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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曾经最美(4)

她值,当然值!她是无价的,他的无价之宝!于是他装醉,然后固执地继续点歌,谁也拦不住。女孩连着唱了不知多少首歌,直到嗓子沙哑了,唱破了音,才抱歉地笑了笑,走下舞台。

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女孩扭过头,轻轻地说了声“谢谢”,然后冲他嫣然一笑。

什么叫做一笑倾城?余浩只觉得全身的血往上涌,一愣神间,女孩已经消失在楼梯拐角。

原以为她只是去喝个水,谁知竟然一去不复返。他后悔得要命,为什么在底下坐了快两个小时,却连句话也没和她说上?

可是,真要说,说什么好呢?一颗年轻的心纠结着、忐忑着,明明两瓶啤酒下肚,反而还失眠了。

第二天是休息日,晚上他又去了一天零一夜酒吧,却一直没有见到她上台。后来问了人,才知道她并不是那个乐队的,而是在这一片酒吧跑场唱歌的,大家都叫她“乔乔”。

乔乔。他走出酒吧门口,轻轻念了一遍,发觉这两个字叠在一起念出来,竟是这么的婉转动听。

接下来的一周是理论学习,晚上时间比较自由,他每天都找借口跑出来,然而找遍了那一带的酒吧,却始终找不到她,于是越发后悔那天自己的犹豫。

谁知道没多久,他就在一次跟随当地警队的搜查夜场行动中再次见到了她。

他看着手里的身份证:乔尔,江城人,十九岁。

他按捺住怦怦乱跳的心,借着昏暗的灯光,对她脖子上那条豹纹丝巾盯了好几秒钟,才语气硬邦邦地说:“抬头。”

她抬起头,金黄色的大波浪假发,涂得像花猫脸一样的浓妆,却是小白兔一样的温顺表情。待看清楚是他,眼中一亮,随即又迅速低下头去。

他板着脸,用公事公办的姿态将身份证还给她,一言不发,转身便走,心中有丝丝的痛。为什么,她在这泥沼中陷得更深了吗?

“警察哥哥——”身后传来一个小心翼翼的声音。

他定住脚步。她叫他什么?警察哥哥?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他。他回过头,看见她冲他无声地张了张嘴。

他读得懂那口型,她说:“谢谢你。”她微微笑着,唇角柔和,眼中有细碎的光,柔软而晶莹。

一瞬间,他只觉得全身的血又涌了上来。

——不,他不能够放弃她!

过了两天。他又去那家夜场找到了她。她正在给客人倒酒,见到他,她一脸不加掩饰的惊喜。

后来他问她为什么不在酒吧驻唱了,那里起码比这里环境要好一点儿。她说她都会去唱,不过她每天要打三份工,下午在一家体育俱乐部工作,晚上去酒吧唱歌,再晚一些,就到这家夜总会,要工作到凌晨,然后回去一觉睡到中午。

她这样急切地解释,让他觉得,她,是在意他对她的看法的,她不想让他误会她,她在暗示她的清白。

这个判断让他觉得很舒心,也很激动。他没有提起两年前在江城的事,那是她的伤疤,也是他的秘密。他只告诉她自己的名字:“余浩,人未余,浩然正气的浩。”

“浩歌待明月的浩?”她笑得柔柔的,眼中波光潋滟,然后用婉转的声音吟唱一般念出那句诗,“借问此何时,春风语流莺。浩歌待明月,曲尽已忘情。”

从此,她叫他浩哥。

接下来他们谈了很多,她说她有个姐姐在读大学,母亲身体又不好,家里需要学费和昂贵的医药费。

所以,你很需要钱?那么,可不可以换份工作,起码把夜总会的工作辞掉?他问她,丝毫没有顾及她和他只是第三次见面,因为在他心里,她已经住了那么久。

她摇头,垂下眼帘,神情黯淡地说不行。她欠了这里老板的钱,不能走。

他很冲动地问她欠了多少钱。她犹豫了一下,说了一个数字。他默然。他只是一个二十四岁的年轻警察,一个没有家可依靠的孤儿,他所有的积蓄加起来,都不及那个数的一半。

但最后他还是鼓足勇气说:“乔乔,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她的眼睛一下子又亮了,兴高采烈地说:“当然好啊!有警察哥哥罩着我,那以后就没人敢欺负我了。”

哥哥?他无声地笑了笑。好吧,哥哥……就哥哥吧。

然而她却马上吐了吐舌头,说道:“我开玩笑的,我不会告诉别人你的身份,这是我们两个的秘密!”

