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十分失败的一天。五点五十分第一次闹钟响了,我伸手将它关掉。六点整第二次,我睡到六点半,然后在床上打游戏。
本来今天中午我写完了关于现代中国文化价值的崩塌(娱乐圈)。但是后来一想,有点过激了。整篇文章表达的观点是娱乐圈不值得存在,但是如果娱乐圈不值得存在,那么我钟爱的动漫包括其衍生游戏——火影忍者,都不应该存在。所以在批判别的东西之前,我应该首先审视自己。
两者从本质上是几乎一样的。娱乐圈以真人塑造人设,让粉丝为其撑腰,背后的资本世界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而动漫是用作者的脑洞,架构一个虚拟的世界,然后卖出其漫画及周边商品。像火影忍者这种游戏已经逐渐趋于天美公司变态化的经营。氪金使你超越别人,但你还得肝,不肝的话,你还是落后。
说回正题,娱乐圈相比起二次元更肝脏。原因在于它是用活生生的人来对他进行再次塑造,为了赚钱不择手段。制造一切无脑话题,尽可能炒作黑料,榨干偶像身上最后一滴流量。而二次元人物本身没有感情。一旦设定在那儿,他就是这样的。
我本人并不关注娱乐圈的话题和人,只是我的好友动态里充斥着明星粉丝的动态,不想知道也不行。我不能够理解他们如此疯狂喜欢一个偶像的心情。身边的人心中都或多或少有一个娱乐圈的偶像,而我在这方面的知识甚是缺乏,可以说是孤陋寡闻。曾经也为了融入他们,而去喜欢一个娱乐圈的明星。但我真的是失败至极,脸盲症到了极致,都认不出来他。(黑脸)所以我的同学是怎么从男团女团里认出自己喜欢的人的,对我来说至今是个谜。
我清明假期的时候,完成团课的作业,谈了谈我的中国梦。小的时候,外公对外婆有过家暴,在家基本上都是外婆或者妈妈做家务。这样的环境使我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女性又要工作还要做家务,而男性只需要工作?女性在生好孩子,休完产两个月产假以后工作就莫名其妙没了。或是有的女性专职在家,会受到丈夫的冷嘲热讽。比如:你在家多轻松,我在外面赚钱很累的。云云。
于是我产生了一种女权倾向。刚开始的我并不知道,那种扎根于心底的倾向名为女权主义。后来是在龙应台写的书里得知的。另外,女权主义不是极权主义,女权主义提倡的是性别平等,更多的也是为女性弱势群体伸张正义。我的中国梦就是想要学习法律,为女性群体提供帮助。我深知这其中的困难,因为有很多人在网络上骂“女权狗”,我想这也是因为部分过于强势的女性会错了“女权”的意思。
妇女解放运动已经过去了,但是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所有的传统不可能如此之快的丢弃,传统习惯仍然在传承包括思想。即使女性能外出抛头露面,能拥有自己的事业。先入为主地,大部分人仍然认为,家务活应该由女性承担。(我记得今年美国女作家出了一本关于女权的书还获奖了。)
今天在微信公众号里看到一篇“关于‘养父性侵案’,这个免费打官司的女律师究竟有多强?”。我觉得这位律师郭建梅就是我的偶像。因为她的初衷和我的几乎一样。她专职公益律师25年,她的团队帮助过12万的女性受害群体。公益律师是什么概念呢?就是给人打官司不要钱。
当然如果她是我的偶像,我也不可能追寻她的人生轨迹。首先她是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其次她是公益律师,另外她还是好多委员会(法律方面的)的委员。我只能把她当作一个最终目标——已经有前人开辟了这条道路,最为后辈就应该前赴后继。这么想来如果郭建梅被定义为我高中时的偶像,那么龙应台,这个前台湾文化部部长就应该是我初中时的偶像。是她的散文使我有了批判的思维,有了对任何事情都能抱有怀疑的态度。总的来说她开拓了我的思想,启发我对社会有了思考。
有了偶像就该付出实际行动了,去践行这条道路。法治这条道路最后通往的也是万水千山最美中国道路。
关于抄作业的问题,我又通透了,死皮赖脸问你要答案的根本不是朋友,他们是假的。真朋友不敢问你要答案,他们害怕破坏这层关系。这是我今天和舍友在微信上聊天时发现的。我把作业发给了A同学,她又问A同学要答案,而A肯定发了我的给她。她能够认出是我的字,但还是没有直接问我要。
这就说明是她不敢破坏两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但我把作业发给她时,很稀奇地没有感到厌恶。
今天的日记快写满两千了,还是快点去把to-do list 的勾子全打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