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肃宗乾元初年,华原县令卢枞,由于一件公事斥责了本县人齐令诜。这齐令诜可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骄横的宦官。他无法容忍一个小小县令对他无礼,一定要给予报复。因此就捏造了一件罪名诬陷卢枞。朝廷将这一案件转发给殿中侍御史张镒审理。张镒认为,就按加在卢枞头上的罪名,也只能给以降官处分。但最后批下来的判决,却是处以杖死之刑。
张镒清楚地知道,这一判决是严重的“失入”。但要救卢枞,自己就得承担一定的风险。作为一个执法官员,他决心站出来秉公直言。首先,他穿起公服,无比庄重地来到他的母亲面前,禀告说:“儿子意欲上疏申理卢枞的冤案,其结果尽管能把卢枞的性命保全下来,但儿子自然会得到贬官的处分。倘若只考虑自己的得失,儿子就辜负了御史的职务;但儿子一旦贬官,母亲自然又会担忧着急。儿子如今真不知道如何是好?”他的母亲是个深明大义的人,她对儿子说:“只要你在良心、道义上没有亏损,我的心里就很坦然了。”张镒从母亲那里得到了理解和支持,就一心一意上疏为卢枞的冤狱分辩。结果,卢枞免死,流放发配,他果然被贬为抚州司户。
二十多年以后,已是德宗建中年间,此时的张镒已经是赫赫扬扬的当朝宰相。恰在这时又发生了一件大功臣郭子仪的女婿被诬告的事件。汾阳郡王郭子仪去世后,朝中一些奸邪之辈,忌妒勋臣,他们的矛头不好直接指向郭家,就从郭子仪的女婿身上动手。郭婿少府少监李洞清、光禄卿王宰,相继被家人告讦细过,遭到贬黜。建中三年,郭子仪的另一个女婿、太仆卿赵纵,又被家奴当千告发阴事,朝廷命将赵纵下狱,交御史台审问,贬为循州司马。
宰相张镒对此颇感不平,上疏说:“当年太宗皇帝曾经有令,禁止奴婢控告主人。凡奴告主者,官府不但不受理,还应尽行斩决。近年以来,奴婢稍有不满,动辄诬告主人谋反。长安县令李济、万年县令霍晏,相继以此得罪。如今又发生了太仆卿赵纵被奴婢诬告的事。但赵纵即或有罪,也显然不属叛逆,而奴才当千却实有奸险凶恶的劣迹。赵纵被送进监狱,当千却留在了内侍省,依照法律条文,这是很不公正的。再者,汾阳王郭子仪,功勋盖世,位极人臣,皇帝尊之为‘尚父’。可是他的尸骨未寒,坟土未干,两个女婿已经被判罪,如今另一个女婿赵纵又被丢监。数月之间,连罪郭家三婿,能不令人寒心酸鼻吗?况且就算赵纵有罪是实,念在尚父旧日功勋,完全应当包容;就是依法论断,本来可以宽免。陛下正在诛讨群贼,方将大用武臣之际,一定要让他们既被荣宠于当时,更不能使之失望于后日。太宗的令典不能遵守,既不利于教化,更不便于施刑。如此行事,所得既无,所失甚多。臣并非偏袒赵纵,也不是仇恨彼奴,只是以为事关大体,不敢不直陈己见。”德宗终于采纳了张镒的意见,对赵纵,只处以贬官。诬告主人的当千,则处以杖杀。
《旧唐书·张镒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