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金钱不能买来一切,但是它可以挽留因它而快要逝去的生命。所以我喜欢金钱却讨厌它的味道,太过于无助,太过于绝望而腐朽。------牧萱
紫歌依旧跟着费云每天吃着霸王餐,或许是投缘或许是这两个抠门的家伙真的为了省钱,紫歌对于鹤的力量了解越来越深入,但是却越来越迷惑。
“你有钱吗?”
“当然,没有。”
在重复了不知道第多少次之后,紫歌看着窗外开始发呆,他突然发现自己和费云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可以心安理得地吃着霸王餐哼着小调安然入睡,但是自己做不到。楼下熙熙攘攘额的街道上满是游走的小贩,芸芸众生都是为生计奔波的奴仆,他发现自己仍然是孤独的。
“我要赚钱。”
“什么?为什么要赚钱,你又用不到那种东西。”
“既然已经离开了以物易物的村落,就要入乡随俗做一点世俗的事情。”
“世俗的事情?超然不好吗?世人愚昧为什么偏偏要随波逐流?”
“因为我不想太不一样啊……”
“人和人总是不一样的,有人天生帝王将相,有人天生贩夫走卒,有人浑浑噩噩度过一生,有人踌躇满志最终平凡,有人不得已而登峰造极,有人折祗眉头金刚怒目,这世界无非就是一场恢宏的闹剧,何必非要当真?”
“可是我没有办法安然孤独,寂静无声仿若秋蝶。”
“俗,俗不可耐。”
紫歌嘴角开始抽搐,为什么这个喊着俗不可耐的家伙明明眼睛都在放光,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做赚钱?
……
“首先,咱们要进货,你有钱吗?”
“你说呢?”
费云翻着白眼看着紫歌,他不满地哼了一声,随后脸上一脸的不可思议,难道村里的教育已经这么贫瘠了吗?
紫歌嘴角肌肉又有些颤抖,他强忍住打自己耳光的冲动开始沉思,过了好一会儿,紫歌终于开口道:
“要不,你去借一点?”
“……”
费云胡须微动,他看一眼眼前的地面又看一眼紫歌,如此往复,他仍然没有说话,也没有行动的意思。
“你可是有大力量的人物!”
“……”
“你可是能瞬间移动的角色!”
“……”
“三七分成,你七我三。”
“你需要什么东西?”
“面粉,牛奶,糖,茶叶,还有黄油铁锅蒸笼,竹节,芦管。”
“滚。”
“好叭,只需要前三种,你四我六。”
“不可能!”
“你三我七。”
“大爷,五五开吧?”
“那你还在等什么?”
紫歌面不改色地敲着竹杠,费云刚说完话突然发觉不对,但是看着这个年纪轻轻但是有了一丝老奸巨猾味道的家伙决定等等再看。
“奶茶,要怎么做呢?”
“赔了怎么办?”
“算了没事,反正是没本的买卖。”
“可是要是……”
“没有可是,这都是小事,我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人。”
等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满头大汗的费云带着紫歌需要的东西回到了他们栖身的山洞,紫歌没有犹豫,开始着手准备奶茶和蛋糕这两个大杀器。
“说出来你也不懂,你只要知道,这两种东西可以让女孩子们欲罢不能就对了!等咱们的规模发展起来之后,开分店,招学徒,招服务员和掌柜,然后开连锁店,等到咱们的店开到帝都,咱们就妥妥的是全世界最有名的人了。”
“停,你会做?”
“那还用说?”
“那,为什么不直接偷钱?”
“偷钱?”
紫歌开始沉思,手里的面粉淅淅沥沥地掉在木板上,费云眉毛慢慢挑起来,手指关节开始发出蹦蹦的声音。
“不,不,不一,不一样的,有这些东西也只是为了开店,直,直,直接偷钱,偷钱的话性质就不一样了,那是犯罪。”
“犯罪?那是什么意思?”
“喔,就是气质不符合,不符合你世外高人的身份,你要知道……”
“停,赶紧做,麻溜的。”
“好的,大爷!”
……
“你确定会有人买?”
“肯定会有的。”
“谁告诉你的?财神给你托梦了?”
“会有的,只是该来的来晚了。”
从傍晚一直扯皮到夜幕降临,紫歌看着砍好的竹节开始泛黄,芦管开始干燥,蛋糕慢慢失去甜香的味道有些沮丧。
“我可以买一块甜点吗?”
“不卖了,送给你吧,喏,还有这个,它叫做奶茶。”
“不好吧?我有钱的,妈妈说买东西要付钱的。”
“没错,你妈妈说的是对的,亲人是不会错的,但是你也要知道这个世界上每天都会有意外发生。
今天的意外就是,我做的甜点已经没有那么好吃了,奶茶的口感也会很糟糕,所以失去卖点的东西是不能置换金钱的。”
“嗯?”
