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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以卵击石

最近我又开始看金庸武侠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如天龙八部、神雕侠侣。从初三第一次接触,十几年过去,这也不知道是第几遍了。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让我如醉如痴,我总觉得自己就是小说里的化身,我也能像杨过那样等小龙女16年。可惜丁娜不信,她说能挺十年就不错了。

听到这样的话,我能不伤心吗,只是不与她计较,让时间去论证一切吧。

每到周末,我看书会延伸到夜里两点多,然后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两点。

睡足之后,起来吃饭,就给庄小雨打电话,他新买了一部西门子手机,大汉显BP机淘汰给了他弟弟。

庄小雨深得女人青睐,不光是甜言蜜语,他还是一个很有耐心的哥们,每次我都找他陪我逛街,那天恰逢他无事。

我们挤上公共汽车,庄小雨从来不坐,即使有座也不坐。他说,万一有老人或者孕妇上车,还得让座,太麻烦,因此不如不坐。这样弄得我也没法儿坐,只好陪他一起站着。周围的乘客异样地看着我俩,好像拴了两皮马,打生下来就不会坐。

车票也是庄小雨买单,虽然钱不多,我根本抢不上槽子,而且他还让我收下找回的零钱。我知道他买四川长虹股票赚了两万多,那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上街给丁娜买衣服。按理说,应该是丁娜给我买衣服,但我们夫妻模式跟别人正相反,丁娜从里到外穿的都是我买的。刚做完人流手术,我在大商场给她买了一件白底蓝花的胸罩,叫什么芬的牌子,是那种不带钢圈的,非常的柔软贴身,标签上标注百分之百纯棉,总共花了95块钱。

丁娜很心疼,说没戴过这么贵的,她买的才5块钱,这一个能顶十几个。她买的虽然也是纯棉,但质地粗糙,再加上洗得频繁,好像过去的假领子。我让她以后别戴了,她又舍不得。

丁娜皮肤干燥,不能穿腈纶的衣服,我就买宜而爽或者三枪的内衣。有一回宜而爽打特价,我买了一身低胸绣花的,她说这露着大胸脯,直往里灌风,穿不习惯。后来我就全买半高领的,那件打特价的也退不了,就送给我妈穿。

有了媳妇忘了娘,这是真的。

我和庄小雨走在大街上,夏天的风景诱人,这大概就是庄小雨愿意陪我的原因,他欣赏美女,我去买衣服。那时的休闲装主要是班尼路、佐丹奴和真维斯。

庄小雨知道我买衣服磨叽,左挑右选,万里挑一。他把着门口不进去,好像我在里面打劫。

最后我选了一件深蓝色鸡心领的半袖,领口、袖口和底边装饰了两道白线,看着很干净。然又挑了一件白领深色的长袖衫,都是中规中矩。庄小雨说,你老婆喜不喜欢,别都选一个颜色。我说,女为悦己者容,我看好就行,而且丁娜不穿艳的。

她的脚后跟开裂,让我买凉鞋要能包住脚后跟的,这可不好找,现在的女式凉鞋跟草鞋差不多,就几根带,哪有包脚后跟的,我想还是她自己找吧。

回来坐公共汽车,人比较多,我拎着衣服,幻想着穿到丁娜身上会是什么样子。

结婚以后,揭开面纱,我成了鉴宝师,每日对丁娜这个古董细心揣摩,已然了如指掌。丁娜体型匀称,丰满得恰到好处,既不是奶牛也不是飞机场,水灵的像熟透了的仙桃。

我虽然邋遢,但丁娜从没嫌弃过我。她现在也能主动亲我了,每次吸吮着丁娜散发出的芬芳,如饮甘醇。

想到这里,我心痒无比,恨不得插翅飞到她身边,献上一个热吻。

虽然新婚之夜没有出现教科书般的套路,丁娜似乎也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愁容惨淡,痛苦异常。其实无论怎样,都属正常现象,甚至可以归罪于那个二八自行车,我表现出无所谓,她还不高兴,好像我不相信她。

但她对此不太感兴趣,有些冷淡,总要蒙住头,仿佛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压顶。

好在我上山打虎的欲望不是特强,过一次景阳冈就足够了。不像庄小雨好似李逵一次砍掉四只老虎,犹如切瓜,不费吹灰之力。他还教我几式绝招,我一直没用,估计丁娜也不会同意。特别是流产以后,她怕再次怀孕,我们就扎紧裤腰带,把老虎束之高阁。

想到这里,我又是一阵悲哀。丁娜要比我坚强,我一直没有再提人流的事,甚至都没安慰过她,因为我特别不愿回忆痛苦,就像没发生过一样,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挺过来的。

过去我很依恋丁娜,生怕她离开我,总怪她拿我不当回事,现在反过来了,丁娜见了电话就忍不住打给我,她这是怎么了,难道怕我变心吗?

