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纳兰容若《采桑子》:“此情已自成追忆,零落鸳鸯,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
葳蕤这几年换过很多次住所。大多是老旧巷子里的老旧房屋。小,而且乱。
所幸她从不是个追求精致的人,也就不在意乱七八糟的环境。房屋,容人即可。心,永远在未知的地方。
像折叠整齐的信,总是放在箱包最深、最隐蔽的夹层里。通常旁人用来放钱卡之类的暗袋,葳蕤放的是一个信封,里面是几封陈年的信。
那是她刚开始漂泊的时候,立冬给她写的。
有一封很让她感动。在深夜公园的躺椅上,借着昏黄路灯洒下的寂寞光辉,一度读到哽咽无声。信是这样写的:
“我的尚,今天我拿到了人生中第一笔工资,很想让全世界分享我的喜悦。
我给母亲买了一把精致的木梳,上面雕刻着她喜欢的莲花纹。给父亲买了一本他最喜欢的书,书页上写着他亲爱的儿子的大名。父亲笑得眼角皱纹里都藏着欢喜。
给爷爷奶奶的是一对手工陶的杯子,你绝对想不到那上面印着的是什么,我告诉你吧,都是我小时候吮手指的照片。哈哈。
知道我给你准备了什么礼物吗?你一定猜不到。我先保密,我赌三毛你看到了一定会感动得恨不得立马飞回来抱住我。
晚安,我的尚。你得赶紧回来,否则下一秒我就会被人抢走。”
晚安,我的尚。你得赶紧回来,否则下一秒我就会被人抢走。
立冬给她写的信永远都是这样结尾。她甚至可以想象得出他恼怒地像个孩子一样,一边欢喜自如地表达着想念,一边赌气威胁地说,你再不回来我就是别人的人了。
葳蕤每每这样想着,心底就柔软得像一块棉花糖,又软又甜。
信里,他总是唤她,我的尚。不似当面时,他亲热地叫她葳蕤。她猜想,大抵是因为,葳蕤这两个字笔画实在太多。他迅疾潦草的字迹并不喜欢笔画繁琐。
为了让她猜测他送的礼物,在收到信的三天后,礼物的快递才被送到她的手中。他本可以和信放在一起寄过来的,却偏偏大费周章。
然而这一点,恰恰是葳蕤喜欢的方式。转折,而有趣。不是平铺直叙的苍白。
礼物确实出乎她的意料。是一条石榴红刺绣长裙,年少时的她深爱的颜色,艳丽如霞。
上面繁复细密地绣着洁白的缠枝莲花,开得热烈而繁盛。姿态一如她的名字,葳蕤。
她欢喜地穿上,竟是无比地合身,这样的小红裙像一团火,暖意一层一层漫上她的心,直至淹没她。
她承认,她惊喜得无以复加,甚至想立马飞回他的身边,从此做个乖巧合适的贤妻。满足他的家人对他未来伴侣的无限期许。
然而想到那一日,他的母亲一身得体优雅的精致旗袍,耳上是闪烁着温润光泽的珍珠,温暖美好得让她感动又惶恐。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皱到失礼的裙子和极不搭配的一双球鞋,尴尬的笑容里隐藏着深深的手足无措。
于是那之后,看着立冬和他母亲几乎如出一辙的明亮笑容时,她选择了逃离。
逃离这个地方。逃离这个让她珍爱到不忍亵渎的男人。
她说,我想出去看一看。
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他语气温柔,带着一贯让人舒服的笑容。
不知道。先往南,然后再向西。犹豫了一下,她缓缓开口。又加了一句,或者你可以重新找个女朋友。放在口袋里的手,指节僵硬。
立冬哈哈一笑。先留着吧,我暂时还没找到更好的,所以不打算换。他笑得放肆,紧紧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
这是五年前的事情。那一年,她离开了相伴五年的立冬,以及沉默了二十多年的故乡。
那一年,她在不同的地方,整夜整夜做着噩梦,每一场梦魇都似乎无休无止。
这让她整个人变得无比苍白虚弱。连续不断的噩梦总让她想起逝去多年的父亲。
她的父亲是一个酒鬼,在成为酒鬼之前他是一个爱笑的花匠。他种花无关其他,只是因为自己的妻子无比热爱花朵。
然而,讽刺的是,他的妻子最终和一个完全不懂花的男人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于是他理所当然地变成了一个酒鬼。每一个烂醉如泥的深夜,葳蕤一边捡着地上四处散乱的酒瓶,一边远远、冷冷地看着那个被她称为父亲的人。
他软弱得像一滩烂泥。总在醉酒后痛哭失声,口中叫道,你怎么这么狠心,怎么这么狠心!
