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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大瘤十岁那年,村里的牲畜们染上一种奇怪的病。先是不吃料,然后慢慢消瘦,到最后,只剩下一副标本似的骨架,躺在地上喘着气,痛苦地等死。大瘤爹养了两头黄牛,死了一头,剩下的一头也站立不稳。爹走了很远,领回一位能掐会算的神人。神人焦黄着脸,指甲里淤了厚厚的灰垢。神人看看牲口,看看爹,看看大瘤,不说话。爹把神人拉到一旁,神人说,你儿子?爹点点头。神人脸色一沉,不,他不是你儿子,他是妖。爹慌了,什么妖?神人说,葫芦妖——你看他长得像人吗——专吃牲畜的葫芦妖。爹再看大瘤的瘤,越看越像葫芦。爹说那怎么办?神人把手掌凑近自己的脖子,一抹。爹说,杀?神人点点头,转身走。爹给了神人一些钱,领他出村。净挑偏僻没人的小路走。

爹回来,并没有杀掉大瘤。他把大瘤关进小黑屋,不准他上学,不准他见人,像饲养着一只羊或者狗。村里牲畜们渐渐有了精神,半年后再一次精神抖擞。被关了半年的大瘤却从此掇了学,每天在村里游逛。他脖子上的大瘤晃啊晃啊,像一个没有五官的脑袋。

后来大瘤有了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孙洱”。再后来大瘤去打工了,带着叫“孙洱”的身份证。可是没几天,矿上人就开始喊他“大瘤”。可爱的人们总会替别人苦想出一个可爱的外号。恰当。确切。无师自通。

大瘤攒了六年钱,终于回了家。爹说大瘤你有这么多钱,想干嘛?大瘤说我想把瘤割了。爹说你盖五间大瓦房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你娘治治她的脑血栓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给自己娶个媳妇吧!大瘤说不,我割瘤。爹说你不割瘤也有闺女争着嫁你,听说你带了很多钱回来,媒婆把咱家的门都挤破了……你割了瘤,花光了钱,谁还嫁你?大瘤说,我一定要割瘤。爹说你总想割瘤干嘛?……你钱够了吗?

二十六岁的大瘤割掉了瘤,的确英俊了不少。村里人再看到他,都觉得怪怪的。爹说大瘤咱们下地吧!大瘤说我没有大瘤了。爹说哦……大瘤你怎么还不下地?大瘤就有些恼。他说我没有瘤了……村里人还叫我大瘤,怎么你也叫?爹说哦……叫叫怕什么,习惯了嘛。大瘤说要下地你自己下吧,我得回矿上……死活我不在村里呆了。

大瘤回到矿上,工友们还叫他大瘤。开始他和别人急,急着急着就吵起来,吵着吵着就打起来。打了三次后,就不再和别人急了。工友说该吃饭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工友说该下井了啊……大瘤。大瘤说,好咧。大瘤花掉六年的工资割掉陪了他二十年的大瘤,却割不掉随了他二十年的外号。大瘤觉的这个钱,花得真不值。

煤矿塌方那天,大瘤跟一群人往外跑。可最后他还是被埋起来,身体砸得稀烂。大瘤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月,才出了院。他坐在轮椅上,他爹推着他走。大瘤的眼睛看不清任何东西,世界在他面前,一下子变成模糊的轮廓。爹说大瘤你没事,政府会养你一辈子。大瘤说哦……谢谢政府。

发钱那天,爹扶着轮椅,大瘤无精打采地坐着,目光黯淡。桌子上放一沓厚厚的表格,会计拿起一张,照着念一个名字,发一沓钱,把名字勾掉,再拿起下一张。突然会计皱皱眉,他说,孙——,什么玩艺儿?爹和大瘤似都没有听见,面无表情。会计再说,孙——耳?大瘤便惊了一下。他挺挺身子,大声说,是我——我叫孙洱!那眼睛,就放出光来。

酒醉的谭哥

六十岁的谭哥,至少可以做我的叔叔。可是我仍然习惯叫他谭哥,他也习惯拍着我的肩膀喊我老弟。不管他在厂里地位有多高,权力有多大,下了班,我们就是哥们,就可以勾肩搭背,喝酒打牌,桑拿钓鱼,拍桌子骂娘。我认为这样很好,少了些官场的腥骚气,多了些江湖的豪爽和亲切。

国营的酒厂,谭哥是副厂长。在这个位置上,他坐了二十多年。现在终于熬到退休了,晚上,谭哥请我喝酒。

谭哥有个毛病,沾酒必醉。醉酒后不睡不吐,却是废话连篇。当然那些废话里不乏肺腑之言,说到动情处,常把酒桌上那帮哥们弄的眼圈发红。然后谭哥再喝,几杯再下肚,又改唱了。他的保留曲目是《骏马奔驰保边疆》,唱得雄壮威武,声情并茂。有时也唱韩国歌曲《多啦叽》,一边直抒胸臆一边手舞足蹈。谭哥像一位民间艺人般在酒桌上表演,引得一桌子人乐不可支。到这时候,大家就知他完全醉了,忙灌他一壶浓茶,然后找人送他回家。

我说谭哥咱今天就别喝了吧,我请你去桑拿。谭哥说桑拿没劲,喝酒!为什么不喝?喝!

