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58000000016

第16章 信托作为一种组织形式(5)

误解或错误包括表达错误和理解错误。表达错误产生于财产转让文件中包含了错误地表达转让人意愿的条款、没有包含应该包含的条款或者包含了转让人并不希望包含的条款。而理解错误则产生于当财产转让文件中包含了转让人希望包含的条款或者没有包含一个转让人不希望包含的条款,但是包含或不包含该条款的意愿是因转让人对事实或法律的错误理解而产生。例如委托人的意图是设立可撤销的生前信托,但是签署的信托文件中没有包含撤销权,而根据法律,委托人没有在信托文件中写明保留撤销权信托即不可撤销。如果委托人告诉律师他希望设立一个可撤销的生前信托而律师在文件中错误地遗漏了撤销权,这就是一种表达错误。相反,如果信托文件没有包含撤销权的原因是委托人不知道要想设立一个可撤销信托必须在信托文件中包含这样一个条款,则该错误是一种理解错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如果有“清楚和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错误的存在,则可以通过修正信托条款来纠正该错误。

即使信托的设立是由于不当影响、误解或错误而导致,委托人的后续行为可以阻止信托的撤销或信托条款的修正。比如,因不当影响而诱使其设立生前信托的委托人日后签署了一份有效的遗嘱,遗嘱中纳入或援引该信托文件,则委托人以后就不能再撤销该信托。同样,如果发现了可以依法撤销信托的情形后委托人没有采取措施撤销信托,则最终委托人可能由于懈怠或者时效法的规定而失去对信托的撤销权。

四、信托的期限

根据英美法,信托的存续期限受到禁止永久权(又叫“禁止永续”)规则的限制。该规则并不直接限制信托的期限,而是通过限制信托利益确定的时间从而间接限制信托的期限。禁止永久权规则最初在诺福克公爵一案中由英国诺丁汉大法官(Lord Chancellor Nottingham)所创立,后来被英美国家的法院接受。传统的对禁止永久权规则的描述是:“对不动产或动产的权益必须在权益设立时生存的某个或某些人的生存期(lifeinbeing)之后的21年内被确定,否则无效。”其依据是人们对确定的权益无法提出异议,而对没有确定的权益却可以提出异议,因此该规则限制财产附有不确定权益的期限为自然人的寿命外加21年。禁止永久权规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财产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在市场上流通并发展,以及为了限制“死人之手”对财产的控制,从而改变目前的财产所有人无法使用财产以应对现存需要的状况。另外,如果不限定期限,信托可能会导致产生一批永久富裕的家庭,而其拥有的财富却并非因为其能力而得到。

禁止永久权规则的适用主要看权益何时确定。如果一项权益在创设时即确定则不受该规则限制。如果一项权益是待确定的权益(contingent interest),则必须在永久权期限内确定,否则无效。例如甲以一笔资金设立信托:“将收益在乙生存期间分配给乙,然后在乙的子女生存期间分配给乙的子女,然后将信托原物分配给丙。”乙的终身权益在信托创设时即确定,乙的子女的剩余终身权益在乙死亡之时确定,如果乙没有子女,则其剩余终身权益在乙死亡时消灭。而丙的剩余权益在信托创设时即为确定权益,尽管丙的利益确定时亦即在乙的子女死亡时可能远远超出某些自然人寿命终止后的21年。因此该信托有效。如果上述信托改为:“将收益在乙生存期间分配给乙,然后在乙的子女生存期间分配给乙的子女,然后将信托原物分配给乙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则乙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剩余权益无效,因为这一类受赠人的每个成员直到乙的子女死亡时方才可以确定,有些人甚至在甲死亡时都可能没有出生。如果甲死亡时乙有一个孙子丙,则丙的权益为确定,然而其他概括赠与的同类受赠人的权益却没有确定,因此丙的利益根据禁止永久权规则也视为不确定,信托因而无效。

因此根据英美法,任何未来权益,只要无法确定其在“权益设立时生存的某些自然人”死亡后的21年内是否会“确定”(vest)或无法确定(fail),则该未来权益自始无效。“权益设立时生存的某些自然人”可以是任何在永久权期限开始计算时生存的一个或多个人,这个人可以被叫做“参照者”。一般而言,永久权期限自信托文件生效时开始计算。

