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有这样的直觉,除了她头像上那双如莲花绽放般的纤手外,还有就是我们共同的爱好,比如文学,比如电影。我惊讶地发现我们喜爱的作品或者说对作品的理解是那么的相似,例如,我们觉得这几年最好的畅销书是: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很喜欢书中所流露出的深沉的情感,对民族,对亲情,对友情,对爱情。还有,我们觉得这几年最好看的电影是印度拍的《三傻大闹宝莱坞》。而能把深刻的思想和批判性完全融入到一部轻松幽默的商业片中的导演一定是个天才,我们都觉着。
上述的这些东西其实基本还是属于年轻人的消遣。由此我判断:她会是个女孩,而且是和我这个男的很像的那种女孩。
作为文艺青年,有时,我们也会聊些更加关乎于精神层面的问题。我们都觉得中国其实一直是个很浪漫的国家,这点从《诗经》就可以看出来,当然,更直接的证据就是,如果中国不浪漫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了。浪漫衍生出了中国人的人文情怀,衍生出了中国人的理想主义,同时,也衍生出了中国人的沧桑历史。当精神成了这个民族的不能承受之重时,渐渐也就成了负担,成了面具。谈到这些,就不能不提到鲁迅,我们一致认为鲁迅先生身上的悲悯其实是大于批判的。
有时,我们也会有些不同点,比如:当谈到日本作家时,她一直说喜欢川端康成多一些,而我则会更欣赏村上春树多些。从文艺作品的偏好上往往会看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影像来,所以我觉得她似乎比我更加忧伤。
逐渐,我们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每天晚八点按时打开Q,至于聊到几点就是兴之所至了,慢慢的,我开始依赖起青荇,或毋宁说是依赖这种精神交往的感觉。于我而言,她带来的那种心灵上的慰藉如梦如幻。
(七)
时间一如既往地流淌着,在虚无中,在等待中,在不知不觉中。我的工作忽然变得繁忙起来,说到繁忙,并不是因为公司的效益越来越好,而是这个行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大了。我惊叹于我的同胞的模仿能力,无论什么型号的汽车玻璃,只要有需求,有市场,马上就会有高仿的东西出来,所以在我们这里,压根不存在正版和盗版的问题,只有头脑刻板和不刻板的问题。创新的成本太高,我们就发明了一个叫“中庸之道”的方法,用适当的成本得到适当的利润。
这段时间,由于鄂尔多斯的那家经销商的生意做得不是很好的原因,公司决定派我去那里工作一段时间,顺便摸摸当地的市场行情。当然,这个主意八成是“七点二十五”出的,这家伙最近越来越喜欢我了,也许是因为我的逆来顺受吧,表面上的,我这么想。
除了天津,北京,还有我的河北老家之外,我其实没出过太远的门。所以对于这次出差,我还是满怀期待的。关于“鄂尔多斯”这个地方,我没多大的了解,只知道是辽阔的内蒙古自治区中的一个城市,我一直觉得那里应该是个“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
到这儿以后,才发现,鄂尔多斯其实和别的城市是没有多大分别的,城区里也是看不到草原和蒙古包的,当然,这里绝对算是一个富裕的城市,盛产“扬眉吐气”四种物什,也就是:羊毛,煤,稀土和天然气。真应了古人的那句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好感,不仅因为这里的街道上跑着不逊于京畿之地的豪华汽车,不仅因为这里林立着错落有致的高楼大厦,更因为这里的人们所特有的一种精神风貌,那是一种淳朴而自信的感觉。这种淳朴和自信多半是因为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让人们的生活压力变小的结果,这就好比阿里巴巴的子孙守着那座似乎永远也开采不完的宝藏一样。
经销商吴经理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他大我十几岁,是那种很有大哥范儿的人,从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彼此就没有什么拘束感,我甚至都没有叫过他“吴总”这样的官称,而一直称呼他为“吴哥”。他自己也喜欢这样的称呼,还说中国最不缺的就是“这总、那总”的,他总觉得“哥啊、姐啊”之类的称呼更有人情味些。