就喝。包间的酒柜上就摆着我们厂的星级白酒,谭哥的手指划过去,却没有停顿。最后他挑了三瓶烈性洋酒。我说你开玩笔吧谭哥,咱俩能喝掉三瓶烈性酒?谭哥说怎么不能?喝!

谭哥的酒量我清楚。三两下去胡说八道,半斤下去又唱又跳。可是今天,七八两烈酒灌下去,竟还是一副沉着冷静的样子。他说话不多,只是猛喝。端起海碗似的大酒杯,一扬脖,又是一杯。

我说谭哥你慢慢喝吧,我可得换成啤的,受不了。谭哥说不行,今天你一定得陪我喝,喝到醉。我说为什么偏要喝醉呢?难受着呢。谭哥说不,一定要醉。我他妈二十多年没尝过醉酒是什么滋味了,怀念!我说这怎么可能,以前你不是沾酒就醉吗?话刚出口就后悔了,这等于揭了谭哥的短。我想起谭哥像个小丑般在酒桌前手舞足蹈的样子。

想不到谭哥意味深长地冲我笑笑。他说你以为我真喝醉了吗?你喝醉了也字正腔圆地唱一曲《骏马奔驰保边疆》试试?保准你大舌头!我说我唱歌不用喝醉也是大舌头……你真的一次也没有醉过?

谭哥说当然没有。我敢醉吗?一桌子全是领导,全是直接管着咱们或者间接管着咱们的人民公仆,我敢醉吗?醉了说错话怎么办?你说错话,是年轻冲动,是年少无知。我说错话呢?就成了老奸巨滑,含沙射影。我敢醉吗?没喝醉我都想指着他们的鼻子骂,喝醉了还不得在他们的脑袋上开啤酒瓶?

说话间,谭哥一个人已经喝掉了一斤。他又打开一瓶,想给我倒。我忙用双手遮了酒杯。

多喝点没事,谭哥说,今天没外人,我又正式退了,你骂我两句都没关系,我真的不会生气。谁在心里没骂过领导?谁不承认谁是孙子。一仰脖,又是一杯。

我说谭哥你这酒量也实在了得。可是我弄不明白,你没醉装醉,图个什么呢?

谭哥说你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我喝醉了,肯定酒后吐“真言”,他们听了,还不眉开眼笑?平时说什么他们都不信,这时说什么他们都点头。告诉你老弟,有肉麻和奉承的话,只能在酒桌上说,并且一定要在他们认为你喝醉后才说……再说了,你记着,只要是酒局,就得有一个人站出来让别人当猴耍,这样大伙才能高兴,才能尽兴。我不当猴谁当猴?这事,是要自告奋勇的。

我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些伤感来。我给谭哥倒满酒,说,这么多年可真是苦了你了谭哥。

谭哥说这倒没什么,这正常,还不至于让我很难受。你知道最让我难受的是什么吗?

我忙问是什么。

谭哥说就是馋酒啊!盯着桌子上的好酒不敢畅开了喝,那才真叫难受。其实说白了,我还不如个干建筑的民工。他们干完一天的活,还能捧个酒瓶子喝个底儿朝天。我呢?白天忙一天,晚上陪一群孙子在酒桌上喝酒,馋得口水直流还得装出不能再喝的样子,最后还得被人捏着鼻子灌浓茶水萝卜汤,你尝过这滋味吗?

我说我没有,我是真的沾酒就醉……不过谭哥,你说你二十多年没醉过一次我还是不信,平常没事在家里,你完全可以一醉方休啊!

谭哥唉一口气。谭哥说我是酒厂厂长啊!白天我在酒气冲天中上班办公,晚上我在酒气冲天中喝酒扯淡,除了睡觉的时候,几乎都是酒泡着我,你说我还有心情喝酒吗?回了家,酒虫也跑了,人也累垮了,看了枕头就想倒。还有,只要当了厂长,那家就不是家了,是什么?是第二办公室,是偷偷摸摸干坏事的地方。我喝醉了,迷糊了,有人敲门,谁啊,我小周,你说我怎么办?跟你把真心话往外掏?我说的没错吧老弟?我那家的门槛,几乎被你们踩平了。你去过多少次还能数得清吗?

我不好意思地笑。我觉得面前的谭哥实在可怜。二十多年来,嗜酒如命的谭哥,竟然一边吞咽着唾沫,一边假惺惺地跟别人说“多了多了”,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吼一曲《骏马奔驰保边疆》或者《多啦叽》。我想谭哥是伟大的。他的伟大之处在于,能把这样的一个节目,天衣无缝地表演了二十多年。

那天我们菜吃得很少,却把三瓶烈酒全部干掉。我一斤,谭哥二斤。结了帐,我扶着谭哥往外走。

不用你扶,谭哥说,还没醉呢!我发现谭哥好像在偷偷抹泪,发现我在看他,忙拍了拍我的肩膀,换成一副大笑脸。谭哥说你知道二十多年几乎天天装醉是什么滋味吗?一个字:痛苦啊!

