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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路上行人 (10)

我突然想过去抱抱她,抱得紧紧的,不再松开,不再让她受任何的伤害,外界的也好,心灵的也好。但我知道一切都晚了,所有对于伤心的补救再及时,也不可能让一切美丽如初。

我走下楼梯,以一种离开的姿势。

我想我大概是一个懦弱的人,不敢忘记过去,也不敢面对现实,一个人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体味着卑微的幸福,或是卑微的不幸。

我能留给轩的,也只有微不足道的物质,没有精神,没有希冀。

我解散公司的时候,刚好也是个秋天,来中国整整4年。总公司放了我们半年的假,我和Q还有M他们,很多公司里的人,一路逆着长江的水流玩到中国西部,又一路沿着黄河玩回来,Q还是一如既往地安静,M找了新的女朋友。

3月末,我们到了山东省境内的黄河入海口,名叫东营的小城,很美。轩来电话说6月份要高考,不能出门,于是我们决定去看看她。

那天晚上我和Q走在回宾馆的路上,Q喝了点儿酒,这里的街道不像上海那样拥挤。我俩走在人行道上,前面的女子背影像极了轩。一辆汽车从右手边闯过红灯呼啸着开过来,我听见刺耳的刹车声,然后Q倒在地上,汽车从他身上轧过去,然后停住了。背影像轩的女子摔倒在一边,急促地呼吸,一脸惊恐地盯着后车胎上猩红色的血。

手术室的红灯亮起一分钟后“啪”的一声熄灭了,医生出来,摇摇头说:“失血太多,脉搏十分微弱,快要不行了,通知家属吧。”

我宁愿躺在里面的人是我,这样世界上就会多一个人,无所顾忌地去疼爱小轩。

小轩:5% 威士忌,20% 苏打水,35% 冰块,30% 柠檬,最后10% 思念

5%威士忌,20%苏打水,35%冰块,30%柠檬,最后10%思念。

Q把这道酒叫做“一点想念”。因为想念只占10%。Q不让我喝酒,他说女孩子喝酒对身体不好,伤胃伤得特别严重。后来他给我调了这道酒,味道很好,不会醉,对身体没有损伤。Q说,酒精含量不能超过8%。

他走以后,我每次喝这种酒精饮料,心里就翻江倒海地难受。英文中,“想念”与“错过”,大概是一个词。每当我想念他的时候,我知道我彻彻底底地错过了,10%,20%,100%。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总习惯称上海为故地。我收到上海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又是一个7月。我想起4年前的暑假,哦不,5年。那时我以逃课者的身份,偷偷地在这个城市里面游荡,惴惴不安,惶恐。5年之后,我终于有理由在这个城市待一段时间,有理由不离开。

Q死后的一个月我过了我的18岁生日,上海来的EMS快递,署名是Q。我拆开包裹的时候很平静。

一把来福枪的模型,一本大英图书馆的藏书,两捆美元,几张珍藏版的外文CD,外加一封信。信很长,是Q写的。

“……来福枪的模型我一直喜欢,我喜欢所有侦探小说里面,来福枪的死角,这个名词多么的绝望;原来和几个朋友去英国时,碰见专门贩卖藏品的人,挑了一本封皮好看的买下来,大概有关古代象形文字的起源;一捆美元是一万,两捆刚好够你买一辆蓝色的雪弗莱;CD都是我常听的几张,买来新的给你……小轩,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觉得你与别人不同,你的生活丰盛而浓烈,不空虚,所以我决定认识你。你长大了,一定要像以前一样快乐,一样充实。18岁生日快乐。你的Q。”

我亲爱的Q,他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将要彻底地离开这个世界。我把他的信折好,放进抽屉里,揉揉眼睛,继续做高考的模拟题。

临近高考的时候,我的精神出现过不定期的恍惚——我哥和Q还有M他们在上海,在看得见江面的写字楼里办公,下班之后一起去酒吧喝酒。Q还是那样地安静,M还是擅长吸引女孩子的注意。我哥还可以去机场接我,还可以拍拍我的额头,帮我拉开厚重的窗帘。

来上海之前我把Q的包裹按地址退了回去,除了那封信。我想包裹上的地址大概早已住了别人,他们收到那些东西,会不会惊讶,会不会欣喜?这都是别人的热闹,无关乎我自己。

我想人本来就是一条线,向未知的方向无限延伸,遇到一个人,便有了交点,但并不一定重合,一旦经过一个交点,就是一个万劫不复。

人一生要经历许多个万劫不复,最终变成别人的万劫不复,彻底地离开世界,再变成下一个生命的起点,如此不断地往复循环。所有我们以为万劫不复的事情,总有一天,会在宇宙的轮回的那一端,以另一种形式再次上演。