之后的每天,我都会跟着老吴一起去跑那些大大小小的汽车修理厂,除了推销我们的产品外,更重要的是和那些车行的老板建立好关系,这行里的大部分人都是爱车之人,并且江湖味道很浓,所以友谊或者义气就显得格外重要。我其实是很清楚自己的位置的,毕竟是老吴在这里经营,所以不好和老板们显得过于熟稔,喧宾夺主之类的事情我做不大来。
说到我的住处,虽然只是一间三十几平的小房间,但一切还算温馨,唯一让我感觉郁闷的地方就是没安装网线,我虽然不抽烟,但此时却真正能体会到那些烟民在戒烟时玩了命的想撞墙的感觉了。在实在感到无聊时,我就跑到大街上闲逛,确切地说是有目的的闲逛,为了寻找附近的网吧而闲逛。我潜意识里时隐时现出一种牵挂,对青荇的牵挂,或许是对那种真诚的心灵沟通的一种牵挂,我实在说不清楚。
街上的霓虹在我匆匆的脚步和不经意的眨眼中闪烁着靓丽的颜色,恍若有种感觉,每一个城市的霓虹都会有自己的颜色,这种颜色并非色彩而是色调。但这种想法只是一闪而过,无论是哪种颜色于我而言都是大同小异的,属于我的只是一个窗子里的世界,那茫茫大海中一叶浅灰色的孤岛。在这种矛盾心情的引领下,我找到了一个叫“千与千寻”的网吧。网吧很大且规划得很整齐,但人数众多的网民却让这里又显得拥挤起来。我找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了下来。想了想,已经好几天没和青荇聊天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QQ,这次,青荇的头像显示的仍是我们第一次聊天时的黑白色,但这回的直觉告诉我:她不在线。
“这几天还好吧。”敲这几个字之前,我一直在想是用“你好,青荇。”还是用“呵呵,好几天不见了。”之类的语气,不过最后我还是选择了一种自认为比较平和的语气。
在电脑旁等了很久,她并没有回复我的问候。这也印证了我之前的想法:她没有在线。之后的每天,我都会在暮色微降的时候光顾“千与千寻”这个地方,然后给她写上一句问候的话,并在电脑前等上一段时间,但令我疑惑的是她始终没有回复我的问候,渐渐,我的内心油然生出一种落寞,一种难以排遣的落寞。不过,我依然会坚持每天的留言,而对她的牵挂也愈见加深,她为什么总不在线?是不是病了?或者像我一样出远门了?难不成由于粗心忘了QQ密码……种种猜测萦绕在我的脑海。终于有一天,我坐在电脑前突然意识到她一定是不想再与我来往了,一定是。于是我的情绪开始变得烦躁,变得愤怒,甚至怒不可遏,我狠狠地敲击着键盘。
“我这些天在出差,很忙,我有什么怠慢你的地方吗?如果有,请告诉我,如果没有,就请告诉我为什么不回复我的留言,我想知道,真的很想知道,请告诉我。”写完这些话后,我没有傻傻的守在那儿,而是悻悻地出了网吧。
坏心情总是会影响人的一举一动,在这种状态下,我的工作也显得懈怠起来,对什么事都不再积极,甚至会表现得老不耐烦,种种迹象开始让我恐惧,难不成提前进入更年期了吗?老吴似乎看出了什么。趁着某天午间吃饭时,他和我攀谈起来。
“小小啊,这几天是不是有些想家了?”他拍拍我的肩膀问道。
“没有啊,这里都挺好的,呵呵。”掩饰已经成了我的一种常态,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对和别人的交往就保持着一种警觉。
“出门在外,哪有不想家的?要么就是想女朋友了,呵呵,你小子骗不了我的。”他笑着说道。老吴说话时的语气总是给人一种亲切而豪爽的感觉,这是一种和“七点二十五”那种人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我并不知道他下面要说什么,所以就以微笑应对。
“我记得你跟我说过,你一直想看看内蒙古的草原。”
“是,说实话,吴哥,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真正的草原,倒是挺想看看。”提到草原,我麻木的神经激灵了一下。
“我看就这周六吧,我带着你,咱们开车去草原转转。”
“那敢情可好了,吴哥啊,你这儿的待遇忒好了,明天我就跟公司说,我哪都不去了,就跟你混了。”
“哈哈,好啊,就这么定了。”
(八)
老吴说这话时已是周三了,我焦急的等待时间的流逝,心中不停的涌现着草原的影像,就这样,好不容易熬到了周五。这天晚上,我一躺在床上便开始幻想起明天的旅行,在我心目中,草原和海边一直是我最向往的地方。如同赴一场重要的约会,我兴奋得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也不知是在什么时候,联想到什么事的时候,才进入了梦乡。
