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格罕河,秣兰大草原的母亲河。她终年流淌着清澈若水晶般透明澄澈的河水,清甜甘洌,滋润着草原大地,让美丽的花和肥沃的草,遍及整个秣兰。
阿尔格罕河的源头,源自天山。天山是一座高耸入云的巍峨巨山。在草原语中,天山又被称为【哈什喀】,意味【纯洁的】【雪白的】等意思。这是因为天山终年积雪,从草原遥看,一年四季都是苍白一片。
相传天山之巅,是草原众神的居住之地。那里远隔尘嚣,是一座纯净无暇的天堂。草原人信仰草原诸神。他们认为,人死之后,肉体会化作尘埃,埋葬于大地,滋养着草原。而灵魂则会回归天山之巅,回归众神的怀抱。
为了更加接近众神,盼望灵魂早日回归神的怀抱。天山脚下,成为了草原人最为中意的埋骨之所。草原人死后,一般会用天葬和火葬的方式来处理尸骨。所谓天葬,便是将死者放在草原之上,让秃鹫,乌鸦等食腐动物来啃食他们的肉体。这是草原人独特的生死观,他们认为,人活着,生前猎捕野兽,食其肉而活。死后,也应让野兽来啃食自己,回馈自然。
待得肉身和脏器皆被啃食,只剩下白骨时,家属亦或送葬者才会收敛尸骨,进行火化。火化后的灰烬会洒在天山脚下,却不立墓碑,意为生不带来一物,死亦不留下痕迹。
故而,天山山脚,又被称为天山之眠,是草原人的先祖家人们长眠之所。百年前,传说中的草原猎神【雅格拉玛大神】忽然显灵,让无数草原勇士向天山之巅进发。可惜最终无人能够完成试炼。但传说中的猎神显露神迹,这本身就是对于草原人来说,最振奋的事情。这代表他们所信奉的草原众神是真的存在的,也代表着,那从未有凡人踏足过的天山之巅上,真的有一座众神打造的天堂。
距离天山祭典的召开还剩两天,但是天山脚下却已经是空前的热闹。
人山人海,草原数百个部族,有头有脸的人几乎都来了。光是居住用的秣兰帐,就绵延了十几里,一时间,几乎半个草原的草原人都聚集在了这天山之眠之处,他们虽然服饰相似,但是额头上,或是臂膀上,胸甲前,都会佩戴上专属于自己部族的图腾徽记,用以表示身份。
各个部族聚集在一起,有的部族之间关系甚好,相互交易着货物,或者一同举杯饮酒,十分热闹。而有的部族之间却是势成水火,这是因为这些部族之间,也许曾经爆发过,或者正在进行着争斗。只是天山祭典期间,金帐王庭严禁部族之间私斗,不然这冤家相聚,怕是早就血流成河了。
饶是如此,在酒的作用下,激烈的摩擦还是不可避免。一言不合,当街脱衣干架的事情,每几柱香时间就会来上一场。
然而,每当一种身穿金甲,腰佩金刀,背后披风上印着一个巨大的,赤红色太阳印记的图腾的金甲卫士们走过之时,哪怕是打的难解难分,僵持不下的人们,也会立刻停止争斗,唯恐避之不及。
这些整齐划一,气势威严,神情冷漠的金甲卫士们,叫做【护庭金刀卫】,是直属于金帐王庭,听从烈日格罕直接命令的王庭近卫。这些卫士们是专门培养出来的战技和刀术高手,他们虽然数量不多,但是几乎每一个人,都有着百人敌的实力。更是专修一种合击战技,联手施展,威力倍增。相传,一百名护庭金刀卫合力施展合击战技的威力,可挡万骑冲锋。
每五年一度的天山祭典,烈日格罕都会命令护庭金刀卫队来维持秩序。没有什么草原人敢挑衅金刀卫队,不仅仅是因为战力的问题,更是因为,挑衅金刀卫队,就是直接挑衅烈日格罕。哪怕这个人再厉害,在草原之上触怒了烈日格罕,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无尽的追杀和生不如死的酷刑。
护庭金刀卫不会太过理睬打架斗殴,他们轻易不会出手。但规矩就是规矩,所以即便有生死大仇,在天山祭期间,各部族之间也不会太过嚣张。
毕竟,还是有一个方法,可以让他们堂堂正正的发泄那无处释放的精力。
【天山祭战技大会】,一场面向整个草原的,考验战技的盛会。各个部族都有资格派遣出一到五名族人,作为部族的勇士,去争夺代表草原最强勇士的称号——【萨穆兰】
这是一场最多可达到六百多人同台斗技的战技盛会,能够被选为部族勇士的,一定是各个部族的战技高手。而能从众多战技高手中杀出重围的人,自然是有资格被称为草原最强勇士。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甚至有一个流传在草原之间的谣传,称但凡能够获得萨穆兰称号的人,都会被天山之巅的众神所瞩目,其死后,灵魂将会进入天堂的【勇灵大殿】,成为草原传说。只不过这个谣传并没有办法证实罢了。
不过,无论是真是假,那也是死后的事了。对于胜者来说,获得的不仅仅是至高的荣誉,更是能够获得实际的奖励。向烈日格罕提出一个他能完成的合理要求,这看似是一个没什么大不了的奖励,却是个足以颠覆整个人生的奖励!