因此,不必要刻意留住什么,东西也好,想念也好,悲伤也好。

我怀念他们时,突然发现自己体内已产生了某种释然,对于失去的,对于怀念的。

哥在这个城市里待了很长时间,等到我考完试他才离开。

他把行李箱托运后,走到安检的入口处,突然转过身抱住了我,他说:“轩,跟我走吧,现在,我们去北京,再去法国,就我们两个。”说着递给我另一张登机牌。

我笑着,推开了他。

机场巨大的玻璃窗外,暮色四合。他把登机牌塞到我的手里,转身过了安检。我穿过机场大厅,走到外面,将登机牌撕毁,撒在身后。

我坐在回城的汽车上,靠着窗玻璃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Q没有死,他和桤要回法国了,我在机场,隔着安检的黄线,笑着冲他们说再见。

谁颠覆了我的青春

文 / 则 然

很多东西放到时间里就能看得清——要么越走越远,要么越走越近。

我小的时候爸妈不在家,我一直都没有人管,活得特别惨,基本上没有人愿意跟我玩。一是因为家长不乐意自己的孩子跟我在一起,怕被带坏;二是因为我跟那些人玩不到一起去。我的早熟让我感觉到与他们之间存在着极深的代沟。

当大家都还停留在玩“过家家”的阶段时,我已经开始接受武侠电视剧的熏陶,尝试着做蒙面人去偷村头地里的西瓜和李子。所以也经常被老黑和阿黄追着满世界哭爹喊娘地跑,狼狈到了极点。

我很敏感,走在前面听到有人在后边小声说话,就感觉是在说我坏话。一定要追过去把他们打跑才肯作罢。然后……然后再被他们的哥哥或爸爸打跑。因为爸妈不在家,村子里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孩子总是变着法地欺负我。不是往我脸上吐唾沫就是拿刀子割我的衣服,然后再快速地跑开。我追不上他们,只能在后面气得狠狠地骂。

这些被人鄙视和欺辱的经历,让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明白了“人善被人欺”的道理。尽管,我也知道自己并非善类。

认识毛度是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有一回班里同学喊我“孤儿”,我就打了他。虽然我有时候也会叫自己孤儿,但不允许其他人这样喊我。当他抹着眼泪和鼻血从教室里跑回去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完了。然后我跑到村里的一间废屋子里躲了起来。毛度的出场很戏剧化。他从家里偷出了几根香烟,准备在这里悄悄地尝试一下。当毛度蹑手蹑脚地推开门进来的时候,与我撞了个满怀。我们相互对视着,像是两只凶猛的野兽,随时都要上前吞掉对方。

然后,然后肯定是我们狼狈为奸,在屋子里吞云吐雾地大抽特抽起来。烟抽完了,天还没有黑,我们都没有离开的意思。天气冷得让人发瘆,我就提议说:“不如我们烤烤火吧!”毛度什么话都没有说,就跑到外边离得很近的麦秸堆里抱进来好多柴火。一直烧了好大一会儿都没有烧完,我心急了,就又说:“要不全部都扔进去吧!烧得快一点儿,火也大。”毛度还是没有吭声,直接全部都扔了进去。

当时我只有一个感觉——这孩子是个呆子,无可救药的呆子。

结果可想而知。火势烧到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一直蔓延到了隔壁的电房当中。我们惊慌失措地从里面逃了出来。还特别义气地相互做了江湖人士告别的手势,大难临头各自飞。等我一直跑回家的时候,隔着老远还能看到火势在继续扩大。我明白这次闯大祸了。目光呆滞地望着熊熊大火在远处燃烧,一言不发地低下头来。让我感到可恶的是,当时毛度还特别出气地感慨了一句——这么大的火,我干的。真爽!

现在我才发现,原来一个男生再怎么调皮都闹不出个名堂来,但两个男生在一起什么坏事都能干尽。往深了说,一群男生在一起,天指不定都能捅破。那年我才10岁,毛度长我一岁,11岁。我可以确定我们都早熟,而且我比毛度更严重。

我模糊地记得那天晚上,我跟毛度还有毛度他爸一起回家。毛度跑到他爸跟前大声地说:“爸,我们把人家房子给点了!”这句近似白痴的话一下子惊呆了我。毛度他老爸好像也被说懵了。不相信地望着他,绝对冷静和镇定地问了一句:“儿子,你说什么?”没有想到,毛度好像看不到我快要挤变形的眼色,继续一字一句地大声吼——“我说,我们把人家的房子,一把火,给烧了!——烧了,懂吗?轰!”