她顽皮的样子充满了孩子气,让余浩不由得又心疼起来。她是这么的冰雪聪明,这么的善解人意。会有办法的,他会和她一起努力,总会有办法的!

余浩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哪怕同寝室的刘正对他近来的行踪起疑,他也找别的说辞搪塞过去。

就像是孩童终于得到了盼望已久的糖果,只想躲在被窝里一个人偷偷享用。她是他的秘密,他的宝藏,他不想与别人分享那一切的酸甜苦辣。她是他的花儿,只能绽放在他一个人的心田。

因为培训的任务很重,他不能天天去找她。她会给他发短信,告诉他晚上在哪一家酒吧。他有空就会过去,静静地坐在角落听她唱歌。

她还很贴心地告诉他不要浪费钱点她的歌,因为点歌的钱她只能分到很少一部分。他很开心她这样替他着想,就说好啊,省下的钱我请你吃消夜。

她的吃相很可爱,总是会在唇边沾上酱汁,然后伸出小小的舌头去舔。他很想伸手帮她擦去,可是,又不敢。

她在他面前这般真性情,一点儿也不掩饰做作,这样,真好。

平安夜的这一天正好是休息日,她说白天不想睡觉了,一起出去玩吧。

平安夜,那可是西方的情人节,多浪漫啊。他满怀激动地问她想去哪里,她说,就奢侈一把,去欢乐谷吧!

欢乐谷?那是深圳的大型主题公园、游乐场。她还真是孩子气啊。可她才十九岁,本来就是个孩子,如果不是家里的变故,她现在应该在大学校园里,和其他同龄人一起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

他又心疼起来,决定好好陪她玩半天。

在欢乐谷,他们一起坐太空穿梭船、三百六十度过山车、跳楼机和世界落差最大的激流勇进……

坐过山车时,刚一启动她就闭着眼睛大声尖叫,他在她耳边说:别怕,有我在。

他的声音淹没在周围人群的叫声中,于是他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柔若无骨,小小的、暖暖的、细滑的,和冰冷坚硬的狙击枪完全相反的质感。

加速度越来越快,心脏被甩到了嗓子眼,人们爆发出最高分贝的尖叫。他扭过头,看着紧闭双眼的她,轻声说:“乔乔,我爱你。”

从过山车上下来,她脚步不稳,摇摇晃晃,他赶紧一把扶住。

她站定了以手扶额,过了片刻,忽然轻声笑了笑,摇了摇头。

“浩哥。”她叫他,声音中氤氲着潮湿的水汽。

“嗯?”他看着她,觉得自己的心也被打湿了。

她扬起脸,眼波中有光华流转,小声地说:“亲我一下,好吗?”

余浩一愣,开始以为自己听错了,可是见她已经迅速闭上了眼睛,在等他。

亲,亲哪里?他一时间手足无措,心跳如鼓,看着她光洁饱满的额头,咬了咬牙,低下头。

她仿佛有感应般又把头向上仰了仰,于是他的唇,就碰上了她的唇。柔软的、湿润的,像饱含露水的花瓣,带着醉人的清香,却又是温润的、甜蜜的,像是即将融化的巧克力,让人忍不住想把它一口吞进嘴里。

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爆炸开来,变成了纷纷扬扬的碎片,他的大脑只剩下一片空白。

等他清醒过来时,她正伸直了双臂抵在他的胸前,嘟着小嘴不满地抱怨:“你弄疼我了!浩哥,你可真粗鲁。”

他看见她柔软湿润的嘴唇有些红肿,一滴鲜红的血珠正在渗出来,同时尝到了自己嘴里的咸腥味,顿时大窘,脸上发烫,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如果不是天天在大太阳底下训练晒成了古铜的肤色救了他,一定能看见他从耳根到脖子都烧红了。

她说他粗鲁。他羞愧难当地垂下了头,忐忑不安,却又不知道该怎么道歉。

他怕她生气了,可转眼她又拉起他的手,兴高采烈地说要去吃雪糕。

她可真好。余浩边走边偷偷看着她。她好到他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她的好,不知道该怎样对她好。

如此美好的花儿,此刻,就开在他的身旁,他的手中,他的心里。

那一刻,他觉得他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那天从欢乐谷回去之后,余浩便下定了决心。他给孟哲打电话,借钱。

元旦过后,他把一张银行卡塞进她的手里。

“密码是你的生日。把钱还了,离开这儿。”他顿了顿,声音放得低缓,“跟我走,好不好?”