这是烈日格罕和历届萨穆兰之间的约束,也是向草原众神允诺的,具备强制力的神圣约定。只要要求合理,哪怕是再困难的愿望,烈日格罕都必须要帮他实现。哪怕是要烈日格罕将他的爱女赐给自己作为妻子,亦或是要走烈日格罕的爱马或者是宝库中最具备价值的收藏品等等。可以是要物品,也可以要人,甚至可以要地位。只要够胆子去要,烈日格罕就一定会给,且绝对不会事后反悔亦或是借机报复。
百年前,有一位传奇般的萨穆兰。他是一个天生的战士,他钟爱的女子被烈日格罕选做王妃而离他而去。故而他对烈日格罕是怀恨在心。在赢得大会冠军,成为萨穆兰后,他虽然无法提出让烈日格罕让出王妃的要求,但他却要求烈日格罕与他决斗。
最终,他狠狠的把时任的烈日格罕给揍了一顿,拼着自己重伤,也让烈日格罕断了一只胳膊,并且在金帐中躺了一个月。但这是一个被夺去爱人的男人向夺他所爱之人发起决斗要求的合理愿望。烈日格罕哪怕地位高崇,也必须答应决斗。即便是决斗之中,他按照草原决斗的规矩,被当场打死,也不能有怨言。
决斗之后,这位萨穆兰不仅没有被烈日格罕追究责任,甚至还因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之后数十年,直至二人相继去世为止,这份友谊都一直保持着。这位萨穆兰作为烈日格罕最信任的左右手,为草原的兴盛立下了赫赫战功。烈日格罕也将自己最疼爱的妹妹嫁给了他,这位萨穆兰所在的部族也因此成为了王族。直至今日,也依旧是草原上兴盛的几个大部族之一。
天山祭战技大会,是尚武的草原人最梦寐以求的盛会。有的部族,甚至在去年,就开始了部族内部的选拔。通过层层筛选,将族中最有希望获胜的族人挑选出来,去为部族摘得荣耀的果实。
......
......
陆枫离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他身穿草原服饰,背着弓箭,腰上插着弯刀,不仔细看倒的确有那么几分草原少年的模样。
可惜,他和沐星儿,沐夜月这两个白的发亮的人并步骑着,这三个都是白如玉般的人物,在一群皮肤或黝黑,或赤铜的粗糙草原汉子堆中间。黑中白,比白中黑更加扎眼。
“星儿,夜月大哥,说实话,我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多人。他们看咱们的眼神怪怪的,我家八哥说过,外面有些坏人是会吃人的,他们会不会吃了咱们?”陆枫离悄声问道。
“你家八哥还挺能说会道的,是怎么训练出来的啊?”沐星儿好奇的问了一声,又继续道:“别和他们对视,这些人多半不讲理的。”
“哦。”陆枫离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跟随沐家兄妹的斯姆格罕部族前来参加天山祭,一来是开开眼界,涨涨见识。二来也是在这里能打听到一些关于乾坤无极箱的情报。
斯姆格罕部部族作为草原部族之一,哪怕地位低,也终归是草原的一份子。他们自然有权来参加这场盛会。而且作为草原行商,这时是做买卖的最佳时机。即便是再讨厌商人,但这个时候,多少还是会给斯姆格罕部族一些好脸色,从他们手中,买一些难得一见的中原稀罕品。
“除了我们斯姆格罕部之外,还有几个行商的部族。我已经派族人去询问了,枫离兄弟,一有箱子的消息,立刻就能知晓。”沐夜月绑着绷带,他的伤还没好利索,虽然已经可以走动骑马了,但是却还是不能剧烈运动。
这几日,沐星儿一五一十的和陆枫离介绍了关于天山祭的情况,虽然脑中有了印象,但如今亲眼看着这场盛典的真实模样,陆枫离还是感叹不已。
五颜六色的彩旗交织在各个秣兰帐之间,草原上开阔的步道上,一辆辆装饰着针织布毯,金银布帛的四四方方的奇怪车子停在那里。
这些车子有两个木制的大轮子,每个轮子足有两人之高。上面搭着一个木台子,车外壁,四个方向各有一条长约三米的花纹毛毯,上面针织着草原图腾的纹样。
车顶是一个由木头搭起来的斜面车顶,用秣兰帐专用的毡毯盖着,车厢四周各有一根烫金的柱子撑着,柱子雕刻着草原文字,古朴而又神秘。车厢没有窗户,四周空着,有木台可以坐人。而抬头看,车顶内部天幕,也有一副天幕针织毛毯画,染成蓝白色,象征着天山。
车顶正中,竖着一根高约五丈的长矛!长矛顶部的装饰各有不同,有的是铁片打造的一轮明月,有的则是羊角。还有狼牙串成的骨串等等。四根粗麻绳从车顶的四个角将长矛固定住,上面挂着彩旗,随风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