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快地流逝,等我酒醒了,年就这样悄悄地过去了。激情短暂,豪迈属于酒后,我不是李白,既没五花马,也没千金裘,倘若真有钟鼓馔玉,我一定拿它去换丁娜,绝不至于丢了一双鞋,而懊恼不已。
佛说:人若得道成仙,必经大苦大悲。
我是一个没有烦恼的人,至少在结婚以前没有烦恼。穷惯了也是一种被逼无奈之下的坦然。因此我也不可能得道成仙。
即将离开的我,心渐渐趋于平静。
结婚乃是终生大事,也就是男人一辈子图的事情。大部分人终其一生,就结一次婚,娶一个老婆。然而对于女人来说,结婚就是托付自己的未来。
丁娜当初过于草率,仅仅为了一套房子,就盲目和自己并不相爱的男人登记结婚,这是拿幸福开玩笑。假如把婚姻比作宰鸡,一定要小心翼翼,不然就会剪破苦胆,吃鸡就变成一件痛苦的事情。
丁娜就是这样,辛亏她及时挽回,否则就得吞下自己酿成的苦果。
所以我必须保持理性,不是喝顿酒,吹两句牛叉,说过来就过来,只有万事俱备,才能鼓起东风。
这座城市还属于西北省份的第二大市,仅仅三条主街,骑自行车用不了一个小时,即可环城绕一圈。丁娜带着我去人民广场看扭秧歌,一阵敲锣打鼓,带头的是一位女将,辫子及腰,身段柔软,独自一人在前面领队,跳的飞扬跋扈,好像小鹿斑比。
广场里有个公园,里面有座猴山。一群猴子叽叽喳喳,偶尔走过来一只,眼睛里透出的狡黠比我还多。因此我想在这里当一个猴王也是不错的。一只小猴子挂在老母身上,一如丁娜身上的我。回了家,我去找谁腻歪。
来到这我给丁娜买了一副手套,送给一个不认识的大哥一双新鞋,估计穿着比我还要气派。
住了有十来天,我和丁娜正处于吃鸡前的拔毛阶段,去掉了羽毛的呵护,露出真皮,才是最真诚的。即使将来共同生活,也不过如此了。
这就是我在丁娜家乡的深切感受。还有一点就是:
西北虽然荒芜,漫天风沙,不见天日;城市虽然小巧,猴子遍地,娱乐很少,但只要丁娜在,便是绿洲。
就像一只球队,只要有马拉多纳就是王牌之旅。
离别前的那天晚上,丁娜问我:“你真打算把工作调过来吗?”
我不喜欢给人以无谓的承诺,尽管我很爱丁娜,但是我不能骗她。我说:“有这种可能,你的父母年纪大了,已经离不开家,如果我不调过来,咱们就得长期两地分居。”
有时候人还不如公园里的猴子活得潇洒。
“你这么一走,什么时候再来?”丁娜也有小鸟依人的地方,我不敢点破。
“可能会很遥远,可能就在眼前,我再来就是向你求婚了,否则,我就不来。”
“不求婚也可以来。”
丁娜说的轻松,不求婚我来干啥。
“我走了,你想我吗。”
“嗯......不忙的时候,可能会想一下吧!”
“那想了咋办?”我问。
“写信呗。”
这是我来以后丁娜说的最温柔的一句话。
“我有两件事需要叮嘱一番。”我和丁娜并排躺在枕头上,郑重其事地告诉她。
“你说。”
“一个是,你要用洗衣机洗衣服,虽然那个双缸洗衣机不好使,但是看看你的手,再这么干下去,就成铁耙子啦。记住,你的手不属于你,它是我的,你听清楚了,一定要替我保管好,不是给你买手套了吗,每天要擦雪花膏,冬天出门记着带手套,下次我来第一个就是检查你的手,给我小心了。”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难倒因为手还不要我了,那第二件事呢?”
“对你父亲好一点,有些事情毕竟都过去多少年了,没必要再去纠结,关心老人,调节父母关系,让家里多一些温馨。”
“看你说的,好像我是一个不孝女儿,光撺掇着父母打架,没有你,我们还活不起了,还有其他交代的吗?一股脑都说干净了!”
“最后就是等着我回来,我回来娶你,怎么样老婆,都能答应吗?”
“你该走了,姑且先应着。”
“还有就是记住你的味道。”我搂着她,深深地吻着丁娜。
托筷神娘娘的福,确实没有座票,我是一路站着回去的,当然不全是站着,我一会儿坐地,一会儿蹭座。筷神娘娘说的没错,我和丁娜一定会结婚的。
临走之际,丁娜给了我500块钱,执意让我带在身上。我的钱肯定够回去了,但推不过丁娜,只好揣在身上,这趟来西北,我还赚钱了。
这一走,就是一年。
我如果把丁娜像劳动合同一样放在柜子里,那就不是黄花菜凉了,而是根本都找不着黄花菜了。
一年之计在于春,但是对于沿海城市的酒店,全靠的是夏天经营。入夏以后就是我们最繁忙的季节,从各院校招用的女学生,遍布院内各个角落。
如此繁忙,我每天都期待着丁娜的来信,偶尔打一个电话,听听她的声音,都感到心满意足。
办公室闲来无事,我就看《黄金时代》,发现小说居然可以这样写。
对桌的马姐有时候出去转小卖部,有时候一天都看不见。老主任依旧劝我,没什么事,可以早点下班回家,他说这话的时候,两手不停地交叉比划,好像帕金森综合征。财务室的大姐告诉我,你们主任喜欢织毛衣,织得可好了,他就是在比划织毛衣的动作。
我真没看出来,他的办公室在把头第一间,紧挨着马路,自行车就停在道边,通常下午4点以后就不见了,下班时又停在那里。
办公室的打字员悄悄说,主任下午回家蒸馒头去了,你可千万别说出去。这是她在我没事帮她打字时,才说出这些话的。她还说,以后你负责打表格,我负责打文字。
她这样一说,我去打字室就更少了,一旦去了,她就说看着屏幕头疼,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她对打字厌烦透顶,一心想调到财务去。
我们办公室就这么几个人,早晨副总站在门口吃泡面,马姐喊他,让他给摩托车打气。
副总放下泡面,拿起揣子(打气筒),马姐蹲在地上把气嘴摁在轮胎的气眼上,副总半蹲在她身后,一上一下,两人配合得天衣无缝,我总感觉,副总好像在给马姐打气。
庄小雨依旧忙,一后脑勺的白头发,他说是血热造成的,因此每天都要找地方去放血,我已经很难见到他。总台的服务员眉清目秀,干干净净,其中有一个就是给我送总结的姑娘,我忘了她叫什么名字。
我去总台,姑娘们不再把我当客人,依旧很客气。我来无非是给丁娜打个电话,只有那几分钟才是我最高兴的。
直到有一天,丁娜告诉我,王春艳要来我们这里旅游,问我能找个住的地方吗?我说问问给你回话。
我逮到庄小雨,把事情跟他说了。
“我以为多大个事,非把我喊回来,你告诉我哪天到,我写黑板上。”
我说:“那我再问问,然后告诉你。”
“行,没事了吧,我走了,有事呼我。”庄小雨又风一样地飞走了。他搞接待,腰间有个BP机。
丁娜确定日期之后,我又呼庄小雨。
他回电话:“啥事,快说。”
我把日期告诉他,然后突然想起,总台那个姑娘叫什么。
“叫刘淑君,你问她干什么,看上她了,赶明儿介绍给你。”庄小雨一口的京腔。
“快别扯了,我就是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