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轶当然看到了他想看到的。
他没有靠近们,就看到了方胖子的惨样,杀猪一样挂在空中。他也听到了方胖子那最后的一声惨叫。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捏死的一只青蛙,就是这样的。
他喉咙中因为恐惧,发出“呃”的一声吐气声,他双手捂着自己的嘴。
屋子里面的花纤云显然听到了声音。
她把方胖子砸在床上,回头,目光穿过门缝,扎在李轶的身上。花纤云的眼睛很漂亮,发出了幽光。
李轶跪在地上,尿裤子了,低着头,发抖。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尿都干了,他才爬回自己的房间,做了一夜的噩梦。
第二天一早。他就被花纤云轰出去了。
尿干在身上,气味非常重。
花纤云带着极端的厌恶看这他。
她走在前面,李轶被拖在后面。
李轶早醒了,此时吓得各种求饶。
可惜这声音除了他自己,外面谁也听不见。
他像被一个气球锁住了。
接着他飞起来,飞到极高的地方,可以看到大青山周边城市了,当然他是看不到了。
被甩出去的时候,他就晕了过去。
到了抛物线顶端的他,又以极快的速度落了下来,接着挂在一棵大树上,落在青砖路上。
方胖子看到了这一切,他没有说什么。
他从濒死中活过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没有说什么,又陷入抑郁。
吃了早饭,他才浪了起来。
这样的日子,他不知道自己过了多久。
他不恨花纤云,为什么呢?
很简单,他来到这个时间的第一顿肉,是花纤云请的。
肉债肉还吧。
六个月以后,外面的雪刚化,李轶骑马走在街头,想去喝酒,现在又有点太早。
起云镇的会,已经因为某种原因推迟了。
他又不想回家,有点无事可做的样子。
这半年,他的经历用一句用滥的话来形容就是“像过山车一样。”
他掉落青砖路上,当天晚上就醒了。
他顺着青砖路走了六天,直到青砖路消失了。他又在乱林子里面转了四天,遇到了一个樵夫,就出了山。
李轶的出现引起了轰动,这可是千年来,第一个横穿大青山的人呢。
开始很多人不信。
后来黑衣堂找上门来了,他们在找刘四眼。
在天下英雄的公证下,李轶表示刘四眼当时就摔死了,自己运气好,落在了一棵松树上,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找到路。
他对天神发了毒誓,表示自己句句为真。
在天下英雄的求情下,加上黑衣堂的东西已经找回,李轶也死了两会,而刘四眼的死实际也怪不到李轶头上,要怪只能怪那个方胖子。
方胖子哪去了呢,李轶又发了一个毒誓,说自己和方胖子失散了。
都信了。
黑衣堂放过了李轶。
然后,李轶走向了辉煌的人生。
这段恢复在出山后的第二个月达到了顶峰,几乎天天都有大佬过来询问他的经历。这还是大佬,那些小点的,更不用说了。
好事的人,已经在山口竖了一个碑,上面刻着李轶的全身像,写着天佑五百三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李公子轶在此走出大青山。
可是,就算李轶加了很多素材,他的故事还是很平淡无奇了。他忘记了自己在花纤云那一段的经历。
总的来是,就是看到了云人,这个算稀奇。
看到了木头人,这个不算稀奇,这可是一个各种族类都一起生活的地方,木头人算啥,水人都常见啊。
渐渐的,来找他的人少了,过年后,终于没人对这个感兴趣了。
也许是命运使然,他之前到很多城市和地方讲述他的故事,现在没有人感兴趣了,他又回到了这个地方,山口镇。
他第一次成名的地方。
和上次不同,这次他住进了一个最好的旅馆,包了一个月。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到这里等一个月。
反正他经过各种追捧和艳遇之后,他现在只有钱了。
说实话,这本来也没啥,一个不再红火的红人而已。
可是在最后一两个月,可能因为害怕自己被遗忘,他做出了一些挣扎。
编了很多段子,比如他本来忘记了怨女谷,后来还编了一个。在他的故事里面,怨女自然变成了一个白发老婆婆了。这个主意为他吸引了一波人气。
接着,因为他的带头作用,又有很多人尝试走那条路,有很多人死了,也有很多人活过来了。
这些活过来的人削弱了他的声音。
接着,李轶陷入了垂死挣扎的过程,不断强调自己是第一人。最后一个听众受不了他的啰嗦走了。
他灌了几天酒之后,接受了这个命运。
现在,他骑马站在街头,看着出山的人,接受别人的祝贺,有点孤独。
喝酒去!
他提了一下自己的剑,调转马头准备离开,眼角的余光扫到了一个人。
心头一惊。
策马过去,可是街头人挤人,而且都是会点本事的人,他都不敢凶人。
那两米五六的灵族人,很显然是一位熊人,你能吼他么。
那余光中带着杀气的人族,一看就知道不好惹,你能用鞭子抽他们么?
都不能。
很简单,就算不把话说死,不说打不过,就说自己也要费很长的时间。
算了,可能是错觉。
他嘴巴里面是这样说,内心知道,那就是方胖子。
到了饭馆,下了马,不需要格外吩咐,自有人把马接过去。
他提了提腰间的剑,踏步走进去。
酒馆分内外,立了个墙,开了个门,门上挂了一个帘子,帘子彩绘饮酒图。
外间的人不多,天气毕竟还有点寒气。外间的掌柜认出他来了,说:“李公子来了,里间还是外间。”
“里面吧。”
里间就热闹了,灯光催酒意,不管有没有喝醉的,看起来都醉了。
李轶走了进去,就有人认出来了。
李轶还没找到坐呢,就被人拉走了。
一个身材矫健的灵族人抱着李轶的胳膊,凶其它人,说“谁也别抢,今天我就得和李兄弟喝一杯。”
李轶推却不得,跟过去喝了几杯,想走,这个灵族人可不放。
其它人就看不惯了。
“白毛狼,你怎么着,想吃独食啊。”一个人族兄弟手掌往坐上一拍,别人也嚷嚷起来了。
“对啊,白毛狼,你别吃独食啊。”
李轶知道该自己站出来说好话了,他站出来,向四周拱拱手,说:“各位大哥,各位大哥,请听小弟一说。”
喊了两遍,酒馆就安静下来了。
这个时刻,其实是酒会中最有意思的地方。
话说得漂亮,那可是人人称赞,也能打出一个名声。
话说得不好听,搞不好就血溅当场了。
李轶知道这点,他也很擅长这种场面,走了这么多年的天下,自然学会了。
他见目光都聚过来了,又拱手一圈。
“老板,你这有什么酒?”
这句话,在这个紧要关头刺过来,显得极其刺耳。都回头望过去。
“方胖子!?”
来人方胖子,这时候的方胖子可不是李轶记忆中的那个方胖子了。首先要说的是穿着,白色的狐皮帽子,身上是黑色的熊皮大衣,脖子上挂着貂皮围巾。
腰间挂着一把到,脚下踩的是虎皮靴。
背上背着一个行囊,看不出材质,可见不是便宜东西。
他手里面拿着一块金子,正准备给老板呢。
“李轶?!”
两个人就此重聚了。
黑衣堂的人也在现场,只不过是坐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