庄小雨望着公共汽车窗外。染过头发的庄小雨很快和电视台的姑娘建立了恋爱关系。在这方面,他从未失过手。情场得意,官场就会失意。

为了开拓市场,新上任的客房部副经理建议,在非周末时间,可以适当接待一些低端的团体会议。而那时候特别流行各种健身讲课活动。一群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每人拿一个蒲团,冲进餐厅,抢坐前排的空地,希望大师们指点迷津,包治百病。

大师讲课的费用不菲,每人收取100元,但是给客房的价钱却压到了每天20元,餐费8元。姜总说,刨去水电费,到底挣不挣钱,一算总账还是有收益的,因为固定资产没有折旧费,属于财政投资。

那天晚上庄小雨找对象去了,我鬼使神差去了维修处。

我也不知道那有什么可吸引我的。张大路跟我也不客气,抓给我一把花生米,说这是经过大师开光的,吃了长生不老。

他说去给健身会议做后勤保障,群众把自家带的花生米、大豆,只要是能吃的都堆满了主席台,好让大师开光。这是客人给他的。

我怕长青春痘,从小不爱吃花生米,不过我尝了一个,没觉出什么异样。

张大路出去维修,就我一个人喝着啤酒,偶尔吃粒开光的花生米,看着无聊的电视。

再回来时,他用摩托车驼了一个美女,穿着单位的工作服,个子跟我差不多,在女人里算是高的了。张大路介绍给我,姑娘姓郑。看我的眼神大胆张扬,似乎还带着几分挑逗。

郑姑娘坐在破藤椅上,张大路给她开了瓶啤酒,她并不推辞。

我忽然觉得自己多余,不能当电灯泡,我说你们聊,我先走了。

张大路死死按住我的肩膀说:“哥们,千万别走,陪我待一会儿。”

我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留我干啥,也不怕我翘了行。

郑姑娘家是B市的,离我们100多公里,今年头一次来实习,在某号楼当服务员。张大路去给她换八字门,顺便带回来的。

我早就听说B市的女孩大方,性格泼辣,如今领教,果然巾帼不让须眉。

男人找女人目的就是为了打虎,而郑姑娘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佩服佩服。张大路还买了一大包零食,忙着给郑姑娘献殷勤,还给她吃开了光的花生米,说能滋阴壮阳。

凡是大方的女孩,一般都不拘小节,维修处再怎么乱,她也不在乎。郑姑娘几乎不看我,明亮的额头上散落着几颗红宝石般的青春痘,按庄小雨的分析,那是内分泌失调,急需找一个男朋友败火。

我也不好意思总盯着人家,好像没见过美女似的,我就若无其事地看电视,但是演什么都记不住。女人是老虎,哪怕不看她,老虎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我的余光。

姑娘是张大路请来的,自然就得他张罗起头。我的目光就在他俩之间游走,哪个也不敢停留时间长了。

大路说他老家就是B市的,和郑姑娘是老乡,每年过节还总回家走亲戚,家乡话说的倍儿溜。我们还是拿着啤酒瓶子撞一下,郑姑娘显然比我喝得还快。

张大路说:“我会看手相,你想不想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结婚?”郑姑娘不信,就把手伸给他。张大路好像接过和氏璧,抓住郑姑娘的手腕,不住地品味和赞叹郑姑娘的情商特别高,而且结婚还特别早,有了第一个男朋友就嫁人了。

大路如此着急,不知那个男朋友会不会看手相。

那年头,给女孩看手相是男女发展恋爱关系最普通的套路,郑姑娘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让他掰着手指头占便宜。

当时的张大路一脸色相,垂涎欲滴,不停在郑姑娘手心里指指点点,频繁画圈,他从智慧线、爱情线一直划到婚姻线,挠得郑姑娘把手抽了回去。我估计,再挠下去就该发情了。这就像大红灯笼高高挂里捶脚一样异曲同工。

她忽然问我会看吗?我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一抓女人的手就会被电着,甚至还会有反应,算了吧,其实我知道这有什么不会看的,就是瞎编呗。

张大路说:“咱们猜个谜吧。”

“我贼笨,猜不出来。”郑姑娘说。

“猜不出来好说,罚酒。”

张大路要的就是猜不出来,他说:“男人坐在石头上,打一成语。”

我说“水滴石穿。”

“不对。”

“水落石出。”

“也不对。”

那是什么,郑姑娘不再敢说了。男人让女人猜谜,肯定有套。

张大路看着郑姑娘:“这还不简单,以卵击石。”

我俩都紧盯着郑姑娘,她好像听懂了,抿着嘴笑,脸上的青春痘都舒展了。

“那女人坐在石头上呢?”张大路借题发挥。

郑姑娘更不敢猜了,谁知道张大路下的什么套。

“因小失大呗!”

郑姑娘不明白,张大路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藤椅上翻过去。郑姑娘依然反应不过来,我又不能解释。

后来又猜男人的内裤,女人的内裤。郑姑娘为此喝了不少酒。

那时候互联网刚流行,我们下载了很多这样的谜语和笑话,张大路、庄小雨专门讲给小服务员听,逗她们笑。

大路见我不说话,让我讲个笑话,我想了一个比较含蓄的故事,就说:

“有一个男的,比如就是张大路,独自走在沙漠里,生命都到了尽头,突然遇见一只骆驼,他想在最后关头解决人生的基本问题,但是骆驼死活不让摆弄,就像武大郎玩鸭子,半天也不行,于是上帝派来一位如花似玉的女郎,问张大路需要帮忙吗,特意强调干什么都行,张大路说,美女你帮我把着点骆驼。”

张大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像郑姑娘就是上帝派来的,干什么都行,我死死盯着郑姑娘,看不出一丝涟漪。

靠,张大路找了一只骆驼,啥也没听懂。

“有文化的人讲故事都不一样。”张大路说。

再讲下去,我就真的变成上帝了,打虎上山只能有一个果丹皮,让张大路去吃郑姑娘的果冻吧。我不能以卵击石,更不能因小失大,两瓶啤酒下肚,我就转身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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