如果通过遗嘱创设权益,参照者必须是在订立遗嘱者死亡时生存的人。

如果通过信托契据创设权益,参照者必须是契据或信托生效时生存的人。如果通过设立一个可以由委托人撤销的生前信托创设权益,参照者必须是撤销权终止时生存的人。通常撤销权在委托人死亡时终止。

为了保证信托不违反禁止永久权规则,英美律师一般在信托文件中会加上这样一个保留条款(savingclause):“尽管本文件中的其他条款有任何不同规定,本信托在本文件生效之日生存的信托受益人中的最后一个受益人死亡后的21年内终止。如果发生这种终止,当时剩余的原物和没有分配的信托收益应按同样比例分配给当时的收益受益人。”通过这样一个保留条款,信托财产的利益就不会违反禁止永久权规则。

20世纪末期,关于禁止永久权规则的争议颇多,有人认为该规则需要改革或废除。有关这方面的观点和司法、立法变化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种类:近似原则(cypresdoctrine)、缓行原则(wait and seedoctrine)和主张废除该规则。

近似原则又叫做修正原则。根据该原则,法院可以对违反禁止永久权规则的信托进行修正,使得该信托可以在永久权期限内执行被继承人的意愿。这一原则被美国几个州采纳。在执行近似原则所赋予的权力时,法院可以在信托中强加一个保留条款,规定一旦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信托中的赠与无效,该条款可以在最少干预被继承人的明示意愿的情况下发挥作用。

缓行原则也可以叫做“等等看”原则,是1947年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立法者在决定废除禁止永久权规则时创设的,该原则的主旨是“等等看什么会的确发生”,而并不因为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就判定某种权益无效。但是缓行原则也有不利的地方,例如在“等等看”期间无法确切知道某种权益是否有效可能会带来不便,另外,缓行原则延长了死亡之手的控制时间。因此,尽管美国《财产法第二次重述》中将缓行原则写入,但是该原则始终只有少数州通过立法或司法实践采纳。这些州之间对缓行期限也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州认为普通法的永久期限为缓行期限,而另外一些州则认为《禁止永久权规则的统一立法》(Uniform Statutory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中规定的90年为缓行期限。即所有的权益必须在信托设立后的90年内有效。在90年结束时,任何没有被确定的权益由法院修订以期最好地完成死亡已久的被继承人的遗愿。该统一立法得到州律师协会的支持。因为比较容易确定90年的缓行期限,该期限可以有效保护律师不会承担因违反该规则而产生的渎职责任。

在美国目前有许多州已经或者开始考虑废除禁止永久权规则,尤其关于动产信托。例如特拉华州已经废除了适用于信托的禁止永久权规则。不动产信托可以存续110年而动产信托可以永久存续。

综上,英美法中的禁止永久权规则通过要求衡平权益必须在永久权期间内确定或者消灭来达到所有对财产有请求权的人都可以在该期限内被确定的结果。这些确定的受益人在永久权期限结束时可以终止信托。

我国《信托法》中没有对信托的期限作出规定。目前已有的营业信托多为短期自益信托,还没有出现过长期信托,因此信托的期限目前多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尚无法律规范。

五、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通常私人民事信托存续至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日期为止,此时信托自然终止,剩余信托财产分配给由委托人在信托文件中指定的剩余利益受益人。一般而言,除非信托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或受益人都没有变更信托条款或提前终止信托的默示权力。但是委托人可以为自己或他人保留这个权力。例如,可撤销的生前信托的委托人可以在其有生之年作出撤销信托的决定,从而提前终止信托。

目前信托的存续期越来越长,因为英美等国家倾向于废除禁止永久权规则,鼓励富有的委托人设立可以延续很长时间甚至永久存续的所谓“朝代信托”。而这种长期信托在执行中会出现很多意料之外的问题,比如受益人可能发生变化,受益人的需要和能力可能发生变化,税法也会发生变化,另外投资机会、投资类型的变化、通货膨胀等都会给长期信托的执行带来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强信托的灵活性,现代英美信托法放松了对信托变更和终止的传统规则,认为只要委托人和所有的受益人都同意,信托条款就可以变更,信托也可以提前终止,即使当信托条款中包含禁止挥霍条款时也是如此。然而,受托人没有这种变更或提前终止信托的权力,因为受托人只持有信托财产的法律上的所有权,对信托没有任何收益利益。

