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他俩点了单,随意地找了个空位坐下。
“你来这干吗?”
“我来这旅行。”
“一个人?”
“嗯。”他回答后问道:“那么你去哪?”
“我来这见我想见的人,见过了,该继续追寻我的梦想了。”
“流浪?”
“呵呵,差不多吧。我已经去过埃及和西藏了,接下来想去喜马拉雅山。”
“开玩笑的吧?”他惊讶了。
“为什么你会那么觉得呢?难道你不觉得人没站过最高点是看不清世界的吗?”
“就算站在最高点也不一定能看清世界,再说,那是旅游吧?”
“一个人的旅行不就是流浪吗?”
“或许吧。”
他喝了口咖啡,苦涩得脸部肌肉紧了一下,随即才捏开了小袋的封口,往杯里面倒。
“你这几天行程怎么安排?”
“先找间酒店落脚,明天估计会去尼罗河游游,再后天的话应该是罗浮宫、巴黎圣母院的吧,如果还有时间的话会去铁塔。”他接着说:“回去后会收拾收拾,再去日本。”
“又去日本干吗?现在好像不太是时候。”
“和你一样,追求梦想。”
他们还谈了好一些琐碎的事,直到广播响起喊他的航班,才结束了他们仅有的一次相遇。
“能留个电话吗?”
“呵呵,我几乎忘了电话是怎么用的了。”他拍了拍两边空空的口袋。
“我都忘了你是要去流浪的……那样吧,你有空的话在当地买个名信片寄我,地址就我上海那个家。”
“好啊,我一定寄上各地的。”他笑着告别了尤小直,抱着他那满是画纸的行李箱离开了他的视线,不知为何,他的背影有阵仓皇。
“米苛小姐,你回来了啊。”在一旁看着工人洗车的白管家问候道。
“是的。”她迎过了笑脸后推开了门,离骚还是在大厅中央弹着时之琴,依旧是十分投入,但未忘我。
他见她回来即停了下来,喜气洋洋地摆出一个笑脸,“恭喜设计师啊,你拿了奖。”他一边说,一边拿起了放在钢琴上的文件。
“拿了什么奖?”
“证书我是看了,是个二等奖。”
她唉了声叹气,本以为自己至少能拿个一等奖,因为二等奖这档次就有好几十个人,令她一点值得自豪的感觉都没有。
“给你。”
“帮我焚化它吧。”她把手上的一大叠设计图扔在沙发上,然后低着头走向房间。
“你确定?这可是巴黎著名的设计公司的录取信哦。”
“哪间?”她回头念道。
“就你一直希望进的那间。”
“等下!天呐!该不会是真的吧?”
“是啊,就是真的,就那间……”还没等离骚说完,他手上的信就不翼而飞了。不久之后楼上传来了尖叫声,继而一把粗犷的女人声喊道:“离骚,大嫂呢?让她帮我看穿这衣服去面试合适不。”
“她去了尼斯,说想念她妈妈,迟些天才回来。介意我能帮你看看吗?”他边喊边上了楼。
尤小直早早就起了床,简单的洗刷后就拿着中文版的巴黎地图出了门,虽然他不习惯这儿的人和氛围,可他相信只要手上有本口袋书就能万事如意。不过说起,昨晚可是因为这个而闹了个笑话,他在找到酒店正想和服务员交谈时,才发现自己不会读口袋书的罗马发音,并且在那琢磨了半个多小时,以至于那个服务员也陪他干等了半个多小时,到后来他终于知道不会读的那句话可以直接拿给服务员看,因为那儿还是有法文的原文的,可糗在这想法来得太迟……法子是酒店的中文翻译教他的。不过也好,这也算是经一事长一智,以后应该就醒目多了。
早上去塞纳河还算顺利,虽然兜了几回,但也算给他机会去体验巴黎的本土、人情,附带偏过激胜利感也让他自豪好一阵。
