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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像有只幽灵

“下毒?”

李政的眉头一皱,心念急转。

听这已经毫无威胁的青年男子临终所言,那个惨死在这人手中,渣都不剩的老翁,居然提前在青年男子喝的酒里下了毒?

要是这样的话,命苦到无以复加的老翁,在李政脑中的形象可就要来一次一百八十度的大翻转了。

对老翁很有些好感和同情的他,虽然不愿意把对方的心理往极黑暗处去想,但事实也容不得他为对方做任何辩解。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如果老翁没有下毒的话,那青年男子在被弩箭射中之前的昏迷又该怎么解释?

李政现在想明白了,刚见到青年男子时,对方一动不动的躺在路边,那根本不是睡着了,也不是醉了,而是由于体内的毒药发作,昏厥了过去。

青年男子死前又是这样说的,自己总不会比当事人还要了解老翁吧?

这样看来……那个老翁,竟是在青年男子还没有暴露杀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着手要除掉对方了。

或者说,无论青年男子有没有动杀心,老翁都要除掉他。

为了龙鳞,宁杀错,不放过。

是了。

老翁以前虽然经常被人害,但并不代表老翁就没有害人心。

他不防备青年男子,应该是他觉得对方比自己还容易轻信人,而自己又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给对方下了毒,没必要再处处防备着对方,省的再让对方提前察觉出来。

老翁让外人感觉到的仙风道骨,原来,只是道貌岸然。

不。

不仅仅是道貌岸然。

老翁明摆着要置青年男子于死地,也明知道青年男子终将死于自己之手,却还能在对方面前始终都保持住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

可谁能想到,这样的一个老翁,在青年男子不注意时,看向人家的眼神,会是怎样的阴毒?

我的天……这俩仙人原来都是王八蛋……

李政被自己想到的这一切,给震惊的天灵盖儿都快炸了。

……

“死了?他死了?”

王明瞅着青年男子七窍流血,连最后一点生机都散去的躯体,在大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随即纳闷起来。

青年男子不是个妖道或者仙人吗?

怎么就这么轻易的死掉了?

一天当中连续遇到两次死人,死的方式还一个比一个的诡异、恐怖……

此刻,疑问在他心中已经战胜了恐惧。

他很想知道,这究竟是他妈的怎么一回事!

李政以为王明要确定青年男子是否真的死了,就用手中的枯枝在青年男子身上使劲的戳起来。

虽然李政心中早已知道结果,也明白死鬼不可复生。

但他还是一丝不苟的从脚掌戳到脑袋,看整个过程中青年男子都没有一点儿活人该有的反应后,他才对王明说道:“死了,确实是死了。”

其实。

王明真正想明确知道的是,青年男子到底有没有想要杀自己?而自己又在整个事件里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

青年男子是被自己杀死的吗?还是被毒死的?哪个是直接原因?

如果青年男子没有中毒,是不是早就已经离开,而自己也就不会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他了?

如果青年男子没有离开,或者毒发的晚一点,那现在死得会是谁?

让人惊悚的事情就怕回忆,越回忆就越怕,越怕还越回忆……

王明钻进了牛角尖。

这一连串的问题要是不弄清楚,以后,他恐怕连睡觉都会睡不安稳。

“我草!这都是什么事啊?这小青年是不是没想杀咱们?他本来就要被毒死了,结果临死前还让我给补了一箭?”

