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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连环计

要追上韩金世,李翰盯着小布袋,一刻也未曾放松。袋子里是韩金世养的一种特殊的老鼠,能够追寻气味,用于追查,很方便。韩金世算得上李翰在这世上为数不多的敬佩者之一,果不出他所料,他叫李翰带上李家军的人马,其实早就知道这附近有他们的巡逻人手。

领队的是一个百夫长,引领的不过数百号人,不是军队中的精英,也不是李翰常用的手下。用起来十分不方便,他虽然派人回到邯蝉城调集余下的兵力进攻羌笛,如此匆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从他们口中得知,宁柏带着人已经到了邯蝉城,现在邯蝉城的人基本上已经达到了三万人,平日里车吗往来,粮草辎重运输,将通往边塞小城的路挤得满满当当。这样的势头,若是能够找到敌方部队,就可以集结兵力,共同进攻。况且敌人的战斗力,晓勇劲确实不可低估。李翰传信到邯蝉城,等到宁柏带着人过来,大概需要两天的时间,如果追往敌军深处,其后果难以预料。李翰一边想,一边走,身体已经适应了塞外的荒凉环境,头脑变得清晰,这一战战机不可失。若是韩金世让他回去,定不会期待他花上两三日的时间,再去支援。到时候敌人已经有所准备。

李翰拿出小鼠,心道,这次全靠你了,只要追到韩金世即可,你可快些。

几百人跟着李翰,快速飞奔。李翰骑的是韩金世赠他的马,不很顺手,跟着小鼠半刻也不敢泄气。一路上他作下了标记,如果宁柏找得到,他就一定能认得出。

奔了好久,还要再走,却已经是力竭,此时不过正午,太阳正毒辣,倒不如夜间凉快。李翰略想了想韩金世的风格,若是此时休整,夜间行军,那岂不是更舒服。立即命令扎寨休息。就作战经验来说,李翰比起韩金世,确实差上一截,可惜这样的差距不是书本能够补回来的,需要经过实战的洗礼。那必定又是血流成河。

太阳刚下山,他便命令立即动身。

小老鼠先时跑得欢快,不多久停了下来,害怕似的,到处张望,小鼻子微微前倾,急剧颤抖起来。李翰闪身掠过,刚抓住小鼠,旁边一条黑影一闪而过,没入沙中。小鼠虽然脱险,却在李翰的手中战栗不已。

这片沙漠莫非全是这种毒蛇。形状似绳,颜色似土,体形娇小,藏身于石头草垛之下,隐匿于沙土之中,极为不易察觉。身带剧毒,在黑夜中绝不易察觉。

小东西,你这带的什么路,怎么到了蛇窝来了。李翰想到老鼠习性,惯会贪生怕死,怎么会往蛇窝里钻。那这附近,必定有古怪。

派了几人前去打探,不一会儿,其中一个回来,道:“前方并无异状。”

接连回报的人都未曾发现敌军,余下两人未归,李翰正疑惑,突然远处的土坡后面传来几声惊恐的尖叫。李翰驱马,马却不肯前进。事态紧急,他也不管这马,展开小步,飞身过去。正过坡,眼前凄惨悲壮的场景,一下子让他鲜血直冲脑门。

一片土坡之上,密密麻麻地摆放着层层叠叠的尸体,已经被烈日蒸干了水分,一具具枯槁遗骨。若稍微分辨,依稀可见的军装,和站在旁边,脸色苍白的军士一样,只稍微破旧些。李翰拿起地上的鬼头刀,不可置信地看着眼前这累累枯骨,这难道就是孙虎?他,不可能,他怎么会死在这里?李翰疯了一般的刨,双眼涨红,血丝似乎要破壁而出。孙虎曾经帮他挡过刀,曾经和他喝过酒,分开的时候还约定要一起回去,回去了就给他把老婆给接过来。让嫂子去给他说媒的,他怎么会死在这里?一块漆黑的令牌,吊在一具枯骨上,上面是一块军阶,下面垫着一条汗巾,红色的。孙虎说这是他的幸运符,媳妇儿出门之前专门给他绣的,都五年了,洗得发白了,还不愿丢下。李翰半搂着这具枯骨,眼中含着泪,瞧他的骨头上还有撕咬的痕迹,躯干已经被不知那些畜生叼走。这就是蛮夷人的杀人方式,他们简直连蝼蚁都不如,要杀光他们,一个不留为死去的将士祭旗。

李翰就着这片坑洼之地,将孙虎的躯体抱着,平放到地面,连着抱起其他人。周围的战士眼圈也都红红的,纷纷上前,抬起战友的躯体,整齐的摆放。当初从军的时候,说的就是马革裹尸,如今竟然死在外邦的土地上。李翰挥剑将自己的战马斩杀,端端正正地摆在坟坑的正前方。已经将这些尸体都埋好了,虽然不能马革裹尸,也必定将这一祭品交给你们。李翰心中狠狠发誓,羌笛人,一定要全部杀掉,一个不留。

