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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葱绿:学生天才梦(2)

不知不觉间,暑假来临了。爱玲打算待在香港,利用暑期多看些书。正遇上这年暑假,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她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白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杆,常常铁栏杆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一抹青山。爱玲常常想起,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眉似的青山,还有绿水、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子,爱玲记得很清楚,常常勾引她回想起不愉快的童年。因此,她看到眼前这些孩子虽然感到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悲哀。这些孩子虽然也成天吵嚷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孩子们有一台留声机,一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那是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

我母亲说的

我再也不能

和吉卜赛人

到树林里去。

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啪啪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利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利亚,把耳朵也动给我们看看!”纳塔利亚的耳朵真的会动。她和她姐姐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她们自己也不明白,怎么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淡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下跪做祷告。纳塔利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赖皮。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女人,她脾气好而邋遢,常常挨打,她姐姐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狠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还有个家在曼谷的泰国女孩子玛德莲,会跳她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的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白粉,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腱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煊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莲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在港大,为了实现中学时代的理想--有一天能像林语堂那样用英文写小说成名,爱玲苦练英文,停止了中文写作,给家人写信也用英文。她还读了大量英文小说的原著,像萧伯纳、劳伦斯、毛姆、赫胥黎等人的作品。从这些作品中,她比较系统地接受了西方文化的熏陶。那时候,她最开心的便是收到姑姑的回信,姑姑多年游学海外,英文写得地道而流畅。那娟秀流畅的淑女化的蓝色字细细地写在极薄的粉红拷贝纸上,还伴着一缕淡淡幽香。信里有一种无聊的情趣,总像是春夏的晴天。渐渐地,爱玲的英文水平大增,逐渐娴熟如母语。即便是随手拿来一本自然科学方面的书,也能毫无障碍地读下来。

唯一一次用中文写作,便是创作她的散文名篇《天才梦》。《西风》杂志创刊三周年举行征文比赛。要的题目是“我的……”首奖奖金达500元。爱玲心中一动,她希望能获得一笔奖金来弥补学校的日常开支。而且,《西风》杂志在20世纪30年代走红一时,它以“译述西洋杂志精华,介绍欧美人生社会”为办刊宗旨,是爱玲颇喜欢的。

爱玲的应征稿是一篇有点自传性质的散文--《天才梦》。虽已有许久没用中文写作,但这篇文章文笔的老练,思想的圆熟,颇有“一鸣惊人”的效果。那是以一个富有灵气的“天才少女”的自叙展开的。她描述了自己种种超乎寻常年龄的孩子的“天才”: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身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的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为我终生的事业。……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中,爱玲的笔锋一转,写到自己“在现实的社会里,等于一个废物。”并且,列举出种种事例来证明: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

这些在常人看起来非常平常的事,在张爱玲那儿却成了难事。也许,大智若愚。这只能算是“天才的乖僻缺点”。

文章在最后得出结论:

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荚的袍,爬满了蚤子。

在这篇散文里,我们聆听的是一个天才少女的心灵独白。我们读得出那流露在字里行间的自信,甚至有那么一点儿的自负。爱玲是一个有才华,而又勇于向众人展现自己才华的女孩子。后来,胡兰成曾称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他把爱玲比作古希腊那位有“自恋”情结的美少年。炎樱也说:“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喜欢自己作品的人。”也许,这篇散文可作为几年后,爱玲在上海文坛横空出世的一种先兆。天赋、早慧、怪僻、自恋,还有着一种天成的忧郁情调。这些心理情感的潜质,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无疑是非常有益的。

