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地产开发,销售至关重要。我们在做开发立项、市场调研的时候,也重点对肯尼亚地产市场的销售模式进行了调研。
与国内不同的是:肯尼亚几乎都是由中介公司进行销售,销售手续办理必须由买卖双方的律师进行。由于刚介入地产市场,我们既无客户资源,也没有销售渠道和其他手段,只有委托中介公司来销售。
当时我们找了内罗毕最大的一家销售代理公司来负责营销。这家公司叫Villa Care,坐落在Westgate的一栋大楼里。公司规模不小,客户资源也多。经过多轮接触商谈后,我们签订了委托代理销售的合同。基本条款是他们全权代理销售我们的产品,广告投放、现场销售人员安排、客户资源都由他们负责。销售价格由他们给建议,我们同意决定后共同执行。每销售一套公寓,我们支付他们成交价格2%的佣金。最初Villa Care提出由他们独家销售,我们表示,可以不再引进其他中介公司,但我们自己也可以销售。这一点他们先不同意,后来在我们坚持下,最终又同意了。
Villa Care派到公司现场的销售经理叫Yongo,是一个英俊的黑人小伙。他们在工地附近做了广告牌,在他们内部的渠道也做了广告投入。
每天Yongo都按时到工地上班,通过他们渠道获得的销售客户到现场来看房,他就在现场接待。同时,我们公司也组建了自己的销售部门,配备了相应的销售人员。若有客户自己找到工地看房,我们自己的销售人员就接待并办理相关销售手续。
起初,这种销售模式并没有任何问题,但后来四套售出,牵涉到销售定金问题,矛盾就出现了。客户是Villa Care的,客户通过他们签订销售合同,所有条款由Villa Care定。Villa Care就要求客户把销售定金或预付款打到他们账户上,这一点是我们事先没有考虑到的问题。我们要求的销售预付款最低不得少于20%,当我们了解到这种情况后,感觉到有问题,我们就向Villa Care提出,并要求他们立即转付客户应付我们的预付款。Villa Care没有拒绝我们提出立即转付预付款的要求,却找各种理由拖延,今天说经理不在,明天讲财务经理出差,总之都有不付款的理由。
律师提出,通常情况下,客户签合同时,付款条款约定预付款付到律师的账户,等房款付清,房屋过户后,再由我们律师把客户房款付到我们账户。我问律师理由,律师讲,客户不信任我们,若把钱付给我们,到时因各种原因房子无法建好,客户的预付款又由我们掌握,无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律师拟好了销售合同样本,我们逐条进行了推敲和研究,所有条款都没有问题,唯独付款条款我不同意。我想,搞了半天,中介也好,律师也好,都提出客户愿意把钱付到他们账户,听起来似乎有理由,但我们的风险谁担保?比如,中介迟迟不转款给我们,但律师也一样,若房屋过户后,不转款给我们,我们拿律师怎么办?天天同律师打官司?想起这些风险,我就睡不好觉。我找来律师,我给律师讲,合同其他条款我认为都可以,唯独付款条款我不能够同意。不管肯尼亚通常怎么做,我都不能够接受将销售款付到任何第三方的条款,销售款只能付到我们自己的账户,若客户不信任我们,不愿意接受我们的付款条件,他们可以选择退房,我立即退销售款给客户。已经签订的四套销售合同必须重签,这是原则条款,我必须坚持。
后来,事实证实了我当初的判断。本来我们最开始的时候,是律师Robert做销售律师,但他最大的问题就是不守时,办事太拖拉,很多客户向我们反映,同他联系非常困难,常常电话都不接,很多时候销售手续无法正常向前推进。我同Robert交换过多次意见,他答应很爽快,一两天过后就又忘了。后来我才知道,他热衷政治,想参加Embakasi地区议员选举,根本没时间做律师业务。经同他友好协商后,他同意终止同我们的律师聘用合同,我答应他公司若有其他律师业务,我会继续让他做。
终止和Robert的合作协议后,我们联系了三家律师来竞争报价,最后我们选择了年轻的律师Kwengu。
Kwengu身形单薄,说话温文尔雅,人很内敛,不张扬。比较三个律师,他收费非常合理。我想销售律师不同于打官司,处理纠纷的律师,没必要找太高级别的律师做,销售合同都是固定条款,我们基本上不接受对方律师对合同诸如付款等重要条款的修改。律师无外乎履行一个法律手续,基本工作内容和职能,就是利用一下律师印章,同客户律师接洽,解释对方律师和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到土地部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而已。
Kwengu最初配合得不错,我们双方都很满意。但后来,一件令我措手不及、哭笑不得的事情发生了。一客户不在肯尼亚,没有直接与我们接触,没弄清楚我们对客户付款的约定条款,Kwengu利用这点,诱导客户将700万先令房款付到了他的账户上,然后,他给我们写了一封律师信,提出我们支付他的律师费没有按照肯尼亚律师收费标准执行。按照肯尼亚律师收费标准,我们应该补付他700万先令的律师费。现在他已经收了一客户的700万先令房款,正好冲抵他的律师费。同时,他扣押了我们12套公寓的土地分户文件,没有这些分户文件,我们便无法完成同客户的房产过户手续,也无法按时收到客户的房款。
Kwengu的这一招让我完全没有思想准备。以前只知道肯尼亚律师良莠不齐,但没有想到会如此出格。没办法,我试图同Kwengu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结果他打电话告诉我,他已经委托了律师解决这次纠纷,他给了我律师电话,让我直接与他的律师联系,他不会再直接与我沟通。
我一看,这个所谓Kwengu委托的律师,就是上次一起到公司参与律师竞标的另一位叫Odera的律师。Odera个子高大,身材魁梧,说话做事都干净利落,一看就是个厉害角色,他在肯尼亚律师界有一定地位和名气。他原是我们购买第三块地的地主方的律师,就这样在办理土地过户的过程中认识了他。