紫歌看着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也眨了眨眼,他发现自己似乎说的太复杂了。
“这是我第一天卖东西,免费。”
“是这样吗?”
“是的。”
“那我就不给你钱了喔?”
“嗯,快回家吧,天黑了。”
小女孩提着奶茶和点心出了城,一直走一直走,夜幕降临的天空并没有星辰,但是这并不妨碍小女孩出城来到墓地。
一块淡青色的墓碑上面没有写一个字,小女孩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似乎是走了太久的路,她有些疲惫了。
“妈妈,你告诉我,如果有人不愿意收下这枚铜钱,就让我跟着他,可是他身边有一个好危险的老爷爷。”
“我害怕。”
“那你为什么要把我,把我一个人带到这个世界上,又只留下我一个?”
“但还是谢谢你,我很喜欢这里。”
小女孩把油纸打开,把点心一点点撕开放进嘴里,她皱了皱小巧的鼻子,又打开奶茶喝了一口。
“还好,不算太糟糕。果然,这个世界只有食物才是干净的,哪怕粘上了灰尘,哪怕囚禁于时间。”
她感觉到眼前的猩红色越来越重,起身把墓碑上的铜钱拿起来紧紧地攥在手心,她开始剧烈地喘息,手中的竹筒突然变成灰烬散落在地上,草叶枯萎不见绿色。
……
“怎么样,赚钱的感觉爽不爽?”
“去燕来楼吧?”
“不要吧?你不是要自力更生?”
“走吧走吧……”
紫歌拉着一脸不情愿的费云去了酒楼,同一个位置同样的菜品,同样的酒足饭饱,不同的是,他们走不掉了。
“走吧?”
“去哪?”
“回家啊?”
“走不了了,原因很复杂,这要从你想要做点心和奶茶开始说。”
“然后呢?”
“从那里走。”
……
一个月,整整一个月,紫歌和费云在这个名为燕来楼的酒楼打杂帮厨偶尔客串酒托甚至还得满足肥胖大妈的揩油,紫歌再一次发现历史的惊人相似,无论在哪里,打工总是一条无法规避的远行路。
下午酒楼打烊,紫歌坐在长凳上看着窗外,楼下一个抱着脏兮兮布娃娃的小姑娘出现又驻足,他认出来这是自己的第一个金主也是第三个品尝他手艺的人,他不知道她为什么每天都要出现在这里,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躲着不见她。
“小妹妹!点心好吃吗?”
“嗯!”
小女孩用力地点头,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紫歌也开心起来,这大概是这几天来唯一一件让他开心的事情。
“天黑早回家,不然家里该担心了。”
“好,哥哥再见!小牧会想你的!”
“好俏丽的小丫头,喂,紫歌,那是你的相好吗?”
在紫歌和小牧挥手告别的时候,二楼桌旁,燕来楼的老板娘站在了紫歌的身后,那是一个眯着丹凤眼的女人,紫歌一度怀疑这个女人是毒药做成的,似乎她脸上的妩媚可以把任何一个雄性荷尔蒙爆棚的男子汉变成绕指柔。
“她是我的金主,虽然并没有付钱。”
“年纪轻轻就知道怜香惜玉了呢?那奶茶是什么东西?好喝吗?”
“你要喝什么味的?珍珠?焦糖?布丁还是红豆?”
“算了,你不想。”
紫歌话头刚落,又想起来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愿意为了谁去顶着烈日或者雪花奔走大街小巷的男孩子了,自己始终是一个人,从未拥有过谁,也没有被谁拥有过。
“小小年纪,哪来的那么多多愁善感,也不怕变成小妖怪,真是怪胎。”
老板娘似乎被紫歌逗笑了,捏着紫歌的脸揉啊揉的她的视线随之瞥到窗外,她看到了窗外一步三回头的小牧,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小姑娘,你要住店吗?”
“可是我只有一文钱。”
“一文钱啊,那可要住好久,不过你要离开的话我可是不退钱的。”
小牧脸上有了希冀,然后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捏着布娃娃的肚子回应着,听到可以住店,她眯着月牙一样的眸子抱着布娃娃跑进了酒楼,到了二楼,喘息声好半天都没有停下来。
“我真的可以住在这里吗?”
“可以喔,把钱给我吧。”
“喏,给你。”
紫歌接过铜钱又塞进了小牧的上衣口袋里面,然后摸了摸小牧的头才对着老板娘说道:
“从我的工钱里扣吧,反正我一时半会也走不开。”
小牧的眸子又眯在了一起,然后甜甜地喊着:
“谢谢哥哥!”
“你啊,就是个小机灵鬼!小翠,带着这个脏孩子洗个澡换身衣服,对了,这个布娃娃啊,也得好好洗一洗。小子,我要喝奶茶。”
“好吧。”
“那就焦糖玛奇朵吧。”
“焦糖玛奇朵?玛奇朵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