因为征文启事中规定字数,爱玲只好把这篇长文一缩再缩,颇有些“千古文章未尽才”的遗憾。此次征文共有685名应征者参加,其中有13人得奖,照启事原来规定,获奖者应是10人,因投稿踊跃,难以割舍,组织者又增加了三个名誉奖。张爱玲的佳作仅名列荣誉奖的最末位。获得第一名的是一篇悼亡之作《断了的琴弦--我的亡妻》,文笔内容俱一般,且字数是超过规定的。而且,在而后出版的获奖作品集所用的书名也叫《天才梦》。爱玲对这次评奖结果显然是愤然的。这次获奖给她带来的名誉,与她日后在文学创作上所取得的成就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的。然而,这次征文激发了她的创作欲望,也让我们看到了早年张爱玲的一些逸事。《天才梦》成为了爱玲早年时代的“压卷之作”。几年之后,当我们再次读到她的中文作品时,爱玲已是上海文坛上横空出世的才女,已是一个公认的“天才”了。

然而,毕竟是乱世中人,1942年12月,日本人进攻香港,中断了爱玲埋首书本的寒窗生活。战争刚开始的时候,港大的学生大都乐得欢蹦乱跳,因为12月8日正是大考的第一天,平白地免考是千载难逢的盛事。无论如何,学生总是对考试存有一种畏惧的心理。对待战争,同学们各有各的态度。爱玲宿舍里的一个女同学居然还发起急来,说道:“怎么办呢?没有适当的衣服穿!”她是有钱的华侨,对于社交上不同的场合需要不同的行头。从水上跳舞会到隆重的晚餐,都有充分的准备,却没预料准备好打仗的行头。后来她借到了一件宽大的黑色棉袍,对于头上营营飞绕的空军大约是没有多少吸引力的。还有一个叫苏雷伽的女孩子,她是马来半岛一个偏僻小镇的西施。瘦小,略黑皮肤,有着睡沉沉的眼睛与微微外露的白牙。爱玲觉得她“天真得可耻”。关于她的笑话在学校里早出了名,苏雷伽曾经顾虑到这一层:她选了医科,医科要解剖人体,被解剖的尸体穿衣服不穿?苏雷伽对衣服也是情有独钟。一个炸弹掉在宿舍的隔壁,舍监不得不督促大家避下山去。在急难中苏雷伽并没有忘记把她最显焕的衣服整理出来,虽然许多有见识的人苦口婆心地劝阻,她还是在炮火下将那只累赘的大皮箱设法搬运下山。苏雷伽加入防御工作,在红十字会分所充当临时看护,穿着赤铜底绿寿字的织锦缎棉袍蹲在地上劈柴生火,虽觉可惜,也还是值得的。那一身伶俐的装束给了她空前的自信心,不然,她不会同那些男护士混得那么好。同他们一起吃苦,担风险,开玩笑,她渐渐惯了,话也多了,人也干练了。战争对她是很难得的教育,可是,即使在生死关头,她还是不忘她的衣服。可见,女人之于衣服,可能有着一种天生的嗜好。

爱玲和她的同学们聚集在宿舍最下层的黑漆漆的箱子间里,只听见机关枪“啦啦啪啪”像荷叶上的雨一样敲响在屋檐上。因为怕流弹,大小姐不敢走到窗户跟前迎着亮洗菜,所以她们的菜汤里满是蠕动的虫,每次吃饭,都让人有作呕之感。

有一个从中国内地来的叫艾芙林的女孩子。据她自己说是身经百战,吃苦耐劳,担惊受怕惯了的。可是,当轰炸机在她们邻近的军事要塞隆隆爆炸时,倒是艾芙林第一个受不了,歇斯底里起来,说了许多可怖的战争的故事,把旁边的女学生一个个吓得面无人色。艾芙林的悲观主义是一种健康的悲观,宿舍里的存粮看着要完了,但是艾芙林比平时吃得特别多,而且劝别人也努力地吃,因为不久便没得吃了。在存粮有限的情况下,她们想试行配给制度,但是艾芙林都百般阻挠。她整天吃饱了就坐在一边啜泣,因而得了便秘症。