初次接触,我就感觉这人不好对付,需要小心打交道。但遇到麻烦官司,这种律师也是可以利用的。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我完全明白了,就我对Kwengu性格的判断和了解,怎么我也不会相信他会这样做,我知道这是Odera一手参与策划实施的一次对我们的敲诈事件,Kwengu只不过是个配角而已。记得在同Odera接触商谈律师费的时候,他就直接告诉我:“你们外国人在肯尼亚来投资开发,赚了很多钱,我们多收你们一些律师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然,你们不会顺利的。”赤裸裸的恐吓加利诱。
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我静下心来先厘清思路,再决定对策。
首先,我避免直接同Odera接触,尽量做到直接同Kwengu沟通交涉。其次,我设法同付款到Kwengu账户的客户取得联系,明确告诉他我们不接受付款到任何第三方的付款条款,包括我们的律师。只要房款没有到我们账户就视同客户没有付款,到时我们有权取消销售合同,将房屋重新出售。客户要么重新付款,要么让Kwengu马上把钱转给我们。
客户知道情况后,立即赶到我办公室,同意全力配合我们收回房款。当时是卖方市场,公寓非常好销售,根本不愁买家。同时,当时能够买房的客户非富即贵,都是当地有身份地位和关系的人。该套公寓的业主是一家肯尼亚知名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他同律师Kwengu的开户银行有非常铁的关系。他告诉我,他可以通过银行马上冻结Kwengu的账户,以保全资金的安全。他在我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Kwengu的账户就被冻结了。
与此同时,我让小胡起草了一封给Kwengu的正式书面信函。我们口气非常强硬,要求Kwengu必须尽快无条件地退回700万先令非法占用的我司的房款和12份重要文件。在这封函件中,我罗列了如果Kwengu不退回房款和12份土地分户文件的严重后果,以及每天应付我司的相应损失。
多管齐下,各方压力一起向Kwengu压过去,他没招了,主动改变态度,提出愿意见面同我协商。那天我们约在市区洲际饭店见面商谈,我们见面后,Kwengu很不好意思,先向我赔礼道歉,再说明原因。按照他的说法,他确实是受Odera胁迫,同时,自己也不排除想轻松搞点钱花的想法。我也体谅Kwengu的处境和实际情况,同意适当合情合理地增加一些律师费给Kwengu。很快Kwengu就将700万先令房款转到了公司账户,12份土地分户文件也全部转交给了我们,折腾了近一个星期的律师事件终于圆满解决。
我将此事向杜霆做了汇报,但是否继续使用Kwengu做律师的事情,却让我们决定不下来。继续用吧,又恢复不了以前的信任水平,换律师吧,估计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还需要向所有客户解释,并且要重新了解和熟悉业务。最终我建议还是继续使用Kwengu,让他戴罪立功,重新做起,争取获得我们的信任。从此以后,Kwengu一直配合我们工作,没有再出现任何问题,任我司律师直到现在。
刚刚解决律师问题,销售中介公司的事又来了。一天下午,我正在办公室处理公务,Villa Care派人送来一封信给我。打开一看,是Villa Care写给我们公司的函件,要我们赔偿支付他们300多万肯尼亚先令。大致主要理由就两条:一是说我们挖走了他们的销售代表,二是说我们中间倒拐挖了他们客户。按照他们的说法,凡是我们自己销售的单元,客户都是他们的,这样算账,我们还要补他们十几套房子的中介费。
同Villa Care合作前,就有朋友告诉我,Ojijo是个难缠的角色,要小心。
收到信件的第二天上午一早,Villa Care的人就找上门来。大老板Ojijo亲自带领几个彪形大汉,气势汹汹地来到我办公室。
Ojijo高大威猛,晃眼一看,重量和身高都是我的两倍。来者不善,我招呼他们坐下,准备迎接暴风雨的到来。
Ojijo首先开口,他态度强硬,一上来就威胁我,若不给钱将如何如何。听他把话讲完,我问他们:“其他人还有什么补充没有?”其他几个他们公司的副总、业务经理什么的,也都讲了一通,目的就一个,要钱。
我这人骨子里天生就有一股犟劲,而且吃软不吃硬,你越威胁我越不怕。我慢条斯理、不卑不亢、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们:除了他们正常销售,我们按照协议该付的中介费外,其他无理索求我一分也不会给。有本事来拿你们就试试。我告诉他们,我们敢来到肯尼亚投资做生意,就不会怕什么威胁。
我告诉他们:“你们的销售代表Yongo是从你们公司辞职后才来我们公司上班的,不存在挖你们员工的情况,这种事我们不会干。”我告诉Ojijo就像你老婆跟你离婚后,她要嫁人,嫁给谁你都管不着。员工辞职后,他到哪儿上班那是他的权利。至于销售客户倒拐的事,更是没有道理,我们自己可以销售是当初我们之间的约定,你们也是同意了的。即使是你们客户到公司看房,若没有与你们达成协议,他再同我们谈成了,你也不能够就说是我们挖了你的客户。再者证据是什么?又怎么界定这些客户就是你们的?
Ojijo最初也是想从我们这里来敲诈一笔,一看我如此强硬,也就打消了念头。
在肯尼亚待久了,基本上也弄清楚了他们的套路。他们常常认为我们这些老外、非漂胆小怕事,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本地人想象力丰富,敢想敢做。很多时候感觉他们的想法同小孩差不多,幼稚可笑,但他们却觉得他们充满智慧。想象力丰富和充满自信,倒是我们这些非漂需要向那些肯尼亚的朋友学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