但是,如果委托人已经死亡或者不同意变更或终止信托,而受益人却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信托时,英国法院认为如果所有受益人都是成年人、都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且一致同意,则信托可以在任何时候终止。20世纪50年代,信托的受益人曾经急迫地寻求变更信托以便逃避沉重的税收负担,英国国会颁布了《1958年英国信托改革法》,极大地扩大了法院变更或终止信托的权力。该法规定法院可以代表具有不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尚未出生的受益人的利益同意信托的变更或终止。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英国及英联邦国家的做法是认为委托人死后信托被视为是受益人的财产而不再是委托人的财产,“死亡之手”规则只有在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继续适用。

美国的情况与英国大不相同。美国多数判例判定,如果提前终止信托与委托人的实质性目的不符,则信托在信托文件中确定的终止日期前不能终止,即使所有的受益人都同意也不行。这个规则最初出现在1889年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对克莱弗林诉克莱弗林一案的判决中,因此也被称为“克莱弗林原则”(Claflin Doctrine)。在该案中,委托人甲为其子乙设立了一个遗嘱信托,规定该信托一直存续至乙年满30岁为止。受托人应在乙年满21岁和25岁时分别向其分配1万美元,至乙年满30岁时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将信托的剩余财产分配给乙。甲死后,乙年满21岁时提起诉讼,要求终止信托,并指出他是该信托的唯一受益人。然而,法院拒绝允许在受益人年满规定的年龄前终止信托,尽管信托协议中并没有禁止挥霍条款。法院认为要求受益人年满一定年龄才可以取得信托财产是委托人设立信托的实质性目的,而提前终止信托将违反委托人的意愿。

因此,克莱弗林原则主要是指当提前终止信托的做法与委托人设立信托的实质性目的不符时,信托不可以提前终止。然而对于在什么情况下终止信托可能与委托人的意愿不符的问题人们往往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来说,如果信托规定有禁止挥霍条款、任意性分配条款,或者信托是为抚养受益人目的而设,则信托不能任意终止,因为这些条款通常被认为体现了委托人的实质性目的。

鉴于普通法(判例法)中这一规则的不确定性,现在美国好几个州已经颁布制定法允许法院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在委托人于信托文件中确定的日期之前终止信托。例如无论委托人的目的是什么,只要法院认为终止信托可能对残疾人、未成年人、尚未出生的人或者无法确定的受益人有利,就可以允许身体健康的成年受益人变更或终止信托。另外,还允许信托受益人和委托人的继承人在委托人死亡后通过协议来终止遗嘱信托。

下面总结一下信托变更和终止的不同情形。

1.由受托人作出的变更与终止

根据信托法,受托人对信托收益没有任何利益,因此无权变更任何信托条款或提前终止信托。信托存续的期限通常由信托文件明确写明,而信托在该期限届满后自动终止。因此,受托人只能在信托文件中所规定的日期,并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终止信托。如果信托文件没有明确写明信托的期限,则信托直到委托人的目的实现后终止。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在信托财产的清算期间有权行使保全和管理信托财产所必要的权力,并最终将财产交给有权取得的人,从而解除受托人的责任。

受托人有义务在合理时间内行使这些权力。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新修正本)

    第四次修正的律师法,将推进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推动建立从优秀律师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探索建立律师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6版)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6版)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非常实用,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并进行深入分析。作为一本法律常备手册,本书可以帮助读者掌握法律知识,开阔视野,帮助读者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让读者的生活更轻松、更自如。本书内容全面,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了民法基本知识、婚姻、继承、物权、侵权、合同、民事诉讼、劳动、消费者权益、物业、治安等领域的常见问题。
  • 药品安全类法律法规

    药品安全类法律法规

    本书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热门推荐
  • 蓝色时代

    蓝色时代

    “他”家里突然来的阿姨薛彤,却打破了“他”的平静。这个年长的异性唤醒了“他”对“女性”的感觉,也加剧了“他”的身体的紧张感。《蓝色年代》以略带忧伤、从容有致的叙述一点点为我们打开一个少年明媚而又幽暗、柔软而又刚强的心灵世界,我们跟着“他”一起忍受那些身体发育带来的冲动与焦灼,一起领略那些敏感而又温暖的情感涟漪,并最终目送“他”“刷洗干净”脚上的泥泞,珍藏起那些给过“他”欢欣也给过“他”痛苦的记忆,像个男子汉那样重新上路……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小青梅之竹马甜甜哒