还有一位叫乔纳生的华侨同学,他曾经加入志愿军上阵打过仗。在他身上,充满了年轻人的狂热、偏执,与浪漫主义。他大衣里只穿一件翻领衬衫,脸色苍白,一绺头发垂在眉间,有三分像诗人拜伦,就可惜是重伤风。乔纳生知道九龙作战的情形。他最气恼的便是他们派两个大学生出壕沟去把一个英国兵抬进来,他也因此大发感慨--“我们两条命不抵他们一条。招兵的时候他们答应特别优待,让我们归我们自己的教授管辖,答应了全不算话!”他投笔从戎之际大约以为战争是基督教青年会所组织的九龙远足旅行,这真可谓是“残酷的浪漫主义”。

而对爱玲心灵触动很大,让她对人生的本质和战争的本质产生困惑的是历史教授佛朗士的被枪杀。在爱玲眼里,佛朗士是“一个先生,一个好人”,他的死是“人类的浪费”。佛朗土先生是被自己人打死的。他像其他英国人一样,被征入伍。那天他在黄昏后回到军营里去,大约是在思索着什么有趣的历史事件,没有听见哨兵的吆喝,哨兵就放了枪。爱玲记得每逢志愿兵操演,佛朗士先生总是拖长了声音通知学生们:“下礼拜一不能同你们见面了,孩子们,我要去练武功。”想不到,“练武功”竟“练”得一去不回,而且,他竟又是如此最无名目地死在自己人手上。怀着哀悼的心情,爱玲不禁想起先生的一些掌故:佛朗士教授是一个爱喝酒的豁达的人。他彻底地中国化,虽然不大知道中国字的笔画的先后,字却写得很不错。他曾经和中国教授们一同游广州,到一个名声不大好的尼庵里去看小尼姑。他在人烟稀少处造有三幢房屋,一幢专门养猪。家里不装电灯自来水,因为不赞成物质文明。家里仅有的一辆汽车是给仆欧买菜赶集用的,破旧不堪。先生实在是一个“很有趣”、“很有个性”的人物。爱玲对先生的学问也是相当欣赏的。先生研究历史很有独到的见地。官样文字被他耍着花腔一念,便显得非常滑稽,学生们从他那里得到一点历史的亲切感和扼要的世界观。本来可以从他那里学到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可是,他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爱玲常常会想到那一颗呼啸而过的子弹,和那应声倒在血泊中的先生。原来,战争竟是如此的残酷!“房子可以毁掉,钱转眼可以成废纸,人可以死,自己更是朝不保暮。”

然而,大多数人对于战争所抱的态度,爱玲曾打了个譬喻:“是像一个人坐在硬板凳上打瞌盹,虽然不舒服,而且没结没完地抱怨着,到底还是睡着了”。

是的,八十多个死里逃生的青年聚集在一起,因为死里逃生,更是充满了一种生气:有的吃,有的住,没有外界的娱乐使他们分心;没有教授,可是有许多书可看,诸子百家、《诗经》、《圣经》、莎士比亚--正是大学教育最理想的环境。可是,在那样的情况下,谁还会真正有心思看书呢?同学们只拿它当做一个沉闷的过渡时期--过去是战争的苦恼,未来是坐在母亲膝上哭诉战争的苦恼,把憋了许久的眼泪出清一下。在百般的聊赖中,在阵阵的炮火中,爱玲读完了《官场现形记》。也许,“谴责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让你在笑声与谐趣中品尝苦涩与辛酸。爱玲不禁为古小说的魅力所倾倒。爱玲一边翻着,一边又担心能不能在炸弹下来之前把它看完。字印得极小,灯光又是昏昏的,但是,爱玲想着,如果一个炸弹下来,还要眼睛做什么呢?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也许,在战争中,人的本性表现得更为彻底。战争中人们去掉了一切浮华,剩下的仿佛只有“饮食男女”这两项。两千年前的孔老夫子就说“食色性也”。虽然,人类文明的教化,其终极的目的是为了跳出远古兽性生活的圈子,可是,一旦陷入生死存亡的困境,人的精神就会失去依托,陷于极度的虚空。事实正是如此。香港的外埠学生困在那里没事做,成天就只买菜、烧菜、调情--不是普通的学生式的调情,温和而带一点感伤气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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