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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导言

第一次去查姆利酒吧[1],我迷了路。时值傍晚,整个下午都在下雪。我从克里斯托弗街地铁站出来,路两边已积了厚厚的一层白。街灯和霓虹灯广告牌照亮了飘落的雪花。行人来来往往,有的因路滑而跌倒。我转向其中一条蜿蜒的街道,朝曼哈顿西村的中心走去。突然,第七大道的喧嚣消失不见,我置身于一片宁静之中,能听到鞋子在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低响。

与曼哈顿的许多地方不同,西村的街道并无明显的规则。对于不熟悉这一地区的人来说,它们构成了一个令人困惑的迷宫,譬如我就是这样。因此,在最终抵达贝德福德街之前,有好几次我都拐错了弯。之后我必定从查姆利酒吧门前路过有三四次,却未认出门上的门牌号。问题在于这座建筑看起来与该地区每一座迷人的砖房都差不多。还有一点,作为禁酒时期一家非法经营的酒吧,查姆利应该是不想引人注目。之后当禁酒令解除,酒吧的主人决定坚持其无个性的外表。

而一旦我走进去,我知道我没有搞错,这里就是那个历史悠久的文学中枢。入口通道上挤满等位的人们。侍者端着一品脱一品脱的啤酒和丰盛的食物,在桌子之间穿梭。活跃的谈话声、咯咯的笑声、玻璃杯的叮当声、欢快的音乐,气氛融融泄泄。在人体散发的热度和开放式壁炉跳跃的火焰之间,餐厅美好、温暖而舒适。而在这个世界之外,隔着一道前门,便是冰冷、寂静的街道。

酒吧墙上挂满多年来经常光顾这里的作家们的照片。在这些肖像下面,则是数百张书封环绕着整个酒吧。菲茨杰拉德、斯坦贝克、塞林格和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2],只是坐在木桌边喝酒的文学传奇中的为数几个。熟悉的面孔在一张张黑白照片上或恶作剧地笑着,或凝视着远处。他们看起来只是暂时板着脸,随时可能迸出笑声,或进行严肃的讨论。想象一下,从詹姆斯·瑟伯或多萝西·帕克[3]那里听到一句妙语反驳,会是怎样的情形!

这些人很久以前就故去了,但他们生命的影子回到了这个地方。当我的名字被叫到时,我悄悄来到一个卡座旁,闭上眼睛好几秒。声音在我身边起伏。我想象那一记深沉的笑声,不是来自旁边桌子的陌生人,而是发自海明威。我能分辨出房间另一头有一个很兴奋的声音,但吐字太快,不能准确捕捉到他说了什么。我想,应该是凯鲁亚克吧。当然,这些涌入查姆利的才华横溢的头脑彼此说笑的情景,是没办法重现。然而坐在那里,我突然想到,其实它近在咫尺。

步入一位传奇作家的家,对我来说,则是一番全然不同的体验。在那墙里有一种神圣的缄默。为了保护空间,重要的房间用绳子隔开来,这可以理解。于是一个人可以窥视一个作家的书房,但不能坐在他/她写作时坐过的地方。从地理上来看,站在室内和站在室外无甚区别。其实不然。从门口看,我发现自己很难在脑海中召唤出任何事物,除了作家坐在书桌边的一维的画面。而在查姆利,我感觉自己好像被传输到另外的时间。作为一名文学狂热者,我寻求的是直接的亲密。这也是我写作本书的部分原因。我想赋予那些有着怪异的安静的房间以生命力,正是在这些房间里,名人们写出了他们开创性的作品。

如果你是一名书虫,本书所特写的许多作家,想必你至少翻过其中一位的小说。你打开第一页,然后等你想到要抬头,也许几个小时便已悄逝。这种催眠的力量有一种难以捉摸的、几乎等同于魔力的性质。对此,我可不敢贸然尝试去界定。当我写这本书以探究是什么在让文学天才[4]运转时,这从来不是我的目标。任何头脑的细微差别是不可能指明的。

在《怪作家》一书中,我只是想设想一间有作家在其中的书房。我想了解:他们写作时,用的是打字机、铅笔或钢笔?坐的是写字椅、扶手椅,还是沙发?家具的选择是基于实用,还是出于情感上的理由?也许有一只猫在附近低吟。也许有一扇窗户朝外撑开,这样新鲜的空气可以涌入。我想发现的,只是使作家们彼此相别的细小差异。我事先并不知道我会闯入如此怪异的文学领地。