“躺在这里的,是我们的战友,是兄弟。杀他们的人是羌笛人,蛮夷人。这群人灭绝人性,侵占我大好河山,辱我百姓,杀我将士,我们能让他们踏进我们的家园吗?不能,死都不能。我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姊妹,绝不能像今天一样,任人欺辱,揉拧,屠杀。不管你以前听谁的命令,如何作战,现在你在我手下了,就要拼死奋战,我不能保证你们都能平安地回去,但是我保证你们的家人,会记住你们的荣光,会分享你们的胜利。我们现在就要杀到羌笛人的老巢里去,将羌笛王捉来,为我们死去的兄弟祭旗。所有人都跟着我,握紧你们的刀兵,将羌笛人全部都砍翻,屠戮殆尽。”

原本哀嚎的士气为之一振,看着主帅哀而不卑,伤而崛起,眼中坚定的信念之火,正在熊熊燃烧。

一夜无语,全军奋力前进,到了天明已经跟着小鼠走了好远。他们应该不远了。

未到正午,扎营休息,如此过来一天,就已经追上了韩金世。他见到李翰,好像已经料到李翰在这个时候追上。驱马带着李翰走在前方,而兵丁皆走在后面。

“你在等我?”李翰问。

“我在等时机,而你恰好就是我要的时机。”

“你已经掌握了羌笛王的老巢了?是那些逃出去的人?”

“李将军,你若是完全相信敌人,就会落入敌人的陷阱之中。特别是那种过垂死挣扎,没有半点活路的亡命之徒。”

“什么意思?”

“这些逃兵,带我绕第一个圈的时候就已经被我杀了。不过很幸运,我顺便端了他们家的另一个老巢,得到了一份地图。你猜猜他在上面标记了什么?”

“羌笛王的屯兵之所。”

“呵,你倒是很心急,不过你就要失望了。因为我要找的就不是羌笛王的老巢,而是他的羽翼。你猜猜北胡,百越和羌笛结盟是为何?”

“瓜分我中原的财富,土地,权利。”

“这也就恰恰是他们的短板,所有的合作都是建立在绝对平等的实力面前。若是我将羌笛王的羽翼剪掉,你猜猜北胡王,百越王会怎么做?”

“他们必定合击我们,以达到联合的目的。”

“错,他们必定会站在我们这一边。一同瓜分羌笛的势力,我们本来是一对一的局面就会变得很微妙。三足是最稳定的,如果其中一方的势力已经压制了其余两方,余下的两方就会联合起来,一同对抗。一旦羌笛显得脆弱,被我方吃掉了,你猜猜这落单的羌笛王会怎么样?”

李翰似乎明白了,羌笛王会死得很惨。不管是百越还是北胡,都不就救他,反而会比谁更快找到时机动手,而羌笛王再不能号召联合,到时候外邦势力就会土崩瓦解。

“为何现在动手?”

“这个嘛,更简单了。因为羌笛王为了设计,杀了呼和家主,自掘长城。你猜猜这些部族势力,会相信呼和家是为了配合羌笛王,愿意身死的,还是相信羌笛王背弃诺言,杀害忠良。棋分黑白,人分善恶,凡是设计必有双面性,所谓的先机,也就是破绽,我只要摧毁人心,此战必定胜利。”

“所以,你才一直在外面转悠故意放敌人信息,让联合军队的人都知道羌笛的战况,再继续杀人。”

韩金世不言,只是望了眼天上的星星,操棋者必定不在棋局之中,而将帅必定身陷其中,各自为政,以自己作为本局最大的软肋。

能和平生的对手有这么一次共同作战的机会,李翰不知道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幸而见到了韩金世,亲眼见证了他巧妙的布局。不幸的是,这样的人和他是天生的对手,以后的每一场对战,他都必须比韩金世更加精妙。

不过是第二天,韩金世神出鬼没,又找到对方的一处绿洲,不用埋伏。羌笛人听到他的名字就像是见了鬼怪似的,硬朗的骨头都矮了三分,被韩金世的方阵一搅,溃退往外跑,却被守在外面的李翰一一杀死,两军联合的气势空前高涨。

不过数十日,闪电战术,以战养战已经将对方消耗到害怕。且所有攻破的绿洲都是羌笛的领地,也就是说现在还未出战的百越和北胡马上就要联合对韩金世的人马进行一次打击了。如果这次打击失败,那这就会是三军联盟的一道裂痕,会在之后的战役之中逐渐加深,直至土崩瓦解。

李翰已经操控了万余人马,全面进攻战地。韩金世的几万人都已经压在北胡和羌笛的交界线上,北胡人似乎在长平军嚣张的气焰之下逐步后退,只伸着脖子,探听虚实。

羌笛王忍无可忍,号令三军,于戈壁和韩李两军交战。这一战,双方杀了个昏天黑地,死伤惨重。在精妙武器的加持之下,韩李双方仍然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终于将羌笛王赶到了都城之外。

此时,李翰想,羌笛应该降了,拿羌笛王的人头,为这次死伤的战士祭旗,以增加军威。这几日,连续推进,已经逼得百越和北胡退避三舍,原本晓勇的战士也不得不退出戈壁之外。

坟墓已经为你们挖好了,羌笛人,等着这一次的好好审判,下辈子投胎,长好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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