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凰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
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司马相如。
在我动笔给一个姓丁的女同学写情书的时候,着实下了一番功夫,虽然这几乎搜刮尽了我脑海中的华丽辞藻。
我知道古往今来,通过写情书斩获爱情的比比皆是,前有古人,后有来者。比如汉代的司马相如,一曲凤求凰打动了专心守寡的卓文君,虽遭卓父强烈反对,但没过几日,卓文君便跳窗逃跑,随司马相如私奔去了。
这个爱情故事已经过去两千年,并作为成功案例被记载下来,我认为还是可以借鉴的。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司马相如的斐然文采和超重口味,无法复制他们的历史,但我最初的想法和他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我也想得到一个和女人私奔的命运,这就是我写情书的目的。
我对女人最早的感觉可以追溯到上小学,因为我没上过幼儿园,也就无法描述幼儿园里的集体生活,这颇为遗憾。
那天放学,我和几个发小在家属院弹玻璃球。当时能攒几个玻璃球是件不容易的事,我的球大多数都是赢来的,新旧不一,有的甚至像一个磨砂球,光都透不过去。如果被打掉一小块,那就属于破相了,扔了都没人要。
我们在土地上画一个扇面,把球摆进去,谁先打出来球就是谁的,当时我已赢了一大把。
在我们不远处有几个女同学跳皮筋,一直从脚踝跳到了腰胸,再往上还有脖子,但都跳不到那个高度。本来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彼此相安无事。我正玩得兴起,女孩们喊千万别看,发小们都背过脸去。
我以为跑来一只狗或者飞来一群马蜂,被狗咬和被马蜂蛰都不是什么好事。尤其是上学路上,主要是防村里的狗和树上的马蜂,我弹球比较准,但腿脚差一些,总是被狗追或被马蜂咬。于是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扭头去寻,突然看见一个女同学蹲在墙角尿尿,露出白白的大屁股,在太阳即将落山之前,发出耀眼的光芒,好像突然降落的UFO。
当我被晃之后,也急忙背过脸去以示清白,我不是故意想看女生的屁股,主要是她们没说清楚,而且女同学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犹如电闪雷鸣,我没想到她会就地解决,因此来不及躲闪。或许发小们上过幼儿园,碰到这种情况,都已司空见惯,不再感到神奇。
等我回过神来再弹球,就失了准头,为此又把玻璃球输了回去。
后来我发现自己的屁股一年四季不见阳光,却黑的像一口锅。原来男女还是有差别的,这就是那个女同学留给我的阴影。我就在这个阴影下度过了青春期。
在我22岁的那一年,我从部队退役考上北京郊外的一所成人高校,专制两年。如今这所学校在百度上都找不到一点痕迹,而且输入成人两个字后,就会跳出许多奇怪链接,于是我也怀疑历史上到底有没有这所学校,而且我的同学似乎都人间蒸发了,没有半点消息。
因此我写起来就特别大胆,根本不用担心他们会来找我的麻烦。
上大专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谈恋爱,何况我们还是成人学校。好多入学不久的同学都已成双入对,卿卿我我,颇令人羡慕。
打动我心扉的那个女同学,个子不高,身材微胖,梳着马尾辫,一双玲珑水秀的大眼睛不时流眄着毫无世故的神采,看上去像一个未脱稚气的高中女生。我这么形容旨在证明她是多么的纯洁。这与两千年前的司马相如所见略同,都属于一见钟情,唯一的区别在于,她肯定不是寡妇。她像一个崭新的玻璃球,闪烁着UFO的光芒。
我是在入学不久的新年晚会上第一次见到她,当时她登台独唱了一首黄莺莺的“哭砂”。从历史的角度上看,我认为冥冥中她是唱给我听的。
你是我最苦涩的等待/让我欢喜又害怕未来/你最爱说你是一颗尘埃/偶而会恶作剧地飘进我眼里/宁愿我哭泣不让我爱你/你是我最痛苦的抉择。”
仅仅这么几句就像杜鹃啼血一般深深打动了我,让我的心房开始早搏。
一曲终了,我在部队压抑了三年的感情,突然间就被“哭傻”了,如钱塘江大潮,波涛汹涌地奔向美女“哭砂”,一浪胜过一浪。我在心中呐喊,假如给我机会,绝不会让你哭泣和痛苦的,我一定是你最正确的选择。
故事的开端就是这样的,这和司马相如的版本略有不同,人家是凤求凰,我们是哭的砂。
晚会后,我拜托学生会的室友王涛帮我打探她的消息,原来这位姓丁的女同学和我一届,我一班她二班,我们学的都是贸易经济专业。
从那以后我就像一个stalker每天都晃在校园里捕捉她的身影和欢声笑语。为此,我经常远远地跟着她。
倘若一日不见,我就思之如狂,魂牵梦绕,好似心中埋下一颗地雷,再不表白就会爆炸,我总跟着她也不是个办法,因此我不能再等了。就像弹玻璃球,该出手时就出手。
我把写情书的想法,告诉了我上铺的同学胖子,他听了噗嗤一声,捂着肚子笑个不停,好像我的脑袋被门框挤了。
“写就写呗,跟我说干嘛。”
“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我没跟他讲司马相如的手法,但司马相如绝对是情场高手,在他写凤求凰的时候,卓文君就已被纳入囊中之物,就像我弹球百发百中。但是两千年之后,又冒出来一个脑袋被门框挤扁了的傻子要学司马相如。假如他地下有知,断不会让我如此鲁莽,人家可是千古绝唱,名垂万世,岂能让我玷污。
胖子未置可否,只是阴森森地冷笑,他如此不负责任,我的脸色有些难堪。只有室友老孙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见美女动心了吧,嗯,这是好事,抓紧写,现在刚开学,还没人追呢,听我的,下手越早越好。
胖子的一通乱笑让我咬牙切齿,而老孙的一席话又使我感激涕零,两股力量交织,我有些着急,那个女同学仿佛变成我碗里煮熟的鸭子,我绝不能让她飞走。
于是我把身家性命都寄托在这封情书上,要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件要命的事,如果被喜欢的人并不知情,那就更要命了。就像我现在,这是把自己逼上绝路,倘若煮熟的鸭子都能飞了,我就会陷入无尽的黑暗。
最终的结果可能就是我一个人私奔。