年,我在土改武工队的时候,指导员曾把我列为第一批建党对象,后来我突然接到回部队当文化教员的调令,错过了入党的机会,想起来是一件憾事。

当时有人向我透露,说,你已具备了入党的条件,有不少党员的思想素质,比不上你,不过,听说你老婆的家庭成分高,这是一个大障碍。

有一次,领导上找我谈心时专门提出:要求入党的同志,除了本人家庭成份好、个人历史清楚、社会关系不复杂之外,包括老婆的家庭成分、出身历史也都要清白。

为了入党,那段时间我心思比较浮动,我的家庭生活为此出现了一场不小的波澜。

1961年年底,我向在行桥小学教书的老伴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我在给她的信中写道:"你走阳关道,我过独木桥,不忧也不愁,还是分手好--",具体原因我没有向她作太多解释,只是说阶级差别高,对工作、对前途有影响。老伴对当时的大形势看得比较清楚,她在我恳切的劝说下,也没有办法,只好死了心,勉强同意离婚,同时,她开始考虑,要另找一个可靠的男人结成伴侣,后来就联系上了爱慕她的同事邓东林。

就在提出离婚的那年寒假,老伴回到她彭田的老家。她母亲知道我俩在闹矛盾,正想要分手时,就极力劝解她,逼着她回婆家来过春节。当时她内心矛盾得很。老伴回婆家后,三岁的儿子特别高兴,临到她要返回学校开学时,儿子双膝跪在大门的门槛下,哭得很伤心,后来我母亲牵着他出去玩了,老伴才一个人红着眼睛,跌跌撞撞去了学校。此情此景,我思绪万千,想离又不想离,不离的话,工作上拖拖绊绊,离了,家庭破了,要组建新家庭也不是多么容易,再说从政也不是一件想当然的事情,而且,说实话,我自己对于从政一直都没有多大的兴趣。

我母亲这时也知道我们在闹别扭,她很生气,竭力劝阻我说:"望侯与你生活了六七年,儿子已经三岁了,望侯是个好媳妇,我俩婆媳关系好,从未吵过嘴,这事不能离--"

经过一段时间,我考虑再三,决定要与老伴同归于好。

想通之后,我赶紧又给她写信,说:"春不到,花不开,亲人不在信莫开!"这些字写在信封的外面,谁都可以看见。收到信后,老伴一时精神变得恍惚。不久,邓东林也看到了我写在信封上的言辞,他犹豫很久,认为我俩情感深笃,他不便插足,也就不做第三者了。就这样,这场风波,前前后后,持续了大约两三个月,这时才算尘埃落定。

造成这场感情风波的转折,还来自于当时我在工作上的一次纠纷。

1961年下半年,我在秋溪中学工作的最后一年,发生了一件事--协助我总务工作的黎树昌/黎景昌故意把农场粮食帐目搞错了。黎负责记帐工作,记帐时,他只记下农场粮食的收入,没有记录支出,结果造成帐面很大的亏空。当时我有口说不清,幸亏李顺仁校长站出来说公道话,他说:"汪老师几年来为学校做了很多工作,以校为家,寒暑假都留在学校办农场,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即使他变麻雀也不会叼走学校的一粒大米!"一席话把黎树昌/黎景昌说得目瞪口呆。

我自己也不明白黎为什么要和我过不去,后来我想到,秋溪中学的老师,可能地方观念比较强,他们有一种排外的思想,除非你做了当地人的女婿,否则他们就要想方设法把你排挤走,当时外县老师就我一个,要挤兑起来也比较容易。鉴于这种情况,我认为秋溪不是久留之地。

此前我曾向上级部门提过,要求把老伴调来秋溪,县教育局答应了我的申请,并且同意给她安排民校教师身份转正,但我老伴不愿意,她生怕我在秋溪会把她卖掉,同时她也舍不得离开行桥小学,此事也就只好作罢。

经过这场冤枉之后,我从政的想法从此彻底心灰意冷。我意识到,我更需要一个可靠的家庭,我不应该自己毁掉一个美满的家。为此,我认为,夫妻俩不能再分居了,老伴与我,这注定的夫妻缘分不能拆散。这之后,我俩的这场生活波澜才渐渐归向平静。

1962年8月,我向上级提出申请:要求调回临川。

①国家当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农村除留下口粮、种子和牲畜饲料之外,其余粮食都必须低价卖给国家。万一遇到灾荒或粮食确实不够吃的情况,则由各生产队出面申请,公社提供担保,向粮管所借取粮食。所借取的这些粮食,就叫做返销粮。一般情况下,村民吃返销粮的话,是村领导政治无能的表现。

②宜惠渠是一条人工河,1956年冬修成,它从距离秋溪镇5、6华里的地方,引入宜黄河水,河水经由一条长达几十华里的人工干渠,往西,往南,沿途通过许多支渠、毛渠,灌溉着宜黄河平原上数十万亩的农田。有了这条渠道之后,过去那些牛车、灌井都闲置不用了,这项工程,大大地解放了当地的农业生产力。

③出自李白《与史郎中饮听黄鹤楼上吹笛》一诗,"一为迁客去长沙,西望长安不见家。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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