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兰克是一个自认为有远大抱负的人。
小时候的他,凭借自身优异的土元素亲和感,很快在魔法学院脱颖而出,成为一代天才,是同龄人里的佼佼者,是家长们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
他,英俊帅气,年少多金,父母虽然算不上有权有势,但是经营着利润极大的生意,而且夫妻恩爱,更疼爱他这个独子,可以说是家庭美满。
可是就在那天,一切的变了。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学校的钟声一如既往地响起,他还记得自己当时看到了自己心仪的女孩对他甜甜的微笑,就像夏日里的刨冰,沁人心脾。
那天,他一如往常回到家,推开家里铜质的大门,踏着轻快的脚步,走过长长的走廊。
他望着满地血迹的大厅,他大叫着,声嘶力竭,仿佛要掏空自己的一切。
那天起,他失去了双亲。
据调查的治安官说:
“这是一起入室抢劫,犯人在劫走了所以财物之后,下手杀死了在场的两名手无寸铁的夫妻。”
立案之后,因为久久未能找到指向凶手的线索,案件成了死案,被放置在柜台里那堆厚厚的案件稿里,不知何时才能有机会被翻到。
治安官们调回了投入到这起案件的人力,将其分配到其他案件中去。
而可怜的佛兰克,不仅仅失去了双亲,同时失去的还有父母多年的财产,随着银行借由他们家的债务收走了双亲唯一留下的房子,佛兰克彻底一穷二白。
被银行派来的人赶出住了整整十五年的宅子,佛兰克抱着双亲的骨灰盒,他甚至没钱为自己的父母办一场葬礼,最后迫于无奈在野外立了一座孤坟,没有墓碑,没有殉葬品,甚至没有一束花。
当时的佛兰克还没有收入来源,在得知自己已经付不起下一年的学费后,他被迫从学校退学,与心爱的女孩分离,他深知,那一天的遥遥相望,就是他们见过的最后一面。
那年的秋季罕见地下起了大雨,他在企图经营父母的生意失败后,负债累累地躲进了贫民窟,那天夜晚,他蜷缩在桥底望着外面灰蒙蒙的天空,身上的衣服挡不住寒风,纷飞的雨滴让他颤抖,他感觉自己就像一条可悲的野狗,终有一日会死在饥饿与寒冷。
但是他不想就此放弃,他还年轻,还有很多机会去努力,还有很多美好没有体会,他甚至回想起母亲温柔地抚着他的脸,说着各种美好的、让人遐想的未来。
从此,他改头换面,成了一个征收保护费的混混。
后来,他凭借自己在魔法学校研习多年的魔法,救下了被魔兽追捕、奄奄一息的乔。
在乔的帮助下,他坐上了贫民窟的霸主地位。
再后来,他遇见了刚刚成为城主的杰朗·阿曼伯爵。
当时他就站在街道的一旁,看着那位雍容华贵的贵族站在船头,宛如俯视着自己的城般看着四周的一切,他灵机一动,内心里突然响起一阵阵呼唤,他感觉这是一个人一生中唯一一次改变自己人生的机会。
他毫不犹豫地冲到了水道边,朝着那位贵族说出了此生最为勇敢的一句话:
“大人,请原谅我的无礼,我愿跟随大人,成为大人的侍从!”
贵族饶有兴趣地看着他,脸上流露着天不怕地不怕的英勇。
接着,佛兰克听到了那句他永生难忘的允诺:
“我知道你是谁,不过没关系,我觉得我未来的城里可以容得下一个地下的霸主。”
此刻他便知道,眼前的这位贵族,就是这座水城的下一任城主,而这位城主,刚刚同意了他的臣服。
历时七年,佛兰克从当年的无知少年,变成蓬头垢面的穷人,再从贫民窟里的混混,变成一代霸主,最后重新回到当初锦衣玉食的生活。
只是十多年过去了,原本英气的少年已经褪去青涩,手上长出了老茧,柔顺的长发变得油腻,硬朗的身形也日渐臃肿,变成了一个终日追求金钱权势的男人。
多年对欲望的追求,佛兰克成就了如今的这般地位,但是他仍未满足,他渴望成为一名贵族,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上等人,不仅坐拥金钱,还要掌控权力。
而这些,佛兰克知道,只有他的主人——杰朗·阿曼能够给他。
而杰朗·阿曼是一个看着个人价值的统治者,佛兰克明白,只要自己能展现出自己的价值,必然会得到应有的赏赐。
“佛兰克大人!”
耳边传来的声音拉回了佛兰克回忆的思绪,他扭头看着一旁的小弟,颔首表示自己在听。
“有人向我们检举说昨晚看到有五个可疑的人从一间小旅馆里走出去。”
“那间小旅馆在哪?”