他坐在了观光的邮轮上,看着巴黎的灵魂,好像自己也被被烙上中世纪的烙印,是自己灵魂的穿梭,站在了世界的回忆里头。迎着一面来的风,抚着他的脸梳顺了短发,他嗅到了巴黎的味道。他喜欢这温和海洋性气候,就像那时米苛给他的感觉,便不自觉地把耳塞塞进耳洞,听着从找不到她的那刻起一直喜欢的歌,是陈奕迅的《好久不见》:“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他小声地跟着哼起了歌,那带思念的忧伤因过多而溢出,随着风飘散,不知能否传在她的耳旁。他一直在等着她,一直一直,他习惯了每天拨打她已过期的电话号码,也习惯了到她的楼下等她。他多么想要见她的一面,看看她不曾陌生的脸庞,嗅嗅她那还在盛放的Jasmine.“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他下了船后见时间还挺早,从背包里翻出了离骚从前给他的明信片,找了找上面的地址,沿路截了辆的士。
“离骚!快点,要出发了。”米苛着急地往洗手间里的离骚喊道。
“好了,快了。”
他又对着镜子照了照,确认不会让她面试失礼后才开门出去找车匙……当找到后他就被她推着上车,她边推还边嚷嚷抢过车来开,幸好未遂。
他刚开到了院子前的路上,一辆的士驶了过来,往他们家的方向。他留意到了坐车后座的人,有着熟悉的脸庞和陌生的感觉,他记不清更认不出这人,只是有种忽然冲动让他掉头。
“快啊!迟到的话给人的映像可不好。”
他换了换档,刚才的那人给他的冲动消失不见。
爱情总是这样,明明那么努力去相遇、去相识、去相爱,到后来竭尽全力去寻找时,依然那么容易擦肩而过。
尤小直从的士里出了来,拿出名信片反复刻对了大门前的门牌号,犹豫了阵后才决定敲门。
稍等片刻门被打开,出来个满头白发穿着黑色西装的管家,“请问你有什么事吗?”白管家见是个黄皮肤人,便操起跟米苛和离骚学过的普通话,不太流利。
“噢,我来找一个叫王力绍的人,请问他是住这儿吗?”
“是的,他是我家少爷。你找他有什么事吗?他刚出门了,我可以帮你转告他。”
“那样啊,其实也没什么事,那么打扰了。”他礼貌后走回刚才的的士旁,上车时眼睛有空际,向这大宅瞄了几眼,突然发现很陌生,像在无形地婉拒着他。
他回到了酒店的房间,赶着到浴室开了浴缸的水龙头,用手试了试水温后才回到床旁扔掉了重重的背包,接着歇了下后从行李箱里翻出了旅游景点介绍书,便脱掉衣服拿着走到浴室。
他浸在温水中仔细为自己确认好法国巴黎之旅的一周路线图,而埃菲尔铁塔他决定还是得去,也应该会是个不错的片尾。想着想着,忽然的一阵寒让他打了个喷嚏,数几块未曾完全凝结的血块从鼻孔逃到水中,慢慢化开。他捂了捂鼻下的液体,看了下以后就用食指侧堵住了鼻孔,可血还是不听使唤地一直涌,他便仰高了头,用另一只手拍了拍额头,情况好像有些好转,不知是因为刚才的作用,还是鼻血都通通流光了。
血只染了一小片的温水,接着越来越淡化,它们在用生命来漂游,在圈子中寻找出路,却被一点接一点吞噬,一曾接一层被削薄,只因为温水紧得无法腾出一点空际让它们再停留。
“怎么样了?”离骚站在面试室的门前已久候,见米苛出来立即问道。
“你猜猜。”她笑得几乎把眼睛咪成线,再加上修过的修长睫毛掩盖,已经看不见眼睛。
“那就是不用猜了。”
“哈哈,我成功啦!”她边说边跟上了他的脚步。
“呵,那就好,不如选个地方庆祝下吧?”
“那是一定要的,我都还没去过埃菲尔铁塔呢。”
“嗯,我知道了。”
他等她上了车,踩了踩离合和油门,驶向家的方向。
“离骚少爷,今天有个人来找过你呢。”白管家迎着他回来说道。
“谁呢?”
