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初二的时候,每天都起来的很早,因此班上教室的后门钥匙其实就交由兰斯保管。早上喜欢到学校门口吴师娘的饭馆点一盘5毛钱的狼牙土豆,或者4个小笼包,然后喝他个三碗稀饭。
不知道师娘姓什么,只记得她老公是学校一个姓吴的老师。而且这个吴老师正好是教我姐她们那一届(2003级),所以从我第一天来学校的时候,我姐就带着我到这个地方吃早饭。
说起喝稀饭,有这么一个传说,不过真实性有待考究。传闻某日大清早,兰斯与陈兵两人来到师娘饭馆准备“大开杀戒”。遂一人点了一份狼牙土豆,由于师娘没有请什么服务员,都是自主经营,所以打饭什么的都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恰恰是有了自己动手这么一个规矩,所以兰斯每次都准备吃得饱饱的,不能浪费了这8毛钱,这一分一厘都是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
话说那日,兰斯与众人抢了三碗稀饭喝下以后,还没有觉得饱,所以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和嘴,开始丧心病狂的继续喝稀饭,直到第8碗才觉得物有所值。
这件事被陈兵拿到班上说开了,结果兰斯8碗稀饭的传说自然就不胫而走。从此揭开了兰斯这个“吃手”(龙使在高中时候赐的封号)的序幕。
兰斯早上除了在师娘的吃土豆喝稀饭以外,还会在寒坡岭脚下的一家面馆吃面条或者米线。那时候抄手、面条这些都还是1块钱一碗,抄手有24个。
那时候的兰斯相当节约,到这家吃抄手都只吃半碗。12个才5毛钱,简直物美价廉,童叟无欺,性价比极高,这家面馆开门也比较早,天还没有亮就开了。
有时候吃完饭,到学校都还特别早,早的连一楼跟二楼之间的那道铁门还没有打开。不过那道门也难不倒兰斯这种身材较小的人,有时候也跟着大伙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