周六早上,托老天爷的福,天气风和日丽,我们驱车沿着荣乌高速一直向西行驶,车窗外广袤的土地从我眼前疾驰而过,大部分的地方并不是那种想象中的碧绿色,而是大地特有的那种干枯的浅灰色,对敏感的我来说,那是一种苍凉的颜色。穿过了神湖公园后,大地渐渐显示出生机,草场的美感也渐渐映入眼帘,不久,我们便来到鄂尔多斯市的杭锦旗境内,也正是草原的所在地。这里一望无际,在最远方的地平线上,仿佛只有天空的蓝,大地的绿,相互依存,由于天气晴朗的缘故,云朵显得很稀薄,放眼望去,犹如蓝色的底板上绘出丝丝的白色曲线一般,并和绿色大地近处的羊群那种舞动的纯白色相映成趣。当面对这种无垠与浩瀚时,才会真正体会出《敕勒歌》中所营造的意境。我心无旁骛地欣赏着这里的一切,甚至冷落了身旁的老吴也浑然不知。
人在留恋中,时间就变得短暂。当我还沉浸在那种壮丽中的时候,不觉间已到下午。老吴提醒说,时间已经不早了,该回去了。而我的心里却总是有些不舍,不为别的,只为那种壮丽的美。
“美”这种东西,当浮现在人眼前的时候,不过转瞬即逝的,也许,只有烙印在回忆里,她才会是永恒。
旋转的车轮与地面不停摩擦的“沙沙”声以及轻微的马达声交织在一起,有些枯燥、单调。也许是因为在大草原上一直保持亢奋的缘故,我和老吴都显得有些疲乏,所以彼此之间就显得沉默许多。我静静地望着窗外,欣赏着夕阳下这片土地独有的苍凉。其实,每一次旅行,我都会很入神地望向窗外,这早就成了一种难以改掉的老毛病了。总感觉,车窗的玻璃应该是人的另一双眼睛,窗外所有的物体在这双眼睛的注视下,都会变得灵动起来,哪怕是苍凉。
老吴则一边开车一边打开音乐,并随着节奏,轻声哼唱着。
'…Country roads 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 I belong West Virginia mountain mom-ma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
车窗里传来'Country Roads'熟悉的旋律,由于我们开的正好是一辆道奇皮卡车的缘故,这使我很容易地就联想到美国乡村农夫们劳动过后回家的情景,并不免笑出声来。
“怎么了,小小?”
“听着这音乐,驰骋在草原的公路上,我怎么觉得咱们真跟俩美国农夫似的。”
“呵呵,小小啊,你还真是挺有想象力的。”
“如果皮卡车厢里再装些粮食,还有我们的头发和衣服上再不经意的挂上两根稻草的话就更有农夫范儿了。”
“呵呵,是。不过说实话,我是挺喜欢皮卡这种玩意的。”
“好像是美国文化的一种?”我疑惑地瞅了瞅老吴,不太确定。
“你说得对,地道的舶来品。”
“嗯,洋为中用,师夷长技。”
“嘿,还蹦出句文词,对了,小小,一会儿想吃点什么?”
“我对吃真的没所谓。随便什么都好。”
“那我就做主了,东胜有家新开的饭馆最近挺火的,干脆去那儿吧。”
“离公司远吗?不要太麻烦,随便吃点就好了。”
“嗯,也还好,不太远,那里的酱羊骨做得很不错,应该算我们这儿的特色。”
“好,吴哥,这事得听你的。”我应道。
'…Country roads take me home to the place I belong West Virginia mountain mom-ma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s…'
我亦随着旋律和老吴一起哼唱,并摇下车窗,希望歌声飘出窗外,飘到公路,飘向草原,直至这里的每一个角落。
经过二十多分钟的车程,我们来到了一家叫“香华园”的酒家。这里基本属于东胜区的繁华地段,但并不在主干道上,所以总的来说是一个闹中取静的地方。一进门,我们便被推杯换盏的气氛所吸引,顾客满满的,等了一会儿后,才好不容易找到个座位。饭馆的面积不算大,有150平方米左右,但却给人干净,温馨的感觉。听说这里开的时间并不长,但却有两道招牌菜“金牌酱羊骨”和“美极茶树菇”做得相当精致,凡是到这儿的顾客基本都是奔着品尝这一荤一素两道菜而来的,我们也并不例外。除了美味可口的菜品外,这里还有一个让我感到亲切的地方就是饭馆的那位老板,从面相上看,他和我的年龄相仿,二十六七岁的样子,而且文文静静的,和印象中的饭馆老板挺不一样,但说起话来又显得亲切而老练。我真是挺佩服他的,年纪轻轻的就能开上一家饭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似我们这般打工之人,还要看人脸色行事,我心里发出一声感慨:同在一片蓝天下生活的地球人,咋差距就这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