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才帮住王明完成了爬树的第一阶段。
王明也是真有股说到就必须要做到的狠劲儿。
只见他咬着牙,手脚并用,虽然身体肥硕,但总归是年轻人,在用了正常人爬树的五六倍时间后,终于爬到了还不如第一阶段的阶段。
李政在一旁‘居高临下’盯着王明胖胖的侧脸,盯了半天,忍不住揶揄道:
“你废了你知道吗?你才多大你就这么虚?你以后生不出孩子怎么办?难道那时也要我帮你?”
王明不去看李政,他眼神坚定的仰头望着‘目标’,嘴里还断断续续的,以中气不足的口吻呐喊道:
“我没有废…我不虚…你不信我生不出孩子你就让李娟来试试……”
听到李娟二字,李政稚气未褪的脏脸有点发绿,他不愿再在玩笑上说下去,他拍了下王明宽实的后背,叹气道:“你快站起来吧,你爬树的高度还没你的个头高。”
“放屁…我这不是就快…就快爬上去了…”
王明有气无力的反唇相讥,可一扭头看到了李政,自己的目光正与对方腰部以下平视,他吃了一惊。
又连忙低头往身下看去,竟诧异的发现自己的大屁股与地面之间,居然只隔着三五拳的距离。
我草!
我爬了半天,难道还越爬越低了???
王明大汗淋漓,震惊之下终于力竭,一松手,大屁股砸在了树下的草地上,却也没发出多大的响声。
很配不上别人私下里叫他千斤坠的外号,所应具有的威力。
在李政的搀扶下,他吃力的站起身子,随即也证实了自己刚才看到的不是幻觉。
现在自己目光平视的树干,确确实实是比之前自己抱着的那截要高出不少。
王明心里气极,他挣脱李政的手臂,状若癫狂的使劲拍打桑树树身,咬牙切齿的大叫道:
“我要再爬一次!我一定要征服它!”
……
小半个时辰之后……
有志者,事竟成。
李政在向来纨绔并四体不勤的王明身上,竟然验证了这个成语的正确性。
他望着高高在上,双脚踩着粗树枝,一只手扶着树干,一只手拔箭的王明,呆怔住了好半晌。
天呐,我刚才是见证王明突破了自身的身体极限吗?
李政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桑树上。
王明连摇带拽,费了半天劲才把入木三分的弩箭给拔了下来,而此时他的身体,也已经是绝对的筋疲力尽了。
若让他此刻就下去,那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看脚下的树枝粗大,完全吃得住自身的重量,他索性就垂下两条酸麻的大胖腿坐了下来,背靠着树干,呼呼大喘粗气。
在用袖子擦汗的同时,王明想到,自己应该是打十岁之后就再没爬过树了。
回忆起十岁之前,自己那时身轻体健,跟瘦猴子似的叉腰站在树枝上举目四望,看哪里有姑娘?
树荫里的凉风包裹全身,依然不能使自己想要尿人一脸的头脑清醒……
那是何等的惬意!
王明的赤子之心萌发,他下意识的举目遥望远方,却几乎什么也没有看到。
这颗桑树的枝叶太过茂盛,把他眼前的视线遮挡住了一大半,使他不能痛快的在山野间享受片刻高处风景。
哎?
枝叶间点缀着的,那些红的、紫的、黑的是?
李政在树下等待,见王明坐在树枝上小息也没有催促。
他仰着脖子看的累了就垂下脑袋左右摇晃几下,忽然听到上方刚安静了一会的枝叶又发出摇晃声音,然后就是哄哄哼哼,像是猪进食一般的巨大声响传入耳中。
“吃什么呢?”
李政如遭电击,脑袋一下子就抬了起来。
“嗯…嗯…桑葚……”
王明塞了满口的桑葚,嚼的汁液四溅,含含糊糊的答道。
“什么!”
李政一听桑葚两个字,马上就觉得自己口干舌燥,喉咙处快要冒起了烟,非得用桑葚解渴才行。
“酸的甜的?”