缄默了没多一会儿的王明,再次一惊一乍的喊叫起来。

他从没杀过人,他连鸡都没杀过。

如果青年男子要杀他,那他提前下手反杀了对方,心理不会有任何负担,只会庆幸自己胆大果决,有英雄本色。

可要是青年男子并没有杀自己的打算,而自己却平白无故的给了人家加速死亡的一箭,那多少还是会有些于心不安的。

他王明是纨绔,是吃喝嫖赌,骄奢淫逸。

将来也准备着像自己的父辈们一样,在李家集镇或别的地方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可他到底还是一个人,不是魔鬼。

他欺负人,也得欺负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来的老实人。

他害人,也得害自己讨厌,或者害了之后能让自己有利可图的熟人。

他从小立志要做的是被权势高高举起的人上人,而不是一瞪眼就要宰杀同类的人形凶兽。

所以当想到,他无缘无故的,对不老实的,也不敢讨厌的陌生人,来了这么一下致命伤害的时候,他着实有点惊慌失措。

他这时才反应过来,以青年男子的手段和狠辣,真要是想杀自己,那又何必走这么远来守株待兔呢?

兴许对方根本就没发觉自己目睹了他的杀人场面!

是自己草率了。王明觉得。

人家李政刚才在路上的反应才是合理的,虽然在说‘什么什么的富强哥’的时候也暴露了,但那时双方毕竟离得还算远,青年男子未必就会听到。

而自己,哪就急赤白脸的抱着钢弩要射死人家?这不等于不打自招吗?

青年男子看到了会怎么想?

肯定会说:好个嫉恶如仇、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胖少年,到我这儿舍身取义来了?

天地良心,自己可真不是那样式儿的人!

如果刚刚的青年男子不是将死之身,那毫无疑问的,此刻死在这里的就会是自己了……

……

在王明脖颈发凉,一阵阵后怕的时候。

李政也摸着下巴想了好长时间,结合之前在大桑树上的偷窥所得,和青年男子的临终之言。

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竟渐渐的被他推导了出来。

“我想,这两人之前都互不相识,是因为要找那个,那个龙鳞才走到了一起。”

“龙鳞找到之后,两人都心怀鬼胎,都想要独占龙鳞,独自去仙家门派换东西。”

“他们在找到龙鳞的那一刻,就都下定了要杀死对方的决心。”

“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有要跟对方平分东西的打算。小青年在山谷说的那些话都是假的,都是虚与委蛇。他装作酒后失态,装作酒后吐真言,真实目地是为了让老头儿放松戒备,好寻找机会对老头儿下死手。”

“老头儿嘴里也没有真话,他早就在那个什么五转酒里下了毒!他年纪那么大,要杀人只能靠耍阴谋诡计,他没能力像小青年一样靠体力和法术除掉对方。”

“他跟小青年说自己的经历,跟小青年结拜,也都是为了麻痹对方,好等着小青年身上的毒药发作,在不费吹灰之力的拿走龙鳞,远走高飞。”

“没想到小青年在被毒死之前,先把他给弄死了……两人是同归于尽呐。”

李政按照自己的猜想,将整个事件说完,心里也是一阵阵的发悸。

不寒而粟的感觉,笼罩着他的全身。

人性之贪,贪到了什么程度?

人性之恶,又恶到了什么程度?

这两个问题,在李政以前的头脑里,都还只是个笼统模糊的概念。

贪与恶这两个字所代表的事件,也仅仅只被他认为是‘不好’的。

像自己贪心的同胞弟弟。

每次父母给他们好吃的东西时,弟弟都得多吃多占。不在自己这里占点便宜,就跟吃了多么大的亏一样,又哭又闹。

这是李政最早所认为的贪。

像王明可恶的几个哥哥。

明明都是有钱的富家少爷,却总在课堂门口,劫穷人家孩子几个铜板的午饭钱,自己小时候就被他们劫过。

可恶的是,他们抢了钱也不花,因为他们谁也不缺那点儿只够买俩烧饼的铜板,他们就是为了要提前练习一下剥削人、欺负人的感觉而已。

这是李政最早所认为的恶。

虽然随着李政长大,又在王明那里听说了很多残酷的事件,让他加深了对人性黑暗的了解。

但那终归都只是听说。

县里的某个赌徒为了制造自己死亡的假象,以便躲债,竟在自己家里放了把火,把老婆孩子都给活生生的烧死了,黑暗不黑暗?

