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忍笑阶前立
背立盈盈故作羞
——楔子
四月的北城,气候异常。昨日还是煦风拂面的天,今晨却扑倏倏地落起了白雪,寒意阵阵。
沈嫣起身,衣衫完好,床头的透明玻璃杯里的清水,余温尚存。杯下压着一张纸条,字迹隽秀。
她认得,那是程欢的笔迹。
“嫣,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如你所看到的那般,我们之间一如从前。你在我心里一直是美好的。就像是当初在高中校园里所见到的那般。很早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只是那个时候,你是在台上,而我在台下。你参加比赛时的样子,青涩而又沉稳,令人难忘。你是个睿智的女孩子,不该拘泥于情爱之中。现实中的很多事情,并非是靠情感就能维系的。感情用事,不适合我。原谅我。我需要的更多。最后,祝你幸福吧。也祝我们他日再见,成就更好的自己。”
沈嫣默然,程欢走了,只丢下寥寥数字便走了。
窗外,下过雪的北城,少了平日的热闹,多了几分的寂寥空旷,令人压抑。
眼泪无声地落在纸上,劣质的湛蓝笔墨,霎时晕染开来,模糊一片。沈嫣眼神虚无,怔怔地看着窗外一地雪白,撕碎了手中的决绝。
她恍然忆及,当年校内承办了一场市高中生演讲比赛。经过了初赛,复赛的层层选拔,她作为学校代表进入了决赛。
本来满怀信心的她,在面对全市其他学校的选出来的几十名参赛选手,以及台下济济一堂的观众市,却破天荒地胆怯了。
那日,她的主题少了复赛时的铿锵有力,多了几分柔情。最终落了第三名。
她心情沮丧,夕阳西下,步伐沉重,抱着餐盒,漫不经心地向已是饭香四溢的学校餐厅踱去。
正当她沉浸在未能夺魁的失落中时,迎面来了一个穿着蓝白校服的高个子男生,远远地走着,嘴角弯着浅浅的笑。沈嫣依旧习惯性低头,稍稍让了道,殊不知男生在与她擦肩而过的间隙,微微颔首,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句:“你讲得真好。”
声音很快,须臾间,便随风飘走了。
她恍然,半晌转过头察看,却只见得一个颀长而挺拔的身影消失在暖橘色的余晖里。
她细细回味着刚刚的那句暖心鼓励,忽而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脆弱敏感与极易满足,似乎是两个同时存在沈嫣身上的矛盾体。仅仅是陌生人的一句话,便能够让她原先的低落瞬间烟消云散。
如果,那个男生便是程欢,那么后来他又为何如此?
沈嫣不得而知,也不想再去追究了。
他说,他不适合感情用事。
是啊,
如果不是他,她又何故要陷入这场徒劳中。
日头升起,枝头春雪融化,渗出滴滴雪水,晶透剔莹。沈嫣微微转身,缓缓张开手,撕碎的纸屑像雪花一般倏倏落下,她凄然。
自那以后,她与程欢断了联系。
毕业后,在北城的一家广告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度过了几个月加班累成狗的生活。她鲜少娱乐与社交,希望通过忙碌的工作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以至于不会闲下来就会胡思乱想。
同时也在一边关注出去的机会,只要有机会她便投简历过去。直到那年秋,她终于如愿以偿入职了一家新公司,随着工作政策,离开了北城,也离开了这个时常令她心碎的地方。
在国外的时候,她一边教授着老外纳兰词里“回头忍笑阶前立,总无语,也依依”的含蓄惆怅之美,一边流连酒吧娱乐之地,麻醉自己。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她只想放纵自己。
做一个崭新的自己。
她见过程欢的那个女朋友。
打扮入时,衣着光鲜,妆容精致。
原来,他理想中的“感情用事”是这样的。
她学会了化妆,穿入时的衣服。学会了抽烟,也学会了人事。
她与Eric是在一场节日party上认识的。
那是在国外的第一个圣诞节,依旧是下了厚厚的雪,空气里寒意阵阵,宛如北城那般。位于加州郊外的一处私人别墅里,灯火通明。精致的点心以及各色酒水整齐地排放在铺着洁白餐补的长桌上,红绿相配的花艺铺陈满地,处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她裹着硕大的黑色羽绒服,从一辆的士上下来,裸露的光洁小腿在寒风中打颤。
入乡随俗。
她里面穿了件红色的挂脖v领礼服,露出线条分明的蝴蝶骨,如瀑的头发轻轻盘起,柔美不失性感。
那日,许是借着几分任性,或者身处异乡,佳节思亲。她多喝了几杯,身姿绰约,醉眼迷离。
而Eric,一个有着深邃眼眸和高挺鼻梁的西方男子,则在一旁默默注视这个东方女孩很久了。沈嫣的异域风情令他着迷,一种莫名的情绪促使着他想要去认识她。
他是个白人,家中均是金融行业的翘楚,唯独他修了艺术。性格安静不失风情。待晓晓席间离开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他挡住了她的去路。
“Hi.“
“Hi“
“Are you ok ?May i...“
“No.i'm fine...“
借着几分醉意,沈嫣未等他说完,便一把拨开他,迈着细长的高跟鞋意欲往里走,却未料没看清路,一个踉跄向前跌去。
Eric见状,一个箭步上前,生生地将她揽在了肩头。
冰雪未融的晨早,沈嫣被一束迫不及待入屋的光亮刺醒了双眼。睡眼迷蒙中,瞥见硕大的窗台边,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颀长背影。
她怔怔看着,唇角弯起。
久违的梨涡浅现。
裸露的肩头,落着青紫色的痕迹。
沈嫣忆及,纳兰词里的那句“背立盈盈故作羞”,是用来刻画女子娇嗔佯羞的形象。原本,她时常以这般“小女儿之姿”与程欢相处,却未曾料想过自己在大洋彼岸的冬日,会以这般状态来回味这句诗的意境,她怅然。
Eric待她极好,是个有教养担当的男子。与她确定关系后,便如同很多情侣那般,陷入了一场疯狂爱恋。
她也喜欢Eric,不仅仅是因为他的才华,他的俊美,他的温柔。更多的是他能够包容她,把他当做一个留存心底的“替身”。
日子像流水一般过,惶惶然,施施然,欣欣然,戚戚然。
她怀孕了,嫁人了。
流产了,抑郁了,
离婚了。
在加州的时岁里,每当下雪的时候,她便会倚在窗前看着冰雪下的安静街道,想念北城的冰糖葫芦,又大又红又甜的冰糖葫芦。
想念程欢买给她的那串冰糖葫芦。
想念那个时候,
目光所及之处,
皆是他。
而,
程欢与她这一别已是许久未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