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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合作

李翰已经在荒原上转了两圈了,这片洼地里只有零星的水泽,等到正午又成了一片荒地。太阳很毒,没有遮阳的树荫,一行人紧紧地裹在棉布战衣和僵硬的盔甲之中。快要倒了,李翰想着,不敢抬头看天,只佝偻着腰,盯着影子,不至于被太阳在荒地上的反光灼伤眼睛。若是说羌笛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样的大地之上,那荣城简直就是天堂,难怪这些蛮夷人做梦都想入主中原。

他想着,已经和孙虎分开好久,太阳升了两次,又落了两次,他的疲惫感也逐渐累积,几乎都要将仅存的一点希望吞没。向北走,一直向北走,他曾经看到那边的天空出现过一团阴影,也许不远处就有一块绿地。

刚爬上一个山丘,才看清眼前的竟然是一阵风暴,再要躲已经来不及了。李翰浑身滚成一团,从山坡上滚了下去。以后怕是见不到他们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李翰从梦中醒来,不敢睁开眼,他伸手感受这黑暗,原来这就是死亡吗?如果他没有算错,如果不是自作聪明,孙虎不会为了引开敌人而与他分开,他也不会沦落到现在的境地。触手可及的是柔软的布料,他突然睁开眼,望见帐篷顶,和微微的光亮。他还活着?那其他人呢?孙豹呢,还有宁柏是不是已经来救他了。或者这里是羌笛王的地界,他已经被俘虏了。

李翰走到外面,撞见几名士兵正在打趣。衣着不是李家的军队,说话带着几分乡音,却是能明白的,不是外族人,会是谁呢?放眼望去,这样的帐篷绵延了好远,白花花的一片,竟然同周围的色彩融在了一起。

有人察觉到他,连忙跑过来:“你醒了,快随我去见将军。”

将军?李翰有些茫然,不知他说的是谁?

走了一会儿,依旧是同款的帐篷,撩开帘子,一股清香,悠悠似田间荷塘,沁人心脾。帐篷里燃着一缕香,冉冉升起一丝轻烟,案几上摆着一卷书,一壶茶,一盏精致玲珑的瓷杯。案几之后,坐着一位银甲红衣的少年,一头乌黑长发,高高挽起,露出光洁的额头,狭长的眼睛微微眯起,掩盖了眼中的光辉。

一见李翰进来,起身相迎,相互作揖,倒是弄得李翰有些措手,略微尴尬地还礼。

“李将军,多日不见,可还好?”

这真是一句不怎么好的开场白,他现在可谓是刚刚受了欺负,怎么算得上好。难道流浪狗就算好,不由得苦笑:“韩将军,好久不见。”

韩金世面露悦色,邀他坐下,稍挥手,那看不见的长袖,似乎卷起一阵风将李翰卷倒。

“实在是巧得很,我率军潜伏在此,恰逢将军从天而降,所以救了,还不知将军何以沦落至此?”

李翰脸颊微微泛红,却又自我安慰,胜败乃兵家常事,缘何不能说,便道:“被羌笛诓骗了一场,折损了几千人马,落到此地,实在是无颜见人。感谢韩将军救命之恩。”

“那很好。恰好我军也捉住了几个细作,想要诓骗我军进入荒原之地,不过被我杀了。话太多的人,容易早死。”

“你抓住的细作,是否是呼和家的人,言及呼和家主被杀,全族被灭?”

“我想了想,呼和家主是一匹老狼,羌笛王是一只老虎。山林之大,也不过养一只老虎,老狼也不过是老虎的食物。老虎吃了狼,还能让狼崽子活着?”

“你当场斩杀了细作?”

“不,我刚刚才杀了他们。”

“为何?”

“老虎以为吃了猎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安享胜利,这也许就是为何猎人为人,老虎为猎物的原因了。我丢了一只小卒出去,让老虎好好吃了一口,决定在他们庆祝的时候,将他们全部吃掉。”

“你是说,你派人进入了他们的陷阱。那些人呢?”

“弃车保帅,不过是一策计谋而已。”

李翰忽然想起了回凤渠遭围困的时刻,韩金世也是以人为饵,将他诓骗入内,再一同杀死。他如今是让战士为饵,以钓羌笛王这条大鱼。

“李某不才,请教一下韩将军的计谋。”

韩金世泯一口莲子茶,微微皱眉,道:“我派了五百人马,跟随细作去到了陷阱。羌笛人向来是不会留下活口,所以他们是死士,即便是身陷危境,也会将敌人狠狠撕出一条口子。于是我便能找到羌笛王的所在,好好绸缪,切记打草惊蛇。再一次,聚集人马,以雷霆之势,将所有的羌笛人,全部杀死,以阻拦北进。”

“你如何能找到羌笛王的大本营?”

“简单。羌笛人住在塞外荒野之地,来往不便,极重牲口。于是我让这五百人带了五百匹马,临死之际,一定要杀马。我送的是好马,羌笛人自然奋命争夺,抢下来的,自然要好好地带回去,加以驯化。我只要在马身上做一点小手脚,跟着痕迹就能找到敌人的大本营。只需要时机就可以进攻。这个时机,只需要看到羌笛人再次带着战利品进入大本营就可以了。”

妙,真是绝妙,以如此少量的兵马,就能得到最大的利益。等到羌笛人再次抢到猎物,就会大肆庆祝,连败两方人马,只会助长他们无知无畏的精神,于是就能和好突破,将困难降低到最小化。只是作为这第二次的猎物,李翰却是高兴不起来。

“那什么时候是最佳的攻击时机?”

