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男子脸上出现怒意,眼神一厉,快速的冲过去,李二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往后退了好几步,差点儿摔下擂台。
这回,李二丢脸可是丢大发了,立刻吼道:“竟真敢动本公子,本公子定要将你碎尸万段,把曲家那小贱人纳为小妾再卖去怡红楼!”
布衣男子再也没有留手,一越起来,狠狠地踹了李二几脚,再一用力,把他踢下了擂台。
李二狠狠的掉落在地上,死命地咳嗽,家仆急忙冲了过来扶起李二,李二一怒,“给本公子上,今日定要把他打死!”
家仆听令一拥而上,举办武会之人想要阻拦,却又不敢,毕竟他们也只是一介商贾,可若是出了人命,也是难搞地很啊。
布衣男子已经是强弓之末了,一开始还勇猛无比,打退了好几位家仆,可终究还是双拳难敌四手,被几个家仆压到了李二跟前。
李二一脚踹到布衣男子的脸上,脸色狰狞,“踢本公子?!本公子踢死你,下贱的东西!”
周围的百姓也都看不下去了,却也不敢阻拦,只见李二一下一下地踢着布衣男子,口中还不断放言道:“给本公子把靴子舔干净!不然本公子打死你!”
布衣男子被打的将近吐血,竟还是一声不吭,倔犟地受着。
女孩在包厢里看的揪心,不由得扯了扯男子的袖子,“宸枫哥哥,你救一下他好不好。”
男子望向了她,眼神里满是认真,“阿婉,这世道本就残酷,何况,这儿是京城,更是弱肉强食。”
女孩听着,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她懂这个道理,只是依旧不忍心。
她的眼神一瞬间就暗淡了下去。
“不过……”
听着男子的话语,她豁然抬头,男子的意思,似是此事还有转机。
男子温柔一笑,“他功夫不错,还有用处,这次我就救下他。”
“这世间,只有可以利用的有用之人,还有没有用处的废物,这就是俗世。”
男子的话语传入她的耳中,她愣住了,就是男子命人救下了布衣男子,她也未曾回过神来,许久,她才诺诺问道:“那我,是哪种……”
似是没有想过女孩会问这个问题,男子竟也愣了神,随后语气坚定无比,“阿婉是亲人,是极为重要之人,亦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之人。”
女孩愕然抬头,对上男子一双温柔的星眸,霎时间竟不知该如何言语。
“走吧,我带你去逛逛。”男子不与女孩一般呆住,从容地牵起女孩的小手,带着她去往街道上。
孩子的心思总是纯真的,看见了那些花花绿绿的,引人注目的街景后,女孩便像把什么都抛之脑后了一般,蹦蹦跳跳地拉着男子瞧着各种新奇的东西。
路过一些路人时,女孩听到了一声惊呼,不由得望了过去。
只听那人与一旁的同伴说道:“你们瞧,那天上的天灯上写的是哪位千金的名儿,真不知是谁家闺女那么好的福气,名儿能出现在七夕当日的七十七盏天灯上。”
“写的貌似是…曲,曲礼娥?”
那人的同伴认真地盯着,不一会儿便看清了天灯,缓缓地念出了那个名儿。
女孩捂嘴一笑,拉着男子的手继续走着,眸子狡黠地眨了眨,边走边问道:“你是怎么解决的?”
“我白家无论如何,也是个世袭候府,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李家,莫说是个二公子,便是整个李家,打了杀了,也是可以的。”
男子喜极了女孩笑起来的小模样,连带着声音都温柔了许多。
“那七十七个天灯,曲家小姐倒也是有幸地很。”女孩叹了叹,神色都带了不少艳羡。
男子欲语还休,终究还是化为虚无,只是缓缓地摸了摸女孩的脑袋。
其实,他想告诉她,若是她喜欢,他愿为她亮起满京烟火,只为博她一笑。
可是……
男子苦笑。
此去经年,不知能否回来,不知这一别是否是永别。
他不敢承诺,他也不能承诺,因为她还小,她还不懂情爱,他见不得她难过,见不得她伤心。
爱她是他一个人的事儿,却又不关她的事。
……
女孩敏锐地察觉到了男子情绪的变化,特意瘪了瘪嘴,假意不满地道:“你再摸我的脑袋,就越来越矮了,本来就不高……”
“噗嗤。”听着女孩逗趣生动的话语,男子心情也愉悦了起来,也不想别的了。
至少,女孩现在还在他的身边……
“宸枫哥哥,我们去弄天灯好不好。”女孩看见不远处,有人在那儿制天灯,顿时兴致就来了。
“呦,两位是想要弄天灯吧?这有弄好的还有自个儿弄的,您要哪种?”
店家远远见着两人就迎了上来,依店家的眼力见,一瞧就知道女孩和男子不是普通的人。
如此装扮,定然是富贵人家的子女,自然是得讨好一番。
“我要自个儿弄的!”不等男子开口,女孩就跑去选了。
男子笑着摇了摇头,给出几两银子,他便抬脚跟了上去。
店家整颤颤抖抖地拿着那几两银子不知如何是好呢,这几两银子,抵得上他许久的开支了。
“爷…这银子……便是买下小人这间小铺子也是够了的。”
“就当小费吧,你去教一下她如何做便好了。”温润如玉的声音传来,眼神却是没有看向店家,依旧温柔地注视着女孩的背影。
店家立刻上前拿了一个别的,演示给女孩看,女孩聪慧,看了后,很快便学到了,两只小手摆弄着,不一会,一个完整的天灯就出现在了眼前。
“我们去哪儿放呀?”女孩在天灯上缓缓地写上几个字,便兴奋地看着男子。
“那阿婉了要抱好了。”
男子与女孩走出那店铺,到一处无人之地,他一手拿着天灯,一手抱住女孩小小的身躯,足尖一点,偷偷隐匿踪迹,往城郊飞去。
落在一处宛如世外桃源的宅子屋檐上,扶着女孩坐了下来。
男子瞧了瞧,天灯上面的字十分娟秀好看,写得是——俗世于我是俗世,俗世于我非俗世。
“阿婉,这是何意?”
女孩双手举高天灯,笑着回眸,“这俗世禁锢住了我,只因它能禁锢我,它便是俗世。若有一日,它不能禁锢我了,这俗世于我而言,也就并非是俗世了。”
男子拉过女孩,让女孩趴在自己的腿上,看着女孩的眸子,“终将有那一日。”
那装下了漫天繁星的星眸,此刻没有了那闪烁繁星,满眼皆是眼前的女孩,他眼中的漫天繁星,心中的天下大义,抵不过女孩嘴角一抹笑意。
愿那日,我陪在你的身旁。
陪你看这非俗世的俗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