李政多嘴的问了一句,随即不等对方回答,他就一拍脑袋。
要是酸的,王明还能吃的这么开心?
李政把钢弩的背带解开,斜跨在腰后,又像刚才的王明一样仔细掖好衣摆袖口。
然后,他倒退了一段距离,助跑几步,一纵身,双手就够到了长在桑树树身最低位置的一根横生树枝。
他攀着这根树枝,又往上爬了两丈,到了王明身边,就坐在对方身旁也伸手去摘眼前的桑葚吃。
由小核果集合而成的一颗颗桑葚汁浓似蜜,甘甜清香。
此刻,两人都恨不得爹妈多给他们生出几条手臂。
要不然,摘桑葚的速度如何能跟嘴巴往下吞的速度相匹配?
最重要的是,坐在桑树上一把把摘鲜桑葚吃的趣味,与在树下将其捡起来洗净吃的感觉是很不一样的。
可真是一把喉吻润,两把破孤闷……
两人吃完这枝,吃那枝,直吃的滚瓜肚圆,胸前衣服所溅到的汁液都斑斑点点连成片的时候。
他们才心满意足的住口停手,一人坐着一根粗树枝,背靠着树干舒服的歇息起来。
“哎呀,太棒了!太美了!
这会要是再有个年轻村姑在远处唱支山歌,悠悠荡荡的,余音袅袅的,那意境才真的是……啧啧啧。”
恢复了气力的王明,一下一下,轻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微眯着眼睛随心畅想。
“别做美梦了,村姑是不可能有的……要不我给你唱一支吧?”
李政也安适的闭着眼睛,喃喃了一阵,然后打趣道:“上次你教我的那支曲子叫什么来着?就是你在县里的怡红院,跟小红姐还是小青姐学的那个十八什么?”
“哎呀!”
王明喊了一嗓子,制止住了李政的故意做作,他抱怨道:“你真是不懂风情,那曲子跟现在的意境能配吗?俗不可耐的东西,这会儿哪能唱那个,这会儿应该唱……”
……
“世人都晓神仙好…神仙好。
惟有功名忘不了…忘不了。
古今将相在何方?
荒冢一堆草没了,哎…草没了……”
……
抑扬顿挫的歌声,在山谷里突兀的响起,但这显然不是王明唱的。
它自远处传来。
明明是男声,却纯净迷离,因此并没有吓到这两个少年。
李政和王明同时探出头,向歌声起处望去。
……
“世人都晓神仙好…神仙好。
只有金银忘不了…忘不了。
终朝只恨聚无多;
及到多时眼闭了,哎…眼闭了……”
……
如玉被摔碎般的好听声音清脆入耳,温柔的吸引着两个人仔细聆听。
那歌声由远及近,越来越清晰,虽未看到唱歌之人,但可以感觉到那人是正在往这边走来。
……
“世人都晓神仙好…神仙好。
只有姣妻忘不了…忘不了。
君生日日说恩情;
君死又随人去了,哎…人去了……”
……
山谷中的小路上有人影浮现,不用想也知道歌声是自那人口中发出。
终于要见到庐山真面目了。
王明睁大眼睛去看,原本以为会看到一位翩翩佳公子,没想到看清的却是一个七八十岁的糟老头子,正高亢的大张着嘴巴,唱着歌越行越近。
王明皱眉咧嘴,露出了一副厌恶的表情,感觉现实玷污了他的想象。
李政也看清了来人。
唱歌的确实是一位老翁,但并不糟,反而鹤发童颜。
一身月白色的衣襟,随偶尔吹过的微风轻轻飘摆,很有种仙风道骨的感觉。
老翁身旁,还有位身着青衫,头戴文生公子巾的高个青年随行而来。
这青年男子脸部两颊泛着艳红的光彩,像是喝醉了酒一般,他一边听老翁唱歌,一边会心的点头,表示理解并赞同此歌的寓意。
与以貌取人,并因为唱歌之人垂垂老矣,而忽略了曲词意境的王明不同。
李政深切的被耳畔传来的歌声所打动。
每一个字从老翁唇中吐出,落入李政耳里,都让他的情绪随之触动。
他这个年纪,自然不会有什么感慨良深。
可歌中传递的对现实的愤怒和失望,却让他对歌中现实的对立面,也就是‘神仙好’的神仙产了极大的兴趣。
“藏起来,藏起来……”
王明拉了一把听得入神的李政,贱兮兮的说道:“那老头儿一会从树下过,我尿他一脸!”