叫累了再换一句,他甚至都不懂花,他怎么会爱你,怎么会爱你!哭累了就沉沉睡去。
葳蕤想,懂不懂花,和爱不爱一个人有关系吗?她十分看不起自己的父亲。
时常忍不住想告诉他,不要再想那个人了。既然她不稀罕我们,我们更不该稀罕她。
然而她终究没有说出口,而父亲终于在某一天夜里如愿地折腾死了自己。死于酗酒。再也没有睁开眼睛。
火化的那一天,葳蕤没有掉一滴眼泪。
她心底反而松了一口气。这一切……终于可以结束了。再也不会听到父亲深夜醉酒后痛哭到不能自已的声音了。
她也终于对着冰冷的墓碑说出了那句话,既然她不稀罕我们,我们更不该稀罕她。
转身离去,没有再回头。从那一夜开始,她整夜整夜噩梦不断。白天嗜睡,怕见光。
总是在黄昏的时候,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地去超市买吃的。回来经过学校旁边的奶茶店,会买上一杯,而且是最大杯的那种。
立冬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她与他初次相见并不是十年前他失恋,坐在路灯下痛哭流涕的那一次。
而是十年前的前一年。在一家灯光温暖的奶茶店里,葳蕤看见了浑身仿佛会发光的立冬。
少年时代的立冬,笑容里有比冬日阳光更灿烂温暖的光芒。让一眼瞧见的葳蕤生出了落泪的冲动。那么暖,沁入心底的暖。
他无比包容地看着一个裹在厚棉袄里,戴着帽子口罩,刘海很长,只隐隐约约露出一对大眼睛的小姑娘。
她像一只受惊的小兽,警惕地看着这个陌生的世界。然而他突然哈哈笑了起来,因为这小小的姑娘却捧了一杯最大杯的奶茶。看起来十分滑稽。
葳蕤吓得手一抖,一大杯奶茶扑倒在干净的桌面上,褐色的汁液迅速流淌,等立冬反应过来时,他的裤子已经湿了一大块,而且黏糊糊的。
他微微皱了眉,任谁遇见这样的事心情都不会好。
可是一抬头就看到对面的怪丫头弹簧一样唰地站了起来,拿起纸巾就胡乱帮他擦拭,他忙抓住了她的手,一脸尴尬地说不用了。
然而那怪丫头满面惶恐,呆呆站在那里,手里还捏着浸了奶茶的纸巾,一动也不敢动。
她似乎想说什么,嘴里吐出嗡嗡嗡的声音,立冬却根本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只见她一双眼睛瞪得很大,直直地望着他,像是等待判决的死刑犯。
立冬觉得自己似乎是吓到这个怪丫头了。忙摸了摸她的头,笑道:“没事没事。你别怕,我看起来有那么可怕吗?”他扮了个鬼脸,自己却先笑出声来。
那一天的最后,立冬买了一杯最大杯的奶茶塞到了葳蕤的手中,笑着推开门走了。
他不知道,葳蕤就那样保持着目送他的姿势站了很久,直至一杯热奶茶变得冰凉。
冰凉又如何,她还是喝得干干净净,一滴不剩。
那一夜,她睡得很安稳。再也没有做噩梦。之后,半年没开口说话、没离开家的葳蕤重新回到了学校。
在那之后的每一天,她无数次出现在立冬出现过的地方。像一个影子,追逐着光。
像一个影子,追逐着光。
所以,他们相识,更准确地说,是十一年。
雨歇微凉,十一年前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