谭哥说了三个字,所以我认为这次他是真的醉了。我试着松开他的手,谭哥果真一头栽倒。忙扶他起来,发现他的额角被蹭破很大一块皮,正流着血。谭哥却咧开嘴乐了,牙齿一闪一闪。他说老弟,今儿高兴,咱们换个饭店,接着再喝!

谭哥真醉了。他竟感觉不出痛来。可是我没醉。幸福的谭哥从此可以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喝醉,可是我不能。一次也不能。

因为谭哥退休了。因为我接替了他的位置。

开什么玩笑

突然接到女人在几千公里外打来的电话,说几小时以后,将会抵达这座小城。女人的声音温柔,甜美,性感,不可捉摸。算一下时间,她来的时候,该是种“人约黄昏后”的意境了。

心开始突突地跳,很紧张。坐立不安。我想这是犯罪前的征兆。

文章当然是写不下去了。去洗手间照镜子,觉得自己的老脸丑陋得近乎无耻。看看表,还剩六个小时。六个小时,我这张脸不可能突然变得英俊和迷人。只能做一番伪装了。

于是跑去理发店,想理一下头发,这样看起来也许顺眼些。刀剪落下的一霎,忙喊停。忽想起刚理完的脑袋,会总给人傻呵呵的感觉。那就只吹吹风吧,整整发型。吹风机响起的时候,才记起来,刚才太急,竟忘记了先洗个澡。

头发被整得一丝一苟,再急匆匆赶回去,淋浴,小心地用塑料袋包起头发。浴池里升腾着暧昧的水汽,我在水汽里唱起暖昧的含糊不清的歌——这寂寞让人摇摆,变成坚强的阻碍——乐了。想起女人远山般的眉眼,芙蓉样的脸庞,绸缎似的肌肤,便觉得自己以前,真是暴殄了天物。迟钝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我的代价便是失去——或可能失去过,一次鱼水之欢。

我记得女人上次来这座小城时,还是四年前。路过而已,穿得却像邦德女郎。晚上我们在某小酒馆共进了晚餐,女人喝得有些多,脸红扑扑的,视线的尖端带着勾子和铲子,不断凿掘着我的身体和灵魂。后来女人回宾馆,我去送她。我扶她进了房间,其实说抱着更恰当一些。我像小男孩般紧张,大气不敢喘。其实我本来就是小男孩。女人后来睡着了,也许是假装睡着了,我试了几次,心中演示了几遍,却没敢干任何事,最终,逃得跟欠她钱似的。午夜她再一次给我打电话,说她醒了,说她正听着音乐,说她想找个人聊聊,说她浴池的水龙口坏了,言语甚至有些悲凉。我把家门口的楼梯来回走踩了三遍,最终,还是抱着个冰凉的枕头睡去了。

女人回去后,有一次打电话来,她说你如此单纯让我如此伤心。我没有反驳。可是我对天发誓,我真的不是想单纯,我只是怕。怕什么呢?怕很多事。说不清道不明的。

四年来我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模样的改变是多了些抬头纹,举止的改变是学会了浪荡和无耻。失去的终究要补偿了!我一边梳着被塑料袋压平的脑袋,一边咬牙切齿。

我穿着浴衣在房间里晃,打电话给她订好了下榻的宾馆后,开始考虑在哪里请她吃一顿物美价廉的晚饭。我把本市几个扯虎皮做大旗的酒店过了一遍,选中其中五家;把这五家再过了一遍,最后的目标锁定为两家。这两家让我不能够轻易取舍。我想到时候再说吧,或许会挑离宾馆近一点的那家,那会节省很多时间。

接下来就是该如何向女友撒谎了。告诉她回一趟乡下老家?不好,万一街上碰上了,会暴露得一塌糊涂。说有朋友请我吃饭?也不好,万一她追问哪个朋友,仍有暴露的可能。干脆,也别找理由了,也不编瞎话了,也不告诉她了。反正我也不是天天给她打电话,反正她也不是天天来找我。万一她真得来找我,见我不在打电话问我,我就说远方来了朋友,在喝酒;再问男的女的,就说是女的,嘻皮笑脸的语气,估计她也不会怀疑到我的小人之心。我相信我的貌似忠厚会令她放心的。

看一下表,她应该快到了吧。打开衣橱,却寻不到合适的衣服。西装倒是有几套,却都是几年前的,这几年长得胖了,都显得有些过窄。对着衣橱发了一会儿呆,还是挑出一套穿上。当然是不太舒服的,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再一次跑进洗手间照镜子,得,有点儿人模狗样了。

没刮胡子。有点胡子茬儿很男人味,女人说的。再看看表,觉得她应该到了啊。想,给她打个电话吧,又想算了,她应该还在飞机上吧?再等等。打开单放机,放一曲轻音乐,却觉得那调子有重金属的节奏感,震得心头慌慌的。

月上柳梢头了,还是没有她的电话。真有些急了,给她拨过去,竟然通了。喂,她的声音响起来,柔美性感。

你现在在哪?我问。

在S城啊,在公司加班啊。她答。

心里咣当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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