“你来的很巧,李将军,就在今晚,太阳下山之后。”

李翰拱手道:“我愿意做将军的马前卒,还请允许我出战。”

韩金世,露出一个浅笑,却并不答话,揭开紫砂壶盖,一股水汽冒起,打开小罐,捡了一块莲子,放入水中。不一会儿,一股悠悠的香气,带着几分苦涩,飘荡开来。

他举起精致的白瓷杯,到李翰面前:“我为何要给你这个机会?”

李翰没想到他竟然会有这样的疑问。确实,为何,本来这就是韩金世眼前的胜利了,他只需要看准时机,拿下对方大本营,就可以逼退羌笛人。这样一个功劳,说出去,也是引人羡慕的。

“不为何。凡事不一定有因,但是一定要去做。我李翰为你韩金世打下手,你要也得要,不要也得收。我不是礼物,不是筹码,不是工具。你看着办吧!”

韩金世微微一怔,李翰已经接过了白瓷杯,一口饮尽,递还给韩金世。

“确实没错,我以越阳城来让你们帮我打,这本就是一笔很好的生意。你为我打下手,也是很应当的,不是吗?”

李翰差点被他气死,原来他引以为的对手,真的超出了他的想象,很无耻。

最后一缕阳光,抽离云层之时,整片大地上白色的帐篷已经全部收起,浩浩荡荡的大军,以小队打乱行进。化整为零,不易引起对方注意,尽量靠近对手,再把他吃掉,为战争的精髓。

大概三个时辰,天已经完全的黑了,现在是午夜。即便是这样的夜里人也应该睡着了,可在这荒漠中,这不过是各种生命开始活动的时间。蛇虫鼠蚁,已经悄然出洞。

羌笛人的大本营设在一处绿洲上,隐蔽在一座沙谷之中。周围的风沙撞击到厚厚的沙墙,减去了动力,停留在此,以至于这片绿洲,远远望去就像是一片荒漠。

震荡的打击声,隐隐从里面流露出来,羌笛人的城堡内,竟然是欢愉震天。当猎物放松警惕的时候,就是猎人的陷阱启动的时候。李翰带着长平军的人冲到了前列,一柄长矛,直接挑断了埋伏的敌兵脖子。趴在地上再次前进,不一会儿已经距离火光燎亮处不远了。这些人依旧光着膀子,大声叫喊,双手搭在舞娘,纤细的腰肢上,嘴边挂着一层牛羊肉剩余的肥肉,双眼挂在舞娘裸露的肚脐往上,油光锃亮的肌肤上。

李翰的长矛轻轻一送,一名壮硕的汉子即刻冒出一股鲜血,喷溅出好远。人却没有断气,抓起长刀想要拼命,李翰的矛头已经贯穿了他的喉咙。蛮夷人似乎不知疼痛。伴随着一声号令,所有的长平军人马,飞一般地冲入战场。原本安逸的羌笛人,立即反应过来,一个个拿起手边的武器,奋力反抗。一刀,两刀,三刀,砍在手臂,肩膀,大腿上,这些亡命之徒,依旧站立不倒,第二名,第三名长平军补刀,才能真正将其杀死。对付这样的野蛮人,韩金世的命令,只有一个,全部灭口,一个不留。

外围的人手已经铺开了,将这里团团围住,战争似乎经历了,很久,直到最后一组羌笛人,在西北方撕开了一条口子,战火才渐渐趋于平静。

韩金世的银甲依旧滴血未沾,只是他的方天画戟已经凝结了一层乌黑的血。李翰抖了抖长矛上的红缨,道:“你放他们走了?”

“我没有放他们走,是他们自己走的。至少他们以为如此。”

老奸巨猾,李翰心中冒出这么一个词来。韩金世不愧为当时的战神,确实有独到之处,特别是在耍阴招这一方面。使得李翰不禁猜想,如果越阳一战,韩金世不是故意放水,那双方的损失能够达到怎样的程度。

“我们立即追击,找到对方的羌笛王,然后歼灭主力军。”

韩金世转向李翰,道:“你现在应该回去带着李家军的人马过来。我要杀羌笛王,死的也不应该全是我长平军。你一个人出力,并不能帮到我几分。”

“你这算盘打得精细,只是我怎么找到,与你汇合?”

韩金世丢给他一团活物,李翰呀呀只叫,看清之后,立即抛了出去。只见这只小耗子,三两下就爬到了韩金世的手中。吓得李翰哇哇大叫,这人什么癖好,养老鼠,就不能养点猎狗,豺狼,带出去也有点威吓力。

“你有病呀!养这玩意儿。”

韩金世冷冷一笑,道:“这世界能比得上这小东西活得好的,我至今未见到过。好比沧海的浮萍,虽然不值一提,却能长久的存在。而天上的太阳,若是一朝陨灭,便再无重生之时。这个道理,想必你也懂。”

“你细细说,我不妨当个乖学生。”

“若是擒到羌笛王,瓦解蛮夷,北胡的联军,我定与你痛饮一番,好好聊聊这些长短。只是,你这学费不能少了。我在羌笛王帐等你,就看你能不能赶上这颗人头了。”

哈哈大笑几声,已经扬长离去。李翰策马,朝着邯蝉城的方向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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