佛兰克跟着小弟一路走着,来到赛斯旅馆门前,佛兰克抬头望了一眼店上的门牌,随即眼神示意小弟上前询问:
“你们这里是不是住有五个人,分别是四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而且都是一身战士打扮的——”
旅馆老板听着小弟描述了半天,顿时想到了昨天的西罗等人,下意识地点点头:
“是的,这位大人,本店确实有这么几个客人,可是他们昨晚出去之后,就再也没回来了。请问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因为赛斯旅馆离佛兰克的住处离得很远,所以这边的老板还没知晓昨晚的事件,只是听到有个有身份的人被刺杀了,一时间还没法联想到这么多。
“那几个人可能是刺客,你现在带我们去他们的房间,我们要仔细搜查。”
“这,怎么会呢?”
旅馆老板回想起西罗那副隐隐带着上位者的做派,总感觉事情没那么简单,可是在小弟的胁迫下,只能带着佛兰克他们上到了二楼。
“搜,给我搜仔细点,不要漏过任何一个角落。”
随着佛兰克的厉声命令,随行的小弟们挤进这间小小的房间里,把每个地方都来来回回找了几遍。
“找到了!”
闻声的佛兰克立即扭头看过去,只见小弟满脸兴奋地拿着一个小小的袋子,这是他从床板夹缝里找到的。要是奎利安在这里,一定认得出里面装的是他四天前从一位贵族身上偷来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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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朗接过佛兰克双手捧上的袋子,解开袋子上的绳结,袋子里面露出一块光洁的、闪着绿光的石头。
杰朗扭头看向身旁躺在椅子上的好友——巴彻·坎贝尔,拿起袋里的石头,轻声问道:
“是这个?”
巴彻仰着头长长地打了个哈欠,兴致缺缺地点了点头,他虽然和杰朗从小就是好友,可是两人的行为习惯却是完全不同的。
“既然你已经找到了,那我也懒得过问那个偷走我宝石的毛贼了,反正是送你的礼物,相信你会处理好的吧?”
说着,巴彻抬起手撑着下巴,随性地用手指敲了敲椅子的扶手,木制的椅子度有一层光亮匀称的蜡,可以看得出主人对其的细心保养,然而此刻对于巴彻这般有意无意地损毁,杰朗却从未表示有什么不满,这也间接证明了两人的友谊之深。
眼神示意佛兰克全权处理,随着佛兰克退出房间,杰朗抬起手握住袋子里的石头,感受着石头传来的微暖触感。
“这礼物我就收下了,改天我再回赠你一件礼物吧。”
巴彻停下叩击椅子的手,抿着嘴两眼死盯着这位相处多年的朋友,最后还是气不过似的开口道:
“你就不问问我送你的这块破石头有啥用?”
刚说完,巴彻又觉得自己的语气有点过了,自己也是明知道对方就是这种无论何时都会保持优雅的风度、正直善良却又让人感到迂腐的贵族。
“这里就我们两个人,你不用时时刻刻为了维护那点形象,搞得我们之间说几句话都这么麻烦。”
“这倒是我太严肃了,那你说下这块石头有什么用处吧?”
巴彻两只手摩挲着椅子光滑的表层,上面刚刚被他用指甲敲了几道印子,他开口道:
“我记得上个月在王城举办宴会的时候你没有去吧?”
虽然不知道巴彻为什么扯到了上个月的宴会那,但是杰朗还是很自然地把话题接了过去:
“是的,你也知道的,我妻子她的身体状况,需要我经常在她身边照顾,当然主要是其他人我也不放心不过。”
看着好友平日里爽朗的笑容也变得暗哑无光,巴彻差点没忍住跟杰朗开口说“干脆放弃吧,就连最高祭司都那样说了,你不如放弃那位隆巴顿家族的大小姐,我坎贝尔家族不比她家好?我年轻漂亮的妹妹还对你一往情深呐”。
只是巴彻不能这么说,他也不会这么说,他知道好友是个重情义的人,这既是他无数的闪光点之一,有时同样是让人遗憾的地方,比如现在。
“这块石头是我从马茨那小子那拿来的,据说里面蕴含了强大的生命力,佩戴者可以延续生命。”
巴彻说完就站了起来,走到杰朗身后,手扶着杰朗的双肩,看着好友满脸兴奋地看着自己。
虽然杰朗激动得说不出话,但是言溢于表,巴彻还是很清楚他此时的心情,只是一想到杰朗还是个痴情种,巴彻就后悔当初自己被逼着参加宴会的时候带上了杰朗,结果让杰朗和那个女人相遇了。
虽然知道这并不完全是自己造成的结果,但是每每想到这里,巴彻的心就在流血:
“可怜我痴情的妹妹啊。”
这句话巴彻说得很轻,再加上他站在杰朗背后,杰朗被突如其来的幸福砸昏了头,一时间也没听清巴彻讲了什么,只是隐隐听到了——
“可怜你什么?”
面对好友的疑惑,巴彻无奈地摇了摇头。
另一边,佛兰克刚刚走出城主府,就听到有小弟向他汇报消息:
“老大,我们刚刚看到有人从奎利安的小屋里走出去,很有可能知道奎利安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