    小青梅之竹马甜甜哒

    大明星顾晨,再遇上大黑狼沈夜寒时,被吃的死死的,每次还都是她的错。当沈夜寒出现在机场的时候,顾晨懵了,谁能告诉她某个人怎么在这里,而且还出场自带气势,一大波记者踊跃到沈夜寒面前,周围的保镖替他开辟出一片道路。顾晨拿着包,压低自己的帽沿,想悄悄溜走,某人眼睛一眯,直勾勾的瞪着那个身穿白衣服的人。顾晨是被自己的好朋友一大早拽起来的,因为她从一些人那里打探到了今天会有大人物,所以一大早爬起来,拽着未曾收拾好的顾晨一路狂奔,结果刚到机场,就肚子疼,留下了顾晨一人在这里等着,就出现了开头的局面。顾晨刚想逃跑,就感觉背后凉飕飕的,一回头,某人正直勾勾得盯着她看。申菲菲跑了过来,看见自己的男神,拽着顾晨往人群里挤,自己的身份可不能被暴露,要不然自己的脸往哪放啊。众人:凭什么她能进去,啊啊啊啊,这不是顾晨吗,竟然和太子爷在一起了,粉丝们更加激动。这是一个小白兔和大灰狼斗智斗勇的甜宠故事。
  • 仙帝是我老丈人

    仙帝是我老丈人

    阴差阳错引动天劫,来到了仙界,成为了修仙界的一个清清泥石流,九天娘娘墓,我挖!帝君墓,挖!龙女洞穴?挖!仙帝老丈人墓,挖!挖!挖!挖不得呀……
  • 星河生命曲

    星河生命曲

    当生存于地表之上的现今人类即将遭受灭顶之灾时,一支生存于地下、有着数百万年生命发展史、却不为我们所知的“地心文明”向我们伸出了生命的援手……他们在地表之上建立了一个个神秘的“人类再造营”,把收养自地表人中的弃婴与残婴培养成了一个个有着全新的生命构造、全新的生命技能、全新的生命文化、全新的生存理念、全新的生命行为的崭新人类,并使他们最终成为了一个个身具异能的强大生命战士,为他们的出身母族而战,为生命而战!这里有半仙之体的“地心人”;有“大洪水”的全新演绎;有居住在月宫中的“天人”;有来自于金星与水星的“太阳系移民”;有天狼星的“灵狼”;有仙女星系的“天女”;有宇宙母星的“顶级宇宙生命”;有“星河生命布生使”;更有导致了“大洪水”灭世危机后幡然醒悟的三位“生命逆使”……他们共同演绎了这首华美乐章——《星河生命曲》!
  • 少女也修真

    少女也修真

    “冰雕美少女”墨子衿如何混迹于修真世界?“给我番茄,我给你修出天仙境。”“离远点,你吓到我的番茄树了!”
  • 倾城明月心

    倾城明月心

    偷偷溜出来的玉心一不小心就“迷路”在了山里……又一个“顺手”就下了身中奇毒的云岳大陆七王爷云墨城。救命之恩自当全力相报,于是云心便被“打包”带回了王府。在王府中的日子有吃有喝,玉心倒是过的风生水起。只是……怎么老是有这么多狂蜂浪蝶往王府里跑?一会儿这么郡主,一会儿那个公主的……害得她总得想办法保住自己这张长期饭票。但是玉心万万没想到,一直对她这么好的云墨城居然心里把她当成了别的女人?!玉心:好你个云墨城!你不仁我不义,别怪我“心狠手辣”!云墨城:老婆我错了你别跑!-------------本文小白,只想轻松一下,请多指教
  • 神陨之城

    神陨之城

    当末日降临,人类该何去何从?当少年紧握心中信念,神启涌现!天罚降临!即使结局是支离破碎,也要触碰那刹那间的光芒!
  • 站在巨人肩上-从奥斯特瓦尔德谈物理化学

    站在巨人肩上-从奥斯特瓦尔德谈物理化学

    本套《站在巨人肩上》丛书,共30本,每本以学科发展状况为主脉,穿插为此学科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一些杰出科学家的动人事迹,旨在从文化角度阐述科学,突出其中的科学内核和人文理念,增强读者科学素养。
  • 重生国民天后:宫少,放肆宠!

    重生国民天后:宫少,放肆宠!

    陆嫣然惨死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一朝重生回到命运的转折点,改写人生,她势要让那些贱人生不如死,守护好妈妈和弟弟,拿回属于自己的荣誉,走向娱乐圈巅峰,成为一代天后。虐人渣,拿大奖,顺便俘获了一个宠妻狂魔,从此亲亲抱抱举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