黑暗。

可再黑暗,那也是县里发生的事情,李政却没亲眼所见,印象终究只限于听说与脑补。

李家集镇虽然不是没有恶人,但还没出过那种骇人听闻的事件呢。

可是今天耳闻目睹的真实事件,却让李政对贪与恶有了一个全新、并具体的认知。

真狠呐……

真黑啊……

……

“我草!原来这俩人本就该死啊!按你这么说,有咱们没咱们,他俩都是必死无疑?真的是我草了,我裤子都让他们吓得湿了两回了,那量要是尿坑里,估计都能养鱼了……”

王明应该是把他一个月内要说的脏话,都在今天给说完了。

他的情绪太亢奋了,太激动了,自从看见青年男子杀人的那一幕起,他的精神就紧绷着。

要不是他通过不断喷脏话的方式来缓解,那他脑子里的那根看不见,摸不着的弦儿,不知在什么时候就会给崩断了。

现在他则是彻底的放松了。

青年男子并没有惦记着要杀自己,青年男子也不是因自己而死的,原来这一切对自己来说都是虚惊一场……

侥幸!

真的是侥幸至极!

青年男子先前没有发现自己,所以青年男子离开了。

青年男子中了毒,而自己再次遇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死了。

先前在桑树上要是发出一丁点儿的响动,后面遇到青年男子的时间要是有一丁点儿的偏差,那自己这两百多斤五花肉今天就得扔在这里!

自己在鬼门关前来回打转,但到底还是没有进入到枉死城,成为里面孤魂野鬼中的一份子。

真的是侥幸啊……

……

“嗯,命由天定,在找到龙鳞的那一刻,他俩就注定要死了。”

李政点了点头,他想到了玄而又玄的命运。

人世间的很多事,真的是看似不应该发生,看似可以避免,但却怎么都避无可避的发生了……

这就只好归结于命运使然。

命运注定你要因此而死,所以,当你遇到这个‘因此’的时候,你就不会再想到别的,脑子一热,心一黑,执着的奔着死就去了。

这可真是当局者迷……

按青年男子和老翁所说,他们找到的龙鳞是能换很多很多东西的。

既然如此,那他们当中的一个就是少分一点儿又能怎么样?

再怎么说,那也比死了之后一点儿都分不到,要强个几千、几万倍吧?

“唉……”

李政叹了一口气,扔掉手里的枯枝,对王明说道:“咱们走吧,眼前就是官道,这具尸体估计到不了明天就会被人发现。有命案官府就要介入,到时候可别再把咱们给牵扯进去。”

在李政的意识里,平民百姓要跟命案有了联系,那将是极为可怕的一件事情。

王明曾说过,道上有句话,叫做杀人灭口。

意思是,你杀了人,只要没人看见,或者把你当场擒住,又或者是看见的人不知道你姓甚名谁,家住哪里,那你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因为你杀掉的人,总不可能自己开口告诉官府是你杀的他吧?

所以从古至今,官府能破掉的命案,无一例外都是建立在有人证的基础上。

夫妻俩为了有没有偷人的事情打架,打死了一个,邻居看见了。

两个农民为了争水源在地里抡锄头,抡死了一个,路人看见了。

地痞收保护费时,跟刚学做生意的愣头青,在大街上比谁的脑袋不怕菜刀砍,砍死了一个,围观的两百多人都看见了。

……

这样的命案,官府百分百能破。

可若是遇到没有人证的命案,那就要在能不能确认死者身份的前提下,分两种情况办理。

一,如果死者是本县本镇的人,就先找死者的亲属问问。

死者生前跟谁有过矛盾啊?

偷没偷过人家的老婆啊?

勾引没勾引过人家的汉子啊?