他感觉到她的手颤了颤,然后看见她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缓缓浮起水雾。

她重重点了点头,笑了。

他也笑了,连心里都笑开了花。

接下来是一周的野外生存训练。在大家都龇牙咧嘴疲惫不堪叫苦连天的时候,只有他,像泡在蜜罐里一样,啃着野菜都能吃出满汉全席的味儿。照刘正的话说,抽了,连睡着了都能自己笑醒。

可当他野人一般从亚热带原始森林回来,才知道什么是从云端一脚踏空的感觉。

她手机一直关机,联系不上。他按照她说过的地址找去她租住的屋子,房东说昨天她男朋友刚帮她退租了。

她男朋友?他一惊之下,只得亮出警察证,进了她的房间。

人去楼空。

她走得似乎很匆忙,只带走了重要的东西,其他的七零八碎散落在房间,房东还没来得及收拾。

他无力地跌坐在床上,心里空荡荡的。

桌脚有个亮闪闪的东西,他捡起来,发现是一枚俱乐部的胸牌。

他循着名字找到那家体育俱乐部,门口停着的一长溜名车在阳光下差点儿晃花了他的眼睛。

当他进去问了一遍后才知道,她在这里并不是做普通的服务员工作,而是兼职教练,以小时计薪,每周结算。她这星期都没有来过。

他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又去了那家夜总会。负责人说,她就是一跑场的啤酒妹,他们怎么会借钱给她?更谈不上还债一说。

她还有多少事情瞒着他?真的像孟哲说的那样,这是彻头彻尾的一个骗局?她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他,只是,在利用他?

可是,那般清亮的眼睛,那么真挚的笑容,怎么会是假的?

余浩不肯相信,但无奈之前的点点滴滴都一下子浮出了水面,她那句“有警察哥哥罩着我,那以后就没人敢欺负我了”,这是她最初的心思?

到后来她察觉到也许还可以在他身上榨出一大笔钱,于是果断地主动给了他暗示?

——那个吻。

她闭上了眼睛。她为什么闭上眼睛?是因为害羞,还是……那一刻,她把他想象成了另一个人?

那个她提到过的“家熙哥哥”?那个房东口中的“男朋友”?当时她的神色是那么温柔,眼底却藏着淡淡的惆怅。

他真是后知后觉,难怪她会说他“粗鲁”,她的家熙哥哥,一定曾经轻轻捧着她的脸,无比温柔地吻过她吧。

余浩悲哀地发现,他的清醒来得这么迟。热恋中的人,智商果然是负数。

甚至连那个不太成功的吻,原来都是假的。

那可是他的初吻,却做了别人的替身。

他的心彻底跌落谷底,摔得粉碎。

结束培训离开深圳的那一天,他一个人又去了一天零一夜酒吧,听着歌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刘正一个人喝着酒,见余浩听得出神,用啤酒瓶碰了碰他手里的杯子,“哎,记不记得当年在深圳,我生日那天晚上,咱哥儿几个去酒吧,有个女孩也唱这首歌,比上面这个唱得好多了。”

余浩回过神,从回忆中把自己拔出来,淡淡一笑,“多久的事了,早不记得了。”

“扯,你就扯吧!”刘正一撇嘴,“你一整晚上盯着人家,一首接一首地点她的歌,三十块钱一首呢!结果人家唱完一声不响地就走了,你连句话都没落上说。”

余浩淡淡地道:“真不记得了,你知道我酒量不行,那时候早就喝高了。”

不过,他今晚不会再喝醉了。即便明天不值班,他也不想喝酒。

他不想再把自己灌醉。

他要保持清醒。清醒地回忆,清醒地痛。

痛到底,然后,在心底与那个凝聚了他全部青春爱恋的人,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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