原来作家们是一帮很古怪的家伙。当我沉浸在书中,或者点击一个个网站,我会被一些不可思议的奇怪的事实——关于知名的作家们和他们的写作习惯——绊住。我震惊地发现,席勒会把双脚浸在冷水中,为了不让自己发困。我很难相信乔伊斯用蜡笔在卡纸板上写作,而他就是这样创作出《尤利西斯》和《芬尼根的守灵夜》。当我发现科莱特在写作之前要从她的宠物身上抓虱子,我差点放下手头的书。这些技巧看起来比最捕风捉影的虚构,还要荒诞不经。

我还发现一些不同寻常的、强迫性的行为。有的作家便依赖这些乍看之下似乎很普通的习惯。例如弗兰纳里·奥康纳在一段固定的时间写作。杰克·伦敦给自己定了一个每天要完成的字数。正是他们对这些做法的一以贯之,使得它们有别于常规。奥康纳每天很早就起床写作,甚至周末也如此,没有任何休息时间。杰克·伦敦一天要写一千字,在他整个的写作生涯,天天如此。对我来说,这种精神上的强迫在显得异常之余,更带给我直接的震撼。

在本书中,我收集了那些我遇到过的最有趣的怪癖和执迷。其中许多是作为逸事在文章中列出,但我试图对每一个都描述得更充分一些。在关于特定作家的每一篇短文中,我依据他/她的事业背景,来探讨那些独特的写作习惯。我想知道怪癖缘起于何时,持续了多久,以及一种习惯是否会换成另一种。我想搜罗到作家是如何描述自己的怪癖,不论是在访谈中讨论,在信件中提到,抑或在日记中涉及。

在整合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遵从一条从开始到结束的直线,而是采取了迂回的方式。偶然遇到的一桩事实,带出一桩相关的事实,再扯出另一个作家,以及另一桩完全不同的事实。这些横生的枝节启发我写出了那些短小、驳杂的文字,它们将不相关的作家汇聚到他们共享的怪癖之伞下。

在为《怪作家》所进行的研究中,我细查了信件、回忆录、文章和传记。一手和二手的记述都揭示了关于作家习惯的迷人细节。一些作家会在信件或谈话中描述他们的写作过程。另外一些在这方面嘴更严,于是我便依赖他们的朋友、家庭成员和同事的讲述。

我们必须时刻牢记,作家以及他们身边的人,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修饰事实。怪癖对于丑闻来说可是极好的素材,而且在口口相传时会严重夸大。同样没办法避免的,是作家的自我神话化,尤其其中一些是有史以来最为优秀的故事讲述者。然而即便是在作家对真相予以发挥时,他们依然揭示了自身的某些东西:凸显某一特定形象的渴望,或者回避的需要。所以,在收集调查研究时,我很谨慎,会参阅好几种资料,而且会提及相互冲突的记述。

在本书中,你会发现大作家们的各种独特的习惯,什么样的都有。爱伦·坡写作时,把一只猫放在肩头以保持平衡。阿加莎·克里斯蒂一边在浴缸里啃苹果,一边编造谋杀情节。当截稿日迫在眉睫,雨果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只披一条灰色的编织长披巾。席勒在书桌抽屉里放满烂苹果,依靠这刺鼻的气味,激发他的创造力。你可以采取这些做法中的一种,或者更有野心点,将几种予以杂糅,但可能仍然无法唤起天才。这些故事并不包含写出一部伟大小说的秘诀。毋宁说,书中提及的作家们证明了通往伟大文学的道路,是由自己独有的而非他人的怪癖铺就而成。

伍尔夫曾写道:“一个女人要写小说,必须有钱和一间她自己的房间。”我读过伍尔夫的随笔《一间自己的房间》,在这篇文章中这一句出现了好多次。但是直到着手这趟文学远征,我并没有充分意识到一间房间的重要性。确实,作家需要空间。一间房间远不止四面墙、天花板和门。它是这样一个地方,在这里作者可以拥抱,甚至利用他/她的癖好。在一间房间的孤处中,作家的创造力不仅展现在纸页上,还展示在其独一无二的写作习惯上。

《怪作家》把你带到名作家们写作的地方去看看。它们中的很多有着奇怪的道具,像烂苹果、不超过三根烟蒂的烟灰缸,以及冰淇淋碗。你会发现,一些作家倾向于特定的地点,某个他们可以改造以满足自身之需的地方。而对于其他作家,房间更多是一个隐喻,会被从一个地点带到另一个地点,甚至越过门槛,进入荒野。在每个空间中,你都有机会见到一个非凡的作家在写作。我可以肯定,你会发现他们是一群古怪又勇敢的人。这些作家们以独特的、令人惊异的方式,大胆地将故事形诸纸上,不论是用蜡笔勾画,还是用紫墨水创作,或者对着录音机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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