“抱歉,他没留下姓名,只知道他是个中国人。”
“应该都是些生意上的人,别管他了。米苛她被录用了,她想要去埃菲尔铁塔庆祝下,你帮我订一下塔上餐馆的位。”
白管家没有多说话,拨了拨电话,挂了以后说:“离骚少爷,塔上的餐馆今天的位都被人办喜事包了,他说可能要等明天才能有位。”
他把目光抛向了她。
“没关系啦,等有位咯。我就只想要在那办。”
命运就是这样,它总爱给爱情机会,总爱让恋人有无限的遐想,只要存在缥缈若梦的相遇那刻,就能让心中一直期盼。因此,他相信命运,相信爱情,相信缘分,相信齿轮不曾脱轨。
他弯腰坐在窗前,手肘压着窗口,中指与食指间夹着根燃半的香烟,透底的眼牟正盯着夜中的巴黎。他如往常一般失眠,或许只是找不到任何理由入睡,也或许是因为他的空想得太多,再或许是因为他活得太过分。他祈望自己能逃脱思念的折磨,可明明没有任何证据的心却苦苦认定她在附近,那种感觉就似不触手的幻影,想着、渴望着不可能,虽然他相信世事少有偶然,可从来相遇就是偶然,不管是相识还是重逢。所以,他又有了个不眠夜,很长。
直到大厦、树木、人群的影子的出现,缩短,消失,他才站起了身子,用没知觉的手拍了拍麻掉的腿,再抖擞抖擞了精神,以此来迎接他在巴黎的最后一天。
米苛坐在离骚的车里,兴奋得像是条快被放下水的鱼。她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在世界顶尖服装设计公司上班,虽然自己顶多算个初级学徒,混上个十年八年也不一定有什么成就,可这总归是个有力的起点,所谓的“命远转折”,怎么说自己已经踏出了开着满目琳琅鲜花道上的第一步,而是否能走到更繁盛的地方,这留后来想。
一个红灯,车停了下来。车窗外正有群嘻嘻哈哈的小伙在街道上铺上了层软胶地毯跳舞,他们丝毫没有在意别人的眼光,放着震痛耳膜的响舞曲,几乎让附近商铺都起了怨恨,个个店里的职员眼干涩得差点着火,但也有不少人时而起起哄鼓鼓掌,羡慕这群人的年轻活力。他们看似狂野暴力,脸皮厚得不像样,可是又有谁知道他们也是普通人,每天也需要刷牙、洗脸、吃饭、上厕所、睡觉,也有数不尽的琐心事,只是在音乐响起那刻,他们就能抛弃一切,尽情玩耍。那就是年轻,无所畏惧,直截了当,执著与疯狂。
她想起了一个人,他也是这般热衷于街舞,然而接而领悟,他也是普通人,他也会伤心会难过,也不知道他在她离开后究竟有没有痛苦、孤单过……就算有,音乐应该能让他忘掉,只是世界安静时,他会怎么样?其实她早该明白,她必须离开,就算不为了什么原因,他都只能当路人,就像现在车窗外的人一样,过了就过了。再怎样深刻的爱情也不过是一个过程:听到过甜言蜜语,触碰过温湿嘴唇,接受过幸福拥抱……体验过不就够了吗?人不应该让欲望侵蚀,那活不出自我。
在铁塔的餐馆午饭后,离骚随她上了观光台,原因是她来这也不少时间了,从未在巴黎顶端一览巴黎市的全景。估计她那种渴求心理是因为中了某地的风景区的招呼语的算计,什么“不到某某地不算到某某地人”,这种变形吊胃口法促进某地人流量增加方法确实可行,抓住了人的荣辱以及许多其它的感觉,觉得自己非去一趟不可。虽然巴黎并未设这样的招呼语,可她就有那么种习惯。
她从电梯里向外头眺望,直觉得巴黎不是一般的美,中世纪风格与现代风格融洽地并存,没有丝毫不对称或怪异感,像是就在中世纪时竖起高楼如此雄壮,又不会抛离现实,仍然感觉穿梭回首几百年的浪漫。时代抹不去它的样子,这就是巴黎。与此同时,她不得不庆幸现在只是午时,如果到了夜晚,她可能就受不了由强烈浪漫转化而成的寂寞感,真的会随手搂住一个男人亲吻。
电梯门“叮咚”一声开了,离骚也拉不住她,她就穿着十厘米的高跟狂奔向观光台,未遂,在即将到时脚跟一扭,鞋跟“噼啪”就断掉,然后反映不过来地倒在了地上。在忍着疼痛之际,她留意到了离自己不过一米的观光窗前有个成熟的背影,他的下巴留着不长的胡须,脸上没有表情,只转过半脸对着她看。她努力思索了会儿,确定自己不认识他后方才把注意力移回到了脚上。
“没事吧?”离骚赶了过来问道。
“你看我的样子像没事吗?我快痛死了!”
“那还看不看。”
“废话!身体要紧!”
“那好吧。”他很自觉地蹲下,接过她的双手搭在了肩上,然后站起身。
就在那霎,她再把目光移向前方的背影,发现他已经转过了身来。他脸上都变了,可依然有着在黄昏的校道上相遇时第一次看见他的感觉,熟悉地从心里涌出一种渴望。
“怎么了,米苛?”离骚转过头来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也愣在了那儿。
“好久不见了,我路过这儿。”他带着微笑,看起来很晴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