李政收回身子,连忙按住了王明准备解开裤腰带的胖手,压低声音道:“你现在可不是童子鸡了,这么大还耍人,人家非把你阉了不可。”
“怕什么!咱不是有钢弩呢吗。”
王明满脸不在乎,豪横道:“我就不信他们还敢上来抓我,我背后有势力!”
“行了行了,你快消停一会儿吧,别没事找事。”李政不耐烦的冲对方摆了摆手,他还要听那老翁唱歌呢。
李政没有再探出头去。
他倒不是想等那两人走到近前时,再让人家发现自己。
那样怪尴尬的。
但相比尴尬,他更愿意先安安静静的听人家把这不知名的曲子给唱完。
要是过早的暴露,人家发现这里还有他们两个外人也在听,不好意思唱了,那多遗憾?
王明则闭起了双眼,悠闲的半躺在树枝上,也不再发出响动。
……
煦煦温和的歌声,继续吟唱。
“世人都晓神仙好…神仙好。
只有儿孙忘不了…忘不了。
痴心父母古来多;
孝顺儿孙谁见了,哎…谁见了……”
歌曲进入尾声,老翁与青年男子也走到了近处,距离李政王明所藏身的大桑树只剩下四五丈的间隔。
“好啊!真是好啊!”
青年男子停下脚步,不住的感叹道:“短短一曲好了歌,竟是唱尽了我等修仙之人与凡夫俗子的区别。”
老翁亦随之驻步,用字正腔圆的声音回应道:“是啊,平日里,我就常常吟唱此歌来激励自己刻苦修行。
曲词里面的功名富贵、儿女情长、顾念儿孙都是妨碍修行的牵绊。
若深陷此中不能自拔,那一生都要被喜、怒、忧、思、悲、恐、惊之七情所困扰。
道友你看,这七情里面难道不是只有一喜,其余皆苦?
但这一喜也还是靠不住的。
功名富贵不能长久,儿女情长也终要分离,子不贤,孙不孝又哪来的天伦之乐?
所以求仙得道,就要抛却七情六欲。
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才能与天同寿,与天同福。
不受人间难,不受轮回苦,也才算是真正的逍遥与自在。”
说到这里,老翁像是被触动了什么心事,眼中晶莹闪烁,竟慢慢的流出两行老泪。
他声音悲呜道:“我就是看清的太晚了,才枉受了七十年的蒙蔽,白吃了七十年的苦哇……”
……
修仙之人?
求仙得道?
这两人胡说八道什么呢?
李政与再次睁开眼睛的王明互相对视一下,都看到对方目光中充满了疑问。
他们本没想刻意的隐匿身形,但听树下这两位旁若无人的奇怪谈话,显然是没发现身旁的树上还藏着外人,忽然就都动起了偷听偷窥的心思。
他们屏气凝神,越发不敢弄出一丁点的声响。
偌大的山谷之中,只有他们四个大活人。
而那青年男子也在用心倾听,于是,山谷里就单独剩下老翁极为悲怆的声音在回荡。
“我十有五,至于学,发奋读书,立志求功名,却四试不中。
第五次科考,我忍不住动起邪念,提前制作了小抄,想在考场上蒙混过关,结果入场当天却被一位最要好的同窗给告发。
主试官员按同窗的指引在我身上搜查,当时就人赃俱获,同窗得了官员嘉奖,我则被杖责五十,判了三年充军。”
……
“充军的日子苦哇!
俗话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
何故?
就是因为兵卒太恶,整个晋军当中愣是找不出一个好人。
那些黥面恶儿郎,根本不把充军的犯人当人看,除了让犯人当牛做马之外,还极尽羞辱之能事。
见我是一个白面书生,他们晚上…他们晚上…
唉!