以我们当差的经验来说,十条人命九条奸,死者为十八岁到四十岁的命案,基本都是因情而起的……

问出来了,确实有这回事,那就可以结案了。

不管是不是死者的情敌杀了死者,反正死者的情敌最有杀人嫌疑,所以就得让情敌来抵命。

除非情敌有足够多的人证和银子,来证明自己根本没时间作案。

不然就难逃一死。

二,如果谁都不认识死者,尸体搁义庄放三个月都没人来认领,发现死者的地方又是没有人家的荒郊野外,那将死者的尸体随便扔在乱葬岗里,也可以结案。

但是。

但是。

如果有路人看见李政在死者躺尸的地点出现过,那个路人又认识李政。

那只要路人一说出去,李政就完了。

皮肉有情,王法无情。

县衙里的大老爷一百杀威棒打下来,人不是李政杀的,也得变成是李政杀的。

谁在无名尸体边上出现过,谁就自认倒霉,这就是王法。

因为官府处理命案,不是为了给死者伸张正义,而是为了捞钱,和最大限度的体现朝廷命官执掌一县百姓生杀予夺之权威。

所以李政最后会不会冤死,全看家里有没有钱去衙门打点。

官吏们没事儿还要死吃老百姓一口,碰上点事儿就更是咬住不放了,就是逮着只蛤蟆,也得给攥出水来。

而李政的家庭只是个普通农户,能拿出的钱,估计也就够他在被砍头之前少挨顿毒打。

所以啊。

朝廷为了确保在征税和拉壮丁的时候,百姓不会跑到外地躲起来,顺便再提高一下命案的侦破率,严禁百姓四处流动。

你是村子里的,那你就一辈子待在村子里。

你是镇子里的,那你就一辈子待在镇子里。

你是县城里的,那你就一辈子待在县城里……

你要说自己要去外地做生意或者探亲,那你就必须得先花钱,跟当地官府买上一张能证明你籍贯身份的路引。

假若你没有路引就出现在外地,外地官府是要把你当做逃犯定罪的,最轻都要给你判个终身服劳役。

如果你的家属没有带着现补的路引和银子,及时赶来打点的话。

而平民百姓为了提高自身的存活率,就必须不接触命案,看见死人就躲得远远才行。

……

“对对对,我得把箭拔了,这可是个物证。”

王明忙不迭的点头。

在李政像偷东西前的贼要先望风,耳听八方,眼观六路,看官道上有没有路人的时候。

王明蹲到尸体一侧,抓住箭杆尾部,手上稍一用力就将其拔了出来。

哎?

这可比从树上拔箭要轻松多了,王明想到。

原来人体是这么的柔软,这么的脆弱……

当弩箭箭头的倒钩,在断裂的肋骨夹缝里,钩断血肉皮肤被抽出的那一刻,顺着箭杆传导过来的手感真的是……真的是难以形容。

王明手里紧紧的握着弩箭,蹲在尸体旁边沉默了起来。

“快走吧,要被人看到咱俩跟一具尸体在一块儿,报告到官府里,那可就完了。”

李政在一旁催促,心里则忍不住的埋怨,这死胖子,拔了箭还不赶紧跑,不着急换裤子了?

“是你完了……我家有权有势的,还能让官府给定了罪啊。”

王明忽然莫名奇妙的笑了一下。

接着,他抬起头,用放光的眼睛望着李政问道:“你说,他们找到的龙鳞到底是什么好东西?竟能让他们为此害人性命。”

李政眨了眨灵动的眸子。

一瞬间,就在这一瞬间。

他那想要尽快远离是非之地的心,不知怎么就迅速冷静了下来。

我等修仙之人……

求仙得道……

与天同寿,与天同福……

真正的逍遥与自在……

如今仙法得练……

……

这些刚才被他暂时性遗忘的话语,在此刻,一句句的,循环着在他脑中轰轰作响。

李政咽了口口水,然后,慢声慢气的道:“是啊,咱们,咱们看看?”

突然泛起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让他们的头脑发热。

有风吹过,树枝摇晃,绿色的叶子簌簌响。

像有只幽灵,围绕在尸体旁的两个少年耳边,轻轻呢喃:找出来……把那好东西找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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