毛度他爸的性格我很了解。如果在学校不是每次都拿奖状的所谓优等生,绝不允许跟毛度在一起玩,这是一道绝对坚实的屏障。所以,毛度说完这些话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逃跑的准备。毛度被他爸提着脖子抓回去的时候,眼睛里果真还流露出一种要永别的神色来。我则很默契地配合出一个“兄弟,你保重”的手势,以表相见恨晚。

毛度家的院子很小,并没有多么敞亮的大门。只是简单地在院子外面围了一层像样的篱笆,作为这个家的围墙。

起初我以为篱笆做的墙,稍稍搞一点儿破坏就能轻而易举地进出。谁想到毛度他爸在篱笆墙的里面还放了很多的野枣子树杈,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刺,看着都感觉刺心般地疼痛。最可怕的是,门口拴着我在村子里最大的天敌——老黑。这只被誉为全镇最凶悍的猎狗,看起门来同样毫不逊色。它的存在成了我最大的威胁和顾虑。

童年的友情是最纯真无邪的,所以我对毛度的眷恋还是相当浓厚的。我那时傻傻地感觉我们是被分开的牛郎和织女,只是中间隔着的不是银河而是篱笆墙。

我一直都觉得毛度他爸是个特暴力的父亲,我随时都对他有着戒心。其实我心里也清楚,只要我敢靠近毛度,被他爸赶跑是轻的,一顿痛揍才是最有可能的。

毛度他爸对毛度的看管从那次烧了电房以后更紧了。我总是能隔着老远就听见毛度在家里歇斯底里的哭喊声,好像他爸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没有原因地揍毛度一顿。每次我都义愤填膺地准备做毛度的救世主,却又在老黑跟前退缩了。

可是这种压迫终究还是没能阻断我们真挚的情感。我经常把要跟毛度说的话写在纸上,晚上悄悄地放在篱笆墙的墙根处,然后吹声口哨就以光速逃跑掉。我估计没等老黑大声叫出来,毛度他爸就以超光速的气魄站在门口巡视了。不过毛度知道是我给他留了东西,悄悄取了以后再回复给我,放在同样的地方。从那次同甘共苦的“放火”事件以后,我们就经常泡在一起。由于隐蔽工作做得好,毛度他爸一直都没能发现我们势头不对。要是那个时候毛度他爸知道我老是带毛度去打游戏,估计我现在也不能在这里写一点儿怀念过去的文字了。

本来我们大可在学校里尽情玩的,谁知道毛度他爸收买了我们班的学习委员,由她负责监督我跟毛度。而好处就是每个月两块钱的“工资”。每次看到她鼻涕粘在嘴边还要透着厚厚的眼镜监视我跟毛度,我就觉得她欠揍。真想马上冲上去狠狠咬她一口。

不过,全村人对毛度家的排斥真的不亚于对我的排斥。毛度很小的时候老妈就因车祸去世了。老爸是个粗人,只管给毛度钱,其他的什么都不管。村里人对他们家的评价是——全村脾气最古怪、思想最封建的父亲,养了一条全村最凶悍、最皮实的猎狗,外加一个全村最傻蛋、最弱智的儿子。

说这些当然是在背后,不然依毛度他爸的性格,要是知道谁这样侮辱他,绝对要闹得全村都鸡犬不宁。现在的人真奇怪,明明知道在背后指手画脚地说别人后果很严重,可还是要冒着险去做。然而,这些人也是不敢在我跟前说的。我会以绝对高涨的正义感为毛度讨还公道,哪怕每次都最先被别人打跑。

一直到上了初中以后,毛度他爸对毛度管得才不像以前那么严了,当然这也是因为毛度的挣扎和反抗起了作用。他们家里的篱笆墙没有随着时代的革新拆除,反而补充得更加坚实了。我目测了几次,估计连坦克都开不进去。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长大了以后就不再那么怕他爸了。有时候被他爸提着棍子追,还敢一边跑一边转过身去做鬼脸。毛度晚上也经常从家里偷跑出来,跟我去镇上的网吧里通宵打游戏或者喝酒。我越来越发现,大部分孩子的叛逆都是在翅膀变硬了以后才开始疯长的。有一回毛度气喘吁吁地找到我说:“混账敢打我,揍他!”我义愤填膺地问毛度:“谁?等会找他去!”毛度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爸!”我:“……”

我开始怀疑毛度的脑袋是不是被他爸打得有问题了,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有去找他爸谈谈的冲动。但是我敢肯定毛度不会打他爸。我太了解他了,每次都会抽风似的骂他爸,等到他爸喝醉酒在街边睡着的时候,又拉着我去把他爸抬回家,然后洗脸、熬汤、抬上床、盖被子。我感觉毛度有时候真的恨他爸能恨到要把他千刀万剐的程度,有时候又关心得无微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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