那三年,简直是我一生中最不堪回首的时光!”
……
“充军回来后,我把那一屋子的害人书都给当废纸卖了,下定决心要经商博富贵。
我想着,既不再奢求成为一个名利双收的官员,那当一个满身铜臭的商贾还不行?
像我这样有上进心的人,老天爷总不至于一条出路也不给吧?
谁能料到,这造化是真的弄人!
第一次经商,铺子还没租下来,老父老母给我凑的本钱就被同乡搭档给骗走了。
我没办法,拉下脸来求爷爷告奶奶,去跟亲朋好友们借了个遍,终于又凑够了本钱。
结果第二次生意刚有起色,就遇上了官府摊派。
摊派就是要求商人们白给朝廷进贡财货,和农民们每年白给朝廷干一个月活的徭役差不多。
那次摊派弄的我不但血本无归,还因没完成摊派规定的进贡数量而受了刑。
我的五根手指,就是因此而被官府小吏用夹棍给夹断的。
第三次,我东山再起,可在一次采购货物时,竟被货主蒙骗着借了驴打滚的高利贷,以至几年辛苦都是给躺着吃利息的债主作嫁衣裳。
第四次,……
第五次,……
五次下来,我不但没挣到一分钱,反而把家中祖辈积累下的几间老宅,几亩薄田,都给赔了个精光。
原本还算是衣食无忧的父母,因为支持我的志向,竟变的饥寒交迫,最后也都气死的气死,病死的病死。”
……
“一贫如洗的时候我都五十了,还没有成亲……
罢了,既没有扬名立万,光宗耀祖的命,那我也就认了。
可我总得要留个后,把祖宗血脉给传承下去。
毕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但我那个年纪和条件,又哪来的资格去娶妻生子?
我正为这事情愁的寝食不安的时候,老天爷总算是开了次恩。
我所居住的镇子上有一大户人家,户主姓王,人称王员外。
他家有个小丫鬟,一次因言语冲撞了王员外的妻子。
那心胸狭窄的王夫人便要将她,配给镇子里最落魄、最倒霉的穷鬼,让她也跟着倒霉一辈子。
我们镇子上最落魄、最倒霉的穷鬼还能是谁?
嘿,我是傻人有傻福,五十岁的高龄,还娶了个豆蔻年华的小女娃。”
……
“我大半辈子都过的不如意,但娶了小女娃之后,日子却过的顺心了些。
那王员外心善,偷偷认了小女娃做干女儿,在她嫁来时给了一笔嫁妆,以后更是背着夫人不时的接济我们。
小女娃也争气,成亲不过五个月,就给我生了个大胖小子。”
听到这里时,原本默默无语的青年男子猛的就瞪大了眼睛!
五个月就当爹了?
青年男子惊诧的看着老翁,若有所思。
老翁浑不在意的继续说道:“后面几年又生了四个,还都是小子。
为了养活这五个孩子,和那比我小三十多岁的妻子,我起早贪黑,什么活都干,可我从来都没叫过苦。
因为五个孩子就是五条根,总算不再发愁无后。
等他们长大,哪怕只有一人能混出名堂,那我死后也闭得上眼了。
我不行,但我养的孩子行,这好歹也算对得起故去的父母。
可到我七十岁生辰的时候,我那妻子送给我的寿礼就是告知我,这五个孩子没一个是我亲生的。
也就在同一年,王员外那尖酸刻薄又强势的原配夫人病死了,我的妻子,则终于可以不受阻碍的嫁给她干爹了。
而王员外的五个亲生儿子,也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的改口,称他们的干爷爷为父亲了,转眼就把我这个不能让他们过好日子的‘养父’给忘得一干二净。
哈哈哈……
再次一无所有的时候我才明白,王员外和我的妻子才是真正的伉俪情深。
整整二十年,二十年呐,这两人竟谁都没变过心。
可是我……可是我……”
说到此处,老翁的情绪终于控制不住,他再也讲不出一句完整的话,索性就放声痛哭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